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合作社贷款没还怎么处理
建议与信用社协商,并向亲戚朋友借钱换,如果还不上可能会被信用社起诉。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
1、个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贷款;
2、产生罚息。在原本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
3、吃上官司。如果经多次催缴借款人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的话,信用社可以将借款人起诉上法庭;
4、对于有抵押物做抵押的情况,在经法院允许后,贷款银行还可将抵押物拍卖,用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资金。
㈡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该贷款就是由借款人来还款的。
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一,在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的时候也不需要合作社成员签字,法人代表人和担保人签字即可。至于该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采取“农户联保+互助金担保”等担保方式。而若要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那合作社就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才行;还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有存款账户,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以及满足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三,合作社债务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四,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㈢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该贷款就是由借款人来还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㈣ 农村信用社贷款15年没还
法律分析:征信上留下不良记录,银行会催款。信用卡逾期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个人信任产生污点,不利于后期的银行借贷业务,在征信报告中产生逾期记录。逾期的后果:1、承担高额罚息;2、造成法律纠纷;3、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建议如下:
1、必须马上补上,而且还要多缴纳一部分罚息,建议多交,这样就可以暂时把不良记录清除掉了。欠款已经超过了一个月,那下次还款就应该一次存入2个月的月供款,还有上月的罚息;
2、如果以后不再发生延迟情况,一年后,电脑会把这次不良记录消除;
3、还款延迟,但还款期是不会延迟的,只会永久留下不良记录;
4、记住一定要在下个月还款期前还清上一期月供及罚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分支行应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借款人的合理需要,确定再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借款人归还再贷款确有困难的,发放再贷款的分支行可予以展期,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九条 再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收利息。逾期的再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为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其对农村信用社下拨再贷款资金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限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得在利率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十条 再贷款可采用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方式发放。担保贷款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分支行发放再贷款,应优先选择权利质押的担保方式,可作为质押贷款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
㈤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有抵押物,信用社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给信用社,如果是农户带无抵押担保。你可以向信用社反映实际情况·申请减免利息,但是成功的机会不大,成功的话利息减免啦,就还本金啦,是担保贷款的话,信用社就找担保人要钱啦·
㈥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一、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1、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借款人来还。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二、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
2、若是借条之中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