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什么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⑵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先从哪里开始办理怎么做
2006年8月18日,云南玉溪红塔区小石桥乡的一幢小楼外,鞭炮震耳,人声鼎沸。一块系着大红花的,写有“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白色木牌被高悬上墙。此后不少农民频繁进出那小楼。原来,合作社做开了资金借贷买卖,生意异常红火。
但这也让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左右为难。
四个多月后,2006年12月,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出台,该政策允许在农村设立三类新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便是其中之一。“就连名字都一样。我们的合作社正是对这个政策的呼应。”一合作社人士欣喜地解释他们的“前瞻性”。
尽管如此,银监会的六个试点省份中并不包括云南。而真正令玉溪银监分局担心的是,这一农民资金互助组织脱胎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又异于银监会允许试点的资金互助组织,管理上有颇多不足。
“民办、民管、民受益”
“向社员提供小额资金贷款服务。”合作社的这一主要功能已在当地广为人知。乡里人只要自愿认购几百上千的互助保证金就可入社,签个字就能获得信用贷款,建房的、看病的、买大棚、买农机的,都能借上钱,信用好的,甚至可以贷款做上个体户。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创立时来自于红塔区农经站111.8万元的扶贫金资助,二是少数农民“股东”出资,并公开挂牌继续吸纳股金,每股100元。
截至2007年5月,在对外挂牌营业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该合作社便入股社员近500人,吸纳股金逾百万元,并因“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规矩而声名鹊起。事实上,该资金互助社公开挂牌本身就颇为轰动。整个玉溪农村都暗自沸腾起来。
一个多月后,2006年10月12日,在70多户农民的强烈呼吁下,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五垴山村“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开业,省市农经站以及县镇村政府的多位人士冒雨与民同庆。
五垴山村是远近闻名的特色药膳臭参的原产地,最近又成为本县蔬菜种植基地。该村2190人,耕地2944亩,人均1.3亩,粮经用地比例为35∶65,年种植蔬菜3600多亩。但农民苦于没有形成组织化的生产、销售,仅靠单打独斗,市场风险大,价格效益无保障。而新成立的合作社为社员和蔬菜生产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销,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系列化服务。
不过,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还有一个独特职能在于,可以针对社员生产中资金阶段性短缺突出,在社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其实质与上述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无异。
据记者了解,该合作社成立时,有21户农户入股9.9万元。后来“发展”的成员分两种形式:交纳200元会员费即成为一般会员,享受正常的农业生产流程服务;另有资金互助入股社员,需购买合作社股份,每股100元,可享受比当地信用社利率更低的小额借贷服务,入股社员年底时可按月息2.4‰进行保息分红,而一般会员则享受不了。
记者发现在合作社的《章程》里,清楚地写有“民办、民管、民受益”三大原则。还规定,如果合作社年终结余时有收益,则收益的80%将分给21户交纳风险股金的社员,若有亏损则用这21户社员交纳的9.9万元风险股金抵补。截至2007年6月13日,合作社会员费总额2.64万元,吸收股金47.6万元。目前据称效益不错。
示范效应
“这两个资金互助组织的公开‘亮相’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有可能使尚处在半隐蔽状态中的资金互助组织走向前台。”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半隐蔽的资金互助组织多存在于各种民办经济联合体、农民专业协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中。
一种类似于“财务公司”雏形,在经济联合体内吸纳股金、资金借贷。
一种由农民专业协会中的若干“股东”出资,发起并组建“资金互助协会”,对区域内种植和加工同种农产品的农户和加工企业吸纳股金、办理短期资金借贷,如上述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
另一种则由农经站注入“扶贫济困基金”和农民中的少数“股东”出资,共同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公开吸纳股金、办理短期资金借贷业务,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不过,这是一些难以判定性质的组织,虽类似于银监会定义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但二者仍有重大区别。这位负责人说,“根据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但目前在玉溪存在的资金互助组织并未向社员吸收存款。”另外一位官员说,虽然有省、市、区农经站的支持,但一些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实质仍是民间借贷组织。“只不过,合作社确实解了当地很多农民的资金难题。”
更让一些人担心的是,目前的资金互助组织多脱胎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此类组织多始于1984年,后因承担了乡村部分财政职能和风险渐高,甚至发生挤兑,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其全面清理整顿,一些质量好的基金会被当地农信社接管,有的工作人员被划转至乡村农经站。目前,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一种金融的组织形式已不存在。
“我们调查发现,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经办资金互助业务的人员均为农经站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原班人马,而红塔区小石桥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创立时就获得了红塔区农经站扶贫基金的资助。可以说,两家合作社的公开挂牌营业均是当地农经站的主导行为。”玉溪银监分局负责人对记者说。
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在检查两家合作社规章时发现,合作社基本照搬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操作方式,虽有“章程”却多从网上下载套用,还没有自身成熟的管理体系;虽设立了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但多流于形式,且责、权、利不清晰。
两家资金互助组织的成立均早于银监会允许设立资金互助社政策的出台,其借贷行为也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范围”的规定。特别是以“资金互助社”名称对外公开挂牌营业,既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认可,也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更没有取得基本的法人主体资格。
这一切的调查结果都使得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开始担心,由于入社条件低,社员范围有急剧扩大的可能,盲目扩充极有可能演变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因借贷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易产生矛盾纠纷,有可能造成地方经济社会不稳定。
然而,监管部门也证实,这类资金互助组织的融资模式非常适合农村、农户及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需求。不仅贷款规模小、频率高、灵活,而且具有时效强、多元化和差异化等特点,办理手续也简便快捷。通过它们融资的人群往往是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视为风险大、收益低、信用差、难管理的群体。
“一定程度上讲,资金互助组织是伴随多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因应农户对资金余缺调剂需求变化的一种自发的新型融资模式,是在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转换为农村的微小资金互助性联合。这种联合不仅调剂了入股社员自身发展的资金余缺,对农村金融长期积蕴的信贷风险也起到了一定的分散补偿作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农村民间高利贷的发展势头。”银监分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对广大农民来说,资金互助社、合作社的成立可以使“单干”的农户有条件“抱团”闯市场。如通海县五垴山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引进美国甜脆玉米、改良“铁头”芥蓝,使得本村轮种蔬菜面积多达5000―8000亩,仅此一项即实现销售收入500多万元。此外,合作社还统一供应农户化肥、种籽、农药。
“我们都是为了农民考虑,为了产业化考虑。资金互助的工作也正是为此服务的。”合作社人士这样认为。
“斟酌再三,我们仍然从法律角度认定这两个组织属于民间非法组织。但是,它们毕竟属于自发状态的新生事物,既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特点,也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如果法律上能对其性质加以定义,地方政府能合理引导,这些资金互助组织可以发挥其好的一面。”玉溪银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正规军”暂时缺位
可以肯定的是,民间资金互助组织的出现,与“金融正规军”的暂时缺位不无关系。
自2000年至2005年,玉溪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分别为3.04%、3.53%、3.81%、16.27%和10.14%。2004年以后,虽然农民收入增长加快,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上涨也十分明显。总的说来,农民增收仍然困难。
另一方面,玉溪农民对农信社小额贷款的需求正在下降。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他们需要的是更高额度的贷款。2006年底,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700元,最高的乡镇达到4700元,远远高于云南农民人均2900元的收入水平。
“小额贷款5000、1万的限额,对玉溪的农民来说仍然太少。他们需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产业性贷款,而农信社恰恰在这方面无能为力。”当地人对记者表示,农信社之外,农发行只涉及粮油企业,一些国有银行早些年已从县域退出,邮政储蓄则只存不贷。可以说,目前立足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是农信社,而农信社改革为统一法人社后,乡镇信用社降格为分社,贷款权限上收,在信贷需求旺盛期,受放贷限额、程序环节和资金实力限制,难以兼顾农户产业化的资金需求。而农村地区缺乏担保机构,贷款条件差的现状,也使信用社在贷款发放时更为谨慎。
与农户个体一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很难从银行机构得到贷款。据云南省银监局统计,该省2005年末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837个,其中专业经济组织2576个,直接带动农户106万户。但只有少数合作社得到农行或农信社直接的贷款支持,且资金需求满足率不高。比如文山州农信社2004、2005两年间扶持了6个合作社,发放贷款40笔,金额271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每年得到贷款22.5万元。而上述小石桥乡资金互助社挂牌仅半年便能吸收农户自有资金近百万元。
“还有部分合作社以间接方式获得少量贷款。”云南省银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合作社有三种方式间接取得资金支持。
一是合作社理事个人贷款用于合作社。如玉溪市通海县某花卉专业合作社,其建盖保鲜冷库、购买运花车的资金都是几名理事以个人名义从信用社贷款。
二是合作社注册成为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在红河州,由11位农民投资入股组成的某合作社注册为公司,获得信用社贷款426万元。
三是合作社为社员贷款提供一定便利。曲靖市采取“协会+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模式,合作社社员从信用社贷款能够优先且额度较大,有效解决了农户的生产垫本资金问题。
不过,更多的合作社及其成员均未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个中原因比较复杂。”玉溪银监分局负责人对记者分析,首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工商注册登记困难重重,是否具备贷款资格仍不明确;其次,合作社自身通常无稳定持续的营业收入,无还款来源,经济实力差,抗风险能力弱;而且运行机制不健全,产权制度混乱,故不具备贷款条件。加之,银行机构涉农金融服务的弱化;历史上乡镇企业和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以致农信社利率定价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以上,超出了合作社的承受能力。这都使得合作社难以获得银行机构的资金支持。
对于一地经济而言,农户个人得不到足够的贷款支持,一般的合作社也无力取得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却在不断壮大。“效益的增长对融资产生了新的需求,刺激了民间借贷快速发展,最终催生了资金互助组织。”玉溪银监分局人士对记者说。
⑶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2、关于印发《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3、关于印发《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4、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5、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⑷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吗资金互助业务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能。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具有类似或关联生产的农民共同发起,拥有和管理,为了获取便利的融资服务或经济利益,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的互助金融组织。在社员范围内开展借贷业务。它以入股参加的农民为主要社员,都是一人一票;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都是从社员中选举产生的;定期召开社员大会,研究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一.制度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内生于农村经济、具有真正合作制原则的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它与生俱来就有制度上的优势,这种制度上的优势与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定位相符。与定位相适应的制度有借款制度、贷款制度、组织结构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地缘、血缘、亲缘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社具有地缘、血缘、亲缘优势,社员之间知根知底,信息非常对称,外加之互助社本身的制度设计,社员向他们的互助社借款无须签订合同,无须区分农户的借款是用于生产需求还是生活需求,互助社都能及时满足农户小额的、比较频繁的信贷需求。
三.信息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作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载体。农村资金互助社内生于农村经济,深深植根于村庄中,故具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无法拥有的信息优势,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通过互助社且由其提供担保向农户提供贷款。这样有二个好处:一是信誉好的农户可以贷到更多的款,二是互助社以信用社股东身份作为担保向信用社融资,可以从信用社借入资金,从而可以向更多农户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农户的贷款额度。
四.竞争优势
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利于抑制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及与信用社形成竞争关系。据马诚、杨啸宇估计,2005年农村资金外流达到6万亿人民币;而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民可以以入股的形式把自己多余的、暂时不用的资金存入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存入商业银行、信用社及邮政储蓄,这样大量资金可以留在农村。大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与信用社的竞争可以促使信用社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多适合农户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
五.与其他机构相比
首先,“农村资金互助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它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服务对象面广人多。从服务对象上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资金需求量大的个体生产经营户。第二,与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建立在合作制原则之上的真正的农民自己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第三,与过去非正规金融的农村基金会相比,它具有法人资格,合法运营的特点。过去的农村基金会,向社会吸收存款和放款,而本身又未经银监会批准,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再加上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低,易引起金融振荡和不稳。
⑸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流程
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资料 目录 1、成立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书…… 页 2、出资人承诺书…………………………………………… 页 3、出资人协议书…………………………………………… 页 4、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页 5、《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页 6、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书…… 页 7、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页 8、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 页 9、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页 10、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1、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学历证明材料……… 页 12、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金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页 13、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履责合法经营服从监管承诺书… 页 14、XX省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申请表… 页 15、XX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申请表……………… 页 16、XX省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申请表……………… 页 17、全体股东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8、全体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页 19、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律师中介机构出具) 页 20、XX市XX区XX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页 贰-------公司制度及管理办法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信贷管理制度 6.风险管理制度 7.内部控制制度 8.财会管理制度 9.安全保卫制度 10.信息披露制度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13.贷款责任认定就追究办法 13.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4.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5.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贷款管理办法 16.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17.授信业务申请书 18.现场稽核操作规程 19.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20.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21.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叁-------公司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1. 档案管理流程 2.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 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4.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5.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6.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7.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9.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10.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11. 商户“信用共同体”小额贷款流程 12.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13.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岗位职则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1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16.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17.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肆-------制度 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3 贷后管理制度 4 贷款保证管理制度 5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7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8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9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10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1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2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3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5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伍-----各类合同及附表 一.合同 1.借款申请书 2.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3.信用借款合同 4.信用担保书 5.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6、流动资金担保合同 7.农业借款合同 8.农业借款合同(代放款凭证) 9.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10.人民资金借款合同 1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12.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13.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14.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15.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16. 财产抵押合同 17.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18. 委托贷款合同 19. 委托资金借款合同 20.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21.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2. 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3.贷款到期通知单 24.延期还款申请书 25.延期还款协议书 26.以物抵债协议 27.还款凭证 二.表格 1 .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表 2. 同意保证意向书 3. 同意抵(质)押意向书 4. 自然人客户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申请书 5. 贷款公司贷后检查报告表 6. 贷款公司自然人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7. 贷款公司法人(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8. 贷款公司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借款申请书 9.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借款申请书 10.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 11. 抵押物明细表 12.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 13.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 14.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填报方法 15.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陆-------法律法规参考 1.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 3. 关于进一步作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4.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 5.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6.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7.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8.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9. 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10.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 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12. 货款通则 1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14. 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 15.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17.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8.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关联交易管理方法 19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21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22. 小企业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23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24.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2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26.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7.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28.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29.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0.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3. 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 34. 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35.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麻烦采纳,谢谢!
⑹ 我国现有哪些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中国农村金融法正在酝酿讨论中,还没制定、公布。
⑺ 资金互助社贷款有那些规定
(1)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2)农村资金互助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应由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捐赠人身份和资金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核;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应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审慎条件。 (3)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后确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 (4)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办理结算业务,并按有关规定开办各类代理业务。 (5)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⑻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农村商业银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大 中 小】 产品概述: 指本行向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旨在满足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产、供、销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产品特点: 涵盖产品广泛。包括流动资金、项目贷款,贷款期限灵活,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及组合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服务对象: 有资金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办理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具备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 4.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5.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 6.税务登记证明; 7.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8.相关合同、批文合法、真实、有效; 9.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10.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及审查 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审查 (三)审批 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 (四)出账 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在授信额度内,审核无误后,办理出账手续。
⑼ 农村资金互助社及其设立条件是什么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在农村地区的乡(镇)和行政村以发起方式设立。其名称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章程。②有1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社员条件要求的发起人。③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④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⑥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