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买第二套房有什么规定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1、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3、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4、贷款人将按以下三种情形,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5、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三种情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6、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
7、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 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1、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购房严禁使用首付贷、过桥贷款。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 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三、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㈡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3、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4、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5、如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将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6、如果是婚后2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7、个人名下无房,离婚一年内再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㈢ 过五无二是什么意思“过5年没有二套住房”,这个我知道,是不是5年内不能买第二套住房
过五无二的意思是:如果有一套房,卖出去后超过5年,再买房就不是二套房,是首套房了。如果在5年内买房就算二套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返凳逗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粗雀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漏卖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海5年没贷款算二套房吗扩展阅读: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㈣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如下:
买房缴纳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要求从严执行住房。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规定有:
1、自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3、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百分之四十;
4、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5、调整前: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北上广深百分之七十;
6、前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北上广深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七十;
7、此前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第二套房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第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二十;
(2)第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㈤ 上海第二套房政策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一、买房缴纳社保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购房
1、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二、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1、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3、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理论上,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就是二套房了。这在买房缴纳契税时,非常明确,但在申请贷款时“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或许就不是这样了。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㈥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2022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㈦ 上海购买第二套房有何规定
上海第二套房限购政策:
首付比例:据有关规定显示,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款的70%。
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具体贷款利率以经办银行规定为准)。另外,上海市对住房也有限购政策。
上海户籍居民二套首付70%,无房有贷首付60%,无贷无房可以买第二套,当前有一套的可以再买一套,两套及以上的禁止再购买。外地户籍的居民要在上海买房需要近3年内,累计纳税或缴纳社保满2年。
无贷无房可以买一套,当前有一套的和两套及以上的都禁购。另外,在上海的单身外地人禁止购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1、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名下登记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买过一套(及以上)房,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3、通过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房的,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
㈧ 没有贷款算二套房吗
算的。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该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况,所以算二套房。
注意事项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㈨ 上海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
(一)上海房屋登记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房产,丛凯再次购买算第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卖掉后,房屋登记不能查询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可查询到贷款记录,再次,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住房,卖掉后,房屋登记没郑咐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第二套住房;
4、全款买过一套住房,房屋登记系统能够查询到,贷款买房算第二套;
5、购买人不具备房屋登记查询条件的,银行调查核实后购买人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
(二)上海银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算第二套房。
2、未成年时名下以后房产,成年后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3、个人名下已有全款购买住房,再次贷款购买住房算第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次贷款算第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再次购房使用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户口没有在一起算第二套住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住房,离异后一方申请贷款购房,算第二套住房。
(三)上海第二套改善住房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算改善型住房,不算第二套住房,反之人均面积高于33.4平方米,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枯纯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㈩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作为上海人,不管你是准备买房还是换房,都应该对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有所了解。那么,你知道上海二套房如何鉴定吗?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别急,下面我就针对这两个疑问,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目前,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分为3种,第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第二种是银行认定;第三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一、上海房屋登记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产登记系统里能搜到房产,再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后来出售,房产登记系统搜不到房产,但在银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次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住房,房产登记系统里能查到房产,再买房算二套;
5、在不具备房产登记系统查询的情况下,但经银行核实已有一套住房,再买房算二套。
二、上海银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房,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算二套;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成年后再次买房,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买房,再买房算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买房,后来出售,再买房算二套;
5、第一次买房使用商业贷款,二次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二套;
6、婚前一方有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购房,但户口没在一起,算二套;
7、婚后双方共同买房,离异后一方购房,算二套。
三、上海第二套改善住房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面积高于33.4平方米,再买房算二套。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