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1年房贷利率多少
2021年房贷利率: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3.85%,5年期4.65%;
各银行在LPR的基础上再适当加点。
❷ 房贷利率加点数值59.0000bp是什么意思
房贷利率加点数值59.0000bp是加的基点。例如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65%,执行利率为4.65%+59个基点,即5.24%。
利率基点即基点BasisPoint(bp)用于金融方面,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1个百分点的1%,即0.01%,因此,100个基点等于1%。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
之前,房贷利率定价是采取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方式,根据“央行基准利率+基点”计算,现在,根据“LPR基础利率+基点”计算。
如,最近一个月(8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如果银行给你的房贷利率是5.44%,就是加了59基点。
(2)10月8日前买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二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60个基点。
根据公告,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此前监管部门要求二套房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低上浮1.1倍,即最低为5.39%;此次央行明确了房贷利率的下限,购买二套房以上加至少60个基点(当前约为5.45%)。不过由于LPR的变动情况,不同城市房贷利率具体表现不同,房贷利率的上调或下调不可一概而论。
❸ 银行贷款利率下调了吗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微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8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3)10月8日前买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房贷利率降了,我们的房贷月供就会降低,这种情况下主要有以下三种变动形式。
1、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
2、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这主要是看我们房贷的重定价日是在什么时候。
3、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房贷lpr利率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LPR是每个月20号(遇节假日顺延)都会重新报价,至于房贷利率是否会跟随LPR变化,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自然不会受LPR的影响,毕竟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和LPR没有关系,只有当人民银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房贷才会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
2、如果是商业贷款,而合同约定执行的是浮动利率,那当LPR发生调整变化后,等重定价日到了,届时将按照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的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而重定价周期最短是一年,重定价日有两种选择,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
3、如果是商业贷款,但合同约定执行的是固定利率,那哪怕LPR调整变化了,房贷利率也不会随之发生变化,将一直按照签合同时约定的利率来执行。
房贷利率下调的原因有哪些
1、刺激刚性需求与改进型购房者开盘
贷款利率下调,可以减轻借款人的负担,也可以降低购房费用。2018年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分类施策,大量出现的“一城一策”成为关键性变化。该代表、全国各地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房贷利率进行了调整。事实上,鼓励刚需开盘与抵制投机炒房并不矛盾。
2、防止特定的信贷风险
所有的借贷都有风险,房屋贷款也是如此,房贷利率太高,买房子的费用也会增加。因为房贷利率越高,购房者的房贷压力就越大。自然环境中的高房价,一旦房价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购房者就会有断供弃房的想法,并按照适度降低房贷利率来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这样就可以防止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此外,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下降,表明购房需求刚刚开始减弱。
❹ 房贷lpr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房贷lpr是目前贷款买房的时候需要参考的贷款利率的一种方式,那么这个房贷lpr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对于房产不了解的用户们,下面一起来看看。
1、 房贷lpr是2019年10月8日开始的,而具体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即在新利率实施前的每年第一天重新定价。一般来说,LPR利率每月在当月20日9:30公布一次。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方网站和央行官方网站查询。
2、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都是5年期以上的商业贷款,以前锚定基准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或打折;2019年10月8日以后的增量房贷利率锚定LPR,LPR是每个月公布一次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 房贷利率转换开始时间: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各大银行对于存量贷款客户都可以重选利率方式,一种是按原来的固定利率执行,另一种是参考LPR。
以上就是关于房贷lpr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❺ 十月新规:10月8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十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看看对你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给儿童个人信息上一把“安全锁”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实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3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根据规定,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智能快递柜新规施行:
快递“入柜”需经收件人同意
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央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
10月8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
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于4月23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两部法律体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等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法官、检察官的权利义务、遴选、职业保障等作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两部法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类保险宣传材料
不得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
10月1日以后,大家在银行里看到的保险宣传资料将不得出现银行的名字和LOGO,也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8月27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诸多细节进行了相应规范。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规范幼儿园班额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提高了独立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班数。此外,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厨房、卫生间、试验室、医务室等使用水的房间不应设置在婴幼儿生活用房的上方。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保健食品原料范围有新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田建设项目有新管理办法
由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❻ 房贷利率政策调整!10月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房贷利率政策调整、快递包裹不准随意“丢”快递柜、全国铁路调整列车运行图、保险宣传单上不能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进入10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影响你我的生活。
全国性新规
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根据LPR调整
自10月8日起,买房贷款利率政策发生变化:新发放商贷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央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加点下限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快递包裹不准随意“丢”快递柜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届时或把“包裹能否放进快递柜”的选择权交到用户手上。
生活中市民经常遇见这样的事,收件人不在家,不少快递员会将快递包裹放在智能快件箱,有些快递员甚至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就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在快件箱。目前,智能快件箱服务不规范,存在隐患,一度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对此,国家邮政局发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包裹放快件箱需收件人同意,同时,不得收取费用。
托儿所、幼儿园不能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
住建部近日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目前有些托儿所、幼儿园与商业、娱乐等建筑合建,这些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与这些建筑合建,对幼儿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因此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这些建筑相对管理规范,发生火灾的几率比较小。此外,为保证婴幼儿的安全,规定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首部有关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
《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规定》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新列车运行图10月11日实施
10月11日零时起,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新列车运行图对部分高铁、普速列车进行调整,焦作—深圳北G75次改为G549次,郑州东—桂林北G425/6次改为G439/40次,北京西—兰州西G427/8次改为G437/8次,北京西—兰州Z75/6次改为Z129/30次,洛阳—宁波K428/5次、K426/7次分别改为K168/5次、K166/7次。Z182/3次深圳东—临河调整为深圳东—包头。
另外,宁启铁路将首次全线贯通,宁启铁路将开行7.5对CR200J复兴号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列车,从启东、海门出发可以一路坐到南京。首次开行厦门至梅州的动车2对,铁路最快旅行时间由5.5小时左右缩短至3个多小时,进一步密切闽粤间的交流往来。
新建梅(州)汕(头)铁路将开通运营。届时,汉口(宜昌东)至厦门北 D3286/7、D3288/5次将延长至梅州西终到始发,车次改为D3286/7/6、D3285/8/5次,从武汉开行的动车首次直达漳州、潮汕、揭阳、丰顺、畲江、梅州等地。
保健食品将产管并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公布的程序和路径,改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局面,让行业企业站在目录与功能研究的舞台中央,极大地鼓励和促进产业的研发与创新。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8月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此外,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公示外,还要按要求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还要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取消
为便利相关进口企业,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0月1日起,我国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备案不是取消监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海关抽中实施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海关建议,消费者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进口食品,购买时可以向商家索要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如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海关部门举报。
保险宣传单上不能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
今年8月27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诸多细节进行了相应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材料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带有商业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商业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公告》明确,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地方性新规
河北: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5%-10%核定所得税
河北省税务局对河北省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进行了规范完善。对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征收所得税,新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河北规定,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市级税务机关是指,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税务局。
海南: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调整
从10月1日起,海南对职工租房地及租房提取月份数的界定标准进行明确,重申租住住房应具备合法权属要求,进一步遏制缴存职工虚构租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问题发生。
海南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租金,在无房证明出具日向前追溯一年的租房提取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未发生变化的,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其租房地,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缴存月份数;有效期内职工缴存地发生变化的,租房地应根据缴存地分段认定,实际租房可提取月份数不超过分段认定租房地的缴存月份数;有效期内职工存在停缴情形的,停缴期间的租房地按停缴前连续缴存地认定,停缴月份数可计入实际租房月份数;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须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前置条件是指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逐月连续汇缴满3个月的缴存行为。补缴不认定为连续缴存行为。
广西:动车上禁用自热食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旅客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霸座、在站台上滞留、翻越站台、使用自带加热食品、传播谣言等14类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纳入了禁止范围。此外,《条例》还明确,旅客如果实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或被纳入失信系统。
此外,在铁路沿线500米内飞无人机和放风筝、铁路保护区严禁搭建塑料大棚均被禁止。
青海:《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办法》10月1日施行
10月1日起,青海省首部价格争议调解方面的省级政府规章《青海省价格争议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了价格争议调解的主体、条件、范围和时限等。调解的条件包括“属于价格争议调解范围内的事项,争议各方同意调解,与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调解请求、理由及事实依据”等四个方面。《办法》还规定,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坚持效率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
青岛:“减证便民”,行政机关不得重复索要证明
《青岛市证明事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暂行规定》对证明事项管理的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规范,此举属全国首例。
《暂行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有关事项时已经提交且已进入办理流程的证明,负责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后续办理环节的行政机关,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复提供。
太原:10月起将全面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10月1日起,太原将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禁止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
根据山西省政府此前下发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山西将在全省分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9年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涉及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等城市先期进行试点。
❼ 房贷利率下调到4.25%,当初利率6.3%的人怎么办
针对按揭买房的购房者而言,房贷利息多少已然成为买房成本费大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于一些住房贷款体量大、还款周期长的购房者来讲。以住房贷款150万、周期时间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子,在房贷利息为4.25%和6.3%时,月还款额度和总贷款利息各是:年利率4.25%的,月还款额度7379元,贷款利息累计115.6万余元;年利率6.3%的,月还款额度9284元,贷款利息累计184.2万。那样,当时年利率相对较高的那批购房者,能不能追上现如今的红利?换句话说有什么办法能享受到如今的政策优惠呢?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选择是指固定利率方式,不管银行的房贷利息如何转变,你还款的年利率都是按照那时候所选择的固定利率。换句话说哪怕你当时购房的年利率做到6.3%,现在银行房贷的利率下降到3%,你还贷年利率还是按照6.3%测算,房贷利息调节与,和你都没有任何关系。针对挑选转化成LPR方式的客户,最后利率计算公式=LPR 差点儿值。在其中差点儿值是利率定价当日原先年利率跟2019年12月份LPR的误差,在其中2019年12月份5年限之上LPR是4.8%。如果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以前申请的住房贷款,那时候内涵报酬率是6.3%,那么他的差点儿值就等于6.3%-4.8%=1.5%,这150个基点的误差一般不会变得,在住房贷款剩余的限期以内都是会一直保持。
❽ 首套房利率下调已购买房子的咋办
1、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其利率不受LPR下调的影响。毕竟其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只有在还贷期间人民银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届时才会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利率。
2、若办理的是执行LPR浮动利率的商业贷款,那随着LPR的下调,其利率自然也会随之下降。等到重定价日,届时就将按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的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重定价日一般有贷款发放日或1月1日两种选择)。
3、若办理的是执行固定利率的商业贷款,那即便LPR下调,其利率也不会发生变化,而将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保持固定不变。
4、若是在2019年10月8日后办理的商业贷款,基本都是执行LPR浮动利率。若是在2019年10月8日前办理的商业贷款,客户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就进行了利率转换,可以自主操作转为LPR或固定利率。如果自己没有主动操作转换,银行会默认转为LPR,客户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再转回来,在此之后就无法再进行转换了。
❾ 贷款后房贷利率会变吗一文简单介绍
在银行贷款中,房贷占的比例是非常大的,毕竟现在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的,买了房就要开始每月还贷的,而月供金额多少取决于贷款利率。那么,贷款后房贷利率还会不会变,下面一起来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