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微企业三年无息贷款
小微企业三年无息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能提供相应的还款证明用于购买大宗额消费商品,已满足借款人的需求。这种贷款的优势在于:贷款金额高、贷款年限长、提前还款灵活。
法律依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 微型企业客户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所创办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被列为“扶持微型企业”;
(二)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授权委托书;
(三)注册地及经营在贷款人辖区范围内,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具备还贷能力;
(四)企业及其投资者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微型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客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所创办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被列为“扶持微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
(三)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且用于微型企业生产经营;
(四)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各行社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㈡ 小额无息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3、有按期偿还无息借款的能力,且能提供保证人;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㈢ 关于对中小企业的无息贷款,政府有什么政策。
无息贷款(interest-free loan)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其中利率在约定条件下或由银行免费,或由政府或相对应的机构买单。
各大银行或金融机构放款要求不一样,具体请祥询当地政府及银行。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㈣ 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是真的吗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怎么申请下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为了促进就业和社会发展,了很多贷款福利政策来鼓励人们进行创业,其中营业执照贷款也是一项优惠政策。有朋友咨询,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是真的吗?营业执照20万无息贷款怎么申请下来?㈤ 国家免息创业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市区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2、未实现就业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有效证件);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失业证》);4、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和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5、贷款对象必须是在有固定住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6、贷款对象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纪录(具备不良信用记录在三次以上的不予办理)。8、创办的经济实体所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9、原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㈥ 2021小微企业三年无息贷款还可以申请吗一文看懂!
现在已经是2021年了,但是很多小微企业受影响依旧在运营上存在着困难。有用户咨询,说2021小微企业三年无息贷款还可以申请吗?那么下面就来简单地给大家说一下,希望看完之后能够有帮助!㈦ 国家扶持小微企业无息贷款
国家扶持小微 无息贷款是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资金支持方面
一是中央财政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到141.7亿元,并将逐年增加资金总规模;
二是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资金,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二)融资担保服务方面
一是对年度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3倍以上且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可继续享受免征三年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保费补贴,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担保收费;
三是推动再担保机构发展,强化其分散风险、增加信用的功能。
㈧ 初创企业免息贷款政策是什么
凡贷款主体是个人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㈨ 国家三年免息贷款的条件
1、必须中国公民,个人无息贷款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能多于45周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是无法申请的。
2、具备稳定的住址,有当地的常住地址,即固定的住所,有本市户口。换言之,申请人若要申请无息贷款,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3、征信良好,无息贷款申请人有着良好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息贷款不同于其它的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保证人担保。
4、借款用途,这是无息贷款的条件的关键,贷款的用途若是用于项目建设或者自主创业,那么项目有可行性,且有利于社会的经济良好发展,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无息贷款是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申请门槛较高,比较常见的是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另外,无息贷款虽好,但大家还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
国家免息贷款的申请条件:
1、市区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
2、未实现就业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有效证件);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失业证》);
4、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和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贷款对象必须是在三明市市区辖区有固定住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6、贷款对象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纪录(具备不良信用记录在三次以上的不予办理)。
8、创办的经济实体所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9、原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2020年国家免息创业贷款政策》
一、国家免息创业贷款申请条件:不得低于16周岁,具有本市户口、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等自主创业人员,所创办单位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均可申请。外地户口的,对于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二、国家免息创业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认定书(由人社局开具)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单页、夫妻二人单页、夫妻二人单页)、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房证或者租赁协议)下岗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所证明(自己的房证或者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收入证明
6、夫妻双方及经营公司的银行流水(一年)
㈩ 无息贷政策
法律分析:1、必须中国公民,个人无息贷款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能多于45周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是无法申请的。
2、具备稳定的住址,有当地的常住地址,即固定的住所,有本市户口。换言之,申请人若要申请无息贷款,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3、征信良好,无息贷款申请人有着良好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息贷款不同于其它的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保证人担保。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征信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