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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21 13:21:28

①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新政策

202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套数认定: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贷款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5、申请人家庭的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规定:普通住房为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内环线以内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230万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要求。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4、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五、贷款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最小值: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2、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3、购买二手住房的:

(1)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所购住房房龄在6年至19年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六、贷款利率

1、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②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几年,很多一线城市都实施了限购政策,对于房屋贷款也越来越严格,上海也不例外。那么,现在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1、 贷款人必须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且个人征信要良好,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2、 不符合上海的房屋限购条件,例如目前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36.7平方米的,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改善居住环境。

3、 能够支付首付款,上海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5%,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4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

4、能够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6、在上海市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1、在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在贷款之前如果你动用了公积金,那你有可能没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十年,具体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自身条件、房屋条件、地方政策等不同。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应该在还贷满一年以后提出,而且提出的金额要超过六个月的还款金额。

4、要注意按时还款,每个月的还款日应当把足额的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以免出现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一些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申请公积金贷款者应该保存好贷款的相关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③ 上海改善型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据上海改善型二套房政策,家庭人均面积低于34.4平方的,可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改善型普通住宅的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外环外总价不超过160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市民第二次贷款购房时,只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3.4平方米,才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才能享受最低首付20%和最高60万贷款额度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而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非改善型住房,即为投资投机性购房。上海首套房定义就是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也都没有贷款买过房。 而首套房贷款定义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④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央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银监会联合发布上海楼市个人住房贷款调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 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 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上述情况利率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二、缴存比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见附表)。(一)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二)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五、办理注意事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及时办理年度基数调整:1.单位可以从6月起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申报,待月缴存上下限公布实施后完成调整,单位可以登录平台查询结果。单位在7月登陆平台办理基数调整的,可以实时查询结果。2.单位也可以从7月起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企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单位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后应当及时汇缴7月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

⑤ 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⑥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
1、 认房认贷指的是购房者在申请贷款买房时,会审核贷款人名下房屋购买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判断说购买的房屋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等。通常我们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登记信息,或者是在征信系统中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买商品房时,该房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2、 上海于2016年11月开始执行认房认贷政策,根据政策相关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没有住宅,并且没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商品房时,该房屋会被认定为首套房,申请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5%;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房子面积不超过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为20%;面积超过90平,最低首付比例为30%。

3、 如果贷款申请人在本市已经一套住宅,或者是在本市无住房但是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其首付比例最低为50%;如果购买的是非普通住宅,其最低首付比例70%。如果贷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⑦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限制贷款条件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⑧ 2022上海首套房贷款新政策

首套房贷款五年期及以下基准3.7: 首套4.55%,五年期以上基准4.6: 首套4.95% (之前5%)。
上海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国际大都市,人口相对来说是很密集的,很多人来上海打拼生活,因此上海的住房是比较紧张的,尽管上海有限购令,房价依旧是居高不下,那么大家买房绝大部分都是依靠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而首套房作为刚需房,它的房贷基准五年期以下和五年期以上是有区别的。
关于首套房的认定,其中一个主要的认定方式是:“认房不认贷”。意思是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名下无房或者是否办理过住房贷款,只要没有住房贷款记录,都将被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以前办理过贷款,现在已经还清了,再次申请贷款不会受到影响。
一、很多人贷款的时候会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法有哪些?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3、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部分调整:
1、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2、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三、贷款人的审查:
1、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2、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
3、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综上,上海首套房认定以“认房不认贷”为主,五年期以上基准4:6,首套贷款利率下调0.05%,至4.95%。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⑨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9)上海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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