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农信社流动性问题会有哪些变化
编者按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以来,市场货币供应量增速提高,各项信贷指标全面回升,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初步显现。但在部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信贷投入仍然不足,金融服务缺位,县域中小企业仍处于金融支持的“真空地带”,货币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其中的制约因素应予关注。本期话题由此展开。
加强对贷款需求
的结构性变化把握
主持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措施,农信社也加大了信贷投放力度,保证农村的流动性。但当前仍有部分基层农信社信贷业务发展较为缓慢,贷款“投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农信社贷款投放难在哪些方面?
程中良:据我们了解,主要问题是对贷款需求的结构性变化把握不够,信贷载体难寻觅。在“三农”日新月异的今天,农信社贷款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传统的种养业需求不足。由于农业税取消以及国家各项惠农补贴的到位,传统种植业简单再生产的投入已基本无信贷需求;传统养殖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资金积累已基本完成,且规模扩张有限,新增贷款需求不足。二是相当部分农户苦于没有很好的调整项目,外出务工居多,自身创业的热情不高,贷款需求不旺。三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加剧,贷款需求相应疲软。同时,当前农村信贷市场又呈现出规模种养业需求、产业项目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增加的趋势,而农信社对此有针对性的信贷营销和灵活地贷款品种运用还不够,从而显得信贷载体难寻觅。
对同业竞争的准备和应对不够,黄金客户难留住。基层农信社一是对趋同的信贷产品研究和应对不够。如农业银行惠农卡业务,以相对便利的手续、较低的利率抢占了部分小额农贷市场。二是对同业挖走客户的行为应对不够。三是对潜在的优质客户主动介入不够。农信社对信贷市场竞争缺乏积极的准备,没有细分信贷市场,对潜在的客户进行开发和推介业务不够,贷款营销意识不强。
对利率的市场化变化反应不够,竞争能力难体现。人民银行给予了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基层农信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利率调整不灵活,借款户感到贷款成本依然较高。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灵活确定贷款利率
主持人:对解决农信社贷款“投放难”的问题有哪些对策及建议?
程中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区间。农信社为增强竞争力,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灵活确定贷款利率。一是对优质公司类客户,可实行竞争性利率,即可比照同业贷款利率执行。二是对现有的老客户,可实行维护性利率,即与客户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三是对新增贷款业务,可实行营销性利率,贷款利率随行就市,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区间。同时,要注意利率标准的确定与贷款风险权数反比例挂钩,增强贷款业务的抗风险能力。
坚守核心资料底线,适当简化信贷手续。当前,农信社在贷款手续的设计上基本是以内部需要和方便管理为出发点,尽量增强安全系数,但从客户角度出发的意识不够,无形中为客户申请贷款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和不便。因此,有必要在确定贷款核心资料的基础上,简化信贷手续,提高办贷效率。
加强信贷培训,建立信贷政策的传导机制。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信贷人员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熟练选用并推荐相关的信贷品种,满足不同客户的贷款需求。二是建立信贷政策传导机制。通过信贷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包点干部的政策宣传,及时传导信贷政策,解难释疑。三是信贷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基层农信社正确上报资料,实现审批效率和质量的统一。
加强规范引导,解决抵押担保难的问题。一是加强与贷款担保公司的合作,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二是引导农产品专业户建立联保小组,促进同业合作社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拓展以基金为纽带的联保贷款业务。三是加大对潜在客户的授信力度。对辖内公司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公职人员、居民等开展拉网式调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授信,为不能提供有效担保抵押的客户贷款创造有利条件。
提供综合服务,提升支农服务水平。一是农信社要发挥“挎包银行”优势,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基础上,开展送技术、送信息的活动,支持示范户发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二是积极探索“公司+农户+信用社”等信贷模式,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生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强化信贷部门的业务创新职能,做好市场研究,搞好产品开发,对已成熟的信贷品种积极推广运用。征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信贷考核制度有待完善
主持人:目前,在一些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信贷投入仍然不足,金融服务缺位,基层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其制约因素主要有哪些?
贾风伟: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我国现已初步建成了全国联网、覆盖广泛、功能强大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也已经起步。但在不发达县域,真正纳入征信系统的企业数量有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也多流于形式,系统信息难以成为商业银行放贷的有效参考。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使信贷政策的落实受到影响。二是货币政策调控能力弱化。目前,在不发达县域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除去对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外,就是对各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缺乏量化和硬性限制,约束力不强,基层央行传导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弱化。
商业银行谨慎信贷原则与现行货币政策不协调。一是信贷考核制度有待完善。现阶段商业银行对新增贷款质量的考核多数采取“双百”(即100%正常、100%收息率)要求,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客户经理的贷款营销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限制,信贷投入受到影响。二是信贷授权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基层行信贷投入过于集中在风险相对较低的个人消费信贷、个人住房贷款等少数非农业、非生产项目上。
中小企业自身问题制约货币政策的落实。一是产品缺乏竞争优势。不发达县域中小企业产品多是对市场热销产品的简单模仿,产品能耗、成本高,质量低,难以形成持久的发展优势。二是管理水平低。多数企业财务体系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一些企业甚至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缺失,公司治理结构混乱,银行采集数据难,贷款回收不确定性强,贷款风险大。三是信用信息不明又缺乏担保。不发达县域中小企业资质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信用观念差,银行贷前调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贷款成本大,同时,多数企业抵押资源匮乏,保证资源不足,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银行又不能单凭其信用放贷,现行货币政策难落实。
推进征信体系建设
完善信贷考核办法
主持人:应如何加大不发达县域货币政策执行力度,以有效增加信贷投放?
贾风伟:人民银行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第一关,一是要大力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切实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征信系统真正做成企业的“信用名片”,逐步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二是要强化“窗口指导”。要通过深入分析各个阶段的信贷投放量、投向及新业务的发展情况等,找出县域货币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及时纠正金融机构工作中的偏差。加强贷款投向引导,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信贷政策指引,使商业银行努力适应当前“保增长、扩内需”经济发展战略,增强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心。
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中间环节,一是要完善信贷管理考核办法。要科学制定贷款发放、清收考核办法,建立与风险相匹配的信贷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信贷人员充分发挥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信贷业务。二是要创新信贷产品。要根据不发达县域经济发展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围绕抵、质押贷款方式进行产品创新。在积极推广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存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扩大授信范围。三是要完善评级标准。要针对不发达县域中小企业高成长性和低资产负债率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信用等级评级标准,以合理反映其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贷款发放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中小企业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最后一环,一是要转变发展方式。要转变自身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形成自有品牌,走“专、精、新”的发展道路。二是要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体系。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为银行提供客观准确的财务信息。此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发挥相应作用,如引导、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建设,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等。
2. 农村信用社利息为什么很高达到一分
借款利率1分?其实是一个民间利率说法,即月利率为1%,换算成标准银行贷款利率就是年化1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达到12%,虽然比较高,但有其特殊性,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农村信用社用于放贷的资金成本比较高,主要包括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融资成本主要指吸收存款的成本,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自有资本规模小,用于放贷的资金来源就主要依靠三种渠道,一是向 社会 吸收存款,但由于其品牌影响力不大,服务区域有限,所以执行的存款利率往往高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二是同业存款;三是同业拆借款项,也同样因为品牌影响和地域限制,竞争加大,而推高了吸收存款的成本。因此,要想保证通过贷款取得利差,它的利率就往往高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其次,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式比较传统,或者说比较落后,金融 科技 投入严重不足,也会加大运营成本。比如大量线下物理网点的存在,以及大量业务通过柜面来完成等,无形之中都会大量增加门店费和人力成本,这些都会转嫁到贷款利率上,而通过借款人来买单,才会实现利润,否则很可能导致亏损。
第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门槛比较低,导致风险成本增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客户群体主要是当地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由于借款人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很难办理抵押贷款,所以很多贷款只能采用信用或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放款。
很明显,在理论上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的风险是高于抵押贷款的,或者说形成呆坏账的可能性更大。如何控制不良贷款的占比呢?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贷款利率,以获得适当的利差来覆盖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因此,在同等情况下,风险越大的贷款,利率越高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存款利率是水涨船高的关系,在当前贷款报价利率LPR以及存款利率进入下行通道形势下,已经很少看见贷款利率超过一分的了。
金融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安全,包括我们常规认知里的银行存款。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银行是非常有安全保障的,是国家信誉在支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国家信誉更支撑更多的是国有六大银行,如果还有额外的力量,要支撑的也是六大银行之外包括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在内的十二家股份制银行,至于农村信用社,虽然也有国家信誉在支撑,但力量确实不够。
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存款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如果银行倒闭了,50万以内的存款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50万以外的,就得储户自求多福了。农村信用社也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以《存款保险条例》是可以覆盖的。如果你在农村信用社没存那么多钱,比如50万以内,倒也不用太担心,毕竟还有保险在那里。
农村信用社因为吸储困难,所以利息往往都要比商业银行甚至城商行给的还高一些。我的建议是,最好还是不要在农村信用社存款。
如果真到了破产的时候,即便有保险在那里放着,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理赔款还真不好说,目前国内好像还没有哪家银行导致《存款保险条例》里的理赔条款执行过,所以一切都是未知数。对储户来说,这样的事情还是不发生的好。
目前农商行不良贷款率都很高,有业内人士说,很多农商行不良贷款率甚至能达到30%。虽然两者不尽相同,但服务对象比较相近,多少有些参考性。
农商行不良贷款率都这么高了,农村信用社能好得了?
央行有一组截止2015年底的数据显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为4.3%。数据是这么公布的,至于你信不信是另外一回事。
拿另一组数据给大家做个对比,作为四大银行之一的农业银行2017年不良贷款率是1.81%,高于银监会公布的行业平均不良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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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众所周知是在全国营业网点最多,并且最深入农村的一个银行了,基本上每个省市的村镇上必有一个农村信用社。
那么农村信用社为什么利息比其他银行高,并且都达到了一分左右了呢? 这个其实很容易理解,农信社贷款门槛很低,利息自然会很高。所谓门槛低,说明客户资质不是很好就可以去农信社申请一笔贷款。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来说,尤其拿村镇农信社来说,镇上一个普通农民只要找个担保人去农信社都能贷出来几万块钱。这种资质的客户去其他银行即使找几个担保人,银行也不会贷给他。因为觉得他还款能力不足,资质太差,银行风险太高。然而农信社可以贷,农信社同样承担着很大的风险,所以这种客户利息一般都是最高,一分左右了。 农信社也不是没有低利息的贷款,那是针对优质客户的。说白了,你的资质决定了你贷款的利息跟额度!拿郑州市来说,如果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的客户,月息也就4.5厘到5.1厘,还有的农信社最高也就是7.5厘左右。如果是房产抵押贷款的话,月息也是4.5厘。希望可以帮到楼主,更多问题可以关注私信我 @郑州郭郭金融
银行是为有钱人开的,按目前来讲,穷人在农村的还是多一些,而农村信用社的放贷对象就是农民,农民由于没钱,信用社怕赔不起贷款,就要提高利率。用他们的话说,是为了防止信用社出现亏损,大有“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意思,也应了“高风险,高回报”的市场规律。
我们的金融学家,一边说农民苦、农民穷,大有为农民打抱不平的意思,一边又说把利息调整上去。就这样,利息就高于其他银行。这个还好理解,最让人不理解的是,我们地方贷款还要买保险,虽说是自愿,但不买还能贷款吗?说直白点,还是为了口袋里的钱。假如谁说没有人逼你贷款,那就请把市场放开,让外资银行进来,大家来公平竞争。
不过话又说回来,四大行(工农中建)的钱不是每个人都能借到,这样手续、那样抵押,把你弄的头昏眼花,还不一定能够审批(除了房贷和车贷外)。而信用社,手续确实简单,在我们地方,一般的农户都能贷到三五万元,又不需要什么抵押,执行的是“一年还本,按季结息”。贷款到期后,只要还上,过一二天又可以把款贷出来,这一点还是非常方便农民的,是其他行不可比拟的。
结束语:
总之,信用社的利息高于其他行是铁定的事实,但没办法,农民要金融,就离不开信用社。
首先信用社存款利息相对较高,吸存成本高必然导致投放的贷款利率也高。其次信用社服务群体主要为微小、三农,风险高,需要通过高利率覆盖风险。另外信用社金融产品单一,主要为存款和贷款,而农行产品则要丰富的多,其收益来源包括存贷利差,手续费等多种中间业务收入,农行更能通过差别划定价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提高客户综合贡献度,提高银行自身的综合收益。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是普遍现象。这主要是信用社提供金融服务的对象与商业银行服务的对象存在差异所造成的。一、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决定了其高利率自央行放弃存款利率管制后,银行逐步形成几个梯队:第一梯队是国有商业,存款利率最低;第二梯队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烧高;第三梯队是城商行、农商行,存款利率更高;第四梯队是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最高。信用社这么高的利率吸收进来的存款,自然放贷出去就比别人高。二、农村信用社业务风险程度决定了其高利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由于其服务对象相对来说小而散,信用风险和和操作风险远高于一般银行所面对的客户,也就是说农村信用社的客户基本上都是被普通商业银行刷下来的客户,所以为了覆盖相对高的风险,自然需要更高贷款利率。
你好,我们在看贷款利率的时候,还要关注一个还款方式。
同样的利率,还款方式不一样,对于使用者来说,资金使用率更高。
像你说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接近每月1%,其实他是每个月只需要还利息(有的是每季度),那么他对于用户来说,资金使用率就高了,因为本金一直在使用。
那他对于银行来说,他的风险更大了,因为本金一直没收回。其实大部分做生意的人,都更愿意选择先还利息的这种还款方式,哪怕利息高一点点。银行却不喜欢这样,因为本金回收太慢,风险高。
每一种贷款方式,在设计之初都有设定特有市场人群。利息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合不合适。越是资质好的人贷款更多选择权,越是资质不好的,选择少,利息还高。
3.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4. 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因素有:
(一)人才资源匮乏。大多数农信社的网点都有5人以上,但在从业人员当中,第一毕业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比却很少。同时,各营业网点一线人员年龄结构相对偏大,对新鲜事物的适应能力明显滞后,真正精业务、懂技术、高素质、富有开拓精神的人才屈指可数。
(二)网络资源不足。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的主力军,其网点布局往往以撒网式进行,一般每个乡镇都有一到两个网点,比较繁华的乡镇,网点数目则多达十多个。丰富的网点资源对网罗客户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农信社普遍存在服务手段落后、结算渠道不畅的弱点,且地区发展差异性大(如有的农信社已自主开发了卡业务,但也有的农信社仍停留在单机操作水平)等因素,规模性业务开发的网络资源极端缺乏。
(三)传统业务操作系统完善,新业务发展平台尚未建立。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农信社在传统的综合业务系统网络上与商业银行的差距已大为缩小。但涣散的经营机制使大规模业务开发缺乏统一的平台,各自为政的做法,往往增大了开发成本、增加了统一的难度、增大了地区的差异。
(四)优质客户资源不足。长期以来扎根农村,农信社与地方建立了深厚的人缘亲和力,培育起一支以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的客户群。但面对弱质产业的农业、弱势群体的农民,农信社现有客户群中,优质客户比重极低。
(五)同业信息共享存在壁垒。深厚的人缘、地缘优势,给农信社广泛收集地方信息提供了条件。但与同业间网络的等级差别,影响了农信社与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进而对拓展新业务的资源共享、风险防范等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六)竞争压力较小,创新动力不足。由于当前农信社在农村中的“垄断”优势,使农信社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从而形成一种自得情绪,严重影响了竞争意识、竞争氛围的形成。
5. 在线等 !!!贷款问题
你说的是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吧,楼上的全是答非所问。
其具体申请流程是:首先借款人提出信用评定申请,然后信用社核定资信等级,最后借款人在期限和额度内凭《小额信用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即可到信用社办理发放手续。
申请条件宽松
借款人的申请条件也相当的宽松,只要是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均可申请。
另外,这些农民、个体经营户还需具备信用观念强、资信良好;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成员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在贷款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等条件。
6. 什么叫贷款政策,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是什么
贷款政策是指商业银行指导和规范贷款业务、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各项方针措施和程序的总称。而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主要有6个方面的因素。
一、贷款政策的影响因素: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在制定该行的贷款管理政策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
2.银行的资本金状况
3.银行负债结构
4.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周期
5.银行贷款人员的素质
二、贷款政策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业务发展战略
1、银行贷款政策首先应当明确银行的发展战略,包括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银行希望开展业务的行业和区域、希望开展的业务品种和希望达到的业务开展的规模和速度。
2、在银行的贷款政策文件中都开宗明义地指出,贷款业务的发展必须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并对银行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领域等进行战略性的规划。
3、贷款业务发展战略,首先应明确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在明确了银行贷款应遵循的经营方针的基础上,还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银行贷款发展的范围(包括行业、地域和业务品种)、速度和规模。
(二)贷款工作规程及权限划分
为了保证贷款业务操作过程的规范化,贷款政策必须明确规定贷款业务的工作规程。贷款工作规程是指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
1、贷款程序通常包含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贷前的推销、调查及信用分析阶段。这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银行接受贷款申请以后的评估、审查及贷款发放阶段。这是贷款的决策和具体发放阶段,是整个贷款过程的关键;
第三阶段是贷款发放以后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贷款本息收回的阶段。这一阶段也是关系到贷款能否及时、足值收回的重要环节
2、贷款的规模和比率控制
评判银行贷款规模是否适度和结构是否合理,可以用一些指标来衡量。主要有:
1)贷款/存款比率。这一指标反映银行资金运用于贷款的比重以及贷款能力的大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这一比率不得超过75%。
2)贷款/资本比率。该比率反映银行资本的盈利能力和银行对贷款损失的承受能力。我国中央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国际标准,确定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3)单个企业贷款比率。该比率是指银行给最大一家客户或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占银行资本金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的集中程度和风险状况。我国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15%,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50%。
4)中长期贷款比率。这是银行发放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一年期以上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总体的流动性情况,这一比率越高,流动性越差;反之,流动性越强。根据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的规定,这一比率必须低于120%。
3、贷款的种类及地区
贷款的种类及其构成,形成了银行的贷款结构。而贷款结构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贷款政策必须对本行贷款种类及其结构作出明确的规定。
贷款地区是指银行控制贷款业务的地域范围。银行贷款的地区与银行的规模有关。大银行因其分支机构众多,在贷款政策中,一般不对贷款地区作出限制;中小银行则往往将其贷款业务限制在银行所在城市和地区,或该银行的传统服务地区 。
4、贷款的担保
贷款政策中,应根据有关法律确定贷款的担保政策。贷款担保政策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担保的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以及定金;
2)规定抵押品的鉴定、评估方法和程序;
3)确定贷款与抵押品的价值的比率、贷款与质押品的比率;
4)确定担保人的资格和还款的能力的评估方法与程序等等。
5、贷款定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银行贷款政策应当进行明确的规定。
银行贷款的价格一般包括贷款利率、贷款补偿性余额(回存余额)和对某些贷款收取的费用(如承担费等),因此,贷款定价已不仅仅是一个确定贷款利率的过程。
在贷款定价过程中,银行必须考虑资金成本、贷款风险程度、贷款的期限、贷款管理费用、存款余额、还款方式、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产收益率目标等多种因素。
6、贷款档案管理政策
贷款档案是银行贷款管理过程的详细记录,体现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人员的素质,可反映贷款的质量,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决定贷款的质量。一套完整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贷款档案的结构及其应包括的文件;
2) 贷款档案的保管责任人;
3) 明确贷款档案的保管地点,对法律文件要单独保管,应保存在防火、防水、防损的地方;
4)明确贷款档案存档、借阅和检查制度。
7、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制度
贷款发放出去之后,贷款的日常管理对保证贷款的质量尤为重要,故应在贷款政策中加以规定。同时,银行应制定有效的贷款回收催收制度。
8、不良贷款的管理
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发放以后,如果在贷后检查中发现不良贷款的预警信号,或在贷款质量评估中被列入关注级以下贷款,都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
7.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受哪几个方面影响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8. 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涉农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明显不足。由于涉农企业大多规模小、微利经营,抗风险能力差,农村信用社担心形成新的贷款风险。因此不少农村信用社明确限制对此类企业的贷款。实际工作中,不少农村信用社为防范信贷风险,在贷款投放上从原来的“垒大户”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基本上只发放农户贷
款。这种“撒胡椒面”的贷款管理方式,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信贷风险,但难以发挥贷款规模效益,根据目前农民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特点,也必然造成信用社大量的资金闲置。
(二)部分支农贷款投放不尽合理,对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效果不明显。近年来,支农贷款投放虽逐步得到调整,但投放中“唯农、偏种、重粮”和“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
运营模式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变,贷款投放仍主要用于支持农民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的生产经营,对效益较高的新兴高效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贷款投放仍显不足,使支农资金的运用效率下降,支农贷款使用效果不高。
(三)农村信用社推行小额农贷、农户贷款证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宽。表现在:一方面,目前农村信用社实际发放小额农贷的数额小、期限短,难以满足一些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规模化、专业化养殖和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农业生产项目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核发农户贷款证的覆盖面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支农资金的合理需求。
(四)目前普遍缺乏具有法律规范的农户担保组织体系,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对农业产业化,贸、工、农一体化及科技型、创新型农业的推广和支持力度。因找不到可靠的货源,部分农村信用社资金出现闲置,存贷比例偏低,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的信用社跨区域在城区拓展业务,甚至集中资金在城区与商业银行争客户、抢市场,导致农村资金非农化的流失。
(五)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的严厉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和严格的贷款条件限制,制约了基层信用社支农的积极性和农户对贷款的需求。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实行了严厉的贷款责任追究制。要求新增贷款必须保证100%收回,否则对信贷员实行停薪收贷、下岗清收,致使一些信贷员宁可不发放贷款,也不愿丢掉饭碗。对农户提出的贷款需求普遍过于谨慎,同时,贷款方式也比较单一,条件严格。为保证贷款100%收回,虽然人民银行三令五申要求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实行贷款证制度,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主要仍采取质押、“联保”两种方式。
(六)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欠缺,影响了信贷支农服务内涵的延伸和拓宽。许多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知识面窄,市场信息不灵,对农业方面的新科技、新产品了解不多,以致出现对一些创新型农业项目不敢支持,对一些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不敢支持,客观上影响了支农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七)国家对“三农”的优惠政策没有得到很好体现和落实。如在利率执行上,人民银行规定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对支农贷款原则上可不浮或少浮。而多数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利益趋动,往往仅对入股的社员按股金额度档次区别执行了少浮10-20的优惠利率,对其他农户贷款不分用途一律一浮到顶。
(八)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的某些局限性,弱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作用的充分发挥。表现在:一是在再贷款的管理上,明文规定其用途只能用于农户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和农村消费信贷,没有涵盖农村的多种经济成分;二是在支农贷款的期限管理上,规定最长不能超过一年,不适应农村多层次、多种类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周转的规律;三是在利率是否可以浮动上,规定的含糊、灵活,农村信用社可执行也可不执行。
9. 宁夏农村信用社
近年来,随着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各地农村信用社也由此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位于宁夏南部山区海原县的农村信用联社,却由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加之内部管理上的欠缺,一再丧失发展机遇,亏损累累,几乎陷于破产的边缘.由于经营风险较为严重,已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西安分行列为重点跟踪监控的县联社之一.如何正确分析海原县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积极寻求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逐步走向良性发展之路已刻不容缓.
一,存在的问题
1.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了决策过程的独断专行和滥用职权行为普遍.目前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系统职工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统计数据失真,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对经营成果的反映主观性,随意性较大,造成资产占用形态反映不实,信贷资产风险不见底,使区联社,人民银行决策部门对风险程度心中无数,管理和决策缺乏针对性,风险?32?☆2003年第2期☆不能及时化解.主要表现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系统完整的内控制度汇编或文件,零星散乱,陈旧过时,缺乏强有力地制约性,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对信用社经营者权力缺乏约束和制衡,如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稽核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管程序不到位,监管手段不力,监督职能弱化.
2.资产质量低下,经济案件频发,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受各种因素影响,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低下,大量资金沉淀,财务亏损和挂账负担沉重.加上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种种经营问题,造成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沉重.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信用社资金,金融诈骗等案件时有发生,加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
3.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不活,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不强.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海原县农村信用社"官办"思想严重,缺乏民办意识,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员工素质不高,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经营宗旨不明确,绿色信用证,信用工程没有落实到位,农村,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
4.亏损巨大,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正常业务发展.虽然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金融组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但经营效益毕竟是其业务发展壮大的基础,而且也是其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源泉.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资产的资本盈利率普遍偏低,大量呆坏账和亏损最终必须用信贷资金来垫付,从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发展.截至2002年1月末,县辖13个信用社全面亏损,亏损251万元,亏损面100%,另有历年未弥补亏损额1802万元.
5.资本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显示农村信用社信誉高低,经济实力大小的重要标准,更是补偿意外损失,维护存款者利益的最后保障.海原县农村信用社虽然历史较长,但由于资产规模较小,长期经营亏损,资本金不足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至2002年1月末,海原县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加权前的资本充足率仅3.61%,全县13个基层信用社没有一个达到8%的比例要求;资产风险加权后的市场经济研究☆☆资本充足率为一14.67%.
6.风险意识消失,企业文化恶化.投机,隐瞒,不可收回的贷款和无法偿还的贷款对海原县农村信用社具有强烈的影响,它使风险意识和改善管理的积极性消失了.这是一种花费很长时间才能扭转的现象.更糟的是,这种文化的影响超出了农村信用社的范围.
二,成因分析
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是长期以来累积形成的,既有历史的,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指导思想,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因素.
1.沉重的历史包袱,是形成农村信用社风险的首要原因.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主要有三块:一是大量的不良贷款;二是巨额的经营亏损;三是涉案造成的损失.沉重的历史包袱已不单影响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问题,已经导致了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仅靠海原县农村信用社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来消除其恶果是远远不够的.
2.体制不稳定是农村信用社产生风险的关键因素.农村信用社从20世纪50年代诞生之日起,其管理体制历经数次变化,海原县农村信用社也不例外.由于管理机构多变,自身承担职能的不合理性,以及人员数量少,根本无法投入足够的精力,只能是粗放型原则管理,致使长期以来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管理基本处于松懈放任状态.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规划,内控制度建立,新业务发展,人员的教育培训等严重滞后,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业竞争.
3.市场定位不稳,脱离为"三农"服务轨道是农村信用社产生风险的直接原因.农村信用合作社,顾名思义是面向农村为"三农"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但长期以来,海原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思想受商业银行的影响,重商轻农.在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市场定位上,思想认识较为混乱.口头上喊支持"三农",实际上将大量的信贷资产投向流通领域.随着流通领域的竞争加剧,造成大量信贷资金沉淀.
4.内控制度缺失,是农村信用社产生风险的内部因素.海原县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控制度,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违章得不到及时查究.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经营成果的好坏,往往直接决定于领导的个人素质.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长期低水平管理,信贷权力失控,管理人员偏好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造成贷款质量难以保证,信贷风险不断增加.
5.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农村信用社风险加大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则是公平竞争.海原县农村信用社与当地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比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对公存款,中间业务的开展受到种种限制.加之受体制等因素所限,结算渠道严重不畅,失去许多优良客户.政府允诺的许多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三,工作思路
提高认识,转换观念.当前制约海原县农村信用社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思想认识问题,因而,有必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一次"农贷重要性"的讨论,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要解决贷款投放中的这种结构性的矛盾,应该正确处理贷款增加与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