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循化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问题及对策
循化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问题及对策如下:
1、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信贷环境不理想。骗的资本,面对信用社小额信贷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且是越多越好,但是他们却不考虑个人的还贷能力,以至于到还贷之时,就开始东奔西跑,四处躲债。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只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一方面原因,国家法律缺失也使得这一现象更加恶化。如国家对债权人保护不足、对债务人约束欠缺等等,从而造成欠款户的赖债心理,更加剧了社会上还贷还息信用意识淡薄。
2、贷款管理水平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经营主体,其无论是在硬件设施,还是员工素质以及管理水平上都处于较低层次,因此,并不能有效地进行持续的小额信贷业务从而造成了贷款管理难到位。一是欠缺一套合理、有效的评定方法,从而无法对农户的个人信誉、还款记录、生产经营活动等内容进行合理评定。而当前的方法由于它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大,对农户档案的填写较为粗糙,并不能有效地应对各种坏账。准备。
3、缺乏有效风险分担机制。款的发放与还款,影响了收益的取得,这就需要农信社建立良好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于当前的农信社来说,恰恰是需要改进的地方。由于农业投入效益低下,同时面对各种自然因素、市场因素的影响。
4、解决的对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偏低,农民对小额信贷的具体业务、贷款要求、偿还水平等认识不清,此外,对于农民一些错误的认识和诸如跟风借款等错误的做法,农信社的信贷人员既要耐心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如利用电视、报刊等,让农民了解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初衷以及各种利害关系,只有他们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才能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我们需要跟进时代步伐,加强法制化建设。对于加强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法规。例如针对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状况,出台的《合作金融法》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司法、执法力度,加大了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提高了欠贷者的违约成本,进而为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5、加强农村信用社自身建设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就存在着用一只脚走路的情况,即他们实践经验丰富,但理论基础不扎实。因此,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用更好的理论指导他们的实践,让他们学会用两只脚走路。同时,应该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由于不同层次的农业生产有不同的需求,我们需要建立以需求为主导的小额信贷服务,真正从农户出发,加强业务创新,拓展小额信贷的品种。
6、加强农村信用社自身建设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就存在着用一只脚走路的情况,即他们实践经验丰富,但理论基础不扎实。因此,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学习,用更好的理论指导他们的实践,让他们学会用两只脚走路。同时,应该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由于不同层次的农业生产有不同的需求,我们需要建立以需求为主导的小额信贷服务,真正从农户出发,加强业务创新,拓展小额信贷的品种。
②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哪些问题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③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哪些问题
1、授信额度与资金需求量不匹配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条件好的农户家庭和种植养殖能手、专业大户尤为突出,其资金需求量一般会突破5万元以上。而真正需要小额信贷资金投入的往往是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此类农户往往无其他收入来源,贷款偿还能力有限,一旦不是风调雨顺的年头,存在资金安全问题。从资金安全上看,向条件好的农户家庭发放贷款显然更安全。但目前小额农贷的授信额度制约了这类客户的开发,家庭信用良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一般不需要贷款;即使需要贷款,小额贷款根本不能满足其生产需求的资金量。从而制约了小额农业贷款的发展。
2、信贷人员不足且工作积极性不高
目前,基层信用社员工维持在5-6人左右,一般只配备1名专职信贷人员,通常要管理上百户小额信贷客户,一方面基层网点信贷人员紧缺,贷款进度缓慢。导致贷前调查质量不高,贷后管理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推广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信用社的考核机制造成放贷积极性不高。基层社的信贷人员的个人收入与贷款的还本收息挂钩,而小额农户贷款往往是点多面广,信贷员付出精力多,得到的收益少,挫伤了放贷的积极性。
3、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对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产生一定影响
随着县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发展很快,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适应了农村由于外出务工的人逐年增多,从而导致生产力的减少, 农村开始成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的形势。在生产、资金上互相帮助,小额资金在其内部就得到了解决,还省去从信用社贷款的一些手续。
④ 农商银行目前信贷业务发展的短板有哪些,你有什么建议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会议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对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引领下,农村金融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发展了根本性变化。
近十年农村金融发展情况
为贯彻十八大、十九大对金融工作的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两次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工作作出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
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决策赋予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强大动力。
一是强调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方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特别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三农”和边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要求部分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二是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尽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四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农业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五是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靶向治理,涉农金融机构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合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一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出一批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全国推广。如确定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青海省、河南兰考县等6省市县建设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等。在河北等15个中西部省(区、市)开展首批村镇银行“多县一行”制和投资管理行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组织45家财险公司成立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确定相互保险组织具有保险市场主体地位,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监管机构组织在农业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
二是涉农信贷、保险增速较高,帮扶老少边穷地区脱贫成效突出。截至2021年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43.2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83%,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8.88万亿,较年初增长17.48%,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19个百分点2021年,农业保险为1.7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2万亿元。说明信贷保险向“三农”倾斜,支持力度较大。2018年原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度服务目标,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应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考核要求。之后,监管部门又提出,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所在省(区)贷款平均增速的工作要求,将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容忍度从2个百分点提高至3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取消封顶线等监管要求。2016年至2020年全国扶贫贷款累计发放9.2万亿元,截至年末余额4.4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0.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4%。
三是物理网点和智慧金融同频共振,提升农民和其他农村市场主体融资、投保的可及性和普惠性。截至2020年末,全国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97.13%、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97%,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
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初步构建起银行授信、保险公司承保的安全网,提升了授信、承保的科学性。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形成了人民银行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2019年末,已累计为261万户中小企业和1.8亿余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基础上,评定信用户(组、村、乡镇和县)和信用企业,助力诚实守信的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便利融资、投保。
五是以满足“三农”多样化融资、风险保障为导向,丰富市场主体,开发新产品,提升贷款、保险适配性和便利化。十年新增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几百家。农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完善了县以下经营网点,如邮储银行县以下员工已占到全行员工60%。农业保险公司由2012年末5家增加到2021年末10家。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研究规范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职能,剥离其保险经营职能,批准筹组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由200个产粮大县扩展至500个,对三大主粮作物风险保障范围由直接物化成本扩大至覆盖土地流转成本,进而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试点。
六是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稳定。深刻把握金融工作规律,深化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监管机构持续探索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管理、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相结合,厘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空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统筹整合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及银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监管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迈出新步伐。
进一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农村金融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动“三农”发展中的作用。
完善农商银行股权结构,加强公司治理。当前农商银行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农商银行应认真落实有关股东股权管理要求,从完善制度、股东准入、严格管理三个方面着手,推动股东股权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同时,建立符合支农支小定位的股权基础,持续优化股权结构,发挥战略协同效应。
培育新型合作金融、互助保险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部署发展新型合作金融,2022年2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4 次会议强调要有效发挥合作性金融作用。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0(农村居民收入为1),比2012年下降0.38。促进农民增收,有必要建立农民分享农村产业收益的互助性融资和保险组织。建议制定农民保险互助社相关管理办法,区别于合作制保险,适当降低最低营运资金、社员数量和经营范围等条件,以体现互助、小额、可及和封闭运行的特征。发展新型合作金融和相互保险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追风,体现市场细分,将主要目标市场定位在农民特别是小农户。
研究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我国农村地域辽阔,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8.1亿元。赔付这样量大面广的巨灾损失,需要有专业保险组织来承担。巨灾保险制度是政府运用现代金融手段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有效手段。国际上一些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通过建立巨灾保险体系,为灾害损失提供经济补偿,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十四五”规划部署了发展巨灾保险的任务。建议总结近年来保险业对地震、暴雨、台风、洪涝、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提供风险保障的经验做法,制定《巨灾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完善中国巨灾保险市场体系。
⑤ 如何提高农户小额贷款用信率
操作如下:
1. 是严把调查关,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年家庭收入、支出、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完善辖区农户经济档案,为提高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2. 是严把评信关。评定中要坚持奖优罚劣、铸造诚信,可根据历年来小额农贷到期收回、还本付息情况,对贷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不同的信用等级可享受不同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对被评为C级即资信较差的农户则收回《信用证》,需要借款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3. 是严把公示关。农户评级结果应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对农户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4. 是发证关。在发证过程中,应由信贷员送证到农户家中,或由信用社统一颁发,严禁将农户贷款证交由村干部或其他人员代送,以防止涂改,乱收费等现象,维护《信用证》的严肃性。
5. 是搞好贷后检查关,严禁贷款挪为他用,有利于监督监测农户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安全系数。
拓展资料
一、抵押担保三个内在特性,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上海银贷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适时求变,坚持“筑信用根基,开便捷之门”,才能走得更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 要提高农户信用意识,使农民恪守“有借有还,再贷不难”的农民信用道德准则。通过各种媒体,向农民宣传开展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目的、意义。
2. 信用社要注重提高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把解决农户贷款难作为己任,积极推广手续简便、贷款快捷的小额信用贷款,同时要注重建设“农村信用工程“,把培育信用户、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始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营造辖区信用安全大环境。
⑥ 写给信用社合理化建议
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今天已有近60年历史,当前已在“三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尽管农村信用社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将成为农村信用社以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关系不明确
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主要是农民,但是受文化水平所限,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知识了解不够,而且他们很少关注金融方面的大动向,他们唯一关注的就是自己近期将会取得多少利润,而且大部分的农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农村信用社拥有权利,社员的产权无法明确。农民对社员大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缺乏社员的监督,法人的经营不规范,而且下级的农村信用社受到上级农村信用社的管辖,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其自主经营管理权。
(二)历史包袱沉重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发展到今天,仍存在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形成的主要原因表现在国家的政策方面、制度方面以及自身管理方面:
1、从国家政策方面来说,国家对农村信用社采取的优惠政策往往不到位,农村信用社的支出完全是由自己承担,几度出现严重的亏损,并且农村信用社以前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被动的执行中央银行的决策,缺乏独立自主权。
2、从国家制度方面来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体制中划分出来以后,伴随着原城信社的归并,农村信用社被迫接受了一些找不到借户的企业贷款,这就造成了一部分资金无法要回来,积存了大量的不良贷款。
3、从农村信用社自身方面来说,农村信用社经营品牌先天不足。农村信用社因所有制关系、管理体制、名称招牌及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等因素影响,信誉下降,业务发展减缓,并容易受其他中小金融机构、农村基金会清理整顿和挤提事件的影响而引发支付风险。
(三)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从自身方面来说,在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中,农民占了很大的比例,而农民对金融知识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他们对社员大会不是很关注,即使关注了也不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内部的监管十分混乱,按照规定农村信用的董事和主任是要分开的,但是事实上,很多的农村信用社的主任和董事并没有分开,而是一人兼两职,这样很容易形成管理上的独裁,形不成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因而造成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的混乱。另外,农村信用社的监事会应该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监督管理的,但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不是很到位,监事会的负责人一般也是由董事长任职,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监事会并没有发挥好其职能,加上他们对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状况缺乏了解,监事会很少召开,农村信用社管理上不是很完善。
(四)面临着贷款风险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发展,农民发展农业和经济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就目前来看,当农民遇到资金困难问题时一般仍是通过农村信用社解决的,农民的经济实力有限,农村信用社一般提供小额贷款,由于贷款方大部分是农民和经营状况不是很好的小企业,贷款的成本相对较高。
另外,农村信用社还存在“借新还旧”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在不良贷款中占的比重最高,而且不易被人察觉,因此存在很大的风险性,造成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一种情况是借款客户不符合条件,没有充足的资金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另一种情况是贷款客户缺乏自愿还款的意识,贷款到期时不还款,农村信用社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以新的贷款来换取旧的贷款方式。
二、促进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一)建立现代化的产权制度
当前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制度有很多的争议,有的认为是合作制,有的认为是股份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要建立一种现代化的产权制度,实行存在明显级别的法人制度,每一级的法人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自己赚取收益,承担风险,将会使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更加明确。
(二)产权制度要因地制宜,防止一刀切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人口很多,地区的经济差异很明显,经济因素会影响到产权制度的建立,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的产权制度,我国的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很不一样,所以要采用不同的发展模式,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只要是有利于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模式我们都要采用。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我们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不论是在内部结构还是管理的制度方面都要规范,对股权重新分配,重新组织入股,这样资产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效率也会提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在原有的合作制度上进行规范操作,发扬其优点,弥补其不足,同时也需要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大力支持,帮助农村信用社提升自身的实力。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制度
1、改善治理结构
德国的合作金融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在坚持合作的原则上,建立了一整套适合自身市场发展的管理体系,他们很好的处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他们之间既有协作又有制约,而且还制订了一些政策法规,帮助农村信用社进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经营有章可循,真正的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金融的支持。而我国的治理结构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建议我国农村信用社要借鉴德国的经验,做到治理结构的完善,进行民主的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同时我们也要制定一些相应的章程,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更加的规范,改变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理念,改变经营的方法,完善内部的控制,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
2、提高社员的科学文化素质
农村信用社主要是靠吸引农民的资金来维持经营的,所以农民是社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会召开社员大会,但是作为社员的农民,对金融知识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并不了解,没有参加社员大会的积极性,就算是参加了也提不出合理化的建议,这就使得社员大会相当于一纸空文,没有实际的意义,所以我们要对农民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对农村信用社的宣传,使农民更加关注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同时鼓励社员在社员代表大会上发言,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样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更加有针对性,提高管理的效率。
3.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信用保险制度
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农民,数量少、质量低,很容易出现金融风险,这也使得人们对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降低,为了提高人们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这就需要向国外学习建立一种信用保障制度,对那些长期亏损的农村信用社进行管理,必要的时候进行破产清算,但是要对农民的存款进行保护,使农民的存款不受侵犯,减少存户的损失,优化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环境。同时使农民了解这一制度的重要性,提升农民对金融风险的认识。由于农村信用社很容易出现资金的短缺,这就需要国家进行参与,保证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给,以国家作为坚强的后盾,使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周转更加的灵活和方便,只有建立以国家参与的农村信用保险制度,才能真正的做到保证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安全。
(2)实施分层监管
农村信用社的监管目标和其他银行的监管目标一样,但是监管的方式有所不同,其他的银行是通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而农村信用社有其特殊性,如果我们要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那么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资源是不充分的,因此我们要进行分层监管,由上级的机构监管那些大额的资金贷款,保证大额贷款的安全,对于那些数额较小的贷款,则委派给下级的监管机构监督其使用,这样分层监管,可以大大的提高监管的效率,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
通过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的研究,我们了解到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的发展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十分重要,虽然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如历史包袱沉重,管理制度不完善,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这样看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需要我们积极地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经过自身的努力,使农村信用社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小企业筹资问题及其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让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严重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就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国有中小金融机制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筹资,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1000余万家,占我国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9%。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让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严重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内源融资不足
内源融资是企业获取发展资金的极为重要的途径,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所用资金中来自企业自身的利润和折旧等其他资金通常占60%。而在我国,据有关部门调查,即使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构成中自有比例也仅为40%,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分别占40%和20%。
(二)中小企业融资目前依然是间接融资为主
据国家经贸委近期调查,我国东、中、西部中小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分别是:东部占60%;中部约70%到80%;西部则高达90%。可见,中小企业对金融机构的资金依赖程度很高。同时权威部门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渠道除了金融机构外,民间贷款也成为其重要的资金来源,占比为14.59%,而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的数额极小,仅占1.8%。
(三)国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差别很大
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包括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中,民生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比重较高,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除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比重较高外,其余三家银行贷款份额均较小,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性业务服务比例更低。
(四)贷款需求不能得到全部满足
在历来的调查中,”资金不足”始终被列为中小企业第一位的问题。有资料显示,9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或只得到部分满足。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信贷歧视
直到今天,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成分(国有制)歧视”。中小企业获得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是非常有限的。创造了30%GDP的国有企业获得了70%的银行贷款,而创造了70%GDP的非国有企业却只获得了30%的银行贷款,这是极不公平的。在当前银行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仍占有支配地位。所有制背景的不同,使得国有银行主管部门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顾虑重重,生怕中小企业赖债而使自己难脱干系。相比较而言,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贷款即使出呆账,也不会承担政治风险。这导致了国有银行的“逆向选择”,即宁愿向效益差的国有企业贷款,也不愿向效益好的中小企业贷款。
(二)中小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与市场环境转换不同步
目前,很多私营中小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传统的大型国有企业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一部分乡镇集体企业具有老国企的弊端,一部分演变成家族式企业,而所谓的改制企业有许多还不规范,尤其是有些企业改制的目的就是逃废银行债务,真正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企业很少。而同时市场结构性过剩,多年的卖方市场的格局转变为买方市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加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由于制度更新滞后,一部分中小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外援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
(三)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协调
随着银行商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平等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不断增强,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增强。为降低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商业银行改变粗放型的贷款管理方式,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并要求提供抵押和担保。但是,一些银行在强化内控制度的同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只是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不注重培育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中小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这些往往都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所致。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途径。应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应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
(二)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国有中小金融机制
另一方面,由于大银行的运作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可以发展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英国,既有从事大宗信贷的“批发行”,也有大量从事小额信贷“零售行”,分工的专业化促进了效率的提高。从成本角度看,国有大银行从事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成本是较高的,因此它的职业定位应是“批发行”,“零售行”的业务应让位于中小金融机构。
(三)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
第一投资者具有追求尽可能多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风险的投资动机,这在客观上就要求有一个能使投资者“进可攻,退可守”的“通道”。对成熟的上市公司而言,就是证券市场。虽然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专门设置了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中小板,但由于门槛较高,到目前也只有200多家中小企业上市。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像成熟的上市公司那样在证券市场上进行股票交易或股权交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第二证券市场”也叫二板市场应运而生。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和条件相对较低,只要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在二板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它的明确定位就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
(四)中小企业起飞的垫脚石--金融租赁
在诸多中小企业筹资方案中大多讨论以上几个方案,而金融租赁却很少被认识和运用。其实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以及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都在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较好的运用了金融租赁这一手段。
所谓金融租赁也成融资租赁,使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设备的长期使用权。金融租赁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因为它的运作是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这样其实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和更新设备的双重功能。利用金融租赁方式购置设备,中小企业可以在不投入或较少投入的情况下,获得所需设备得使用权,待投产经营后,再从营业收入中分期支付租金,实际上相当于取得了银行贷款。这样中小企业在自身积累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但同样可以更新先进设备,而且可以把自己的有限资金另作他用,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的资金利用的效率。同时利用金融租赁进行融资,限制条件少,手续也简便易行,还款方式灵活,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另外,当中小企业资金紧张时还可以利用回租租赁将自己原来拥有的资产卖给租赁公司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从租赁公司租回已售出资产,这样将其流动性较差的物化资产转变为流动性最强的现金资产进行使用,变现能力明显增强。
农村信用社在经过数次改革之后,其经营现状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加之世界金融危机及其他金融机构激烈竞争的影响,尽管政府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农村信用社发展,但农村信用社仍处在荆棘的道路上奋进。现就当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其经营现状,并对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经营现状分析
(一)存款是农村信用社的生命线,抓好存款对农村信用社有着决定性甚至生死存亡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的效益体现在贷款、中间业务收入等环节,而恰恰这些环节都离不开存款的铺垫。农村信用社如果没有一定的流动资金就难以支付日常营业的需要,没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就很难获得更多的利润。摆在我们面前有两个问题:
〈1〉、存款减少的矛盾
信用社代办站是农村信用社最基层的网点,在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信用社代办站是金融案件频发的部位,但取消信用社代办站的举措,弊将大于利,这不仅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而且不利于服务三农。
〈2〉、定期储蓄存款占比高的矛盾
现行的定期储蓄存款计息方法鼓励了大额定期的储蓄,在原定期存款期限内,如遇到利率调整,调高时自调高之日起执行新利率,调低时则在存期内执行原利率,这种方法维护了储户的利益,但却影响了信用社的利益。相比活期存款,信用社的定期储蓄存款支付成本必然增加。
(二)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有将一定的存款用于发放贷款,才能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存贷比例过高,会影响流动资金的需求,存贷比例过低,难以应对存款利息及各项支出的需要,这就需要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按照银监部门的要求,合理掌控存贷比例。
〈1〉、农民贷款难与信用社难贷款之间的矛盾
农民贷款难,是因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低,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其次是信用社贷款门槛高,农民借贷款缺少有效的抵质押物品;另外,贷款期限短,信用社运用政策不灵活也占有一定比例,目前,信用社农业贷款期限一般是半年至一年,如果贷款到期还不了,贷款就要逾期,信用社来年将不再支持该农户。
信用社难贷款,是因为农业贷款风险大,贷款放出去不能保证按期收回,由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比较差,若农民减收,贷款到期还不了,便形成逾期;其次是农户贷款风险一担形成,信贷员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仅影响个人效益,还要被追究责任。
〈2〉、隐性不良贷款的存在,无疑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大敌,资产的优良,决定收入的状况,发放的贷款不能按时收回,将减少农村信用社的流动资金,影响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近几年,不良贷款的清收仍是一项重大任务。
〈3〉、历史遗留问题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原单位负责人的换届,已起诉无结果等问题,也是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这些问题不能如愿解决,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贷款将不能收回,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整体的贷款质量。
〈4〉、个别地区、个别营业网点的少数信贷员,利用职务之便,对客户发放的贷款,进行变相收受回扣,从而造成借款人从心里上对农村信用社降低了一个档次,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意愿。
(三)财务管理存在缺陷。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的综合反映,贯穿于信用社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各项管理工作的优劣成败,最终都会表现为不同的财务成果。
〈1〉、私设小金库现象仍时有发生,有些经营机构,为了解决临时应急用款的需要,打白条虽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但给农村信用社也埋下了深深地安全隐患。假设这期间,存在领导换届等问题,那么新任领导是否对前任领导的做法买单呢?我们不得不对此问题打下一个问号。
〈2〉、变相列支费用,进行逃税漏税。譬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收贷手续费,有些营业机构甚至直接冲减“利息收入”,这就造成少申报利息收入和营业税,形成逃税漏税。
(四)农村信用社的机构网点分布、客户质量、市场资源,这些因素是农村信用社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农村信用社立足农村,辐射城乡,真正形成了贴进农村、服务农村的优势。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广大农村出现了一批大型民办企业、乡镇企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农村信用社如果不牢牢地抓住这些资源优势,那么经营与创收都将受到挫折。
(五)市场竞争激烈与优质客户的流失,也是农村信用社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随着经济的飞快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人民群众在观念上普遍对农村信用社的形象逐步淡化,金融竞争开始延伸至广阔的农村地区。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银行逐渐在县域龙头企业客户中占据有利的位置,把大量的优质客户吸引过来,使一些过去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支持成长起来的优质客户逐渐流失。
加之,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高,同样一笔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比在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要多支付一部分利息,一些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便随之加重。当前农村信用社思想意识不强,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僵化的局面,已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二、合理化建议:
(一)转变观念,创新思路。
⑦ 关于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政策
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条件:
1.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信用社所在的社区的农户或者个体经营户,而且申请人必须不能够有不良信用记录,有较好的资信基础;
2.如果申请人是个体经营者,经营活动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够对资源或者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能够拥有稳定的收入来还款;
3.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是,申请人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力;
4.农村信用社贷款除了这些条件之外,还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些申请材料,主要有: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工作收入证明、户口本、个体户经营许可证等。
农户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方式:
1.如果农户要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首先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
2.信用社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然后根据评定的等级确定贷款额度,并给申请人颁发贷款证;
3.申请人拿到贷款证后,携带贷款证和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
⑧ 信用社贷款村里代表
1. 信用村贷款什么条件
即整个村的信用良好,包括村民及村办企业在生产经营及贷款等方面很少违约,整个村有讲信用的良好风气。
被评为信用村后,银行更愿意对其发放贷款,商人更愿意和其做生意,外界对村民也就越尊重,对其评价也就越高,无论是做什么更容易取得社会的认可。
2. 村里贷款要什么条件
贷款基准利率为:
1、一年内贷款的利率是4.35%;
2、一到五年内贷款的利率是4.75%;
3、五年以上贷款的利率是4.90%。
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3. 农村信用贷款需要什么
可以。用户可以直接在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通过审核签订合同以后,款项会直接打入农村信用社卡中。而申请网络贷款的话,很多产品只支持放款到主流的银行卡中,农村信用社卡通常是地方性的,因此用于申请网贷是不合适的,建议主流银行卡申请网贷。
网贷产品支持放款到哪些银行卡中,一般都会告知用户,用户只要找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就好。
4. 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一、农村信用社个人小额贷款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二、申请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签字的贷款申请书 ;
2、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产共有人同意贷款意见书 ;
4、借款人夫妻双方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5、借款人稳定住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6、借款合同。
拓展资料
农村信用社贷款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农村信用社贷款与民间借贷虽然都是借贷行为,但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最根本的区别是,从农村信用社贷款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民间借款就不一样了,法律对民间借贷的保护是有条件的,比如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
如下::农村信用社贷款
5. 信用村贷款什么条件能贷
不用抵押就获得多信用贷款,之后扩大生产建设。
6. 农村信用银行贷款
可以。如果你办理的是网上自己申请的信e贷贷款,那么经过你的主管客户经理设定好后,你可以通过手机银行自己放款就可以,如果你办理的是房产抵押贷款,你可以通过自助取款或者智慧柜员机自己就可以放款了,居民信用贷款也可以通过自助取款机和智慧柜员机放款。
7. 农村信用贷款额度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额度根据当地贷款政策和贷款方式的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一般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额度都不是很高。对于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来说,额度一般都不能超过3万元。如果是抵押贷款的话,可能会好办一点儿,额度也会稍高;如果是办理没有抵押的信用贷款额度就没有那么高了,一般是2万元左右。 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8. 信用村贷款什么条件不能贷
贷款条件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二)客户经理 (信贷员)对申请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详细调查,内容包括:1、查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申请人是否系本辖区农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是否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3、核实财产、综合收入情况;
4、借款需求是否合理;
5、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咨询该户的资信情况;
7、其他有关情况。客户经理 (信贷员)要依靠村两委、村民代表,采取评议方式认真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并依据调查内容填写《农户经济档案》,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初审意见。
(三)客户经理 (信贷员)将签注意见后的《农户经济档案》提交信贷业务审批小组,由信贷业务审批小组依据客户经理 (信贷员)的初审意见和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四)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会议,对上报的农户进行评定,按照评定结果核发《 农户贷款证》,明确标明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核定的贷款限额不得超过农户当年综合收入(剔除当年需偿还的其他债务)的70%。《 农户贷款证》应加盖信用社公章,并由评定小组组长签字。
(五)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将《信用户评定记录》交信贷内勤人员凭以登记《农户经济档案》。
9.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不能随便开。农商银行福e贷是一个正规的线上贷款平台,需要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年龄也要合适,没有什么欠款。除此之外,还要求申请人有农商银行的借记卡。农商银行福e贷自身的业务还是很全的,比如自助还款,自助还款,并且申请门槛也不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