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的
商业贷款利率:
六个月内,贷款利率为4.35%;
六个月至一年,贷款利率为4.35%;
一至三年,贷款利率为4.75%;
三至五年,贷款利率为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
贷款利息的计算: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贷款天数=实际公历天数(如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24日应该为1月实际天数+2月实际天数+3月实际天数+4月实际天数+5月24天)算头不算尾.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均为年利率
拓展资料: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主要分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1、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
2、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3、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
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央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央行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央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
贷款利率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计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据,贷款利率条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只能在央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上限,则超出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低于央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应当以央行规定的最低利率为准。
此外,如果贷款人违反了央行规定,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应当由央行进行处罚。
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存款利率高,两者之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❷ 一般情况下,哪类银行企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加权利率水平最高
贷款公司、p2p网路平台可以放贷
除了银行和信用社谁都不能吸收存款。
但金融公司可以做理财吸收资金,理财产品收益率不固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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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央行出新规!从明年3月起,你的房贷合同要变了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来源:央行官网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换锚”
LPR运行4个月以来,商业银行新发放的贷款正在挂钩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
存量贷款如何转换为LPR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央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分析称,自央行2019年8月实施LPR改革以来,经多次报价后,当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报4.15%和4.8%,分别较8月份下行16个和5个基点。但实体经济融资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仅比上年末下行了2个基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为5.96%,较上年末上行了5个基点。
范若滢指出,在LPR报价机制改革后,央行制定了相应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80%),但仅针对增量贷款,LPR作用发挥效果并不明显。本次则是针对存量贷款,预计未来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将明显增强,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是相对有利的。”董希淼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更好地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何改
不少人对存款贷款如何改还存在疑问,中新经纬客户端这就为您划重点。
一、可以协商
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实施时间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利率水平
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四、房贷(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1)期限品种: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注: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一般房贷均为5年期以上)
(2)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3)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重定日周期: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五、其他贷款
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2021年真正变化
在银行贷款中,房贷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末,中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占存款类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5.1%,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
从当前情况看,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参照LPR定价后,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下调,购房者的实际还款金额会减少呢?答案是暂时不会。
央行表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央行为此举例称,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房贷利率的定价锚点从基准贷款利率变为LPR后,加点方式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变为了LPR上浮0.59个百分点,当前实际贷款利率不变。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次利率转换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实际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客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由于LPR每月都会发布一次,那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每月都要变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给出了明确答复,即可以约定一直不变,也可以约定一年一次,但绝对不会出现每个月调整一次。
央行也给出两个选择,即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苑承建认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降息周期的大门已经打开,一年期LPR主要针对企业贷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贷利率的走势,实际房贷利率的下调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虽然央行给商业银行预留了2个月多月的准备时间,不过不少银行从业人员表示,接下来银行的工作任务会比较重。
据央行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末,中国本外币贷款余额157.5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51.97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据了解,在银行存量贷款中,浮动利率贷款占比较大。
一位国有银行支行个贷经理表示,他所在的银行目前银行贷款中绝大多数都是浮动利率贷款。
“我们银行没有固定利率贷款,一般客户会要求申请浮动利率贷款。”另一位外资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告诉中新经纬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规定,“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截止2018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89%,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受众广、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换锚”将对银行的合同、系统、报表、人员、风控等多方面形成影响,短期内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范若滢同样认为,此次“换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于存量贷款规模大,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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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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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是什么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商业银行会根据这个基准利率制定贷款利率的组合。提高基准利率意味着收缩信贷,降低社会流动性,提高信贷成本,缓和经济发展速度。反之亦然。
拓展资料: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美国的美国联邦基准利率(FFR)、日本的东京同业拆借利率(Tibor)、欧盟的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
在中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具体而言,一般普通民众把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指标,银行则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
主要分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①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
②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③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
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❺ 衡阳农商银行贷款利率
4.35%。
农商银行贷利率,是在央行的基准利率上浮动调整得来的,短期贷款: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年利率为4.35%。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包括5年)的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9%。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主要分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①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
②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③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❻ 央行再降息!公积金贷款又下调了0.25%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1)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3)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鼓励其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
同时,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1、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松紧适度,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完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加强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综合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多种工具组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适当下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总体看,随着各项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充裕,社会融资结构有所改善,各类市场利率均有所下行,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的接续关键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我国物价水平仍在低位运行,实际利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也为运用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条件。鉴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同时结合下调金融机构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总量稳定与结构优化的关系,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定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内容:一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并累计对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二是对2015年初考核中“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前,已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上述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这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2014年6月定向降准标准,均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三是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增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功能,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纾解国有企业资金和成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3、此次为何没有在定向降准的同时普降准备金率?
答:4月末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后,银行体系备付金水平一度达到历史高位,预计6月末银行体系超额备付金水平仍将保持在3万亿元左右。同时,货币市场隔夜利率最低时降至接近1%的历史低位。近期受新股发行冻结巨量资金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与最低点相比有所上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上较为充裕,并不需要普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提供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以来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本届政府一贯重视定向调控,着力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要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此次定向降准的目的正是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有何积极意义?
答:2014年以来,为发挥好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行,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先后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9个百分点至5.10%,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75个百分点至2.25%。在基准利率连续下调的引导下,2015年5月份,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16%,较去年同期下降0.91个百分点,创201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更趋理性,存款利率总体有所下行,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定价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各项政策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也有明显下行,社会融资成本整体有所降低。
从近几次降息的效果看,贷款利率虽已全面市场化,但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仍然具有较强的导向和信号作用,进一步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可望继续引导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加之同步下调存款基准利率,也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带动各类市场利率和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行,巩固前期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
5、下一步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调控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此次定向降准并结合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重点是要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优化结构的重要功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继续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的总体思路,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意把握好宏观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优化政策组合,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调控模式,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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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什么是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贷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贷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上述公式的分子“贷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是指贷款在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上述公式的分母“贷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是指贷款的本金余额在会计期间内的加权平均数,其计算应根据每笔贷款的本金乘以该贷款在当期实际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确定.
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贷款本金×每笔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贷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❽ 怎么算贷款的年利率是多少
具体利率数字除以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