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公司从农村信用社贷款3000万,是采用财政贴息贷款,每月的还款利息应记入哪个科目
财政贴息贷款,支付利息的时候还是正常的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然后收到政府贴息的时候,从原来计入的科目中转出就行了
② 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贷有哪些这5个就是!
现在,对于个人信用良好的人来说,是可以凭借个人信用办理贷款的。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也可以凭借自己的信用到农村信用社贷款。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贷有哪些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5个。③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都分几类如果房子抵押贷款都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小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
一.贷款步骤:
1、农户应首先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
2.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
3.农户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
4.农村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即可发放贷款。
二.贷款所需证件:
本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和复印件.贷款证.。担保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全家人和担保人的照片.
④ 农村信用社贷款怎么申请可以申请这些产品!
有不少市民想了解农村信用社贷款,据说比较好下款。实际上相比其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政策会有所不同,主要倚重于帮助国家扶持的人贷款,旗下也有很多贷款类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⑤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可以代款
信用社贷款会延续原来农行的贷款模式!按科目分科化贷:农民的种子化肥走的科目利率是最低的,但一般量比较小,虽然便宜,但一般人拿不到那么多指标!再也是每年年初两大节日之间最放光了。
如果赶上运气赶,碰到有指标就会在养殖业种植业这块贷点量大的也就好了!商贷虽然量大但利率高。贷款每年年末一定还上,下年再贷。否则超期一个信誉不好还得承担罚息!和信用社主任商量一下贷点款还是可以的!
⑥ 农村信用社怎么才能贷款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6)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科目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发放管理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