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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29 15:24:54

① 我在上海,房产证已经拿到,纯公积金贷款,请问我拿到产证后担保公司什么时候放款给上家

取得产证及他项权利证明以后
持产证复印件及他项权利证明原件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在三到五个工作日放款给甲方;
甲方收到确认贷款以后,
你和甲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新产证原件至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更名手续;
然后再和甲方一起至该房屋所在地的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然后再和甲方一起至该房屋所在地的自来水公司办理更名自来水更名手续;
然后再和甲方一起至该房屋所在地的电力公司办理更名电力更名手续;
此时所有程序办理结束;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② 上海公积金贷款是怎么一个申请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贷款流程:

担保公司网点签约—>受理审批—>交易中心办抵押登记—>银行放款—>资料办结。

贷款申请

第十条(贷款申请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受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具体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应当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贷款申请人对不予贷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诉,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委托受理合同)

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担保机构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双方当事人名称;

(二)委托的事项;

(三)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质量的考核;

(五)委托的费用及支付的条件、时间、方式;

(六)委托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准予贷款决定书内容)

准予贷款决定书应当载明贷款申请人可以贷款的金额及贷款的期限。

第十三条(登记轮候)

市公积金中心应对准予贷款决定书进行编号登记,登记在先的贷款申请人原则上比登记在后的贷款申请人先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

第十四条(轮候时间)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从办理贷款登记申请手续至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或者由于办理借款担保手续导致时间超过三个月除外。

前款规定的贷款申请登记日期是指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经审查后签发准予贷款决定书的日期。

第十五条(签订贷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贷款申请人应在准予贷款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手续。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贷款申请人应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时,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受理查询的机构对己登记的编号予以及时注销。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配偶双方贷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

由于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缴存而后又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的,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共同贷款对象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二)贷款额度计算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前款规定的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同一户籍的,或者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

第九条(其他债务)

《贷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

前款规定的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

(二)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债务人投资失败或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

(四)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

(2)上海闵行区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扩展阅读

贷款资金支付与偿还

第十六条(储存余额的确定)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以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

第十七条(首期付款)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部分或全部支付购房首期款。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为零的,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

第十八条(贷款资金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受托贷款银行应当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将所贷的住房公积金以贷款申请人购房款名义划转给房屋出售人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款专户内。

第十九条(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第二十条(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第n个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条(贷款资金的归还)

借款人应当在前两条规定的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作变动。

第二十二条(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直系血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根据《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受托贷款银行在代为办理上述人员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提取手续时,应将上述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接冲抵借款人的公积金的还款余额。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余额的,不受本细则第23、24条规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约定,并由受托贷款银行于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请,由受托贷款银行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贷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偿还)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第二十四条(部分提前还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清未到期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与受托贷款银行商定部分提前还清后剩余的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偿还方式偿还,受托贷款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息的计算公式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为提前还贷后的贷款本金余额;n为商定后的剩余贷款的还贷期限;I为重新计算还贷时原贷款已还月数加上n后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第n个月还款额=本金金额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

③ 上海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必须找担保公司啊

公积金贷款是要支付担保费的,根据你贷款年限和金额来算出的,你用公积金贷款,从交易过户到新产证出来,银行需要担保机构来消除这个阶段的风险,所以有住房担保机构。这个保费以后抵押贷款还清是可以部分退款的。

④ 上海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中介说我们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就不用和银行签合同了。是这样吗

纯公积金贷款很简单的,如果你自己工作日有时间可自己去的几百块就搞定了,贷款材料直接找中介要,或者让中介带着材料跟你一起去。
现在公积金全部都是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来做的,你签的合同本来就是银行的合同。到时候你贷款结清还得去银行。

⑤ 上海公积金担保中心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办流程①政策咨询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②申请受理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③房产公司盖章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④落实还款方式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⑤办理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⑥通知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⑦领取个人资料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二、委托代办流程①政策咨询同自行办理流程。②申请受理除完成自办流程该步骤的各项内容外还需签订《代办服务协议》,并支付代办服务费。同时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③贷款发放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并将合同、信用卡等个人资料快递交给客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_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相信很多没有去过上海的人都会对于上海的繁华表示好奇。确实,这座国际大都市从自由开放之日起就吸引了全国乃至世界的革命家、商人、迁客骚人等的大量涌入,为上海注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血液。即将在上海买房的朋友可能对上海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相信信息比较感兴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的一些情况。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1、虹口区管理部:

地址:瑞虹路156号2楼(靠近天虹路)

交通:47路134路597路751路875路528路地铁四号线临平路站等

电话:63240040


2、杨浦区管理部:

地址: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606室(双辽路控江路路口)

交通:843路220路863路843路6路14路220路103路871路103区间路地铁八号线江浦路站下等

电话:55801450


3、闵行区管理部:

地址:水清路303号底层(上海市人才发展中心闵行分中心对面)

交通:700路759路763路756路松莘线173路闵行1路704B路753路莘华线地铁1号线莘庄站下等

电话:64885900



4、长宁区管理部:

地址:剑河路600号4楼(靠近仙霞西路口)

交通:54路91路196路739路807路88路836路1217路等

电话:62733566


5、匣北区管理部:

地址:虬江路1000号207室聚源大厦(会文路路口)

交通:962路78路929路69路地铁3、4号线宝山路站下等

电话:63251146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方法:


网上查询:

登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hgjj.com/



1、打开页面后输入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查询。

2、非会员需要在打开页面的底部先注册,填写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注册完毕后,成为网站会员才能查询。


手机查询:

方法一:下载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可扫描二维码)

tips1:使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版客户端,必须通过用户注册,注册后即可进行用户登录查询服务。目前注册方式为:

(1)通过www.shgjj.com进行用户注册;

(2)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手机客户端进行用户注册。

tips2: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提供的服务完全免费,但是会产生相应的流量。


方法二:手机短信

之前在首次登录时注册会填写手机号码(服务费2元/月),成为网站会员后开通手机短信查询功能即可。


上门查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725号四楼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21)6384308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3)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2、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3、计算公式:

(1)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每项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第九条规定的限额标准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2)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选择按照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每月还款额。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hyxt1.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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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上海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上海公积金咨询热线的电话号码为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人工语音服务和自助语音服务。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时至17时,服务内容为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经济适用房贷款预约等;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服务内容为个人账户信息查询、贷款资格和额度查询、业务指南(业务办理流程)查询、网点查询等。

在进行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时,必须同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可直接向公积金缴交单位(包括原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询问自己的账号信息;也可带上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有公积金业务的建设银行网点进行查询。此外,在个人公积金年度结存单上,也有公积金账号。

一、账户查询

公积金账户情况和贷款还款情况

二、贷款资格及额度查询

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和可贷额度查询

三、业务指南

提供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帮助

四、个人账号查询方法

五、缴存范围及比例查询

缴存范围、对象,缴存基数及比例

六、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各受理网点地址及电话

人工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拓展资料:“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或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或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

个人业务咨询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等政策、操作流程咨询;个人账户信息核实;上海市各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地址查询等。

⑧ 【最新】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必要条件及提供必备资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走相关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承办机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网点/受托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9:00 - 17:00(节假日除外)

【办结期限】: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咨询热线】:021-12329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

1、个人购房贷款;

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3、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不同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2、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③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④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说明

【基本贷款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

2、户口簿及有效婚姻证明,已婚提供婚姻证明,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异提供离婚证;

3、其它相关资料。

【不同情况贷款资料】

1、新建商品现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所需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现房需提供大产证,而期房提供预售许可证及预告登记证。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所需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现房需提供大产证,而期房提供预售许可证及预告登记证。一个是出售合同,一个是预售合同。

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及双方约定的收款账号。不需要提供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4、新建商品期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所需资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

④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⑤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⑥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期房)所需资料:

①《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

④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⑤抵押承诺书;

⑥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6、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①工程自筹资金凭证(不低于工程款的30%);

②工程合同及相关附件;

③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④区县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建造、翻建自住房时提供);

⑤区县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大修自住房时提供);

⑥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

⑦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⑧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1、现场申请贷款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人可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贷款流程: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受理平台申请办理。

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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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职场新人在上海买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说到购房贷款,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还房贷,但是对于具体的申请流程,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具体梳理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流程。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流程。①政策咨询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上海居住... 想了解更多关于申办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流程的知识,凡是抓紧时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房保")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和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应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审查,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担保公司的担保办理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理证明,出具贷款划款通知书。受托银行应根据贷款转让通知书,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账户发放贷款。



提交资料。借款人自己抓紧时间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选择该中心提供的担保,发生纠纷时应提交所有革委会的申请,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首付款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等。


⑩ 上海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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