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吗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 上海购买第三套房政策
上海三套房限购政策;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二、现在上海第三套房的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
1、上海第三套房契税: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原则上,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房产的契税均按3%征收。2、三套房认定标准:银行认定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下: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 已有两套贷款,上海一套还清后买房还能再贷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
是可以的。
但是已经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了,再申请组合贷款算是二套,还清公积金贷款后,还需要符合如下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需重新计算:
1、在职员工。
2、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二套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普通住宅首付50%
普通住宅标准:
内环内,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450万(含);
内、外环之间,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310万(含);
外环外,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230万(含);
非普通住宅首付70%。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4. 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1、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者第一套房是全款购买的。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只有交了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前提条件。
6、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8、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需要首付房价的30%,银行不可能帮你付全款的。
9、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10、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1、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第一套房住房公积金付清了,第二套
法律分析: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手续等,和买第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一样的。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 第二套还可以吗
法律分析: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如果在已还清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则不可以办理。按照国家规定,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就是没法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上海一直是经济繁荣发展的城市,是属于国内的一线城市,如果想要在上海购买房屋的话,自然是要先了解一下贷款的相关政策,毕竟上海的房价是比较高的,如果要通过公积金的方式来购买二套房的话,需要先了解一下政策内容,那么,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若借款人购买第1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还完贷款,则购买第二套房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
据齐家网专家介绍,现性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认定标准如下: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8. 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了第二套还可以吗
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首套房办的是公积金贷款的客户,若其已经将公积金贷款还清了,那可以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当然,还得满足近六个月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未曾出现过断缴现象,当前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前提)。
但若客户还未将公积金贷款还清,购买二套房时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等还清后再办理。不过办不了公积金贷款,客户还可以去申请个人住房性商业贷款(不过商贷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所以利率不如公积金贷款优惠)。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但说到公积金一般都会想到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1、购房前先了解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手续多,并且贷款审批时间长,因此并不是很受开发商欢迎。所以在申请之前就要先咨询好楼盘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如果不支持那就需要考虑商业贷款或者其他支付方式了。
2、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
只要符合了贷款条件,就应该尽可能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越多,需要申请的商业贷款就越少,支付的利息相对也就少一些。
3、用足公积金使用年限。
如果夫妻两人的年龄相差不多,可以由男方做贷款人,这样申请到的贷款时间更长;如果夫妻年龄相差较大,可以让年龄较小的一方做贷款人,可申请到期限更长的公积金贷款。
4、确定合理的还款额度。
5、申请贷款之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帐户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9.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吗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准备所需材料,具体有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最高职称证、最高学历证、购房合同(6份)、首付款发票(4份)、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人5份、配偶4份)、户口簿(夫妻双方的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无变更也需复印)、结婚证(4份);
3、到相应的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初次审核,包括做个人信用评估等;
4、《评估报告》出来后,再到公积金管理部进一步审核,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贷款金额、担保方式等;
5、到公积金管理部,在有关合同上签字,然后,即可等待公积金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0. 一套房公积金结清,二套房商业贷款怎么还
再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根据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得知,一套房公积金结清,二套房商业贷款可以再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二套房商业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没有发生停缴以及缓缴的情况。
2、借款人正常归还二套房商业贷款达到两个月以上,而且还款信用良好,商业贷款没有逾期的纪录。
3、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留足最少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4、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在还清首套房房贷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