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合作社应该向政府哪个部门提出申请贷款
政府部门不是金融机构,不负责向合作社或者农民发放贷款。需要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或者银行(中农工建邮等)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贷款。
❷ 农村合作社归哪个部门管
农村合作社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是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产生。后来农业合作社的活动不断扩大,才于1958年发展成人民公社。
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到后期,我国非理性发展农业合作社,所有制开始发生变化,进而产生人民公社。
农村合作社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❸ 合作社贷款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合作社贷款步骤:
1、拿抵押:
房产、车等可以估值的东西可以做抵押。
2、找农民合作社行长谈贷款事宜:
找行长确认能否贷款,行长决定后即可,贷方提供资料即可。
3、找担保人担保:
担保人可以是信贷员,这个时候可以去贷方家庭核实对方的实际抵押资产做评估。
4、等审批:
审批的话
就是核实资产后,银行作业。
5、等贷款到位:
若没有问题
一周内就可以办好贷款手续。
❹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该贷款就是由借款人来还款的。
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一,在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的时候也不需要合作社成员签字,法人代表人和担保人签字即可。至于该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采取“农户联保+互助金担保”等担保方式。而若要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那合作社就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才行;还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有存款账户,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以及满足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三,合作社债务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四,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