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如何补交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其补缴流程非常简单,单位经办人只要携带规定材料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即可。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2、委托银行扣划汇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申请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
特殊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转账支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超过12个月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12个月内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❷ 疫情原因上海公积金如何补缴
上海公积金补缴流程
一、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或现金
具体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流程:
第一步:准备上述相关材料
第二步:赴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
注:去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前请再次确认补缴人数和金额,特别是支票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表格所需加盖单位公章地方是否盖好。
❸ 员工离职以后,公司应该如何给他补缴公积金呢
员工离职前,是否正常缴纳公积金?如果因为离职,而办理了公积金的停缴封存手续,那么提高公积金缴费基数而补缴的公积金将无法补缴入账。
如果原来没有参加过公积金,离职后决定给该员工补缴,则需要与当地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落实公积金补缴的操作手续,但是,据我所知,离职人员的一次性补交也很麻烦,因为设立个人账户,补交后,又得立即办理停缴手续。
❹ 离职后职工个人如何补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以上的条文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职工在职期间单位应该从工资中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经离职,单位无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通常有两种补缴方法:第一,职工把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交给原单位,由单位将个人缴存的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第二,职工可以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专户内。
应提醒注意的是,职工离职后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职工本人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可能影响职工公积金帐户正常状态以及提取、贷款和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❺ 员工已离职,单位如何帮他补缴2~4月的公积金,并且此人的公积金基数偏高,补缴基数可否修改
员工虽然离职,但是社保和公积金还想继续挂单位交,单位所扣的费用他来补,是可以的
❻ 员工离职以后,公司应该如何给他补缴公积金呢
方案:
可以与该员工协商,漏缴金额,以现金形式补贴;
员工未入职,可以从新办理启封手续,将补缴手续补齐,再办理封存;
如果员工入职新单位,可以与对方单位协商,重新将该员工信息转入到你们单位名下,办理完补缴手续,再转出。
❼ 离职后如何让单位补缴公积金
与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单位应将拖欠职工的公积金给予补缴。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就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一笔住房专项储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二者缴存的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的一项住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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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对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且单位应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从本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补缴;单位在《条例》发布之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从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起补缴,也可从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补缴。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应补缴期间职工每年的工资基数计算。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市管理中心可依据市劳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