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合作信用社助学贷款的条件和步骤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步骤: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八、贷款发放: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
(1)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对外省的学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Ⅱ 2021年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一般是在十一月初到十一月中旬进行发放,但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所以最终贷款到账时间要以实际情况为准,不过通常都不会超过十一月月底。如果款项迟迟不拨付,客户可以打电话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或向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咨询也行。大家应该都知道上大学的费用是比较高的,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只能申请贷款来完成自己的学业。在今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经开启了,那么, 2021申请助学贷款何时截止?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带着这些问题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2021申请助学贷款截止的时间
一、202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每个地区都不一样,但大部分地区截止时间是在9月30日。像贵州锦屏县2021年助学贷款时间将持续到9月30日,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同学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甘肃临洮县8月11日-8月12日为在校生首次贷款办理,7月22日-8月10日 在校生续贷办理。下面带来部分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如下:
1.河北
开发银行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20日;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起止时间:7月15日-10月15日。
2.山东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2021年全省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3.湖南
7月15日起,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称“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4.海南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对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排,受理起止时间为7月26日至9月9日。
二、2021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一般情况下,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时间9月-12月,但不同的省份放款时间会有不同,但大部分放款时间都集中在11月中旬。虽然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放款的时间,但贷款到账时间的早晚并不影响学生正常报到,学生在开学时可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不会影响学生入学时间。
三、国家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另外,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条件一: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条件二: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条件三: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条件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条件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条件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条件七: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
Ⅲ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我的是信用社的贷款的,不知道怎么还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Ⅳ 有知道巴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大厦)的咨询电话么想咨询还助学贷款的事情。
巴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客服电话0827-5263354
地址:江北大道东段信合大厦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Ⅵ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步骤
请到农信社的县级个人贷款服务中心询问,或者去县级教育局的助学贷款中心咨询并索取申请表.
Ⅶ 我准备大二了,我怎么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1、在校拟新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拟新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本科生与研究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自助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登录后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完成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盖章;暑期,学生持盖章后的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相关乡镇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所在县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即可。
2、在校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
在校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自助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出在线贷款申请;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盖章;暑期,学生持盖章及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3、在校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申请与续贷的学生:
在校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申请与续贷的学生请主动与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办理新贷与续贷的手续。
Ⅷ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8)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咨询电话扩展阅读: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Ⅸ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地方哪个部门或者银行贷
问:什么是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答:(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变。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贷款本金。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问: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户籍在省内老城区和农场学生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二)2007年,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1.2007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学生证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专用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按以下办法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1)借款学生是高考录取新生的,业务网点在其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该生已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字样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2)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业务网点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回执并盖章后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
Ⅹ 谁可以告诉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的电话,客服电话。我想咨询一下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
96633 就是这个。但说是客服,其实就是投诉电话,你不如自己去当地信用社询问。因为基本上有地方差距,不完全一样。这是省联社的,估计也跟你解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