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银行贷款 > 上海公积金欠缴保证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欠缴保证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3-02-04 22:33:33

1. 上海公积金欠缴作为共同借款人可以贷款吗

有公积金就可以贷款,由于欠缴,你的贷款额度会受到影响的。
望采纳。

2.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1

在上海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上海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个人征信良好,另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征信良好,具有稳定工作且能按时归还欠款。
4.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3. 单位欠缴公积金影响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欠缴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您的公积金已发生欠缴,属于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一起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十一)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2020年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条件、政策》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5.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120万元。

三、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上海公积金贷款

上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个人为50万。一、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7. 上海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8. 公积金贷款补缴的不能贷款,有人知道该怎么办吗

本来就不能,你不要觉得冤枉,补缴就是补缴,和连续缴纳是两个概念,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那是不是贷款的时候需要才去补缴啦,那对于一直连续缴纳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呢。。
根据规定,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申请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有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的期限。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就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也就不能获得贷款。不过考虑到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对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而导致职工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采取两种弥补的措施:
只要单位及时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情况下,职工本人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如果单位无力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只要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该职工个人补缴欠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并提供与贷款额度相等的保证金,同时制定出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计划,该职工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9. 上海公积金余额不足怎么贷款

1、首先上海公积金余额不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2、其次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3、最后可以选择申请组合贷款。

阅读全文

与上海公积金欠缴保证金贷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手机软件贷款可靠吗 浏览:308
苏州农行怎么查贷款记录 浏览:765
银行贷款找担保公司好吗 浏览:466
上海贷款还清还算二套吗 浏览:74
贷款买车写工作单位 浏览:874
把现有房子抵押贷款拿去当首付 浏览:676
公司贷款判决书判给个人合法吗 浏览:291
电子承兑付个人贷款 浏览:134
一般从网上贷款要多久 浏览:651
南中医生源地贷款余额 浏览:555
帮客户做假资料从银行贷款 浏览:567
手机贷款分期咨询 浏览:339
余姚无息贷款 浏览:109
网上贷款太多拒还会产生什么后果 浏览:32
贷款流水取了再存算吗 浏览:842
二手车贷款需要几个工作日 浏览:480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资料 浏览:952
贷款没工作可以吗 浏览:701
农行申请的贷款资料怎么查询 浏览:131
住房抵押无息贷款 浏览: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