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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贷款信用社贷款函证

发布时间:2022-12-22 05:59:22

⑴ 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资产管理

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工作 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欢迎阅读。

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一

财务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全院各个系(部、处、室、中心)一把手和资产管理员参加的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方勇同志作了动员,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开始。

资产清查工作是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其性质和内涵却远远超出本次评估工作的工作需要,弄清学院的家底是学院各级领导和全院教职工多年的愿望。本次资产清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帐和提交审核阶段,按计划在XX年5月22日前完成对帐和提交工作,5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第二阶段的任务是各部门对有关资产做清帐和补帐处理。第三阶段的任务是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废处理工作。

根据学院XX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要求,部署了学院固定资产(主要是仪器设备类和家具类固定资产)的清查内容、清查方式、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等,并根据评估工作的安排和院长办公会的要求对清查时间和进度进行了调整。

按照财务资产管理处下发的时间安排表,各部门分别对有帐的资产做了清查,多数部门已和资产科联系提交审核,基本上做到了与计划同步。

从部门来看,截止到5月8日,图书馆、人事处、科研中心、研究生办、纪委办、学工部、采购中心、老干处8个部门已顺利完成对帐和审核提交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对帐正在进行的提交有12部门;没有完成对帐和进行的提交有9个部门;没有对帐和清查的有1个部门。

从总金额及数量来看,截止到XX年5月8日,学院除房屋、土地及图书和部分办公家具外,其余总固定资产共约7400万元、约1.7万台(件);截止到5月8日清查审核通过的有2200万元,6000余台(件)。还有有约5200万元、近1.1万台(件)的资产没有清查完,进行不到一半。

资产清查的前半程工作量比较大,进度较慢,需要有详细的检查和对帐,是一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是在清查工作进行中的确还存在 一些问题:有少数部门领导对资产清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部门至今无动于衷,造成不能及时提交,影响了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整体进度;有些部门工作不够细致,提交后审核不能通过,反复多次导致效率低下。

现在离第一阶段工作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二周的时间,提请各部门领导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快清查、对帐和提交审核进度,保证在5月2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希望各部门能再接再厉,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一鼓作气,争取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积极响应学院提出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号召,为学院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打下必要的基础。

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二

过去的一年,我部在联社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联社各部室、基层各社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联社年初提出“不良贷款下降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工作思路,强调以人为本,以强化信贷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抓好不良贷款速降和新增贷款的管理,以此带动我社利息收入,全面实现效益的明显好转,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回顾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绩。到2006年12月底止,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完成压贷实绩1696万元,占1500万元压贷任务指标的113.04%;完成实收利息3941万元,占4210万元收息任务的93.60%。年末贷款余额***万元,比上年底的**万元净增9626万元,增幅12.27%,占8000万元营销贷款任务的120.33%;抵债资产帐面余额4280万元,比年初增加1700万元。此外,我部认真做好资金计划、头寸调度、拆借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工作,配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重大事项等工作,一年来实现安全无事故,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不良贷款“双降”和利息收入。

1、大力配合抓好“开门红”工作,打响全年工作的第一炮。一是及时配合各部室初定“开门红”及全年压贷、收息、营销贷款任务,供联社班子决策参考。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信用社“开门红”不良贷款攻坚工作方案》,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分解到社和联社攻坚组,充分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一季度完成压贷实绩289.41万元,利息收入847.23万元,分别完成“开门红”任务的57.88%和130.34%,其中攻坚组完成压贷66.2万元、收回不良贷款利息124.84万元。三是及时总结“开门红”工作经验,制定及完善全年工作计划,指导各社开展各项工作。

2、围绕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思路和计划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针对今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任务,我部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去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首先是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清收办法,如以物抵( )债、依法收贷、债务重组等清收不良贷款。其次是在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细化不良贷款管理指标。三是积极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我社收回的不良贷款中,主要是几方面:一是通过上门催收收回现金和起诉收回现金,其中起诉拘留21人,变卖电站收回44万元、变卖船只收回水运公司20万元、拍卖房屋18间收回109万元,变卖财产收回黄某旧贷26.5万元。二是通过以物抵债收回1036万元,主要是与借款人协议以及通过法院裁定以房屋、地皮、交通工具抵偿贷款,其中最大宗的是**镇府用地皮抵偿其下属村委会、企业全部欠款本金451万元、财政局以土地抵偿其下属财务公司贷款100万元、水电物资公司用土地抵偿贷款205万元。三是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和承担债务等形式重新落实历年旧贷456万元,较突出的有:通过债务承担落实**中学历史债务31万元,通过落实担保办理石场老板杨某借新还旧贷款34万元。四是利用财政偿还学校工程欠款机会,与教育局、借款人协商,收回不良贷款35万元。

(三)以人为本,狠抓正常贷款管理,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1、加强培训,考试上岗,提高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今年6月份,我部组织全县信贷岗位人员83人就信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并进行了闭卷考试,有效促进信贷岗位人员熟知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办事效率,提高防范贷款风险能力。

2、规范贷款档案管理。按照省信合办的统一要求,我部及时制定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定,并于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改变以往贷款档案管理混乱、各自一套的做法,对新发放贷款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各信贷岗位责任人,从贷款各个环节防范风险。

3、制订利率定价机制。年初,我部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文件精神,充分考虑我社经营成本和贷款客户的承受能力等实际,及时草拟出台《**农村信用社贷款浮动利率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指导全县信用社发放贷款提供很大的帮助,得到了各社的普遍欢迎。10月份,适逢国家利率调整和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我部主动配合联社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实际,相应调整了贷款利率

4、认真做好新增贷款发放和管理,防范新增不良贷款。一是加强考核,将新增贷款到期收回率和展期率纳入全面的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并细化至贷款档案资料、贷款诉讼时效、展期合法性,同时按照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范各岗位职责,加强对每一笔贷款的`全程跟踪。二是完善贷款的授权授信制度,重新规定各社的审批权限,调低信用贷款发放额度,建立联社信贷管理岗位及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制定《**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暂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三是在自筹资金贷款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禁发放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贷款。四是做好支农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及管理,保证“三农”资金的及时到位,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上级的政策文件要求,对照发放条件,及时审批发放每一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四)善始善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在利率改革试点期间,我部能够积极配合联社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一是存款资金的统筹安排,有计划运用资金。二是定期做好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配合上级进行利率改革试点调研。三是继续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上报任务。四是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留足准备金,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各种有效应对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防范,以及资金组织、调度计划等。五是认真总结利率改革试点的经验及做法,为日后利率市场化和农信社改革积累经验。六是做好国家法定存款利率上升及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组织存款资金的结构、成本变化趋势分析,为明年财务收支预测打下基矗

(五)认真开展信贷风险排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的自我完善。今年,我社的贷款规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33928万元。我部充分认识到,贷款总量的增加对我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经营效益固然重要,但贷款质量更为重要。为此,我部始终坚持贷款管理是关键这个道理,一方面通过市计算机中心定期下载数据监控到期贷款情况、新增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经常性安排人员下乡指导信贷工作,尤其是新贷款发放步骤、档案管理、贷后跟踪检查等进行现场指导。三是配合开展信贷大检查,全年先后多次联同市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联社稽核监察部对信贷管理进行检查,纠正了各种存在问题。( )

(六)做好资金计划和头寸调度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在过去的一年,我部继续按照联社的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资金需求预测和调度,根据不同时期的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同时合理安排联社和各社的现金库存,及时调度头寸,既保证了现金的正常支付,又防止了过多的不生息资金积压。此外,我部还认真做好信贷、会计报表统计及报送和支农贷款台帐管理、信贷咨询登记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的录入汇总、上报和各类报告、制度撰写等工作,基本上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得到了联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七)其他工作。农信社改革在即,我部深感责任重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就绪,函证、贷款清查等部分工作已经展开,力争明年一月份完成该项工作。此外,在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我部积极参与联社统一开展的纪律教育活动月以及“两保一促”教育工作,保证各项活动不走过常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综观一年来,我部能够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联社全面完成市信合办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能很好地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年初制定的不良贷款攻坚方案因种种原因未能全年实施;二是未能很好地计划运用资金,造成一段时间内资金处于紧张局面;三是不良贷款清收成绩不理想,贷款起诉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还是依靠接收抵债资产;四是抵债资产处置工作不甚理想;五是组织开展信贷岗位人员培训学习以及下基层指导信贷工作仍有待加强;六是未能实施更为有效的贷款管理,个别新发放贷款潜在较大风险。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展望明年,我部将在联社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贷款清产核资、贷款营销、不良贷款攻坚、贷款管理、培训信贷员和农信社改革等各项工作,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根本性好转,计划2007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别是:一月份完成贷款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压减不良贷款6个百份点,营销贷款8000万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4200万元;努力压减风险资产比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把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管理工作作为明年的中心工作,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信贷岗位人员进行新业务知识、新司法解释及《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务求使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有新的突破。二是提高信贷资产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风险资产比例,出台信贷员等级评定制度,强化信贷员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检查和奖惩力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二)摸清底数,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积极营销贷款,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一是要确保一月份全面完成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积极推进农信社新一轮改革。二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实施精品业务工程,积极寻求优质贷款客户,努力降低信用贷款规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三)争取开办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和社团合作贷款业务。一是要求所有抵押贷款业务必须购买保险,既可降低信贷风险,又可增加代办保险中间业务收入。二是向银监( )部门申请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填补该项新业务的空白。三是通过与**公司、水果流通大户、农产品收购大户合作,逐步实现养鸡业、水果种植业、农产品收购加工业的贷款封闭运行,防范信贷风险。

(四)继续做好专项支农贷款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信贷支农的作用。

(五)逐步建立新增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定期通报机制和贷款业务查询系统。为进一步促进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加大对新增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的考核力度,有效控制多头贷款、异地贷款业务,我部计划按季通报新增不良贷款情况,并建立辖内贷款业务查询系统。

(六)继续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实行新的不良贷款攻坚思路,条件成熟时,建议联社成立资产保全部。

(七)认真做好资金计划、会计报表统计和信贷咨询管理系统、各类信贷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条件成熟时,向联社领导建议成立联社大额贷款调查岗,形成由基层信用社推荐、联社组织调查、审查、审批,全县统筹安排大额贷款的发放和利息收入,促使各社盈亏水平均衡发展。


⑵ 仅凭一张询证函可以起诉吗

一、询证函的法律效力:能否作为债务证据?中断诉讼时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北京市二中院的一封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是有关两家企业的债务纠纷,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

该案例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针对“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向企业债权人发送的询证函被企业债权人作为认定双方债务的证据,并以收到询证函日期作为诉讼时效起算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为获取审计证据,会发送询证函给往来单位,并由往来单位直接回函给会计师事务所。早自1999年,在财政部、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中,对企业询证函作出了参考格式,其中表述了“本函仅为复核帐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财会[2006]4号)对函证的定义:“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有趣的是,虽然该表述被极为的广泛采用,但是最高法作出的答复及判例中却不能直接看出,案涉询证函的内容明确记载了这一表述。各地方法院既有认为“非催款结算”是双方真实意思,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也有认为这是格式化用语,不应作狭义理解。

司法实践中,询证函通常不能作为确定企业债务数额的唯一证据。

案例:佛山市南海佳荣制衣有限公司与天津天橡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提字第122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本案的实体处理,天橡公司在一审期间提交了两份《企业询证函》,分别用以证明截至2001年12月31日和2002年12月31日佳荣公司欠付天橡公司的货款数额。天津一中院、天津高院对两份《企业询证函》均予以采信,并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查,两份《企业询证函》上加盖的佳荣公司公章与佳荣公司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局留存的印鉴不符。在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且佳荣公司对上述《企业询证函》真实性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天津一中院、天津高院径行采信该证据并将其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当。佳荣公司与天橡公司均确认双方互有交易往来,且货款采取滚动方式结算,即货物与货款支付不能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对某一阶段的欠款数额予以确认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全面审核双方交易往来账目及凭证的方式确认已经支付和尚未支付的货款数额。天津一中院、天津高院均未对双方交易往来的全部货款数额及支付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案件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5·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844~847页。

询证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实践中各地判决不一。

案例:《企业询证函》不能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基本事实:2013年1月1日,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与天津大港油田兴运油气技术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中石化钻井二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天津大港油田公司未支付技术服务费。2017年3月17日,中石化钻井二公司向天津大港油田公司发出《企业询证函》,主要内容为“本公司与贵公司往来账项截止2017年3月17日,贵公司欠651094.40元。本信息出自本公司账面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项目。??本函仅为复核账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2017年4月17日,天津大港油田公司在信息不符处写明“实际我公司欠335094.40元。”

法院认为:2018年天津二中院终审,以“天津大港油田公司发出的《企业询证函》,无论采用的格式还是载明的内容,均无法体现其有催收逾期欠款的意思表示,而且其在函中明确声明并非催款结算,仅是复核账目之用,无法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驳回了钻井公司要求支付技术服务费的诉请。

通过最高法对地方高院作出的书面答复、最高法近年来的判例可知,最高法在对待询证函与诉讼时效的态度上已经比较明确。即应该根据诉讼时效是否届满的具体情况,区分询证函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诉讼时效内询证函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

最高法在对黑龙江高院作出的《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银祥支行与哈尔滨金事达实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中明确表示“询证函虽然是采用哈尔滨审计事务所函稿纸,且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其他方面用途无效。但基于该询证函是由贷款人哈尔滨商业银行银祥支行(原哈尔滨银祥城市信用合作社)发出,且该贷款人和借款人哈尔滨豪华家具大世界都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事实。由于该询证函是在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限内发出的,因此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亦中断。”

如(2019)最高法民申6184号裁定;(2016)最高法民申854号裁定;(2015)民申字第2644裁定等判例中,均体现了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发送询证函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且这些判例中,并未要求只有当债务人对询证函作出回复时,询证函才具备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超过诉讼时效寄送询证函是否引起中断效果需根据主体身份作区分:债务人主动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能够中断诉讼时效;债权人发出询证函后不直接中断诉讼时效。

最高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中,明确释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与最高法已经作出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所规定情形类似,按照该批复处理。而这一批复的具体内容是“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故,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二、理贝尔生物案的评论和建议

对理贝尔生物一案,好书认为将审计询证函作为债权债务金额的证据是不妥的,因为,从公司账务记录看,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应付账款—暂估清算”,暂估科目往往是记录货到发票未到的情形,这种情况说明双方对债权债务还没有真正确认,只是会计为了反映相关项目,进行了暂估处理。

会计上处于谨慎性原则或配比原则考虑,经常会计提一些负债,比如应付返利、三包费用、诉讼赔款,但这些计提的负债并不是一定就要支付这些金额。

另外,企业的会计有可能会出现差错,比如是A单位发货,但入库单写错单位了,或者会计记账的时候,把小数点填错了,那么这个时候发个询证函出去,对方啪盖个章,就找企业按照询证函上的金额要钱,那显然不是这个道理。双方债权债务金额要有其他证据,不能以询证函作为“孤证”。

本来,实务中,审计往来询证函的寄送和回函,都已存在回函低、被审企业不愿发函(尤其是应付款)的情况,这个判决的出台,有可能加重这个现象。

对涉及到专业类的问题,建议司法机关审理时,还是引进专家证人,考虑法务会计专家的意见,进行判决。

应当将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与企业自身发出的对账函、催款函、询证函,在法律效力上加以区分

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这个判决应该引起关注,和最高法就会计师事务所的询证函法律效力进行沟通。如果询证函明确写了本函仅为复核帐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但在司法实践中却被作为催款和结算证据、中断诉讼时效证据,那么对今后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也是不利的。

附:二审判决书

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天津天协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京02民终72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100号2幢201-220。

法定代表人:丁霁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红梅,天津旗帜好的法律相关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海,天津旗帜好的法律相关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天协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天直工业园9号B座。

法定代表人:包祥权,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继伟,天津贤达好的法律相关人员。

上诉人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贝尔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天津天协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协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5民初75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理贝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薛红梅、被上诉人天协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继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理贝尔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天协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天协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理贝尔公司的交易相对方系天协公司,属认定事实错误。天协公司一审当庭提交的《企业询证函》抬头处为“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并非天协公司。天协公司以《企业询证函》为依据起诉理贝尔公司,即负有举证证明其与“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的关系,证明其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理贝尔公司在一审庭审中明确表示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显示天协公司与“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有任何关系,但一审法院却以理贝尔公司未提供反证,结合《企业询证函》中盖有天协公司公章,即认定理贝尔公司的交易相对方系天协公司,明显违背举证规则,认定事实错误。(二)一审法院认定天协公司与理贝尔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最后一次业务往来时间是2015年年底,属认定事实错误。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节称“天协公司陈述其与理贝尔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最后一次业务往来时间是2015年年底”,系采纳单方之言。天协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与理贝尔公司在2015年之前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更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向理贝尔公司有超出发票金额228865.7元之外供货,甚至天协公司提供的合同上明确约定理贝尔公司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天协公司先行开具发票,但天协公司没有提交超出己开具发票金额228865.7元之外的发票,可见理贝尔公司与天协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供货金额仅228865.7元,并且已经结算完毕,一审法院认定的上述事实没有证据支持,系错误的认定。(三)一审法院认为理贝尔公司向天协公司发送《企业询证函》的目的就是通过核对双方账目以明确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由此认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理贝尔公司尚欠天协公司应付账款415888.7元,系主观臆断,违背法理,且为本案“孤证”,根本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审法院在“本院认为”一节中称:“2016年4月14日向天协公司发送《企业询证函》,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日,理贝尔公司欠天协公司账款415888.7元,天协公司亦在信息无误处盖章”,即不采纳理贝尔公司就《企业询证函》所提出的“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单凭《企业询证函》不能证明天协公司向理贝尔公司超出发票金额228865.7元之外供货的事实,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意见,暂不论《企业询证函》的瑕疵,也不论天协公司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一审法院上述认定明显主观臆断,违背法理。即使《企业询证函》是理贝尔公司向天协公司发送的,也仅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理贝尔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向天协公司发送的就账簿记载条目进行询问,并非是与天协公司对账,天协公司盖章后寄回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后,当年的审计报告亦未对此笔账目进行确认,未有此笔账目的任何记载,可见《企业询证函》并非双方对账,更不能作为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天协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企业询证函》中加盖印章也实属没有商业道德。(四)一审法院认为理贝尔公司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于法无据,不予采纳,系适用法律错误。天协公司本次诉讼明显超出法定诉讼时效,理贝尔公司在一审开庭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且一审法院认为《企业询证函》并不能代表天协公司向理贝尔公司提出付款请求,故一审法院确定理贝尔公司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之次日起开始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由上述事实及一审法院认定来看,一审法院是认定了天协公司在向一审法院起诉前从未向理贝尔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却又对理贝尔公司的诉讼时效抗辩意见不予采纳,自相矛盾,并且明显适用法律错误。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理贝尔公司的合法权益。望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理贝尔公司的上诉请求。
【拓展资料】
天协公司辩称,不同意理贝尔公司的上诉请求。同意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理贝尔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天协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理贝尔公司偿还天协公司欠款415888.7元及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自2015年12月31日至实际给付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诉费由理贝尔公司负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天协公司陈述其与理贝尔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最后一次业务往来时间是2015年年底。

编号为EF4000-100-10的《企业询证函》载明: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公司):本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回函请直接寄至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欠贵公司415888.70RMB,本公司记账科目:应付账款—暂估清算;2.其他事项,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下方处有理贝尔公司公章,日期为2016年4月14日。结论1“信息证明无误”处盖有天协公司公章。理贝尔公司认可其在2015年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客户。其虽称函件中加盖的印章与理贝尔公司的实际使用印章不一致,但一审法院询问向理贝尔公司是否使用过该函件中的印章,理贝尔公司未在一审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核实意见,应自行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就该函件抬头处的“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理贝尔公司虽否认系指天协公司,但其未向一审法院提交反证。结合该函件中盖有的天协公司公章,一审法院认定理贝尔公司的交易相对方系天协公司。

一审庭审中,理贝尔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原件,用以证明理贝尔公司、天协公司在2014年、2015年两年的业务往来结算完毕。但因上述支付凭证上的日期为2015年9月,而《企业询证函》载明的系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双方的复核账目,故一审法院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认为,天协公司与理贝尔公司之间通过缔约及实际履行之方式形成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天协公司履行了义务,理贝尔公司应当支付相应款项。本案中,理贝尔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向天协公司发送《企业询证函》,确认截止2015年12月31日,理贝尔公司欠天协公司账款415888.7元,天协公司亦在信息证明无误处盖章。理贝尔公司辩称,《企业询证函》载明“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因此不能证明欠款事实,对此一审法院认为,该内容恰恰说明理贝尔公司发送《企业询证函》的目的,就是通过核对双方之间账目以明确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由此可以认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理贝尔公司尚欠天协公司应付账款415888.7元,故对天协公司的该项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但该《企业询证函》并不能代表天协公司向理贝尔公司提出付款请求,天协公司亦未向一审法院提交其向理贝尔公司催款的证据,故一审法院确定理贝尔公司自收到一审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之次日(2019年3月23日)起开始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余部分,一审法院不予支持。理贝尔公司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一、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天津天协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款项415888.7元及利息(利息以415888.7元为基数,从二_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天津天协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中,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理贝尔公司提交了《北京理贝尔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理贝尔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应付暂估清算》照片打印件各一份,拟证明理贝尔公司并不拖欠天协公司货款415888.7元,该笔款项已结清。天协公司认可《理贝尔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但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同时对《应付暂估清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目的均不认可。本院经审查后认为,上述材料与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不具备关联性,故不作为二审新证据采纳。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结合理贝尔公司的上诉意见和天协公司的答辩意见及已查明的事实,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其一,天协公司所持《企业询证函》上接收单位与天协公司名称不完全一致,可否认定天协公司即为《企业询证函》的接收单位;其二,天协公司能否按照《企业询证函》上所记载的金额主张债权;其三,天协公司主张债权的行为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对以上争议焦点,本院逐一分析如下:

第一,天协公司所持《企业询证函》上接收单位与天协公司名称不完全一致,可否认定天协公司即为《企业询证函》的接收单位。本案中,天协公司提交的编号为EF4000-100-10的《企业询证函》拟证明理贝尔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欠天协公司款项415888.7元。在上述《企业询证函》的接收单位处为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公司),现双方均认可在工商行政部门未查到有“天津天协机械加工厂(公司)”的主体单位,理贝尔公司在本案二审中提交证据认可在其公司自己的记载有与“天协机械加工厂”发生业务关系的记录,但无法提交其与“天协机械加工厂”的合同或往来单据,且理贝尔公司认可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与天协公司的业务合作,综合以上证据可视为理贝尔公司对于上述两个主体单位在名称记录上存在混淆。现结合天协公司持有《企业询证函》的复印件,并在该《企业询证函》上加盖了天协公司的公章,可以认定最初的《企业询证函》原件是寄送给天协公司所在地的。现天协公司在核对《企业询证函》内容后加盖了自己的公章,表示对《企业询证函》内容的认可,并将此《企业询证函》原件回寄至理贝尔公司委托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理贝尔公司或其委托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均未及时提出异议。现理贝尔公司虽否认《企业询证函》的受送达对象为天协公司,但并未提交反证,故本院对理贝尔公司的此项上诉意见不予采纳。

第二,关于《企业询证函》能否作为天协公司主张债权的依据。首先,根据上述分析,本院认为涉案《企业询证函》的受送达方为天协公司。进而,对于本争议焦点,本院认为,涉案《企业询证函》系理贝尔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理贝尔公司账簿所记载而作出,该《企业询证函》在“往来账目”一项中明确载明,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欠天协公司415888.7元,理贝尔公司记账科目为应付账款—暂估清算。该询证函由理贝尔公司一方发出,且有被询证方天协公司在“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该《企业询证函》在合法、条目清晰、内容具体,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理贝尔公司向本院提交《理贝尔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并认为在该份审计报告中未见其对天协公司负有债务。但在该份审计报告中可见理贝尔公司2015年度应付账款为10089518.41元,理贝尔公司未向法庭说明该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退一步讲,即便在上述应付账款中无对天协公司的债务,但理贝尔公司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说明未采纳《企业询证函》的依据。根据《企业询证函》记载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理贝尔公司自认欠付天协公司415888.7元,而理贝尔公司仅凭其自行作出的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以否定《企业询证函》的效力。故本院对理贝尔公司的此项上诉意见不予采纳。

第三,关于理贝尔公司提出有关诉讼时效问题。本院认为,债务人主动向债权人声明尚存债务,尽管未明确表述为还款,但债务人主动发函要求债权人确认应付账款的行为,有理由推定其有表明归还之意思表示,而债务人的承诺债务履行行为将使债权人主张重新获得时间上的法律支持。故对天协公司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当自天协公司收到《企业询证函》之日即2016年4月开始计算。

根据2017年3月15日开始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天协公司于2019年1月对理贝尔公司提起诉讼,其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保护期。故,理贝尔公司关于天协公司主张债权的时间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理贝尔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⑶ 贷款函证核对要带什么

首先取得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及需要涵证的内容如银行存款余额,贷款期末余额等,然后向客户取得银行地址及联系人方式,在网上或其他渠道验证银行及银行地址的真实性,然后致电银行联系人表明身份并询问作为第三方事务所去函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事务所盖章,事务所介绍信,函证的盖章要求等,确认无误后将制作好的函证复印或扫描留低,携带全部材料及函证前往银行找到相关联系人,验证联系人为银行员工,如查看工牌等,无误后将介绍信,函证等交给对方进行函证,取得函证后将银行函证人员信息留下如员工姓名,工号等,然后在函证上注明为事务所员工某某亲自前往银行进行函证,未受客户影响等,然后再将银行函证完的函证纪录在底稿中,程序完毕。如果有不对或者漏掉的地方请补充,希望能回答到你的问题

⑷ 贷款函证核对要带什么

函证核对要:
一、最新函证新规
1、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额外要求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校验的签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在银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或企业与银行约定在办理函证业务时需要加盖的签章;
3、简化地址核查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官方网站公布银行函证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获得客户提供的银行地址后,可直接与银行官网上公示地址核对;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注册会计师;
5、银行业金融机构因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应当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6、会计师事务所对回函真实性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回函不及时的,可向被询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或集中处理部门反映;
7、被审计单位指定账户不足以支付函证服务费用,应当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沟通并采取措施,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8、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银行询证函所列示的1-14项及附表涉及的全部信息作出回应,银行询证函内无需函证项目(即被注册会计师用斜线划掉的项目)除外;
9、当银行询证函存在不符之处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在银行询证函结论处填写不符之处相关的信息,而不应要求注册会计师按照相符信息重新填写后再次发函;
10、如果银行询证函中的银行填列部分空白处不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另行添加附页列示相关信息,并在附页上签字和盖章或签发电子签名。

⑸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我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本人从事的岗位是资产管理,资产是房管所对直管公房管理业务的核心内容也是基础,没有资产也就无所谓管理,因此,对资产的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才能建立正常房管工作的基础,才能使所管的财产家底清楚,帐实相符,避免资产的失管、漏管和错管,防止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建立和健全管理资料,掌握动态,使其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这对搞好资产的租赁管理、建筑设备管理和公房维修保养等工作,都起到保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一名资产管理员,同时又是一名共产党员,在本职工作中更应该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的共产党员。资产管理员相对于房管员并没有硬性的工作任务,但是对于资产档案的管理需要个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才能保证资料资产管理的完整性、系统性。

因此,及时处理资产的异动变更,严格遵守资产档案的借阅制度是系统完整保存资产资料的重要保证。同时,由于资产档案的实时变动性大,资产变更异动情况的复杂性导致资产管理这项工作需要经常性的汇报数据,并如实、准确的反映资产资料情况,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会面临经常性加班,但是本人毫无怨言,因为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就是我的本职工作,更何况我还是一名共产党员。由于资产资料的庞杂,资产档案管理工作仅限于文件装订的这种整理方式对于资料的查阅显得极为不便,下一步本人的工作计划是,将资产资料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建立信息数据库,完成信息化管理,减轻工作强度,提高查询速度,也使资产资料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一、学校如何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大、范围广、期限长的现实特点,近几年来,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诸暨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1)固定资产范围不清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有待改进

(3)固定资产核算手段相对滞后

3、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力度不够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手段的相对落后和陈旧,管理基础工作的不够规范,造成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体系的不完整,一些学校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进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息、实时与多维监管,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加强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学校取得固定资产的途径日趋多样,如自制、外购、接受捐赠等,所有资产都应由资产管理人员、采购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验收,明确各自的责任,杜绝以次充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

(2)建立固定资产请购制度。资产采购必须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综合预算为依据,未纳入综合预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采购,如确实是急需使用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经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学校应组织有关单位采用竞标形式采购,以节约采购费用和防止腐败的产生。

(3)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设备使用、保管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同岗位责任挂钩,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流失的,给予处罚。

(4)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报损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理、报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明确处罚措施。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总分类账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每月核对一次,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至少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2、具体改进核算方法与手段

(1)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将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另外考虑到学校单位的特殊性,可将课桌、学生用床等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批量较大的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其他如办公用电话机等金额较小的物资则作为一项低值易耗品管理;对于实验、体育用品等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科目核算而学校会计却计入固定资产的,应进行纠正。使得固定资产范围的界定更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各校更具针对性地对本单位的资产实施管理。

(2)在固定资产的计价方面,引入了工业企业会计的做法,新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抵减项目,将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计入“累计折旧”。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累计折旧”。这样便于从账面上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实时、全息、多维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3)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电子档案便于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状况,使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应贯穿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固定资产申购手续、供应商投标书和报价资料、供应商资料、购销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成本明细资料、发票号码、发票复印件、相关凭证、修理维护费用明细、净残值、报废手续、报废损益等。有关原始资料都要立档保管,并需编制顺序号和目录,电子档案上登记顺序号,根据电子档案就能快速查找到原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原件扫描进电脑,建立数据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还包括固定资产核算细则、固定资产台帐登记细则等。企业应对每个重要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或描述,以规范各项作业的操作,切实做到作业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专用软件加强固定资产核算。例如友为资产管理软件,运用财务软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然后自动生成明细账,有需要时,随时调用、打印并装订成册,既保证核算的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并且友为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了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资产的预算需求、采购验收入库,到资产的调拔、处置、报废,整个过程会有详尽的关联管理,包括使用单位、人员,和出现的变更、维修等记录。并通过系统严格、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资产的利用率,避免了资源的重复浪费。友为采用先进的条码技术对资产进行管理,极大的提高了资产盘点的效率,并且解决了以往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工作量大等问题,改变了现存的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深入,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财务人员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应适时、适度协助本单位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出固定资产的最佳效益,这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此次能够圆满地完成我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离不开校党委、行政和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辛勤工作;同时也离不开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同志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

忘不了资产清查工作的紧张阶段,刘惠荞同志2岁多的女儿高烧39度需要住院治疗和照料时,由于无法照看和陪伴女儿,她强忍眼中的泪水不停地给来交材料的同志解释资产清查材料的填报和检查工作,早出晚归,女儿连续几天都见不着她的身影;忘不了廖晓艳同志在儿子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又遇母亲生病,她没有离开自己的岗位而是不停地奔波在校内各单位核实资产;忘不了田云发同志为了查找关于土地、房屋的相关证据,书写各种说明材料,他不顾自己痛风发作,加班加点至深夜;忘不了在资产清查工作各种数据汇总时,处领导和资产清查办公室的伍敏、廖晓艳、刘惠荞等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于财政部资产清查软件的.原因造成几百条数据上传丢失,他(她)们和技术人员在几万条信息中去不断地查找原因,从几百条数据的丢失减少至几十条到后来的十几条,为了这十几条信息,她们就如在大海捞针一样,在几万条信息中一个一个地核查,寻找丢失的原因,经过艰苦奋战,当各类数据全部上传成功,各种报表汇总完成时,她们已连续工作长达36小时没有休息。在这里我们向关心和支持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学校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及资产清查办公室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诚挚的谢意。

团结务实、严格管理,认真完成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和各单位的申报,认真编制学校年度固定资产的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在设备的购置环节上,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审批设备购置报告,严格把关。对于购置设备进行反复论证,特别是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理由、效益、安装及使用条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性。

如校内一单位由于新建需要购置大量的设备,我们多次到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对使用单位的购置报告清单进行一一核对,发现原报告中的300台热水器等全是以天然气为燃料,深入实地后发现无天然气管道,立即与使用单位和基建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了更改,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全年审批各类设备购置报告150余份,1万多台(件)数,涉及购置资金近亿元。

2、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与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固定资产登记和报销过程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把好验收、入账关。根据使用单位领用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验收单以及购买合同等项目核对其实物的型号、厂家、数量及发票金额等,验收无误签字后,我们再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和贴号工作。做到反复认真核对,项目清楚无误,手续齐全,数据准确。

二是深入基层,克服重重困难,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和资产贴号,特别是新校区续建工程设备多,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后勤学管部、食堂等就有上千万设备;生科院、艺术学院等进口设备以及留学生楼的设备也量大且类别复杂。20xx年新增固定资产1.5亿元,库存材料120余万元,对1万5千多台件各类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了贴号,固定资产增量达到历年之最。

三是及时输入详细的资产信息,建立微机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和相关资产档案。同时加强对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的统计、查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数据上报工作。

学校资产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篇四

过去的一年,我部在联社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联社各部室、基层各社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联社年初提出“不良贷款下降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工作思路,强调以人为本,以强化信贷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抓好不良贷款速降和新增贷款的管理,以此带动我社利息收入,全面实现效益的明显好转,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回顾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绩。到20xx年12月底止,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完成压贷实绩1696万元,占1500万元压贷任务指标的113.04%;完成实收利息3941万元,占4210万元收息任务的93.60%。年末贷款余额万元,比上年底的万元净增9626万元,增幅12.27%,占8000万元营销贷款任务的120.33%;抵债资产帐面余额4280万元,比年初增加1700万元。此外,我部认真做好资金计划、头寸调度、拆借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工作,配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重大事项等工作,一年来实现安全无事故,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不良贷款“双降”和利息收入。

1、大力配合抓好“开门红”工作,打响全年工作的第一炮。

一是及时配合各部室初定“开门红”及全年压贷、收息、营销贷款任务,供联社班子决策参考。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信用社“开门红”不良贷款攻坚工作方案》,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分解到社和联社攻坚组,充分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一季度完成压贷实绩289.41万元,利息收入847.23万元,分别完成“开门红”任务的57.88%和130.34%,其中攻坚组完成压贷66.2万元、收回不良贷款利息124.84万元。

三是及时总结“开门红”工作经验,制定及完善全年工作计划,指导各社开展各项工作。

2、围绕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思路和计划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针对今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任务,我部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去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首先是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清收办法,如以物抵债、依法收贷、债务重组等清收不良贷款。其次是在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细化不良贷款管理指标。三是积极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我社收回的不良贷款中,主要是几方面:

一是通过上门催收收回现金和起诉收回现金,其中起诉拘留21人,变卖电站收回44万元、变卖船只收回水运公司20万元、拍卖房屋18间收回109万元,变卖财产收回黄某旧贷26.5万元。

二是通过以物抵债收回1036万元,主要是与借款人协议以及通过法院裁定以房屋、地皮、交通工具抵偿贷款,其中最大宗的是镇府用地皮抵偿其下属村委会、企业全部欠款本金451万元、财政局以土地抵偿其下属财务公司贷款100万元、水电物资公司用土地抵偿贷款205万元。

三是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和承担债务等形式重新落实历年旧贷456万元,较突出的有:通过债务承担落实中学历史债务31万元,通过落实担保办理石场老板杨某借新还旧贷款34万元。

四是利用财政偿还学校工程欠款机会,与教育局、借款人协商,收回不良贷款35万元。

(三)以人为本,狠抓正常贷款管理,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1、加强培训,考试上岗,提高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今年6月份,我部组织全县信贷岗位人员83人就信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并进行了闭卷考试,有效促进信贷岗位人员熟知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办事效率,提高防范贷款风险能力。

2、规范贷款档案管理。按照省信合办的统一要求,我部及时制定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定,并于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改变以往贷款档案管理混乱、各自一套的做法,对新发放贷款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各信贷岗位责任人,从贷款各个环节防范风险。

3、制订利率定价机制。年初,我部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文件精神,充分考虑我社经营成本和贷款客户的承受能力等实际,及时草拟出台《 农村信用社贷款浮动利率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指导全县信用社发放贷款提供很大的帮助,得到了各社的普遍欢迎。10月份,适逢国家利率调整和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我部主动配合联社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实际,相应调整了贷款利率。

4、认真做好新增贷款发放和管理,防范新增不良贷款。

一是加强考核,将新增贷款到期收回率和展期率纳入全面的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并细化至贷款档案资料、贷款诉讼时效、展期合法性,同时按照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范各岗位职责,加强对每一笔贷款的全程跟踪。

二是完善贷款的授权授信制度,重新规定各社的审批权限,调低信用贷款发放额度,建立联社信贷管理岗位及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制定《 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暂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是在自筹资金贷款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禁发放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贷款。

四是做好支农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及管理,保证“三农”资金的及时到位,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上级的政策文件要求,对照发放条件,及时审批发放每一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四)善始善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在利率改革试点期间,我部能够积极配合联社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一是存款资金的统筹安排,有计划运用资金。

二是定期做好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配合上级进行利率改革试点调研。

三是继续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上报任务。

四是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留足准备金,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各种有效应对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防范,以及资金组织、调度计划等。

五是认真总结利率改革试点的经验及做法,为日后利率市场化和农信社改革积累经验。

六是做好国家法定存款利率上升及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组织存款资金的结构、成本变化趋势分析,为明年财务收支预测打下基础。

(五)认真开展信贷风险排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的自我完善。今年,我社的贷款规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33928万元。我部充分认识到,贷款总量的增加对我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经营效益固然重要,但贷款质量更为重要。为此,我部始终坚持贷款管理是关键这个道理,一方面通过市计算机中心定期下载数据监控到期贷款情况、新增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经常性安排人员下乡指导信贷工作,尤其是新贷款发放步骤、档案管理、贷后跟踪检查等进行现场指导。三是配合开展信贷大检查,全年先后多次联同市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联社稽核监察部对信贷管理进行检查,纠正了各种存在问题。

(六)做好资金计划和头寸调度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在过去的一年,我部继续按照联社的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资金需求预测和调度,根据不同时期的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同时合理安排联社和各社的现金库存,及时调度头寸,既保证了现金的正常支付,又防止了过多的不生息资金积压。此外,我部还认真做好信贷、会计报表统计及报送和支农贷款台帐管理、信贷咨询登记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的录入汇总、上报和各类报告、制度撰写等工作,基本上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得到了联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七)其他工作。农信社改革在即,我部深感责任重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就绪,函证、贷款清查等部分工作已经展开,力争明年一月份完成该项工作。此外,在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我部积极参与联社统一开展的纪律教育活动月以及“两保一促”教育工作,保证各项活动不走过场。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综观一年来,我部能够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联社全面完成市信合办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能很好地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年初制定的不良贷款攻坚方案因种种原因未能全年实施;二是未能很好地计划运用资金,造成一段时间内资金处于紧张局面;三是不良贷款清收成绩不理想,贷款起诉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还是依靠接收抵债资产;四是抵债资产处置工作不甚理想;五是组织开展信贷岗位人员培训学习以及下基层指导信贷工作仍有待加强;六是未能实施更为有效的贷款管理,个别新发放贷款潜在较大风险。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展望明年,我部将在联社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贷款清产核资、贷款营销、不良贷款攻坚、贷款管理、培训信贷员和农信社改革等各项工作,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根本性好转,计划20xx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别是:一月份完成贷款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压减不良贷款6个百份点,营销贷款8000万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4200万元;努力压减风险资产比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把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管理工作作为明年的中心工作,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信贷岗位人员进行新业务知识、新司法解释及《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务求使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有新的突破。

二是提高信贷资产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风险资产比例,出台信贷员等级评定制度,强化信贷员考核机制。

三是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检查和奖惩力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二)摸清底数,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积极营销贷款,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一是要确保一月份全面完成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积极推进农信社新一轮改革。

二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实施精品业务工程,积极寻求优质贷款客户,努力降低信用贷款规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三)争取开办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和社团合作贷款业务。

一是要求所有抵押贷款业务必须购买保险,既可降低信贷风险,又可增加代办保险中间业务收入。

二是向银监部门申请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填补该项新业务的空白。

三是通过与公司、水果流通大户、农产品收购大户合作,逐步实现养鸡业、水果种植业、农产品收购加工业的贷款封闭运行,防范信贷风险。

(四)继续做好专项支农贷款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信贷支农的作用。

(五)逐步建立新增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定期通报机制和贷款业务查询系统。为进一步促进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加大对新增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的考核力度,有效控制多头贷款、异地贷款业务,我部计划按季通报新增不良贷款情况,并建立辖内贷款业务查询系统。

(六)继续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实行新的不良贷款攻坚思路,条件成熟时,建议联社成立资产保全部。

(七)认真做好资金计划、会计报表统计和信贷咨询管理系统、各类信贷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条件成熟时,向联社领导建议成立联社大额贷款调查岗,形成由基层信用社推荐、联社组织调查、审查、审批,全县统筹安排大额贷款的发放和利息收入,促使各社盈亏水平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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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怎样防范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

实地走访贷户、深入剖析案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防范冒名贷款提出几点对策。
一是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贷款面谈制度、合同面签制度、双人办理保证手续制度,对于自主支付的贷款,应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是引入技术性约束机制。
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的危害:
冒名贷款是造成农村信用社呆坏账的一个顽疾,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隐蔽性强。绝大部分冒名贷款为信用社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作案,因此不易及时被发现。
二是核对清理难。冒名贷款主要集中在联社授权基层社直接审批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由于贷款农户众多,且分散于偏远地区,逐一核对难度较大,给冒名贷款者钻了空子。
三是问题暴露滞后,危害性大。实际用款人在内部人的配合下,通过逐年还息转贷的方式长期使用资金,只有在资金链断裂实际用款人已基本丧失偿还能力,法律又难以追索名义借款人的责任,使信贷资金形成巨大损失。

⑺ 发银行询证函的目的是什么,不是很明白这个概念

银行询证函是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等情况,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要求作出确证答复。

银行函证及回函,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询证函,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是夯实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

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核心程序之一,银行函证回函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识别财务报表错误与舞弊行为至关重要。规范银行函证回函工作,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注册会计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认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函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实施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可靠。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做好银行函证的回函工作。

(7)农村贷款信用社贷款函证扩展阅读

一、高度重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

银行函证及回函,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询证函,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是夯实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

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核心程序之一,银行函证回函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识别财务报表错误与舞弊行为至关重要。规范银行函证回函工作,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注册会计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认识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函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实施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可靠。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意识,高度重视并做好银行函证的回函工作。

二、强化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管理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在实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需要,从《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中选择适当的银行询证函格式,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引的要求操作、填写。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执业目的。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规范银行函证回函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操作指引进行回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要求提供资金池等创新业务相关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业务牵头部门和各函证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牵头、分工负责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完善对函证回函工作的内部控制,对回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效实施授权和制衡机制,分离不相容的职责。

加强回函用章管理,明确回函用章,鼓励使用有防伪功能的电子印章;按照操作指引要求,认真校验询证函印章;加强回函的复核控制,建立完备的回函操作记录;进一步通过内部审计、内控评价等方式对回函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问责。

三、切实提升回函服务质效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函证回函工作质量和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或交付跟函注册会计师。

在采用纸质方式回函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银行询证函原件上确认、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因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应当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以保证回函效率。

会计师事务所对回函真实性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回函不及时的,可向被询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或集中处理部门反映,上级行或集中处理部门应及时督促被询证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或直接予以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官方网站公布银行函证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四、推动回函集中处理和数字化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函证回函工作,并于2023年1月1日前实现集中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实现汇总提供企业在本机构的所有相关业务信息。鼓励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于安全、可靠、效率的原则推动函证数字化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

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的银行函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函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回函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充分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定期组织研究、拟订操作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回应行业的问题与意见;研究推动函证数字化建设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公示接受函证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反映银行函证方面的诉求。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公示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加强函证业务的自律管理。

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参照适用本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依法获取企业授权后发出的银行询证函,可以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询证函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⑻ 审计中的长短期借款该怎么函证是每一笔的借贷方都要函吗已经归还的借款还用函吗

书面询证函件原则上亲自到对方取得结果,但考虑距离等原因可考虑传真或邮件至对方签章,再加回传。已经归还的贷款可以不用函证。因为每一笔贷款合同函证时已经将还款包括在内了,对方既要确定总额又要确定余额。

若审计师在实施函证后的合理时限内未能收到回函,则应被询证人进行二次函证。若审计师就同一审计目标发出向多位被询证人进行函证,则应在收到回函后,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作为综合性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记录对函证结果做出的评价。

函证结果汇总表应当包括:函证编号;被询证人名称;函证信息;函证方式;函证日期,包括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日期;回函日期;回函结果;可确认的信息;信息差异及说明;审计结论。

(8)农村贷款信用社贷款函证扩展阅读: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⑼ 关于对信用社清产核资报告

关于我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进展情况的报告省联社 办事处:按照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转发《 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信联发〔 〕 号)及上级有关清产核资的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信用社以 年 月末数据为准,从 年 月 日开始进行清产核资,到目前为止,清产核资信用社申报情况的数据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 月末,我县农村信用社共 个核算单位, 个机构网点,职工 人。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账面净资产 元。二、组织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在“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一是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二是举办了由主任、副主任、会计等参加的清产核资培训。三是制定了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随时了解情况及时进行指导。三、清理方式我县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 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一是对银行存款、存放央行款、大额贷款、借款人风险较大贷款、重要的存款、同业拆入资金及利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函证。二是按照国务院国发〔2003〕15号文件对贷款四级按正常1%、逾期20%、呆滞50%、呆账100%进行预计损失,对贷款五级按指导意见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进行预计损失。三是除抵债资产按50%外其余均按实际情况进行预计损溢。四、申报数据我们按照贷款四级分类和贷款五级分类各自准备了一套资料 ,按贷款四级分类其预计损失金额为 元;按贷款五级分类其预计损失金额为 元。其清理明细如下: 预计损溢明细统计表项 目 贷款四级分类 贷款五级分类存放其他同业款(借) 调出调剂资金 (借) 拆放银行业 (借) 各项贷款 (借) 待处理抵债资产(借) 其他应收款 (借) 长期投资 (借) 无形资产 (借) 递延资产 (借) 累计折旧 (贷) 应付利息 (贷) 利息支出 (借) 其他营业支出 (借) 合 计 (借) 五、请示问题根据我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实际,请示三个问题。( 一)关于贷款四级分类计算预计损失(拨备)用哪个比例?按照国发〔2003〕15号文件有两个计算比例公式。一个是央行票据置换计算资不抵债额时使用的是:逾期10%、呆滞40%、呆账100%。另一个是按资产风险程度提取风险准备金时使用的是:正常1%、逾期20%、呆滞50%、呆账100%。究竟用哪个符合这次清产核资的要求。( 二)清产核资对贷款是按四级分类进行清理还是按五级分类进行清理?由于我县农村信用社从 年 月正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按照省联社清产核资指导意见,“实施‘统一法人’改革的联社原则上按现行的四级分类掌握。已经全面实施了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县,应采用贷款五级分类”,目前我县按贷款四级分类和贷款五级分类各准备了一套清产核资的资料,请明确中江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对贷款是按四级分类清理还是按贷款五级分类进行清理?(三)净资产是负数如何办?我县农村信用社 年 月末,账面净资产 元,按贷款四级分类,预计损失 元,净资产为负的 元;按贷款五级分类,预计损失 元,净资产为负的 元。一是净资产为负数对组建县一级法人的改革有无影响。二是有影响怎样解决净资产这个负数?在上述情况明确后,我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将进入中介机构清查与评估阶段。此,请上级明示。

⑽ 什么情况下发询证函

法律分析:询证作为审计中一种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询和函证。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的一种方法。

法律依据:《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借款人在信用社发出的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行为类似,因此,对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贷款本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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