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具体规定挺复杂!
在中国,住房公积金已经是很多家庭购买住房的重要工具。在魔都上海,有很多人都特别关心公积金贷款年限,以便自己规划自己的贷款方案。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供大家参考。
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规定来看,新房贷款年限比较固定,而二手房贷款的年限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新建房屋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分为三种情况:
(1)二手房房龄等于低于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二手房房龄在6-19年之间,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二手房房龄等于大于20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无论是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都不可以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以上,就是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年限的规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简单估算一下自己可以申请多少年的贷款。
Ⅱ 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
上海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年限而定的。贷款年限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贷款年限五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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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上海房子贷款年限规定
法律分析:低于5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超过20年(含)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Ⅳ 上海买房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一般是30年的时间。、个人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个人买房需要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
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Ⅳ 2022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首套房贷款五年期及以下基准3.7: 首套4.55%,五年期以上基准4.6: 首套4.95% (之前5%)。
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人口相对来说是很密集的,很多人来上海打拼生活,因此上海的住房是比较紧张的,尽管上海有限购令,房价依旧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买房绝大部分都是依靠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而首套房作为刚需房,它的房贷基准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是有区别的。
关于首套房的认定,其中一个主要的认定方式是:“认房不认贷”。意思是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名下无房或者是否办理过住房贷款,只要没有住房贷款记录,都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以前办理过贷款,现在已经还清了,再次申请贷款不会受到影响。
一、很多人贷款的时候会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法有哪些?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3、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部分调整:
1、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2、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三、贷款人的审查:
1、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2、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
3、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综上,上海首套房认定以“认房不认贷”为主,五年期以上基准4:6,首套贷款利率下调0.05%,至4.95%。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Ⅵ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新政策
202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套数认定: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贷款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5、申请人家庭的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规定:普通住房为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内环线以内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230万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要求。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4、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五、贷款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最小值: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2、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3、购买二手住房的:
(1)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所购住房房龄在6年至19年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六、贷款利率:
1、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Ⅶ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7)上海住房贷款年限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Ⅷ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司
为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同意,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息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钱项目。
本次调整政策自管委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发之日起实施。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海是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城市。1-10月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399.46亿元,其中发放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适房)个贷39.05亿元。截止10月底,累计发放公积金个贷4022.68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73亿平方米。10月底,公积金个贷余额1978.29亿元。上半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平均个贷率为85%。
自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按照卡内余额的15倍来计算。举个例子,如果你缴纳公积金的卡内余额为3万,那么你的最高贷款额度将是3万×15,即45万。消息一出,各种舆论纷至沓来。
正当这一消息有蔓延之势时,1月5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公开辟谣,指出这一说法不属实。那么,目前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住房贷款
只要买房子就可以申请住房贷款?别天真了。想要贷款,首先要满足贷款的条件。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规定,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对象,符合贷款条件。
除此之外,购买外省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车库、商业用房以及没有产权的房屋,都不可以贷款。另外,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署借款人的名字,也不能申请贷款。
在公积金缴纳的过程中,很多人会碰到因为换工作导致公积金中断的问题。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因为更换工作单位导致应缴漏缴公积金,可以补缴后复议,但如果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处于“停缴”或“封存”状态,则不可以贷款。
贷款条件中还规定,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可以申请贷款,反之则不可以。如果借款人家庭有尚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则需要根据家庭的还款能力来确定是否能够申请贷款。
购房套数及参与贷款人数会影响贷款额度
如果你符合所有申请住房贷款的条件,还得考虑能贷到多少钱,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有额度限制的。当然,这得分几种情况来说。
情况一:购买首套住房
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包括:家庭名下无房(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家庭名下有房(允许夫妻双方在婚前与父母各有一套。)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按面积来定,如果所购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首付比例不低于20%;若所购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则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年份算,5年期及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至于贷款额度,要根据参与贷款的人数来定。
若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5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60万。
若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2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120万。
情况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顾名思义,即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同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规定,这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小于上年全市人均建筑面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里有老人共同居住,可以按照同住人员来计算人均面积(老人仅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父母),但需要借款人原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同住证明。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还应该弄清楚其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普通住房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房屋总价(内环内低于450万/套,内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套,外环外低于230万/套);房屋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房屋性质(五层及以上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除此之外为非普通住房。
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5年期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若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5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60万。
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2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120万。
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五年)2.75%,5年期以上3.25%。
若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4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万,可贷金额总计50万。
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8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20万;可贷金额总计100万。
如果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属于非改善型住房,是不可以申请贷款的,购买第三套住房也不能贷款。
贷款额度要综合考量房屋总价及还款能力等因素
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那么,针对每个不同的人来说,贷款额度应该怎么设定呢?
首先,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其次,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再次,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另外,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最后,贷款家庭2人以上参与贷款,每个人按照个人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限额,相加后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根据受理网点计算确定。
贷款期限并非越久越好
一些购房者认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久就贷多久,这是不对的。
一方面,贷款年数越久,需要偿还的利息就越高,在还款人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选择高年限的还贷方式很不划算。
另一方面,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规定,新建商品房的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低于等于5年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6-19年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为35年与房龄之差,比如说某二手房,房龄10年,那么,最长贷款年限为35-10,即25年;等于或超过20年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5年。由此可见,住房贷款不是你想还多久就还多久的。
Ⅸ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通常情况下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而对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相对就比较严格的,对于房龄低于5年(含)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然是30年;对于房龄在6至19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5年与房龄之差;对于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
二,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三,.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四,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五,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