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我的是信用社的贷款的,不知道怎么还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❷ 河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为帮助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已贷款学生如果出现升学(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等)、留级、休学等现象,请在当年8月31日之前携带贴息延期申请单(登陆系统可以导出)和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等)前往贷款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贴息延期。务必在8月31日之前办结,过期将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后果学生本人自行承担,特此强调,特此通知。
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法律规定由金融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承办机构分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两家。登录http://syd.hee.gov.cn/(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 https://zxdk.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可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贷款流程。
目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承办的范围涵盖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全省范围内学生都可以就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范围包括:承德市(12):丰宁满族自治县、双桥区、围场满族自治县、双滦区、滦平县、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平泉县、兴隆县、承德市营子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县;张家口市(12):宣化区、赤城县、沽源县、康保县、涿鹿县、怀安县、尚义县、桥西区、张北县、蔚县、阳原县、怀来县;保定市(5):阜平县、涞源县、蠡县、顺平县、定兴县;邯郸市(5):广平县、肥乡县、大名县、峰峰矿区、魏县;邢台市(4):平乡县、南和县、威县、隆尧;沧州市(3):孟村县、南皮县、海兴县;衡水市(4):饶阳县、武强县、深州市、安平县;石家庄市(2):灵寿县、藁城市;
;❸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可分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介绍→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划款→备案登记这些步骤,下面针对这些流程做详细介绍。
1.登陆申请
网址首贷学生用户注册登陆后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2)续贷及深造学生在登陆页面,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登陆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登陆后在“贷款申请管理”中发起“续贷申请”或“继续深造贷款申请”。
(3)资助中心和高校用户先用户激活后再登陆系统。
2.提交材料及审核
(1)首贷及深造学生
经县区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向银行递交以下审批资料:
1学生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5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无须提交材料,直接登陆网站进行续贷申请,须经高校确认与资助中心审核通过。
3.银行审核受理
经市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经办社进行审核和受理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给予办理贷款开户、受理和审批,审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经办社签署借款合同和支付申请(委托)书,并领取《高校确认告知书》。
4.高校确认
学生报到后,应将携带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及时向高校出示,告知高校尽快在助学系统中进行学生信息确认
(1)省内高校确认:直接登入助学系统进行在线确认;
(2)省外高校确认: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寄回,经办客户经理收到后,在助学系统中代理高校进行确认。
5.银行放款
高校确认后,客户经理先在助学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后在信管系统中做出账手续并打印《出账通知书》,柜面人员接到以上两通知凭证审核后,在综合系统中给予出账并将贷款资金经学生账户转入高校账户。
❹ 2011河北信用社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关于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2011年度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将于7月15日至10月15日集中办理。为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请,解决学习生活困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基本情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农村信用社具体经办,各级财政负责在校期间贴息100%,学生毕业后自行负担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生活费,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是被河北省省、市属和中央部门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在我省管辖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本人,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当地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其他自然人。因学生本人的流动性较大,与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联系不方便,原则上由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当地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其他自然人作为借款人。
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以学费贷款为主。贷款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经农村信用社同意,生活费贷款可直接领取现金)。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征营业税,学生在校期间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或主管部门100%贴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隶属关系100%由同级财政及主管部门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到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方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有危机的学生;
6、家有严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费的学生;
(二)受托借款人信誉良好,在农村信用社无不良记录;
(三)具体使用贷款的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被河北省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录取,并拿到录取通知书;
(四)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借款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二) 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三) 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的证明;
(四) 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
(五) 县级作用合作联社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程序
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为 。
首先在“用户名”框中填写学生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如果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字母的,一定要用大写字母。在“密码”框中输入初始密码“123”。然后点击“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在“用户注册”页面,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及所在省、市、县(区),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不到一分钟,便注册成功。
点击“返回”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页面,重新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申请贷款”页面后,可以进行密码修改。然后“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贷款申请”→“提交贷款申请”。
进行贷款申请时一定要认真,提交前可以修改,一旦提交就不能再修改,如贷款没批准,当年也不能二次申请。
最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
五、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相关事项
(一)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每年的7月10日到10月30日向学生开放。如果学生申请遭到拒绝,信用社必须在网上向学生做出原因说明。在申请表中,现住址要填写老家所在县的地址,不能填现就读高校所在地址。申请提交后,要随时上网查看通知信息,以便及时得到反馈信息。
网上申请后还要经过多重审核,核准并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信用社。
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帐号。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
(二)外省高校贷款学生 学生所在生源地经办银行(或信用社)通过系统产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持此证明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办理网上审核回执事宜。高校打印高校回执表,加盖学校公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经办银行(或信用社)。
(三)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四)如果曾经办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登陆系统时忘记了自己修改过的“密码”,请与生源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管理员联系,请求“重置”。重置后的密码为“123”。
(五)贷款成功后,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本校区财务处查询到账情况。
六、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院(系)、研究生部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了解国家政策,熟知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经济困难。
各院(系)、研究生部,对有申请贷款意愿的学生,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使学生做到实事求是、诚信贷款。务于7月4日下午5:00前将《申请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学生处审核后,以院(系、部)发放《高校证明信》。各院(系、部)应责成专人组织发放到相关学生手中。
❺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在线申请的网站是什么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你可以到当地的信用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