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银行贷款 > 农村小额贷款国际现状

农村小额贷款国际现状

发布时间:2023-01-27 04:11:04

❶ 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模式

多元化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
小额信贷发源于非正规金融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发展与银行有两种方式的联系:第一种类型是由于小额信贷项目的开展,从小规模的项目逐步成为独立机构,进而发展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孟加拉“格莱明乡村银行”和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第二种类型为正规的国有银行引入小额信贷项目,逐步服务于大量中低收入客户,实现正规金融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门,并按市场机制运作,可以盈利。如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东欧的试点;改革后的蒙古农业银行等。目前,世界各国的小额信贷模式千差万别,以各种方式存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合作组织和正规金融机构等。
1.非政府组织模式:格莱明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的例子。格莱明乡村银行创建于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一个独立的银行,但其实质上仍为非政府组织。到2003年末,格莱明已经拥有1195个营业所、1.2万名员工,并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存款余额2.27亿美元,贷款余额2.74亿美元,基本贷款年利率20%,贷款回收率99.06%,净利润1100万美元。值得一提的是:格莱明为摆脱依赖补贴的负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国际机构援助资金的注入,还针对客户需求和同行竞争压力,开始发放额度较大的中小型企业贷款。格莱明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相互帮助选择项目,相互监督项目实施,相互承担还贷责任;在小组基础上建立中心,作为进行贷款交易和技术培训的场所;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但要求农户分期还款,定期参加中心活动。对于遵守银行纪律、在项目成功基础上按时还款的农户,实行连续放款政策。经营机构本身实行商业化管理,特别是以工作量核定为中心的成本核算。
2.正规金融机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BAAC)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这种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农村约3300万农户手中的小额游资,储蓄成为其主要的贷款本金来源。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不承担对农户的培训、教育等义务。BRI-UD高利率和鼓励储蓄的政策,使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3.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该模式开始于1991年,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02-2003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完全由社员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机构。它由特定的群体或机构组织管理。合作银行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员拥有并管理,每个社员有一票的投票权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
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是其主要业务。村银行与社区合作银行的区别在于村银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银行小组就是由10-5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小组成员每周或每两周开一次会,小组会为自己提供三种基本服务:(1)提供小额自我就业贷款来开办或扩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种储蓄激励和一种积累储蓄的方法;(3)建立一个提供互助帮助并鼓励自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系统。村银行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并在组织内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孟加拉国批发式小额信贷机构PKSF独具特色,是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小额信贷机构,受到了国际小额信贷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崇。为了集中管理国内外捐助机构和政府的扶贫资金,并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孟加拉政府于1990年设立了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该基金会注册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7亿美元,由国内外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组成,其董事会成员由7名独立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员由政府推荐,另外4名成员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格莱明乡村银行总裁尤诺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PKSF仅对符合其标准的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免于担保的小额信贷批发业务。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纳189家合作机构,通过他们为213万贫困农户提供了1.65亿美元的小额贷款。PKSF通过现场调查,审计和提交会计报表对合作机构实行监督,并帮助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PKSF这一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设立,促进了小额信贷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推广,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也大幅度减少了国际和国内用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设计成本。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小额信贷市场,PKSF的合作机构才能不断创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续发展也得到相应保证.

❷ 民间借贷的国内外现状

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
1 境外民间借贷发展及实践
1.1 美国民间借贷实践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 其金融业发展程度很高, 拥有非常完善的金融体系,但这仍不能满足国内所有个人和企业的融资需求。据统计,在美国有超过 0.75亿人、0.25 亿家庭没有银行账户,这部分人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他们往往通过 ROSCAS、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渠道解决。因此,美国政府决定共同发展正规金融和民间借贷, 并积极引其发展, 以满足社会各界的融资需求。目前美国主要的民间借贷组织形式主要有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小额贷款组织、储蓄贷款协会和信用社。1988 年 Ivan and Michelle 发现,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普遍存在于美国的移民社区中,外国移民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组织不同规模的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 一般规模较大的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集中在较为富有的移民社区。在美国,小额贷款组织是一种常见的民间借贷组织形式。Severens andKays(1996)的调查结果显示,1995 年美国共有 325 个小额信贷组织,总共对171555 个客户发放了 1.26 亿元小额贷款, 其中借款客户主要为女性和有色人种。美国的储蓄贷款协会是从类似于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的机构演变而来的。储蓄贷款协会成员之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关系, 这样协会就可以通过各成员的资信程度来监督各成员行为,保障合约的执行。储蓄贷款协会分为互助性储蓄贷款协会 (即存款者为所有者)和股份制储蓄贷款协会 (即入股者为所有者) 两种类型。其中,互助性储蓄贷款协会不能通过招募外来股份吸收和增加资金。储蓄贷款协会必须注册登记,既可以在联邦政府注册,也可以在州政府注册;可以参加联邦存款保险或其他保险机构,甚至可以不参加任何存款保险安排。美国民间借贷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合作性质的信用社。与我国的信用社不同,美国的信用社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组织。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社会中下层阶级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在政府的帮助下,在社区内成立了合作性质的信用社。二战结束后,全美信用社协会和州协会开始大力提倡信用社的发展,并在 1969 年达到了顶峰。1984 年,美国政府逐渐开始取消有关存款的“Q”条例的规定,在新形势下,美国信用社难以应对激烈的竞争,部分信用社纷纷破产倒闭。为了防止行业危机的进一步蔓延,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竞争平等银行法》和《1989 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加强法》,并为针对信用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此外,美国针对信用社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1934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信用法》 ,对信用社的监管实施包括联邦政府监管和州政府监管在内的双重监管制度。1965 年,美国各州政府成立了各州信用社监督专员全国协会,用以各成员间的有效监管。此外,美国政府为了促进信用社的发展,通过了《美国联邦信用社法案》,并依法确立了信用社在税收、存款准备金和存款利率这三方面的优惠政策。
1.2 日本民间借贷实践
日本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程度很高,本部分主要介绍日本互助社的发展历程。在日本,互助社被称为 Mujin或 Ko,始于 Muromachi 时期(室町时代: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与经验借鉴观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338-1467) ,是带有经济互助性质的组织,为当地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互助社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组织,政府往往对其不加管理。1915 年,日本金融当局(the Ministry of Finance,MOF)和日本银行研究了互助社组织的利弊,国会出台了 Mujin Finance Law(《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金融法案》 ) ,该法案首次将互助社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内,并对其准入条件、资金额、业务范围、监管部门的检查权、处分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二战后,日本国内出现了被称为伪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的财务公司(或称产业促进公司)。这类公司不需要固定的成员,也不会使用抽签或竞价的方法使客户获得资金使用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该法案的部分条款显现出了明显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形下,互助社协会要求政府起草一个新的法案,以促进互助社改造成为中小银行。日本于 1951 年通过了《互助银行法案》 ,该法案的实施促使了轮转储蓄和信贷协会向商业银行转变。截止 1956 年,大部分互助社都转变成为了互助银行。互助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1)接受定期的会金;(2)吸收存款和定期存款;(3)发放贷款,办理支票业务。在日本金融顾问研究委员的大力倡导下,到 1990 年,日本所有的互助银行完成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目前,日本仍然存在许多的民间借贷组织,包括信用金库、信用协同组织、劳动金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和农林中央金库。这些民间借贷组织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互助合作性质,其贷款对象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当前日本的民间借贷组织和中小企业组成了相对稳定的融资网络体系。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宽松的监管政策促使日本民间借贷得以大量存在和蓬勃发展, 民间借贷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同时也为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1.3 台湾地区民间借贷实践
在台湾地区固有的民间借贷互助的历史背景和原有的经济二元性的影响下,台湾在经济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金融结构的二元性特征, 民间借贷发展异常活跃。台湾拥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特征,民营企业在所有企业中的比重最高时达到了 98%。在台湾,民间借贷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民间借贷规模极为庞大。从1964-1974 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民间借贷所占的平均融资比重可达 36.62%,其中在 1964 年比重达到了最大值,为 48.11%,最低值也高达30.09%。台湾“中央银行”在 1991 年底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显示,民间借贷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55%,资金流量占正规金融机构的 30%,约达 0.6 万亿元,其规模十分庞大。同时,台湾地区的民间借贷活动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从 50、60 年代的当铺、民间互助会和地下钱庄等传统民间借贷,到 70 年代的抵押贷款、远期支票贴现、租赁公司、分期付款公司、企业职工集资等民间借贷活动。在 80 年代产生了地下投资公司,其发展迅猛,成为民间借贷的龙头。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地下钱庄、民间互助会和地下投资公司。台湾政府在对待合会的态度和政策上均经历了曲折的变化。在日据初期,日本政府于 1902 年颁布了《合会取缔规则》 ,用以监管民间合会,避免其给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但其实施效果并不显著。1915 年台湾地区开始实施从日本引入的《无尽业法》 ,该法案规定合会业务必须采取公司组织形式的经营方式,并加强法律法规对其的引导作用。1945 年台湾光复后,由于合会的迅速扩张引发的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台湾政府加强了对合会的打击力度,并先后进行了多次的打击和取缔活动。1948 年,台湾政府公布了《台湾合会储蓄业管理条例》 ,并在台湾地区建立了合会储蓄公司体系,这为台湾地区合会储蓄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民间合会经历了多次的打击, 在正规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民间借贷活动仍然保持着严密的体系和高度的运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转而放松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管制,在承认其合法性的基础上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化和正规化演变。台湾政府在对待民间借贷活动上,采取了审慎管理的态度,无论是在政策还是法律上都为民间借贷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在金融二元化格局下,台湾政府于 1964 年对合会组织进行了改制,并先后两次修订了《银行法》 ,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为经营状况良好的合会和地下钱庄转化为民营中小银行奠定了法律基础。1999 年,台湾“立法院”通过了《民法债编及其施行法修正案》 ,并将合会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依法对民间合会进行了界定,并对条款的内容、会首会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与义务、倒会处理方法等做了详细规范,这使合会契约正式成为了要式契约。自此, 台湾地区的合会逐渐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健康发展。国外民间借贷发展情况与经验借鉴观研天下(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我国目前民间借贷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进。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1.4万亿元,仅浙江省东南部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❸ 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

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1

一、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实际总供给小于实际总需求,农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57.8%来说有所下降,但至2002年末农村金融缺口仍高达4931.8亿元,供求未能实现均衡。

(一)金融机构大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空洞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为迎接内外资银行的挑战,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显著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经营明确地向商业化方向转变,开始大量撤并设在乡镇的机构网点,贷款向大客户倾斜。不仅使其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出现断层,而且还使大量的农村资金被转向了城市,使得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事实上,农村金融领域也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金融市场不应该成为商业性金融的抛荒之地。

(二)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单一

首先,我国虽然已有运作十多年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现阶段的农发行却背上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不良资产负担沉重的包袱,数据显示农发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于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村领域,最需要贷款的需求者有,贫困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及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技推广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存贷比总低于全国金融机构的平均存贷比(见表1)。而且,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在同期也高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统计,咸宁农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之前,其不良贷款达到36283万元,不良率17.81%,票据置换后,不良贷款余额仍达到10457万元,不良率5.88%。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贷款又升至20129万元,较置换时增加9672万元,不良率9.28%,较置换时增加3.4个百分点。

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尽管农村合作金融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将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领域争取更大的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还必须深入。

4、农村金融监督管理过度和不足并存。借款在融资者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了70%以上,贷款品种过于单一。

再次,近几年趋势来看,农村存款较其他资源在总的金融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证券期货和外汇等资本市场的触角根本没有延伸到农村。农业类股票债券占金融资源总量仅有0.7%左右,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见表2)。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

二、针对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整体均衡

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活跃的市场,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释放。农村经济主体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象的产生。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供给中创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得以从根本上解决。

(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弥补农村金融漏洞

农村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土壤,无论是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民间借贷,随着这几年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民间私下的融资规模在8000—10000亿,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它加大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间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的民间金融是完全扎根于农村土壤的,因此对农村民间金融不应简单采取打压做法,这会使得民间资金转向低生产率的自我融资方式。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借鉴“尤努斯”这个被国际金融市场认可的模式。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一方面,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机构。纽约联邦银行对美国银行业务状况进行的研究也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其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经有不少海外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它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竞争,一改农村信用社的独家垄断。另一方面,有必要对目前各种民间金融分门别类、分别指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这样才能使民间金融真正成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让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好的为农村服务

1、将农发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农业政策性银行。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产业银行重点扩展投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风险投资业务,组建基金在企业的重组及参与民营化的改造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成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2、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中间和表外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投资品种,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

(1)开展实物和房产为基础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农业保险尚未推开,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贷款比较困难,农业和农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难以保证。虽然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办了农业生产资料小额信贷业务,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可以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机制,使广大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为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扶植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抵押贷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国家要制定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广大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其次,央行要制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2)要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与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有效分散订单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三、展望

总理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中叙述一共有476个字,而农村金融就占了193个字,可见农村金融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将成为新的亮点。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与传统体系有根本的区别,这是由农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现代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是时间急,频率高,资金规模相对少。大的金融机构现有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这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他们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伴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市场重新重视;按照银监会的思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县级法人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xx年初建立了试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从机构上开始进入春秋时代。

总之,在农村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应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问题。农村金融业改革的过程和它的内在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现代的监管者和实践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2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4月份我委抽调专人成立调研组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暨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赴各市(区)、重点乡镇、园区以及重点企业进行调查走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总体情况

1、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有所下降,与企业发展需求比差距甚远。20xx年一季度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9.02亿元,比年初下降4.63亿元,同比少增52.03亿元,降幅0.43%,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4.91个百分点,总体未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的目标。

2、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民间融资异常活跃。据统计,在我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企业自有和民间资金等内源性融资占比约为60%。在求贷无门的情况下,许多中小企业纷纷转向民间融资,想方设法从、理财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融通资金,甚至不惜借“高利、贷”。许多中小企业由于成本上涨、缺乏品牌、创新不足等原因,企业的利润越来越薄,实业无利可图,便脱离实业,加入到民间投资行业中。

二、当前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满足度较低,融资渠道狭窄,模式单一。调查显示,泰州只有2.8%左右的工业小企业和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意味着100户小型企业中只有不到3户成功从银行贷款,97%的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均通过自筹和民间贷款的方式获得。目前,小企业发展除自身内部积累外,外部融资主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提供给小企业的贷款基本集中在流动资金贷款,很少提供中长期信贷,小企业中长期发展多依靠亲朋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除上述渠道外,被调查企业中几乎没有其他成熟的融资渠道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

2、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根据调查,“融资贵”问题具有普遍性。从民间融资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放贷利率基本为银行贷款利率2-3倍,有的更高,企业实际要按年息15-18%支付。通常,互联网金融产品年息多在20%以上,非法民间融资机构的“高利、贷”年息都在30%甚至50%以上。从信贷融资来看,虽然我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小企业金融产品,但是小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的'成本依然很高,综合资金成本率一般都在8-13%之间。另外调查发现,一些银行还强行附加了承兑汇票、基金、保险等额外业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部分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测算下来达到15-20%。我们选取了四家代表银行对企业融资成本进行了测算。测算按企业贷款100万元一年期间抵押(房产和土地)贷款。(基准年利率6%)

3、融资缺口大,三类小企业融资较困难,部分产业受信贷政策影响较大。目前,我市大型企业融资供过于求,中型企业融资规模也超过一般企业,真正贷款难、缺口大的是小企业。根据销售比例法估算(外部融资需求=资产增加-负债自然增加-留存收益增加),我市小微企业外部融资需求量为1200亿元,缺口还有很大。根据调查,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三类企业:第一类,初创企业,缺少抵押物。第二类,企业运行质态不好。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订单、企业下行趋势明显。第三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如高耗能高污染。我市传统的化工、纺织、不锈钢产业,由于能耗高和排放高,成为国家控制信贷的产业。在兴化戴南镇抽样调查中的63家企业中有51家企业急需贷款,占企业总数的81%,平均每个企业融资需求3200万元。

4、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不畅,银行抽贷压贷现象突出。去年以来,部分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了合作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有的只与市级以上国有担保公司合作,有的甚至全部中止了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有的银行在担保公司没有违约的情况下,随意停止担保业务,有的银行在银担合作中不认可人民银行和经信部门推荐的评级等级。有的不与担保公司协商,单方调减协议放大倍数,造成了担保机构特别是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不畅。有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为了让企业及时还款承诺续贷,待企业还款后就不再贷款,导致许多企业资金紧张,随时有断链的可能。

综上,近年来,我市的小企业融资环境总体上不断改善,各类金融业机构的小企业产品也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数量、质量也有了提升,但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破解小企业融资难题是经济金融理论界探索的永恒课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市小企业融资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按照市区联动、畅通主道、完善平台、多管齐下的思路,我们建议在以下十个方面开展工作,缓解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银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的专项督查,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严防贷款资金挪用或外流。市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分别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等行业的业务规范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民间资本可能引发的风险,积极发挥其在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市人行、银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和银监会《关于20xx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考核、引导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扭转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下降趋势,畅通小微企业融资主渠道。

三是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各区财政出资,市财政给予适当资助,在各区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中小企业融资周转金按照政府监管、封闭运作、独立核算的原则,为市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应急过桥服务。

四是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开展系列“融资服务进园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以新进入泰州的商业银行为主体,充分利用新建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和贷款指标,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实现融资服务由注重面向重视点、由共性授信向个性服务的转变。

五是筹办泰州“金融超市”。市金融办、市人行、市经信委、市银监局等部门,共同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超市,邀请工、农、中、建、交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中介机构入驻超市,每双月开市一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对接服务。

六是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担加强合作,组织银行和担保公司开展专题合作交流活动,引导银行将优惠政策向信用等级高、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担保公司倾斜,降低民营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积极做大国有担保公司单体注册资本、提高担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担保放大倍数。积极引导财政和知名企业资金投入担保行业,增加国有骨干担保公司的实力。出台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市重点骨干担保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七是加大企业上市、境外融资工作力度。加强企业上市、境外融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转变思想观念。做好拟上市资源的挖掘和培育工作,不断充实调整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基础好、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筛选,为企业上市做好准备。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组织拟上市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到外地上市公司实地考察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积极邀请券商等中介机构介入,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八是搭建统贷融资平台。市经信委牵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申请,在海陵、高港、姜堰区设立统贷平台,市区财政共同出资按照1:10的比例获得省进出口银行中小企业授信。各区分别选择1家国有公司和代理银行作为统贷业务操作平台,将统贷资金以较低的贷款成本发放给市区中小微企业。

九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开展企业技术专利权、工业产权等非实物资产抵押贷款。帮助企业通过典当、设备租赁等渠道进行融资。引导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多种途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促进资本流动和资本集聚。

十是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活动。市经信委联合银监、税务等部门,组织市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深入特色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送政策进园区”活动,宣传、推介中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提高政策水平、拓宽融资知识。

;

❹ 中国目前农户贷款的现状是怎样的

目前,中国有2000多个县、8亿多农民,这是个庞大的市场。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6.4万亿元,在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达28.1%;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某项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中16.8%的人认为需要钱,56.8%的人表示资金很紧张,而农户认为农村贷款不便利的占69.6%;《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截至2014年底的数据显示,中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为19.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不到23%,农村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仅为54%。

❺ 小额信贷如何可持续发展

农户、农村小微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但是,其融资难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并成为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农民增收的瓶颈。杨伟坤博士撰写的《新农村建设中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一书,对于构建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效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要探究满足小额信贷需求的供给方式和手段,必须从研究需求出发。该书从此出发,以新农村建设为时代背景,解析了农村小额信贷供给与需求的现状特征,提出了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路径。作者从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视角出发,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在理论上进行了探索,具有创新性,其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价值。 从该书出发,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有益的启示: 第一,要满足农户、农村小微企业融资的巨大需求,需要构建多样化的、多层次的小额信贷供给方式,特别是需要构建以小型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本土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第二,农户、农村小微企业小额信贷操作模式是多样化的,各种模式有不同的特点,但最基本的都是利用了熟人社会的各种信任关系,如村庄信任、社区信任、社群信任和人际信任。 第三,满足农户、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仅需要进行金融机构的增量结构创新,更要依赖金融机构的存量结构创新,要依赖现有的金融机构进行组织机构布局调整和业务机制创新。 第四,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发展较快,但普遍面临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因而需要构建相应的辅助体系和能够保障小额信贷机构在竞争基础上良性运转的制度基础。包括完善金融机构评级体系、审计监督机制、支付体系、流动性保障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创造有利于这些零售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外货币和资本市场的机制。 《新农村建设中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杨伟坤 著 中国农业出版社

❻ 小额信贷管理系统的发展

在国际上出现于20世纪60—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资金的发放主要是通过国家的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的改造,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男性,贷款发放一般是低息、无息、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补贴及各种公基金。
目前,世界各国都有小额信贷的实践,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小额信贷的运作方式及发展路径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各国提供小额信贷的机构也具有多样性,包括国有机构、国有政策性或发展银行、商业银行、非政府组织、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规的社区团体。国际上几种有影响的小额信贷模式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泰国的农业和农村合作社银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体系等。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额信贷开始在中国农村进行试点。最初,中国的小额信贷项目是效仿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简称GB)模式。在随后政府推广的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也是一种借鉴GB模式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有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小范围试验,大多数是依靠补贴维持下去的。这些依靠补贴的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很难有效、迅速的推广他们的经验。这些项目都没能在中国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一定程度的覆盖率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小额信贷扶贫转向为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使用国内扶贫资金为主。

❼ 2022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如何

开展小额贷款。2022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开展小额贷款。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进展当地特色产业供应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夫“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❽ 农村小额信贷怎么贷和风险防范

农村小额信贷怎么贷和风险防范


今天我们的话题是关于农村小额信贷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是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小额信贷保险,是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时,专为贷款农户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涵盖意外伤残及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市场潜力巨大


小额信贷保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获得迅猛发展,其发展潜力巨大。


一是承办机构众多。目前市场上有众多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客户为客户提供小额信贷业务。这些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完善金融产品、雄厚资金实力、便捷销售网络以及庞大优质客户,为保险公司开拓小额信贷保险市场提供了优质发展渠道。


二是国家政策支持。“三农”发展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首要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金融支农工作的重视程度,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
2009
年全国寿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保监会将推动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全面合作,与银监会共同研究有关促进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发展的监管举措。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保险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创造了广阔发展空间。


三是市场潜力巨大。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878.47 亿元,支持农户
328.28 万户,涉农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结构的 98% 以上。以中国人寿公司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险费率、50%
的投保率计算,仅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意外险保费规模就在 1 亿元以上。


四是保险公司踊跃。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因其独有的市场潜力大、客户优质、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点,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开辟新市场、创新新渠道,谋求保费规模和利润增长点的重要途径。各家保险公司都施展浑身解数,在此项业务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积极踊跃发展此项业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国共有 28家保险机构经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 5.4 亿元。


2008 年以来,中国人寿忻州分公司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法,采取“农户 + 小贷款 +
小额保险”运作方式,在小额信贷保险业务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实现小额信贷保费收入 719.38
万元,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额贷款保险是一项崭新的市场,要加快推进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可从以下六个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体来说,一是险种定位要高。要充分认识到到小额贷款保险业务的巨大潜力,将小额信贷保险定位在保险公司服务“三农”,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对待,为业务发展明确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视程度要高。要将小额信贷保险业务作为市、县公司创新意外险业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公司的重视与支持,是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得以成功启动,快速发展的前提。


“诚”——沟通要诚。从销售渠道上来说,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属于代理业务,赢得合作单位,特别是合作单位的接受与支持,成为创建发展平台的关键。在开展业务公关工作中,要特别注重以诚心和诚意去赢得合作单位的认可与支持。合作单位的认可与支持,是小额信贷保险业务赢得发展平台、谋求合作共赢的关键。


“实”——基础要实。在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中要根据业务实际,采取实用措施。一是要组建一支专项销售队伍,以保证此项业务开办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单交接、保费划转、网点维护等实际业务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可参照银行网点客户经理的方式,制定实用管用的小额贷款保险专管员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队伍发展机制,充分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三是组织专项培训提升销售技能。对实际业务中的产品特点、业管实务、资金交接及销售话术等内容进行练兵式培训,尽快提升销售技能,提高销售业绩。


“带”——发展要带。组织小额信贷保险业务推动竞赛中,可根据合作单位投放小额贷款额度的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打造区域发展典型,构建以点带面,连点成片的发展格局。为提高实际操作中的工作效率与质量,要及时将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与提炼,迅速进行推广。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力地带动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发展。


“细”——工作要细。在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发展中,细节决定成败。一是在加强公关增进感情方面要细心。二是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上要细致。如在及时通报业务发展进度、保险案件赔付时效、保费及手续费划转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确高效。通过感情上的细心培养与工作上的认真细致,为业务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和工作氛围。


“快”——理赔要快。“保险作用最好、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要根据小额贷款保险业务特点,制定服务及赔付绿色通道,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的原则,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现保险公司反应快速、服务便捷的优势,让合作单位增加对保险公司实力的认可,增进业务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进取


面对小额信贷保险的广阔市场,只有凝智合力、科学发展,才能使小额信贷实现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合作成果不断扩大。小额信贷保险成功启动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快速推进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积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小额贷款保险投保手续、保险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潜工作。在扩大销售领域的同时,重点做好网点产能的挖潜工作,按照网点贷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标扩大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细作,将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做细做实。


三是要严格管理严控风险。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制度、开展风险排查等手段,杜绝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为小额信贷保险业务提供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供求矛盾突出。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和农民群体的分化,农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渐多样化,包括消费信贷需求、生产经营贷款需求和创业贷款需求等,这些融资需求在融资规模、期限、风险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小额信贷在提供基本信贷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活和生产方面的资金困难起到了显著作用,有效缓解了农民的资金需求,但是与目前整个农村市场的资金需求总量相比仍显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营运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


目前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唯一被默许的资金来源是国外或国际组织的资助和部分扶贫贷款,但是这种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续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由农业经济的风险性和周期性等特征,再加上我国央行对存贷利差实行比较严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操作成本,无法达到自负盈亏的局面,很多农村资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农民日益增加的融资需求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供给之间形成很大的资金缺口和矛盾。


信贷产品比较单一。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点,农户在信贷资金的规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农户对于小额信贷最基本的需求主要来源于购买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必需品的生产领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农民的融资需求则进一步转向消费信贷。然而由于目前许多正规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主要是提供生产性贷款,所以对于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农户来说,消费融资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另外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大部分农户希望能够获得中长期贷款,而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大多为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这很难满足农户中长期的资金需求。根据有关调研显示,在过去2年有信贷行为的样本农户中,有60%左右的农户期望贷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农户希望贷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约10%的农户认为1年以下期限的小额信贷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利率结构不合理。一是由于很多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运营承担很大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银行往往会通过提高利率水平来防范风险。二是银行对农户的各种各样需求和信用风险进行调查评估而产生的费用造成了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高,小额信贷机构只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弥补费用成本。


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利率是资金报酬率。但是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农民生产成本和消费成本,因此从农户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据有关调研显示,大约90%左右的农户期望小额信贷的年利率在5%以下,仅有2%左右的农户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贷款年利率。一些学者在海南省屯昌县做的调查显示,农户对小额信贷的满意度与政府补贴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即如果没有政府对小额信贷进行利息补贴,那么农户对小额信贷就不太满意。


根据笔者在江苏省海门市四甲镇的调查表明,在样本农户中,有过借款行为的农户有130户,其中通过向亲友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的,占发生借款农户的59%,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约为13%,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的18.5%,向钱会借款的的约占1.5%,民间有息借款利率约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规金融机构借款的农户仅占31.5%。


小额信贷的信用风险。首先,小额信贷的核心是商业性,并不是无偿性质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贫贷款,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宣传不到位以及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农民可能会将小额信贷等同于国家扶贫款,降低了还款意愿,形成了信用风险,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较大的损失。其次,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农户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增加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最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额信贷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在发放贷款之前,通过严格的信用调查和提高贷款利率来防范风险。借款农户会因为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导致贷款质量发生变化。但是银行在贷款后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查,缺少一套比较健全的贷后机制,帮助农户实现投资,获得回报,从而降低贷款的风险。


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足。政府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是为了实现社会平等与稳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备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与此不同,作为企业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开展业务,首先要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获得可观的利润。但是我国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一些限制比较严格,例如小额信贷公司就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能用银行贷款投资,只能运用股东有限的自由资金来开展业务。这种限制使得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缺乏稳定充足的后续资金来源,一来无法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二来也使得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


推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建议


扩大小额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农村资金回流。由于农村小额信贷风险较大,利率较低,导致正规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资金外流。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税收优惠、贴息等政策来引导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资金回流。同时适当放宽利率浮动的范围,对农村小额信贷实行灵活的利率,由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根据农户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以及风险情况来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可以将风险水平和贷款利率水平挂钩,以贷款利率来补偿风险损失。在资金来源渠道上可以将非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的监管范围,合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扩大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允许经营良好的小额信贷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可以在同业拆借市场、再贷款融资。可以借鉴孟加拉国模式,资金来源于成员存款、经营收入和批发资金。


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通过与当地政府联合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从多层面来获得充分信息,建立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实现信息的共享,同时加大对小额信贷的宣传,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明确了解违约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可以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的“联保”模式,运用贷款小组成员互相担保方式代替传统的抵押担保。对于银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但是对于农村小额信贷的借款人而言,他们大多数是比较贫困的农户,很难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这种“联保”模式可以使得银行与贷款者之间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为贷款小组成员的相互监督、相互负责所取代;银行与分散贷款者的关系也变成了银行与小规模集体的关系。因为同意贷款小组成员之间是比较熟悉的,一人违约会牵连到其他成员也失去借款资格。这样有利于银行发放贷款前节约经营管理成本,同时也降低了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困境之一,就是农户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抵押担保品的规定过于狭窄,一方面很多贫困农户自身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还面临很多困难,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无法贷款。所以创新抵押担保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需求。根据《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担保的规定,建议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候可以用动产作抵押。从事传统农业产业的农户可以用农产品和养殖品或者以产品的未来收入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但这种方式还需要很多细则组织和配套设施。


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将小额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捆绑销售。农业生产客观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自然风险,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农民的生活和经济收入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从而造成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高风险。发展农业保险是防范自然风险、灾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需要,对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稳定农户生产收入和农业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


适当放宽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结构。利率过分管制使得资金价格扭曲和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议监管部门可以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小额信贷利率上浮的空间,使得利率与市场利率相符。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增加金融产品品种的供给,除了短期小额贷款,可以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提供,根据提供产品的种类和期限适当定价。在利率上浮的同时,应加强贷后管理,当农户遭遇自然风险时,可以帮助农户重组还款方案,以此保证农户的还款能力,避免因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账风险。

❾ 关于现在针对农村的小额贷款

你到当地的信用社去申请.

❿ 中国的小额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国小额信贷政策 一、中国小额信贷的主要特点最近,诸多类型的组织在中国开展了小额信贷试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受国际援助机构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小额信贷活动中扮演这一个活跃的角色。处于试验阶段的中国小额信贷计划有着四个共同的特点:第一,多数小额信贷计划是以项目为基础并且只在项目周期内存在;第二,因依赖于项目,多数现有的小额信贷计划采用的是外国的技术和方法;第三,大部分小额信贷计划的运行都依赖于援助机构的资金;第四,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的工作人员由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的雇员兼任。地方政府通过其扶贫开发办与农业银行的配合,加快了小额信贷在中国扩张的速度。虽然在小额信贷试验中,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后期才参与进来。但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在争取小额信贷发展的合理规章和政策环境方面具有优势,他们很可能将在中国小额信贷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就储蓄和资金转移或支付而言,中国的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为穷人和低收入家庭服务。如今,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已经拥有亿万低收入者的储蓄帐户。除了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专业性小额信贷计划和服务外,非正规部门,包括高利贷发放者和商人或资金提供者在内,无论在历史上还是进来都一直是穷人获得信贷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在中国,多数由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操作的小额信贷都选择了小组联保贷款的方式。总体而言,中国小额信贷平均贷款余额的规模是非常小的。尽管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用户最高可申请3000元的贷款,但在2000年,项目用户平均贷款余额介于500-800元之间。1999年平均贷款余额约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0%。各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实际利率差别很大。其中,政府小额信贷按贴息放款。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执行信用社正常贷款利率,但因采取按周或按月分期偿还,其实际利率略高于正常利率。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计划的利率远高于中央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过仍低于私人高利贷利率。强制储蓄在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中都存在。除了向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以外,政府和多数非政府组织操作的小额信贷计划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二、中国小额信贷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在中国,从法律上来说,所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都可以申请成立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或是金融公司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然而,在实践中采用的条件规定和相关政策没有开放或只是有选择的开放其他机构的进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开始以来,利率放开和金融机构可以对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的制度一直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仍是人民银行决定存贷款基准利率。不过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有效贷款利率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由于小额信贷一直以来被主要当作一种扶贫方式而非某特殊产业或行业看待,所以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专门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的金融政策出台。由于几乎所有的小额信贷项目都位于国定贫困县,贴息贷款政策也对小额信贷用户的还款行为和业务拓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今年来,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下被迫关闭或被合并。而大体来说,贫困地区被关闭或合并的农村信用社要多于沿海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的收缩可能会使穷人获得信贷服务的途径减少。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既不能为在任工作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也因支付不起高工资和社会保险而无法聘用到合格的职员。三、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前景中国小额信贷将来的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和不同类型小额信贷机构提高自身素质、并对这个市场做出灵活反应的能力,另一方面决定于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的变化。 拒估计,农村地区存在超过100亿美元的生产用小额信贷贷款需求。如果将小额信贷机构深入到城市、城市周边地区、工薪阶层,甚至是政府职员,以及小额信贷用于消费、应付突发事件和现金平衡等方面考虑进来,上述对小额信贷需求量的估计可能会翻许多倍。当将储蓄存款考虑进来后,对小额信贷服务的潜在需求甚至会更大。加入WTO后伴随而来的是,中国的法律、制度环境和经济结构都将在未来经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将增加贫困农户对小额信贷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由于农村信用社具有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的优势,如果能将阻止其向小额信贷银行发展的障碍有效清除掉的话,它可以成长为小额信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些运行良好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也有潜力向农户扩宽他们的持续小额信贷服务。此外,在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可能的小额信贷专业银行、独立的信用合作社和金融公司等也可能担当起重要的角色。四、建议基于中国小额信贷发展当前面临的内外环境,在此向中国的小额信贷参与者提出如下建议。1. 对政府的建议――政府应该:·认识到小额信贷不再仅是扶贫的一种手段,而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或行业。·取消贴息贷款政策,代之以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的新政策。·努力解决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问题。·组织专门机构向所有贫困和低收入的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将小额信贷机构从提供这些服务中解放出来。2. 对中央银行的建议――中央银行应该:·逐渐放开利率,允许金融机构为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调整对金融机构的资格认定,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新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小额信贷机构担保基金,以帮助他们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为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以期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操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解决其不良贷款问题。3. 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建议――小额信贷机构应该:·通过积极实践和加强管理来提升他们的操作和经济持续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分享信息和最优操作方法或经验教训。4. 对援助机构的建议――援助进构应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与小额信贷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分享信息和好的操作经验,与政府协商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继续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以推动其向持续阶段发展。应优先提供的支持包括: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引进最优操作方法、建立担保基金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从金融市场上融资、为机构能力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文摘资料)

阅读全文

与农村小额贷款国际现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网上贷款受到法律保障吗 浏览:417
手机软件贷款可靠吗 浏览:308
苏州农行怎么查贷款记录 浏览:765
银行贷款找担保公司好吗 浏览:466
上海贷款还清还算二套吗 浏览:74
贷款买车写工作单位 浏览:874
把现有房子抵押贷款拿去当首付 浏览:676
公司贷款判决书判给个人合法吗 浏览:291
电子承兑付个人贷款 浏览:134
一般从网上贷款要多久 浏览:651
南中医生源地贷款余额 浏览:555
帮客户做假资料从银行贷款 浏览:567
手机贷款分期咨询 浏览:339
余姚无息贷款 浏览:109
网上贷款太多拒还会产生什么后果 浏览:32
贷款流水取了再存算吗 浏览:842
二手车贷款需要几个工作日 浏览:480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资料 浏览:952
贷款没工作可以吗 浏览:701
农行申请的贷款资料怎么查询 浏览: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