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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校内无息贷款

发布时间:2022-11-15 09:44:01

① 西安工业大学有没有大专

西安工业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702

二、院校性质: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以工为主、理工文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址:

1、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2、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大学园

3、雁塔校区:西安市小寨西路143号

四、层次:本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身体条件符合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1、所有本科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2、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3、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将文化、专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

4、艺术类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5、社会体育专业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7、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其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学费标准:

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4500元/学年 文史类:3500元/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7000元/学年;(艺术设计、美术学)9000元/学年

住宿费:本科1000元/学年,800元/学年,650元/学年(有暖气);高职650元/学年(有暖气),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一)奖学金种类

1、综合奖学金:

特等:2000元/人·年 甲等:10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200元/人·年

2、自强奖学金(针对贫困生设立)

甲等:6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400元/人·年

3、社会奖学金

(1) 研究所奖学金:

二○二奖学金、二○三奖学金、应光奖学金、二一二奖学金、二一三奖学金

(2) 企业奖学金

曲阜活塞奖学金、总后建工奖学金

(3) 校友奖学金

深圳校友会奖学金、国亮奖学金、全星奖学金、 中智奖学金、鼎天奖学金

(二)其它济困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最高额度每年达6000元。

2、校内无息贷款:一等:15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800元/人.年

3、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校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获得相应资助。

十二、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安工业大学

十三、08级新生本科全部在未央校区就读,高职全部在雁塔校区就读。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08016 传真:029-83208993

学校网址:www.xatu.e.cn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编:71003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

② 西安工业大学怎么样

简介:一、学校概述 西安工业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共建高校,具有完整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以及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终面向国防工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军工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 学校创办于1955年,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是我国兵器行业部署在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学校长期隶属于兵器行业。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把一切献给党”的兵工精神,形成了“忠诚进取,精工博艺”的校风和“敦德励学,知行相长”的校训,凝练出“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制造技术”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大力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2014年,国家人社部批准学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专业授权类别。学校现有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陕西省一流学科,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陕西高校“一流专业”。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以博士授权学科为主干的学科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彰显了学校的兵工特色,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授权领域涵盖所有本科专业。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个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陕西、河南、河北、江苏等18个省份一本招生。 学校现有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1.8万余人,占地1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78万余册,并辅有完善的电子文献资源。学校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中心1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4个。学校建有4.3万平方米的工程训练基地,拥有各类本科教学实验室251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8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近60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近500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5个,陕西省教学名师14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人;有“”专家4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三秦人才津贴专家15人;有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省“三五人才工程”、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及省“四个一批”人才5人;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20余人。陕西省重点科研团队2个,陕西省科技领军计划1人。 学校面向国防工业和区域经济的需求,大力开展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有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学校不断强化科学研究的军工特色,拓展国防服务领域,2012年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单位资质,2015年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重点实验室、陈忠实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等18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 目前学校承担着国防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科技部、教育部以及省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等项目。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在国家国防项目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制的铝基复合材料活塞已装备在5种新型主战坦克和装甲战车上,参加了国庆60周年阅兵式、“9.3”抗战阅兵,荣获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光学制造和光学薄膜领域的成果综合应用于惯性约束核聚变、激光陀螺、战术激光武器等所需核心关键光学与晶体元件的研制生产。近程防空炮和大口径远程火炮身管制造关键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各种战舰以及陆盾等武器装备,并成功装备 “辽宁号” 航母。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建成1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力彰显“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制造技术”的人才培养特色。依照办学定位,实施“根植企业行动计划”,建立教改实验学院,开设软件工程师、机械设计与研发工程师等8个类型教改实验班。实验班推行导师制,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建有一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每年设立100万元大学生创新基金,培育学生的工程素质与创新能力。学校2012年被陕西省确定为“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入选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7年入选陕西省创新创业示范高校,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学校重视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改革,建成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1门省级精品课程和5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按照“训练工程化,实验综合化”的要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重视课外实践环节,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主创新意识。近五年,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304项,省级奖励1708项。半个世纪以来,学校大学生女篮保持传统优势,多次在全国大学生女篮比赛中获得冠亚军,并荣获大学生世界五球锦标赛冠军。学校书法本科专业教育颇具特色与影响,两次获得中国书法兰亭教育奖。 学校高度重视开放办学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将国际化发展列为学校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国家化教育工程。近年来,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爱尔兰、捷克、波兰等十多个国家4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本科2+2双学位学分互认项目、短期交流学习项目、赴美赴日假期带薪实习项目、世界名校夏令营项目、境外课堂项目、国家汉办汉语志愿者等多层次交流项目,力求满足各专业和各类学生的国际化需求,学校对重点项目给与学分奖励和专项经费资助。参加项目的学生在开拓视野、提升学术能力、塑造世界观、提高就业层次等方面效果显著,提升了人生事业发展的层次。同时,我校积极与港澳台建立合作关系,每年有几十名学生赴台湾高校短期交流学习,赴香港参加名企实习项目。学校外教资源丰富,为学生开设英语、德语、法语、日语、韩语、捷克语等多种语言公共选修课程。 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学校还特别设立了兵工研究所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十余项社会奖学金。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学校每年还提供近千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培养的十一万余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个地区,不少人成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行业的技术骨干或大型骨干企业的负责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在行业人才质量评价中认为,西安工业大学的毕业生“有极强的动手能力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企业留得住、用得上,不少毕业生很短时间内就能脱颖而出,成为企业重要的技术骨干。”近年来,本科生的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多次被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并成为陕西省属高校唯一一所入围2011—2012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80强院校。 学校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评为“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先进单位” “陕西省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 “陕西省文明校园” “陕西省平安校园”等。近年来,学校大力弘扬兵工精神,坚持内涵式发展,正不断向建设“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二、国家级、省部级优势学科、专业、团队和平台 国家级 科研及教学成果: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 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 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1个国家级双语教学课程:材料科学基础双语课。 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属材料工程。 6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 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西安工业大学-陕西北方动力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省部级 教学成果:省级教学成果获奖27项。 9个省级特色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光电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汉语言文学。 12个陕西高校“一流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对抗技术、物联网工程、会计学、软件工程。 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个省级教学团队:光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电工电子教学实验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书法专业教学团队、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教学团队、工科数学教学团队、机械电子教学团队、材料物理专业教学团队、软件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信息对抗技术教学团队、土木工程专业核心课程群教学团队、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团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团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物理教学团队、产品设计专业教学团队、大学英语教学团队、材料化学专业教学团队、软件设计类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2个省级科研团队:铝镁轻合金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团队、先进光学制造与检测创新团队。 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中心:工业中心、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艺术教育实验训练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光电工程实验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工科化学教学实验中心、综合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经管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材料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材料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与控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以实践、创业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经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机械制造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创业实验区” “服务外包型软件工程师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光电工程领域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突出实践教学的材料专业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面向工程应用的信息通信领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基于工程范式思想、突出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的一线卓越机械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突出实践应用能力的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突出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自动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基于应用创新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面向制造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基于手脑并重理念的文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面向工程应用的计算机嵌入式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于项目的外语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面向工程应用与实践的材料化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书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西安工业大学—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西安工业大学—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西安工业大学—深圳市金凯进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西安工业大学—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 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薄膜与光学制造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光学检测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光电测试与仪器技术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 “陕西省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陕西省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工程实验室”“光电子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微光电器件军民两用技术工程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教育部(中白)高技术合作研究中心” “国家光电子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光电薄膜与器件研发服务中心” “兵器工业进口测试仪器控制系统维修中心” “陕西省光学先进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陕西当代文学与艺术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兵器工业光学器件超精密加工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陕西省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陕西省铝镁轻合金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自主系统与智能控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1门省级精品课程:光学零件工艺、材料科学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工科电路分析、物理光学、工程力学、机电系统设计、软件工程、光学零件工艺学、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市场营销、工程测试技术、书法、仪器制造工艺学、大学物理、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材料加工基础、信号与系统、机械制造工程学。 5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材料科学基础、光学零件工艺学、工程测试技术、机械设计、仪器制造工艺学、物理光学、信号与系统、机械制造工程学、材料加工基础、软件工程、机械制造基础、大学物理、书法、数字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理论、中国古代文学史、古代汉语、Java语言程序设计、市场营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工科电路分析、机电系统设计、工程力学、计算机网络、光电信号检测、薄膜光学与技术、工程材料学、材料研究方法、培训理论与实务、微机原理及应用、国学导论、中国现当代文学、高等数学、综合英语、田径、应用光学、基础工程、离散数学、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双语)、计算机控制技术、光电仪器设计、工程化学基础、冶金传输原理、高分子物理、生物医学电子与仪器、数字信号处理、运动控制系统、创业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大学计算机基础、艺术哲学简论、线性代数、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③ 枣庄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枣庄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校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建立的枣庄市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创建的实业中学)并入我校。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姚建铨教授任名誉校长。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服务地方、特色发展,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学校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7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48.16万册,电子图书195.17万册,电子期刊9.0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9万人。

学校有教职工1360人,专任教师10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9人,博士258人,双聘院士等国家级人才10人,泰山学者等省级人才18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2个,专科专业38个,构建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交叉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获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近三届毕业生15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421人考取中国科学院、985和211院校研究生。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以“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程成效显著。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2019年获批山东省第十二批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等7个产教融合促进项目全部落户学校。2018年11月学校承办了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办、山东省教育厅支持的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建有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8个,市厅级科研平台43个,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8个。

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天津大学激光与光电子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30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课题7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8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7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11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5项、地厅级400余项。学校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枣庄市和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00余个。

学校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14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52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历留学生教育等项目。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学校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考生进档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学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学专业: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使用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表演(校企合作)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需符合以下身体要求:

1.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2.体重:小于[身高(cm)-110(cm)](kg)(1+10%);

3.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明显疤痕、斑点。

以高考体检表为准,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退档。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四)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委培师范生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在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及退费标准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助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招生监督电话:(0632)3786798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邮编:2771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uzz.e.cn

招生网:http://zsb.uzz.e.cn

④ 重庆市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重庆市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重庆市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近些年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幼儿可享受如下资助:

1.保教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

2.生活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3.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免学杂费。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3.免教辅和作业本费。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向初中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4.免费提供字典。为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黔江、城口、丰都、武隆、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及万州、开县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标准为在校期间平均每生每天4元。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重庆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重庆籍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具有重庆籍居民户口、当年就读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等人员。

3.学校减免学费等。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4.社会捐资助学。已建立彩票公益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等社会资助项目,并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和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我市就读的中职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

1.中职免学费。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超出补助标准部分学费,民办学校可向学生收取。

2.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区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实行区县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按月集中发放到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3.中职住宿费补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就读涉农、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二年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住宿费补助资金最终拨给学校,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6.学校减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7.其他形式资助。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我市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普通高校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和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已享受中央学费代偿政策和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可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相应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年限,以国家规定学制年限为准,累计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7.全科教师培养。对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的本科层次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8.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0.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1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2.其他。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

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以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将中央分配给我市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具体高校。在分配名额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 其他资助配套政策。各高校按规定从研究生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奖助等开支;综合采取减免学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校内无息贷款、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

⑤ 大学生自主创业无息贷款途径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日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学生创业之路异常艰难,除了大学生创业者本身条件的限制之外,更多的是因为缺乏一个整饬有序的创业环境。大学生创业成为当前就业“热”中的“冷”选择。少数人的成功和多数人的失败表明,大学生创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创业环境亟待关注

赵明晨,一个23岁的青年,当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时,他的身份还只是个大学生,他现在的身份是“八零年代”主题餐厅的总经理。2004年6月26日,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对一家校园餐厅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即将毕业的该校学生赵明晨和他的7名同窗一起联合参加竞标,在和另外两名来自校外的个体经营者的角逐中,凭借文化理念的优势,赵明晨最终夺得了餐厅的经营权。他的创业举动,在当时和他一同走出校门的280万大学毕业生中,成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一大亮点。

去年9月20日开始试营业,10月26日餐厅正式开张,赵明晨说:“如果对这段历程有一个形容词的话就应该用艰难,如果在这个形容词前面再加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异常艰难。”

选择意味着承担责任

对于选择自主创业,赵明晨认为,直接就业比较被动,基本上听命于人,而且做出的很多东西可能并不是你最原始的想法,而创业会把你自己心里的东西直接表达,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人左右你的思想,是你自己抓住最好的机会来表达自己。

据了解,从新闻传播系毕业的赵明晨曾经以出色的广告创意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月薪6000元的工作,但他却选择了自主经营餐厅。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新闻传播系的郑伟老师对记者说:“那家餐厅之前是一个烤鸭店,由外面的人承包,后来不想做了,我们学校的学生经常到那里吃饭,对餐厅挺有感情的,希望能够继续把餐厅做下去,得知这个消息,赵明晨站了出来。他平常比较有经济头脑,愿意做一些经商方面的尝试,对公共关系和广告方面的课程特别感兴趣。”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副院长唐小恒参与了“八零年代”餐厅的招标工作,他提出,创业和就业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虽然它属于就业,但是比就业更深入,创业实际上承担着一份社会责任,要探索如何在解决就业的同时自己发展好的问题。

“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问题必然要经过一个艰难的阶段,我们也在尝试,社会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议论,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校内餐厅还是应该找有经验的人来做。我们从长远的角度看,一部分学生可能在走上工作岗位两三年之后考虑创业,一部分人可能一毕业就想开始创业,这部分人的比例虽然很小,但这毕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正常需求。支持少数人敢于出来‘吃螃蟹’,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对于学生一生都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只要他有勇气去面对。所以,只要基本条件具备,适当提供机会支持学生去创业,这也是学校育人职能的体现。”唐小恒对记者说。

优惠政策难以体现

“跑办各种手续是最麻烦的,各个部门都知道一些国家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的方案可以参考,所以后来基本都是按照正规的程序办理的。”郑伟很感慨地说,“最困难的是到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装修好之后请卫生局的人来看,有不合格的就要重新做,大概经过了两个多月才办下来。再加上工商、税务等方面,三个多月才基本办完这些手续。”

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赵明晨无奈地说,像我们本身专业不对口,好多东西就不了解,可能有很多冤枉路。办执照的流程我们当初认为会比较复杂,但是没有预料到像我们真正办理时那么复杂,拖的时间相当的长。我们办理各项证照的过程中,直到今天也没有感受到一项是针对大学生。

国家出台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而现实中却没有感受到,镜头前的赵明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点点抱怨,但他随即坚定地表示,他已经学会了一份正视现实的坦然心态。

记者从一些渠道了解到,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政府确实提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是其中有些政策很难操作,有些在执行过程中变了样,尤其是在经营领域、融资渠道和税收优惠等关系到大学生创业的关键问题上,创业的大学生们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扶持。

据有关媒体调查显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中超过九成是靠民间借贷起家的,65.3%的创业者认为在创业资金短缺时向银行贷款有困难,有些机构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设立了小额创业贷款,手续简便,门槛低,但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的机构基本没有。

一位2001年毕业创办公司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生告诉记者,国家的政策对大学生创业肯定有促进作用,但其中有关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的内容意义不大,因为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学生创业的公司这样规模小、风险大、还贷能力弱的企业。

⑥ 有谁知道大连海事大学对特困生有没有什么照顾政策

在大连海事大学的领导和老师之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学生从拿到海事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起,就是海事大学的人了,决不能让孩子因为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这就是海事大学对待贫困家庭学生的态度。

多年来,大连海事大学十分重视贫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本着“待生如子 爱校如家”的学生资助管理理念,构建了 “一个中心、两种贷款、三类基金、四种补助、五项关怀”的全方位、立体化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形成了“学生入学有博联基金,交纳学费有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有校内贷款,突发事件有校友、爱心基金,学习之余有勤工助学,将人文关怀贯穿整个大学生活”的资助局面。

“一个中心”是指大连海事大学勤工助学及家教服务中心。该中心主要服务于学校贫特困生中学习成绩较好,有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和校内工作的学生,贫困学生不仅通过个人劳动获得了生活补贴,还不同程度的锻炼了个人能力,达到了资助育人的效果。目前,中心每年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2400余个,为2800余名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两种贷款”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贷款。大连海事大学于1999年开始开展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有效解决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的局面。在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主要资助渠道的基础上,学校每年拨款160万元,设立校内无息贷款,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的临时困难,学生随时申请,资金马上到位,灵活机动的形式,有效弥补了系统资助后出现的纰漏和不足。

“三类基金”是指“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助学基金”、“大连海事大学校友助学基金”和“大连海事大学爱心助学基金”。 “博联助学基金”专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同学,凭入学通知书到校就可以申请博联基金的资助而安心入学,完全不必为入学须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及入学第一年的生活费担心。 “校友助学基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用于资助贫困生当中“因地区差异造成的中学基础差,大学成绩不理想,无暇顾及勤工助学;或个人遭遇重大突发事故,学生保险不能完全解决”而形成的资助体系涉及不到的所谓“真空地带”那部分学生。

“四种补助”是指学费补助、保险补助、御寒补助和路途补助。学费补助主要用于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每年为全体在校生5%的学生减免学费近90万元。贫困生保险补助,是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大学生平安保险,当学生在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保险作为一项保障措施能够使学生安心住院治疗,有效的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每年的御寒补助,主要用于资助来自长江以南地区的贫困学生,使他们能够适应北方寒冷的天气环境,安心学习。每年寒暑假返乡期间,为了不让学生为回家的路费而发愁,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所在省份,为本学年的全部特困生发放返乡的路途补助,确保他们及时与家人团聚。

“五项关怀”主要是针对贫困生在校期间,学校在经济资助的基础上,将人文关怀贯穿贫困生的大学生活。包括新生入学咨询及爱心超市、在校特困生不定期集体过生日及家庭走访、退休教师与单亲学生结对以加强心理引导、大学学习的学业援助、毕业工作时就业援助等。将人文关怀贯穿海事大学每一名贫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走向社会的整个大学生活。

可以说,学校想方设法免除学生学习期间的后顾之忧,让海大学子在学校能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资学”、“资志”、“助困”、“助心”,选择海大,是你们无悔的选择!

我们学校没有学生因为贫困退学!放心来吧。

⑦ 重庆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

重庆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法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奖学金类、贷学金类、助学金类。

一、奖学金类: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1200元/人年、乙等奖800元/人年、丙等奖400元/人年;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享受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500元/人.年、乙等奖3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4)单项优秀奖学金,享受面为5%,额度从50元/次人至3000元/次人;

5)新生特别奖学金,奖金额度分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贷学金类:

1)校内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贷款等级分为:甲等1000元/人年、乙等600元/人年、丙等4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20%,贷款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助学金类:

1)校内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补助金额为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补助金额为1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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