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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经营权贷款试点

发布时间:2023-03-11 08:54:16

❶ 农民怎么办贷款

农民怎么办 贷款

随着农村惠普金融的发展,现如今,农民也可以申请贷款了,他们办理贷款的方式通常分为四类:一是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二是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贷款,三是抵押房屋产权申请贷款,四是抵押林权申请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

不同于一般贷款产品,农户小额贷款不是由各大商业银行发起的,而是由 农村信用社 发起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农村信用社有四种贷款方式,分别为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抵押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以及质押贷款。其中,最常见的为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有借款需求的居民组成一个联报小组,小组内成员互相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贷款。如果小组成员中一户贷款逾期,即停止对其他成员新办贷款,并落实收回原贷款。如果联保小组如有一个成员申请退出联保小组,则停止本组的新贷款,并收回各成员的原借款,重新组建新的联保小组。

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贷款

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完善,农民也有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农民有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抵押房屋产权申请贷款

虽然房屋的抵押价值不如城市的抵押价值高,但这也是一个贷款的方法,据我了解,目前在试点地区已经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的抵押期限是一年,抵押率在50%~70%。

抵押林权申请贷款

也许很多人不知道林权是什么,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应该每家每户都有《林权证》,把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在林业规划局现场勘查评测通过之后,村民就可以通过林权证获得银行的抵押贷款。

❷ 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是什么

国家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宣布了一系列的政策,那农村 种植 业贷款政策怎么贷吗?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一起来看看。

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
小额贷款

贷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各类商业银行。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农户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农村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审核,一般额度控制5-10万元以内,具体额度因地而异。

信用社还有农民联保贷款,三五户农民组成联保小组,相互为彼此贷款担保。有联保的贷款额度比个人信用贷款额度相对高一些。

小额贷款注意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只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贷款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才可以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

合作社贷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可以实行优惠利率,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合作社贷款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财务管理 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无不良贷款及欠息;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庭农场贷款

农业银行对家庭农场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除了满足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有哪些抵押或担保形式?

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农业银行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或合作社将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申请做抵押的贷款。

土地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土地经营权权属证明资料;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申请书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证;土地经营权抵押 承诺书 ;抵押贷款申请书;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土地贷款一般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 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

林权抵押贷款

贷款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建立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制度,对抵押林权进行价值评估。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贷款人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

抵押贷款程序如下:

1、权利人提交新版《林权证》

2、权利人提交书面抵押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林权情况、贷款额、金融资信证明等)

3、权利人是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4、乡镇林业站在书面抵押申请上签署初审意见

5、县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队现场评估,制作评估 报告

6、提供金融部门的贷款协议

7、金融部门提供单位注册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缴费,办理他项权证

农房抵押贷款

今年,中央将发布农房抵押贷款的全国性指导文件,因此备受关注。最近,湖南浏阳正式启动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

农房抵押贷款流程

贷款人获得农房产权证——向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双方实地确认房产价值——签订抵押合同——村委会同意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的证明——房屋抵押权登记——贷款发放。

农业抵押贷款额度

农商行参考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变现能力等,确定贷款抵押率,一般为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50-70%;贷款期限以短期(一年之内)为主,利率根据贷款户信用等级、经营状况而定,一般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0%,特别优质的客户还可以适当下浮。
农村种植养殖的免税政策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 饲养 ;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4〕13号)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国税发〔2004〕13号)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7]87号)

  三、其他地方税优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二)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国税发[1999]44号)

  (三)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四)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 [2006]第186号)

  (五)免征车船税: 拖拉机 ;捕捞、养殖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九)农林作物,牧业畜类 保险 合同,免征印花税
适合农村种植的作物
一、桔梗

桔梗看着好吃吧,它产量也是杠杠的,每亩通货产量500-600千克,最近这一两年的市场价格上涨为31-37元/千克。

二、黄芪

产量300-400千克,目前市场价格20-22元/千克,虽然价格在药材里不算特别的高,但是产量高,好卖啊,优质品货源更是紧俏。

三、金银花

金银花可是药中之王啊,功效我就不多说了,来说一下它的产量和价格吧。产量100-200千克左右,因为这几年严重的缺货,所以价格在不断的上涨中,目前市场价格50-100元/千克,因产区不同,价格区别也是比较大的。

四、半夏

半夏的产量还是可以的,而且价格也稳定。产量200-300千克,目前市场价格89-120元/千克,但是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其生产、采挖相对不方便。

五、丹皮

❸ 2019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新规定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日前正式印发。《规范》规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等4类土地。

《规范》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等4个条件。

此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4类土地。

为避免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不公开、不透明或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

记者:《规范》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张红宇:近年来,随着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每年新增流转面积4000多万亩,涉及数以百万计的承包农户。因此,建立健全安全、有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发展意义重大。按照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各地在农业部指导下,依托经管部门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加强县、乡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为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底,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覆盖了全国约43%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7.8%。但从实践看,各地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并不均衡,有的运行时间较长,交易也比较规范;有的刚刚起步,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提出,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农业部也将这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会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武汉农村产权交易所、山西省土地流转工作站、土流网、土地资源网等相关单位起草了初稿,并征求了30个省(除西藏外)省级农村承包土地管理部门,以及中央农办、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意见后,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形成了《规范》。

记者:《规范》调整的范围主要是什么?

张红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依照市场规律,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明确指出,这类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实践中,多数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依托农业系统经营管理部门成立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也有一些是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建立的流转交易平台。据此,《规范》定位为工作指导性文件,而非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部门规章,目的是为各地提供参照文本,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调整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引导土地经营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

记者:《规范》涉及到哪些主体和对象?

张红宇:《规范》充分吸收了现有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交易规程,依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程序制定,主要遵循了“提出申请-进场交易-签订合同-配套服务”的顺序。《规范》提出,交易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条件应该是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具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交易品种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以及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记者:实践中,有些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了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导致纠纷等问题,《规范》对此有什么规定?

张红宇:实践中,集体对外流转交易土地的现象已经数见不鲜,整村整组流转土地的情况也有很多。一方面,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在提高议价能力、为农民争取更大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减少了流入方的交易成本,极大提高了土地流转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集体流转土地时,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的现象也有发生,侵犯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记者:当前,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现象比较突出,《规范》中对此是否有相关考虑?

张红宇: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流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到4600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0.4%。一方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容易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租赁的耕地只能搞农业,不能改变用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中办发〔2014〕61号文件和农业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农经发〔2015〕3号)提出,鼓励各地依法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对流入方的主体资质、农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土地用途、风险防范,以及是否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审核。从去年以来的运行情况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出现的“非粮化”,特别是“非农化”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资本下乡行为,此次《规范》强调,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以上的,需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强调了土地流转的规范化。

记者:今年有232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规范》对此有哪些考虑?

张红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银发〔2016〕79号),明确提出试点地区要推进建立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流转、评估和处置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可以在试点地区政府授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办理经营权抵押登记。为推动农村经营权抵押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第十九条明确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经有权机关授权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第二十条则就抵押登记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试点地区可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记者:当前,各地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提供服务内容并不相同,《规范》制定中是否有所考虑?

张红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主要功能是促进土地经营权交易,主要提供签订服务协议、流转信息发布公示、价格形成、流转合同及交易鉴证、授权抵押登记等服务。《规范》提出:流转市场要做好信息公示和发布,流转合同订立应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交易双方可以获得交易市场提供的流转交易鉴证,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约,交易市场在交易完成后还应该提供信息查询、档案管理和纠纷调处等服务。实践中,随着交易双方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交易市场的服务内容也不断增加和完善,《规范》提出:应交易双方要求,市场可以组织提供法律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项目策划、金融保险等服务,但收费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并予以公示。同时,为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公平、规范运行,市场应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❹ 农村的房子能做抵押贷款吗。如果能哪些银行会受理

借款百人的户籍必须在抵押物的所在低。如果农村房屋和户籍不一样,那么借款人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想拿自家房屋作为抵押,必须要经过当度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抵押的房屋必须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缺少一个证件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道贷款机构会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确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方式、抵押原则。
借款人专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是,需要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房屋在处置之后,有固定的居住场属所,保证房屋在抵押后自己不会居无定所。

❺ 关于集体土地能否抵押的规定

一、《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二、《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134号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共29条,由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试点指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农村承包经营权贷款试点扩展阅读:

案例:

无锡: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抵押

近日,市农业银行、市农商行两笔合计950万元的贷款正式拨付惠山区的堰桥街道与阳山镇,惠山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惠山区成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这是我省首批、无锡唯一获得农村抵押贷款试点的地区。

记者第一时间来到试点之一的堰桥常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现用于牡丹种植的温室大棚已然准备就绪。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500万贷款的拨付如雪中送炭,让公司得以及时完善牡丹园的基础设施与提高培育技术,大幅提高全年经济产出也有了盼头。

❻ 农村的房子能做抵押贷款吗。如果能哪些银行会受理

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温馨提醒: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一般由当地的农村信用社或者农行、农发行,可以咨询一下。

拓展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多少

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贷款人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办理贷款的流程: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❼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 农村承包土地 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试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五项新政策: 1、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3、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 4、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宅基地使用权 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5、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了哪些工作

——聚土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在推出“两权抵押”之后提出的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宅基地房产抵押贷款。虽然提出已经超过两年,但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专家领导对“两权抵押”持不同态度,现行的也只是在少量城市做了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农村的金融问题,让一些闲置土地有了市价。但不足之处在于农村土地价值不一,很难准确把握进行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

除了地方政府单位进行的试点,不少金融机构,农村服务平台也在先后切入“两权”包括如今的聚土在农房农地上面的服务,都有已经初具规模,但这一切都还是在为“两权”做万全准备。总体来说,农村土地的抵押贷款,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这也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试点和市场的金融机构还会继续在这里面率先分切蛋糕,但进展不会快,对农村农业的金融实际帮助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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