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在上海工作想在江苏盐城滨海买房子可以用上海公积金吗
原则上可以,
住建部的通知给出了细则,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首先可以向上海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盐城公积金中心打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就可以顺利在上海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❷ 公积金异地贷款问题 我在上海交的公积金,户口是南通的。想在南通买房子,能不能用公积金在南通贷款
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如果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金额的话,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等可以直接提取,这个没有地区限制;
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缴纳的公积金单位性质不同可以在所辖区域内跨地方使用,比如一个行政市辖区内的几个地级市互通使用;
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时不能实施;
所以你可以正常使用你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但暂时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除非你的工作调动到长沙,且不存在断交公积金的情况,就可以。比如你10月份的公积金是在广州交的,11月份调离到长沙工作,且11月份的公积金是在长沙交的,这个是可以的。详情可以咨询你所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是专门负责这一块工作的。也是最权威的。
仅供参考!
❸ 上海交的公积金,在江苏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去江苏省上班上海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❹ 江苏省丹阳市可以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你想在江苏省丹阳市买房子。可以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很多地方都能用的,但是小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就不能在大城市中。
❺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江苏贷款
可以,允许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在江苏省相关公积金中心购房贷款就可以,一般需要出具上海缴纳公积金的缴存证明,缴存明细(一年至两年)及无贷款证明等。
建议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电话区号12329咨询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❻ 我是徐州人,在上海上班缴的公积金,现在想在徐州买套房可以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目前不支持异地贷款,只能在缴纳地贷款购房。
❼ 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一、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1、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购房者若是符合当地购房条件,并且得到当地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的许可,那么只需开具上海公积金的缴纳证明,即可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下列相关的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2、由此可知,异地买房是可以提起公积金。
❽ 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如果还在在上海工作,则不可以在外地使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如已经不在上海工作了,建议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本市缴存职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❾ 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含外省市自愿缴存者),申请人或共同借款申请人有一人在外省市缴存并在本市贷款的,均视为异地贷款;
2、符合我国及本市房地产相关法规的条件;
3、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贷款次数;
4、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的其他材料;
5、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满足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场所
上海市住房置业融担有限公司各区营业部。
三、办理要件
1、异地公积金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印章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原件;
2、异地缴存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3、婚姻证明:异地缴存职工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四、到场人员:
异地缴存职工及配偶。
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流程
提交审核申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审核——告知审核结果——办理公积金贷款。
六、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