Ⅰ 农行如何做好风险防控
一、开展大额不良贷款全面风险排查。以风险全覆盖为原则,结合信贷大检查和案件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大额不良贷款排查方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求依据问题性质采取果断措施,严防信贷风险积累演变为案件。
二、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检查。通过整体移位、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灵活方式,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突查。结合前一阶段组织实施的风险排查活动,认真总结、评估风险排查质量和排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排查不到位和排查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项目,重新组织人员进行复查。
三、抓好银监会操作风险防范规定落实。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银企、银银以及银行内部对账制度,印章、密押、凭证分管分存及销毁制度和重要岗位、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与监察等4项规定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Ⅱ 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风险
由于农信社内部自身还未有效的建立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如持续下去将大大影响农信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于此原因,本人在这里谈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形成原因及解决办法的几点拙见:
一、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而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农民又是弱势群体,农业受自然和市场的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及市场风险。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导致农业减产、农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减产、减收,还贷能力减弱。这些风险都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一旦出现,农户贷款就难以清收或难以到期归还,这就将导致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2、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信用社信贷人员人力相对薄弱,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而辖内农户成百上千,要对每户农户都做到详尽、细致的了解工作量可想而知,在短时间内很难完成。因此,面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的介入以及内勤人员的参与,往往夹杂着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不能准确的按农户的实际收入情况与资信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核定其贷款额度。
3、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实际上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以至出现家庭纠纷,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4、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信用社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千元或万余元。由于这些错误的观点再加上农民工外出的日益增多,所以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务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5,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形成道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的,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Ⅲ 小额农户贷款风险有哪些
国家近年来对农业越来越重视,而农户贷款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扶持。不过农户贷款历来就比较难申请成功,因为小额农户贷款还是有一定风险的。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户要获得小额贷款的难度还是相当大的,阻碍农户贷款的风险因素都有哪些,下面来具体介绍:
小额农户贷款存在的风险
贷款管理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贷款前期集中大量推进,而客户经理数量十分有限,部分村镇比较偏僻,加之交通、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在业务营销和管理过程中,贷款调查和贷后管理实施困难,造成部分贷款贷前调查不详,部分客户经理贷后管理不细,不能和借款人及时沟通。
贷款集中风险
对于农户小额贷款,农行的营销策略是整村推进,批量运作。这样做的结果是区域相同,产业相近,贷款集中,受产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价格波动、种植业自然灾害、养殖业疫情、上下游客户需求与供应等影响较大。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一损俱损,出现大面积贷款集中风险。
农户准入风险
由于农户对象分散、面广量大、规模大小不一、经营不稳定、信息不对称,给客户经理调查带来难度,加大了农户准入风险。多户联保,在实际操作中,客户经理往往依赖村干部,村干部的“一言堂”就成为农户准入的首选条件。
农户贷款担保风险
农户小额贷款授信调查、发放过程,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有效担保难找的问题。虽然担保方式有很多种,但从基层行调研来看,在实际业务办理当中采用抵、质押品的农户基本没有,住宅、农机具抵押市场还不成熟。由于大部分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与公司之间,没有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和稳定的生产关系,该种方式落实相对较难。联保小组成员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同质化严重,如遇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容易形成贷款风险隐患。
客户经理责任意识风险
客户经理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客户经理单纯为完成指标任务,主观在贷款调查、贷后管理等环节不细致。二是受体制机制的影响,县支行普遍人员紧缺,员工老龄化现象特别严重,现有的客户经理年龄普遍偏大,素质偏低,客观上导致办贷效率低下,不适应量大面宽的农户小额贷款工作量要求。
基于农户贷款的以上这些风险因素,农户想要获得小额贷款需要更有力的担保及条件,相关机构及经理人的评选标准也会更加严格,加强农户贷款的风险防控工作,建立有效的农户贷款风险屏障,降低农户贷款的难度,是很有必要的。
Ⅳ 关于农行贷款
金穗惠农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基于金穗借记卡业务平台研发的,面向全体农户发行的综合性银行卡产品。作为借记卡产品之一,惠农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基本金融功能,联线作业,实时入账。在此基础上,惠农卡还可作为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载体、财政补贴的直拨通道、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资金汇兑的安全通路,在农业生产、社会保障、个人理财等多方面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和周到的金融服务。
惠农卡除在农业银行全部网点、自助机具等使用外,还可在所有有银联标识的自助机具及商户POS使用。
★惠农卡的特色功能及服务
金穗惠农卡除金穗借记卡产品的全部功能及特点外,还可向农户提供以下特色功能及服务:
1、资金汇兑的安全通路
在传统银行卡支付结算功能的基础上,农行强化了惠农卡的资金汇兑功能,为农户外出务工、购买生产资料、出售农产品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惠农卡持卡人可以依托惠农卡账户,凭借农业银行全行数据大集中的网络优势,通过遍布全国各地的农业银行网点、ATM等自助设备以及转账电话等新兴支付渠道,采用有卡或无卡的方式,实时完成资金汇兑。与同业相比,农行资金汇兑的渠道更多,方式也更为灵活。
2、账户情况的清晰反映
为满足持卡人直观了解惠农卡资金变动情况的实际需求,农行在农村市场率先推出了交易明细折功能。发卡网点根据主卡持卡人申请配发交易明细折,持卡人持交易明细折到农行网点或补登折机等自助设备上进行补登折,即可及时、清楚地了解卡账户交易明细和余额。交易明细折不具备金融交易功能。
3、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
农行首先与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再以代收代付等方式,帮助持卡人通过惠农卡完成保费缴纳、养老金发放、合作医疗身份识别、合作医疗费和就诊款项缴纳、医疗报销费用代发等服务功能。从而方便惠农卡持卡人加入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降低保费归集和保险金发放成本,提高相关政府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的管理效率。
4、财政补贴的直拨通道
农行首先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签订代理协议,再按照政府部门提供的财政补贴发放名单、数额等,将相应的补贴款项直接发放至每一农户的惠农卡账户中,使农户能够在第一时间从政府的各项惠农、利农的财政政策中直接受益,免去资金层层划拨带来的时间消耗,大幅降低财政补贴发放的成本支出。
5、农户小额贷款的载体功能
农户小额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为满足农户维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和解决中小农户贷款难问题,面向广大农户发放的贷款,具有贷款对象覆盖面广、用款灵活、贷款用途广泛、准入门槛低、担保方式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快捷等特点,真正帮助农民朋友解决“贷款难”的难题。预计未来10年内,农行将为全市100多万户农民发放惠农卡,提供200亿元的小额贷款。
作为农户小额贷款的载体,金穗惠农卡的独特优势在于借助自身的强大功能实现了农户小额贷款的自助可循环。农户一旦获得授信额度,就可使用惠农卡在网点或通过自助机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还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放款、使用、还款等业务,无须农户反复到网点办理各种手续,从而实现农户小额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显著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惠农卡的另一大特点是设置了农户小额贷款放款专用子账户,放款时普惠贷款按约定比例分别转入惠农卡卡账户和普惠贷款放款专用子账户。普惠贷款放款专用子账户的资金仅限于在省内指定的特约商户使用和用于归还普惠贷款。这一设置保证了普惠贷款资金被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等贷款指定用途,防范了贷款信用风险,为贷款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
家庭收入中等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持卡农户,不需任何担保即可申请5000元以下的短期信用贷款。持卡农户均可通过“三户联保”,或采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申请3000元至30000元的担保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至3年。农户只需在农行网点填写相关资料即可方便申请贷款。申请资料完备后,老客户将在2个工作日内、新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贷款或授信额度。凭借农业银行的资金、网络优势,小额农户贷款坚持在利率上低于当地农村市场平均利率水平。
★惠农卡金融服务收费优惠
为更好地实现服务“三农”的工作目标,切实减轻农户办卡、用卡的成本,农业银行对惠农卡金融服务收费实施以下优惠:
1、免收惠农卡账户小额账户服务费;
2、免收惠农卡主卡和交易明细折的工本费;
3、减半收取惠农卡主卡年费;
4、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取款业务时,按照人民银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收费标准实施交易手续费优惠。
金穗惠农卡暨农户小额贷款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农业银行网点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599。
惠农卡的卡号规则:
惠农卡卡号以622841为起始,长度19位。
Ⅳ 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防范
1、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方面,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所以针对“人性”的不确定性,对农户贷款适当的引入贷款担保机制,分散贷款的潜在风险,让老百姓互相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银行,是为“三农”服务的,而由于农业的投入效益低下,再加上农业受自然条件因素的影响很大(比如今年我市百年不遇的旱灾),所以国家应从不同的角度在政策上给予信用社的支持,如能否考虑由于自然条件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坏账,国家财政拨付部分款项予以核销;能否减免支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这既减少信用社的财务支出,提高信用社的竞争力,又大大提高了老百姓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信用社能否考虑引入贷款保险机制或建立风险基金保障制度,让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形成的贷款风险得以分散,使其贷款风险不断的弱化。
2、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贷前调查工作。
首先,信贷人员平时应加强对农户信息资料的收集,充分发扬“老农金”精神,多走农田、多找农户、多进农家、多想农事、不怕多跑路、不怕多吃苦,充分了解农户的所思、所想。对自己下村所了解撑握的农户情况变化信息极时反映给主任、极时的在农户经济档案登记簿上做好记录,充分撑握农户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让农户经济档案由“静”变“动”。其次,农户经济档案年审时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家庭年收入、支出、资信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形成统一的评级共识,并由评信小组成员签名确认,明确责任,对农户评信结果应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贷款证发放由信贷员亲自送给农户,以防止丢失、篡改、甚至借机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3、严格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制,严格审、贷分离,严把贷时审查关。
首先,各社应按程序严格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领导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其授信金额在授信年限内如需调整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方能通过,而且必须在农户经济档案上注明调整额度的理由以备查阅。其次,柜面人员发放贷款只能按贷款证发证登记簿上核定的额度内发放,不得越权超限额发放。在发放贷款时多询问一下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因为顶名贷款者用途是虚构的,所以其必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多问几次其一般都会露出“马脚”,在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应立即告知主任或信贷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发放与否。
4、落实各级责任制,强化贷后检查制度。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实用的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具体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但一定要分清人为与客观因素,弄清原因,追究责任。不要一出现贷款风险都往信贷员头上扣,这样会极大的伤害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性和工作的主动性,造成其对信贷工作的消极思想。出现贷款风险应首先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如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借款人只是暂时不能偿还贷款,可以让其完善相关的担保手续以化解贷款风险;如是借款人主观的原因造成的,信贷人员应与主任一起想办法大家群策群力,也可依靠村、组的力量(比如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不良贷款客户的名单),运用各种手段,从舆论、道德角度予以谴责,尽最大努力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其中恶意逃废债务的,坚决利用法律武器予以解决。
5、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多为内招,其文化水平普遍低下,而在行内又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干不了出纳、会计就当信贷,所以有些信贷人员的水平极其低下,这也是形成贷款风险的首要原因。为此信用社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一支文化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信合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农村金融工作。其次,建立完善“问责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成为“问责制”的标准,用制度管理人、用形为规范人、用纪律约束人,严格规范行业操守。对胆敢抵毁信用社形象、违规违制经营的人决不姑息养奸,以杜绝因道德风险而形成的贷款风险。

Ⅵ 农行农家乐贷款怎么样这些事项要注意
如今很多城里人会去体验下农村生活,这让很多农户看到了商机想通过办农家乐来赚钱。而有的农户没有足够多的资金,可以去申请农业银行的农家乐贷款,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一、农行农家乐贷款怎么样?农家乐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对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休闲旅游经营项目资金需求的贷款,以下是贷款相关事项:
1、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休闲旅游经营设施(如农房、院落、摊位等),以及补充休闲旅游经营项目日常周转资金等用途。
2、担保方式:
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也可采用《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发放,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政府增信等风险缓释措施。
3、贷款金额:
原则上不得超过贷款用途总投入的70%。采用多户联保或信用贷款方式的,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投入的50%。
4、贷款期限:
根据农户休闲旅游经营项目现金流特点确定。
1.一般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用于补充日常周转资金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可循环方式贷款额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
3.向租用当地设施人员贷款的,贷款期限或可循环额度期限不得超过其租赁设施的期限。
5、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当地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可执行基准利率或比照当地同业利率执行,具体标准由一级分行确定。
7.还款方式:
可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定期结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款等还本付息方式,或者是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还本付息方式,最长可按年进行分期还款。
二、申请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Ⅶ 本人想了解农行对三农项目的贷款政策!
转载:
“三农”政策普及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农”政策的普及与落实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本文将结合在豫西部分农村地区所作的实地调查研究和对党中央“三农”政策的理解,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侦测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三农 税费改革 农资产品 义务教育 外出务工 合作医疗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必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建设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建设新农村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建设和谐村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为很好地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2003年,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三农”政策,以此来振兴农业,发展农村,提高农民收入。几年过去了,落实情况如何呢?就此笔者对洛阳市嵩县库区乡、纸房乡及周边地区就三农政策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问卷和走访两种形式进行。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关“三农”政策的普及,喜忧参半。比如:国家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较好,而农业贷款问题日渐突出,亟待解决;税费改革颇得民心,而农资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使广大农民又陷入了忧愁;义务教育虽基本实现,但高中教育负担太重;民主选举虽实施,但形式过重,等等。这么多的问题存在,究竟原因何在?对此,我们进行了分析。
一、良种补贴效果明显,农业贷款状况令人担忧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近年加大了投入力度,补贴作物范围扩大到大豆、小麦、玉米、水稻四大粮食作物。制定良种补贴政策的目的,一是为了推广良种,增加单产,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二是为了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是满足国内对优质粮食品种的需要。调查发现,有65%的农民享受到良种补贴的优惠政策,而仅有8%的农民不知道良种补贴政策。这说明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较好,但仍须进一步加强,因为它必然为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当前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业贷款难、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调查发现,有近70%的农民不知道详细的贷款流程,有的即使知道,由于农业贷款机制还有待完善,贷款门槛过高,出现了想贷想发展致富,却贷不来的尴尬境界。据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两大原因:一是农业贷款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银行策略偏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面临“贷款难”;二是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贷款面临“担保难”。笔者认为,农业贷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措施给予部分解决。①构建以信用社、分社为中心,以客户经理为重点,以村两委为依托,以支农信息员及联保互助小组为支点,以文明信用户为落脚点的完整支农营销网络。②打造“文明信用评定+农户联保”的贷款发放管理模式。③完善文明信用户档案系统。④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把住贷款的入口关和出口关。
二、税费改革深得民心,农资产品问题严重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就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减少税费负担所省下来的钱又可用于发展生产,改进农业生产设备,改良作物品种,发展农副业,这不仅使农民个体收入增加,也使农业总收入逐年增长。与此同时, 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等税费负担后, 很多抛荒土地游荡在城市边缘的农民又回家安心地种起了土地,这对发展农业经济无疑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调查发现有97%的农民对近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满意。但由于当地实际情况是人多地少,人均不足两分,所以在这方面的增收并不是很明显。尽管如此,农村税费改革还是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政治参与的重要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另外,税费改革彻底取消所有不合理的收费与乱摊派,乱罚款。并从源头上堵住随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
的口子" 代表和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另外,在 “一号文件”政策精神的刺激下出现的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开始
还乡要地。大量“争地”矛盾的出现,一方面说明农民种粮积极性在不断高涨,但同时也隐藏着诸多风险。首先“争地”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种粮大户数量锐减
前几年好不容易出现的较好的土地流转势头被遏住。其次是大量农民返乡务农不利于土地产生规模效益,不利于农民增收。 明显有悖于 “一号文件”精神。破解农民 “争地”矛盾,一方面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落实二轮土地延包政策;另一方面,还应给外出务工农民创造更好的环境,给予他们平等的“市民待遇”。只有更多的农民不再是农民,农业才能真正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民也才能真正增收。
在农民回答完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后,我们的另一个问题“您对农资产品价格的看法”立即使他们有了强烈的反响,基本上都反映价格过高,不稳定。虽然近年来由于农资原材料成本增加、原油价格上涨、电力供应紧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农资产品生产成本有一定的上升,但农资产品价格调控措施不力、定价方法缺少科学性、区域性保护影响价格政策的落实、经营秩序混乱流通渠道不畅是农资价格过高的四大硬伤。更有甚者,农民反映还有很多的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充斥农村市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已经到了用工业和第三产业支持和补贴农业的水平,国家应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对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的补贴,使农民切实体会到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好处。
三、九年义务教育落实较好,高中教育负担过重
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促进中国发展的有利决策。1986年7月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曾铺就了我国义务教育的辉煌。2002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子女也较多,同时农民收入较少,这就导致一些农民无法履行“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政府逐步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部分或全部免费。现已在农村实行学杂费全免的九年义务教育政策,这使农村的教育得到很大的改善。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被调查地区确实实施了免费教育,当地农民相当满意。但在教育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有些农民反应,学校虽实行学杂费全免的九年义务教育,但存在少数另立名目的乱收费。当然,这些情况校方也说有一定的困难,为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素质,学校有时不得不购买些学习资料,这不属于免费之列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是可以通过与家长沟通予以解决的,毕竟双方都是一个目的,培养孩子成才。第二,也是反应很强烈的,九年以后的教育,特别是高中的教育,收费太高,远远超过农民的承受能力,又加上没有像大学教育中完善的贷款制度,给农民的受教育信心打击很大。导致很多家长打算让子女完成“义务”就算了,使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效果大减。
四、外出务工保障仍需加强,法律意识急待提高
国家在提出“三农”问题时,有人就提出应该再加上一“农”——农民工问题。在我们调查的地区人多地少,人均不足两分,遇上涨水还可能颗粒无收,有很多剩余劳动力,所以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据了解,当地几乎每户都有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的收入也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调查中发现,外出务工中,能按时拿到工资的只有37.5%,有44%的没有按时拿到工资,这不得不为他们鸣不平。令人兴奋的是,2004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和权益的措施。但这些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67%外出务工人员并不知道相关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很少签订佣工合同等法律文件。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在农村进行普法宣传,让农民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这些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2006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逐步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许多农民并不了解或不清楚农村合作医疗,甚至有51%从没有享受过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医疗待遇。在访谈中我们发现这种结果一部分是由于对合作医疗的实施不了解所致,还有一部分是由于对农村合作医疗不信任所致。这就提醒我们在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时,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六、民主选举形式过重,村务透明度需提高
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的地方官员特别是农村的村官都是采取的任命制。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义务教育的普及,社会发展了,人民素质提高了,民主意识也增强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农村“父母官”也实行了民主选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7%的被调查者参加了村里的民主选举,只有不到2%被调查者反映对选举不关心。这也证实,当地确实进行了村官的民主选举,农民的民主意识也有所增强。但令人担忧的是,笔者在访谈中发现, “民主选举”中有贿选、威胁等拉选票现象。这说明,当地民主选举并未完全落实,形式过重。
在被问及“村务(主要是财务)是否公开”时,有67%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公开。这说明,当地的村务特别时财务的公开程度很低,很多农民并不满意。这也为选举中拉选票现象埋下了毒根。
把上面反映的问题和政府“三农”政策比较,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政府的政策是好的,也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同,但落实的时候出了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源自两个方面:第一,协调沟通不够,政府政策在具体的条件和地区的实施可行性有一定的偏差,各级政府部门在这一点上协调沟通不够,使有些政策流于形式;基层部门与农民的沟通不够,使农民产生了一定误解,没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很难使“三农”政策落到实处。第二,基层监督体制薄弱,这就使农村中许多腐败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农民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从而导致农民不能相信不配合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相关措施,这也从根本上制约了“三农”政策效果的表现。笔者相信只能在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后,“三农”问题将能得到进一步解决,而使“三农”政策将得到更好的落实。
Ⅷ 如何使县域三农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农”信贷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决定》中有关“三农”改革的重点,把握机遇,顺势而为,调整政策,创新管理,加快转型,促进“三农”信贷业务更好更快发展。
吃透《决定》中“三农”改革精神,抓住“三农”信贷业务加快发展的新机遇。《决定》明确提出:“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作为一家在县域和农村拥有较多存款的银行,农业银行未来应将更多资金用于农业农村信贷市场,从根本上保证“三农”信贷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决定》中关于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构建城乡生产要素流通市场、鼓励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必将催生和释放巨大的有效信贷需求,未来“三农”信贷市场大有可为。
紧跟《决定》中“三农”改革方向,加快“三农”信贷业务经营转型。成本高、风险大、比较收益低一直是制约“三农”信贷业务发展的瓶颈,《决定》在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措施有效破解了这一瓶颈。例如通过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强还款能力,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有助于农业银行将农户贷款逐步从小散农户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农户和产业链上的农户转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农村住房等财产权利抵押,有助于农业银行优化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的担保结构;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有助于农业银行引导信贷资源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
围绕《决定》中“三农”改革重点,推进“三农”信贷产品创新。《决定》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为农业银行打造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属信贷产品创造了条件。《决定》首次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并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建立城乡间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农业银行创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贷款产品创造了条件。《决定》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化建设的直接融资比例,一方面从整体上降低了信贷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农业银行充分发挥在投行、财务顾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创新城镇化建设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创造了条件。
结合农行“三农”信贷工作实际,将《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当前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督促落实总行已经出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的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跟进农村新型产权抵押方式的突破,在规范、总结、完善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有序在全行推广;三是根据《决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全国城镇化会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城镇化建设信贷政策指引》,重点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综合化、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打造农业银行支持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金融服务品牌;四是强化风险管理,认真研究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新型担保方式、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确保“三农”信贷业务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