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运城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用吗
你仔细看看这个,希望能帮助你。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四条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贷款用途: 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 第十八条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 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一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担保公司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反担保人资信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反担保人一同到担保公司或管理部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三条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书,开具支票,划拨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还款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1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在接到担保公司发生的催交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❷ 公积金贷款利率2022最新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如遇利率调整,合同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调整利率的下一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一般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拓展资料: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银行的贷款利率都是通过电脑根据个人的征信、收入、工作等资料计算出来的,在其他情况都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保持良好的征信,尽量按时还信用卡,避免逾期的情况出现。
贷款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当前,银行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因此,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低利率银行去贷款。
❸ 山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般是3.25左右。
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❹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础上上浮或下浮。
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上调
2012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从2012年6月8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❺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一般分为等额本金偿还法和等额本息偿还法。 等额本息每个月偿还额度相等。等额本金初始还款额多,以后逐月减少,相对节省利息。 如果你是等额本息偿还法的话,目前公积金五年以上利率为3.87% ,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 贷款金额×月利率× ————————— =1006.2845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1 还款总额本息合计120754.14元。 等额本金偿还法 本息合计119511.25元 第一个月还款额为1155.83元,以后每个月递减2.7元左右
❻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是多少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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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山西临汾房贷利率多少
山西临汾房贷利率,首套房按揭贷款平均利率降至5.1%,二套房降至5.4%。
继全国多地下调房贷利率后,在山西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也纷纷下调了部分个人房贷利率。近日,忻州、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地首套房按揭贷款平均利率降至5.1%,二套房降至5.4%,较之前贷款利率下调了20—40个利率基点(BP)。
据了解,之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下限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LPR+60个BP”,商业银行下调房贷利率符合这一要求。这次利率调整也是银行顺应辖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积极响应市场诉求,落实因城施策政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目前各家银行房贷额度普遍充足,基本不存在排队放款现象。正常情况下,只要材料齐全,放款周期基本在一周时间左右,有的银行甚至表示可以“随到随放”。
❽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有哪些规定?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四条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贷款用途:
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
第十六条 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第十七条 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
第十八条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
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担保公司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反担保人资信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反担保人一同到担保公司或管理部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三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书,开具支票,划拨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还款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1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在接到担保公司发生的催交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❾ 2019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突然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随后,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发布通知,相应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存款利率。那么,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是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为2.3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含)以下利率为3.75%,五年以上利率为4.25%。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浮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若所购住房为二套房,利率要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