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样还农行助学贷款手续
汇款电汇15元左右
存款有凭证
『贰』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南湖支行助学贷款异地怎么还款
致“助学贷款学生”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
您在就读大学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在您最困难的时候,农业银行帮助您顺利完成了学业。现在,是您走上工作岗位,报效祖国、报效社会的时候。请您在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的同时,不要忘记了农业银行曾经对您的支持。农业银行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若借款人拖欠贷款不还,不仅会危害到银行的业务经营,而且会危害到借款人自身的利益。如您未按期偿还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您的逾期记录将会自动记录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就是您的诚信记录,若诚信记录不良,将会给您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的影响,关系到您的创业、经营、同金融机构发生信用关系、办卡等方面。同时,您还将面临违约记录在新闻媒体曝光的后果。
我们希望您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公民。并请您将新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邮政编号、电话号码)及时告知我行。我行的联系方式为: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30号农行青山支行;办公及传真电话:027—86343415,邮政编码为:430080。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
附件一:
对09年毕业的学生,我行考虑到找工作的艰难,特给与两年的宽限期。即从2011年7月份开始分期还款,但这两年要支付利息,若2011年7月以后未开始还款,逾期记录将会自动记录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在这两年期间可以申请提前开始分期还款和全部或部分结清贷款,具体方法如下:
一、分期还款
1、在武汉市工作的同学可以沿用当时签订贷款合同时提供的贷款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将每月应还款项存入还款帐户内即可,我行将在每月的20日或借款对应日自动扣款。存折或借记卡遗失可参照下一条。
2、在外地工作的同学,可以在当地的农业银行重新开立借记卡后,通过027-86343415传真你的授权扣划委托书(授权扣划委托书格式附后),将每月应还款项存入新的还款帐户内即可。这样可免除异地存款手续费。
注意:要每月月头存款,月末通过95599查询扣款情况,有问题及时向我行咨询。咨询电话:027-86343415。
二、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1、本人直接到贷款银行(湖北大学、铁路职院在和平大道支行,027-86723191;武汉科技大学在建设一路分理处,027-86383544)归还。
2、委托你在汉的亲朋好友、同学、老师办理。
3、在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希望你及时同我行联系。
青山支行个贷中心
附件二:
授权扣划委托书
农行青山支行:
我是 大学 学院的毕业的学生,身份证编号: ,由于 原因,我的还款账户变更为: 。现授权贵行从该还款账户中扣划。若由于密码挂失等自身原因致使还款账户冻结,导致不能扣划由我本人负责。我承诺将从_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分期按月还款。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叁』 2019年湖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19日,我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对助学申贷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时间、申贷流程、审批程序、贷款发放都有明确规定。再也不用为学费发愁,需要申贷的同学赶快来看看吧!
一、申贷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支持: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在录入贷款学生回执阶段,将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家庭经情况较好、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申请贷款,将停止贷款审批,同时高校还将对学生骗贷行为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三、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5日-8月12日(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5日-9月2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等待,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5日-9月2日期间补办。
四、申贷流程
1.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2、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①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②没参加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3)常识考核:对新贷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六、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请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做到:一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教育精准扶贫,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二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实施,尤其要确保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申请到贷款;三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规范,不得随意增加贷款程序和材料要求,为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
『肆』 湖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湖北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一、办理时间
1.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5日-8月11日 (双休除外)
2.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4日-9月4日(双休除外)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等待,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5日-9月4日期间补办。
二、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资料查询
1、《湖北省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支付宝使用说明》(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还款指南。资料来源: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免费领取,领取后请长期保存,也可以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4、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地址及联系电话,可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四、准备工作
(一)续贷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学生在现场办理时间前未录入续贷声明或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录入、审核。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如共同借款人签字,应签为:学生姓名(共同借款人代签)。
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后即可办理续贷手续,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
(二)新贷
新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资格审查情况栏目外,不得手动填写。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申请表上不需加盖任何公章(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导出申请表“高中预申请”项为“已申请”);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
4、高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有关通知材料(非必需资料,为方便填写贷款金额,建议新生携带此资料)。
在校生: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生证遗失的,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替代),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如学生户口已迁出,但户口簿上没有注明迁出信息的,需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5)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学生本人大学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五、网上申请
1、登录系统。
续贷:
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重置密码”。
(3)完善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等),如果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
新贷:
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认真阅读注册用户协议条款后,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如系统已经设置,直接选择。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记住密码非常重要)。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
其中:“联系人信息”是除共同借款人之外的其他固定在当地生活的家人、亲戚、朋友信息,主要用于在无法直接联系到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联系人来联系借款学生,联系人没有身份限制,不承担担保责任,只作贷款见证人协助贷款管理。请借款学生据实填写,并将贷款的情况告知联系人。
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如实在没有记住登录密码,选择登录框下方的“重置密码”。
方式1: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2: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贷款金额”: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住宿费”,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计算结果大于20的填写20)。最短不少于 5 年。
选择“申贷原因”,依次录入“原因描述”,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建议尽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后,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时在《申请表》用笔填上,待盖完章后记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期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如新增共同借款人,需要和新增共同借款一起到现场签合同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下半部分,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
续贷已经有支付宝账号。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首次申请且未参加预申请的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村(居)委会在“资格审查情况”栏加盖公章,填写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审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续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导出申请表“高中预申请”项为“已申请”)资格审查情况”栏不需要盖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4、现场办理
续贷:
(1)现场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若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可请县级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预签合同: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如:学生“张三”现场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新贷: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和“二、材料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为主。
(4)预签合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拿1份。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注意不要遗漏日期。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5)打印回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见附件《受理证明模版》,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支付宝密码”自己留存,如回执“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5、学校报到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上交受理证明上半部分,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作放弃贷款)
6、贷款审批
县级资助中心整理学生贷款合同,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含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联系人有关信息),汇总材料后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7、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如支付宝显示为不可用余额,需要登录支付宝,做完实名认证后方可使用。
在贷款申请后到贷款审批发放(11月中旬)期间,申请学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贷款情况;贷款发放后,申贷学生可以按照合同上支付宝账号登录支付宝,了解贷款资金到账情况。根据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请申贷学生在贷款到账后,尽快进行实名认证。(1.打开支付宝,点击帐户设置。2.点击实名认证里的“立即认证”。3. 点击“立即申请”。)
申贷学生对贷款政策如有疑问,可以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或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e.cn)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了解有关政策。如学生、家长对当地贷款办理有意见,可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7-87328025)。
『伍』 湖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目前最常见的助学贷款有两种:一是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费问题,不过若打算在申请助学贷款,在贷款前首先要弄清楚以下问题:
1、哪些人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2、助学贷款在哪里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生所在高校的学生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管理中心申请。
3、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是多久?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学生开学后开始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便可进行申请,具体时间可登录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了解。
4、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同时申请?
按照助学贷款政策规定,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即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各高校在校内审核,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要逐人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18年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两年制、三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四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五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陆』 请问如何申请农行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分为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助学贷款和地方财政贴息国家助学贷款。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柒』 怎样申请农行助学贷款跪求,详细。。。
农行教育助学贷款指对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学生缴纳学杂费的贷款。贷款对象(借款人):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不含8年),当贷款到期后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展期。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自1999年4月1日最高上浮幅度起可扩大到20%。县以下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可上浮到30%。
贷款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捌』 农行助学贷款有哪些这三个随你挑!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都是大家主要的贷款渠道,对贷款求学的人也不例外。一些人咨询农行助学贷款有哪些。今天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情况,供大家参考。『玖』 农业银行助学贷款怎么算本息
助学贷款利率是按照央行公布的统一银行贷款利率,近几年有过两次变动,但变化都不是很大,月利率大约6‰ ,助学贷款一般按月计息,那么6000元每月利息大约是36元,到2011年7月31日正好5年,再加8,9,10三个月,一共63个月,36×63约等于2300元,也就是说你今年10月份需要还款8300元。
但是不知道你所贷款的银行对于毕业后的还款方式是怎么规定的,我了解的很多高校都是这样规定的:毕业后2年内只需每月按央行贷款利率还利息,不用还本金;毕业后第3年到第6年需要每月同时还本付息。前两年可以只还利息,第三年之后必须同时还本付息,毕业后6年内全部还清。
如果按这样算的话,你已经造成逾期还款记录了,你最好还是先联系一下学校相关部门吧!弄清楚学校的具体规定,一般在学校的学生处下面会设有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办公室,你问明白还款方式。但最终的还款金额大概还是上面那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