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br /><br />
Ⅱ 上海房贷最新政策2022
上海买房贷款政策为首套房不低于35%。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套住房,也就是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没有住房,并且没有商业性的住房货款记录或者是公积金住房货款记录的居民,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货款时的首付款比例是大于等于百分之三十五。在上海市已经有一套住房的,或者是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是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的居民家庭,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去购买普通自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是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Ⅲ 2022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首套房贷款五年期及以下基准3.7: 首套4.55%,五年期以上基准4.6: 首套4.95% (之前5%)。
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人口相对来说是很密集的,很多人来上海打拼生活,因此上海的住房是比较紧张的,尽管上海有限购令,房价依旧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买房绝大部分都是依靠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而首套房作为刚需房,它的房贷基准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是有区别的。
关于首套房的认定,其中一个主要的认定方式是:“认房不认贷”。意思是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名下无房或者是否办理过住房贷款,只要没有住房贷款记录,都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以前办理过贷款,现在已经还清了,再次申请贷款不会受到影响。
一、很多人贷款的时候会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法有哪些?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3、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部分调整:
1、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2、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三、贷款人的审查:
1、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2、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
3、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综上,上海首套房认定以“认房不认贷”为主,五年期以上基准4:6,首套贷款利率下调0.05%,至4.95%。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Ⅳ 上海首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当前执行房贷利率初步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基点,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60基点。
上海首套房政策如下:
上海人外地有住宅:
情况一:外地有房,上海无住宅,无贷款,在上海购房资格认定为首套;
情况二:贷款未还清,在上海贷款算二套,购房资格认定为二套;
上海人外地无住宅(以家庭为单位):
情况一:外地无住宅,在上海首次购买,算首套;
情况二:有一套住宅,但已经结清贷款并已经卖掉,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算首套;
情况三:有二套房及以上,不能再买。
注:上海单身人士,只能买一套。2011年1月28日之前跟父母共有住宅,不记入限购审核。
(4)上海首套购房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政策是中央银行贷款指中央银行对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中央银行贷款具有一般贷款的基本特征,但它作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又有特殊的职能和准则。中央银行贷款同专业银行对企业贷款一样,都具有偿还性、保证性、期限性和计收利息的基本特征。
银行贷款政策首先应当明确银行的发展战略,包括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银行希望开展业务的行业和区域、希望开展的业务品种和希望达到的业务开展的规模和速度。
在银行的贷款政策文件中都开宗明义地指出,贷款业务的发展必须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并对银行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领域等进行战略性的规划。
贷款业务发展战略,首先应明确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在明确了银行贷款应遵循的经营方针的基础上,还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银行贷款发展的范围(包括行业、地域和业务品种)、速度和规模。
Ⅳ 2021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义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5%。
上海购房贷款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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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贷款的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全国贷款记录网上可查。
一是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无住房、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是公积金贷款。
(1)购买第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第二套改良型购房,首付比例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员工家庭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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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由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由20倍降至10倍。
(5)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将每月还款额降低到工资基数的40%以下。
上海限购政策
1.上海单身:限购第二套。
沪籍已婚:限购第三套。
三是非沪籍。
(1)已婚家庭在上海只能有一套,单身限购。
(2)夫妻双方必须至少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并在购房前63个月缴纳60个月。
Ⅵ 上海首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海首套房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以居民家庭名义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5%。
限制贷款的总体原则:认房又认贷,有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全国贷款记录网上可查。
一、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本市无住房、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公积金贷款。
(1)购买第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第二套改良型购房,首付比例为普通商品房50%,非普通商品房7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升10%;第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员工家庭发放贷款。
(4)借款人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由40倍降至30倍,补充公积金由20倍降至10倍。
(5)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将每月还款额降低到工资基数的40%以下。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Ⅶ 上海首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上海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