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贷款形式有几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2.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生发放的贷款,一般由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与学校一起共同帮助高效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的一种银行贷款。
商业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更多的针对非义务教育学习发放的贷款,甚至还包括留学贷款。贷款金额有严格的限制,只能用于学杂费、生活费等支出。
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我国教育部每年会拨给各大高校适当的财政资金,用以支持教学,部分学校会抽取其中一部分资金,并吸纳一部分校友会捐赠,从而对学生开放无息借款服务,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
②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可分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介绍→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划款→备案登记这些步骤,下面针对这些流程做详细介绍。
1.登陆申请
网址首贷学生用户注册登陆后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2)续贷及深造学生在登陆页面,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登陆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登陆后在“贷款申请管理”中发起“续贷申请”或“继续深造贷款申请”。
(3)资助中心和高校用户先用户激活后再登陆系统。
2.提交材料及审核
(1)首贷及深造学生
经县区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向银行递交以下审批资料:
1学生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5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无须提交材料,直接登陆网站进行续贷申请,须经高校确认与资助中心审核通过。
3.银行审核受理
经市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经办社进行审核和受理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给予办理贷款开户、受理和审批,审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经办社签署借款合同和支付申请(委托)书,并领取《高校确认告知书》。
4.高校确认
学生报到后,应将携带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及时向高校出示,告知高校尽快在助学系统中进行学生信息确认
(1)省内高校确认:直接登入助学系统进行在线确认;
(2)省外高校确认: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寄回,经办客户经理收到后,在助学系统中代理高校进行确认。
5.银行放款
高校确认后,客户经理先在助学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后在信管系统中做出账手续并打印《出账通知书》,柜面人员接到以上两通知凭证审核后,在综合系统中给予出账并将贷款资金经学生账户转入高校账户。
③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先由借款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确认盖章;学生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生效后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二、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
④ 农村合作信用社助学贷款的条件和步骤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步骤: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八、贷款发放: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
(4)农村信用社怎么才能助学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对外省的学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⑤ 农村信用社手机上怎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在手机上面是不能贷款的,贷款的话必须是你本人,拿着你的身份证,然后或者是结婚证,然后到银行柜台去办理。
⑥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条件是什么
每一年都会有一大批高中生进入大学,那么当他们在高考以后步入大学之前,他们又会面临着一个困难。就是有一些家庭非常困难的人,他们没有办法支付孩子去上大学的这个费用。那么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去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但是我们都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它的申请需要有一定的审核条件,今天我们要来说一说这些审核条件究竟是什么?
而且在你上学期间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或者是你没有做过什么危害社会的事情,那么这个时候你是可以申请的,并且在申请的时候你还需要携带自己的父母或者是自己的看护人,因为有的时候助学贷款他是需要一定的看护人签字的。并且要将自己的看护人带到现场进行一些流程以后,那么你的这些助学贷款才能够申请成功。
⑦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5、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6、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