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房可以抵押贷款么
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贷款,但前提是该农村房屋有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你的农村房屋没有这“两权”,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目前我国只有某些地区实行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政策,你可以到当地的贷款机构咨询下。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房屋抵押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的区别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贰』 农村土地“两权”抵贷和“三权”分置究竟是咋回事
——聚土回答
首先是三权分置,是针对土地之前的两权,即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村民,在三权分置的情况下,即将承包经营权分置成为承包权金和经营权,承包权属于村民,经营权成为了村民可以流转的权属。
两权分置,是指在农村土地改革情况下,农民在拥有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情况下,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房屋财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两个权属进行抵押贷款。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叁』 什么是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两权”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按照现行法律,农村“两权”不能抵押。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9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中心,1180家金融机构建立“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并落地试点业务,对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开始破题。来源:经济日报
『肆』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是指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中的“两权“是指农村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建房产权。
【拓展资料】
“两权”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按照现行法律,农村“两权”不能抵押。 为支持农村土地和金融创新,2015年1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32个试点县分别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伍』 农民工回家农业种植创业政府有什么补贴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9
『陆』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是指什么
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一、两权”抵押贷款实施中面临哪些困难?
结合前期的试点经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作为两种制度安排,应当区别对待。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而相比之下,抵押贷款问题更为复杂,全面推开还有赖于宅基地改革的深化和突破。
二、目前主要面临的困难包括
1.土地确权进度有待加快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民住房所有权证未完全发放给农民,个别试点地区仍积压在乡镇或村委会,制约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和农民住房交易,影响其抵押融资权能的实现。
2.抵押农房流转和处置难度较大
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农民住宅流转受到较大限制。
三、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2.抵押人的资格证明。
3.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4.抵押物基本状况。
5.其它有关资料。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的。
2.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3.借款人死亡或失踪,其法定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