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从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哪些优点
农村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主要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的设计和发放贷款时,主要突出了方便“三农”贷款的要求。具体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①以农户贷款为主,贷款面向千家万户,并对社员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②以小额贷款为主,贷款数额一般都比较小,符合农户的实际需求。③以服务当地为主,社区服务特征比较强,根据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不发放跨社区的贷款。④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主,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户多种经营的特点,贷款期限一般都控制在1年期以内。⑤贷款服务比较灵活,近年来广泛推广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贷款证、联户联保、贷款上柜等办法。
『贰』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
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作用:变“漫灌”为“精准滴灌”
为最大限度发挥信贷资金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效益,近年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专项贷款”。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扶贫贴息、县级风险补偿”的低息低成本贷款,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
“优惠贷款”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向穗码87.37万贫困户发放“优惠贷款”499亿元,极大地提高了贫困户的贷款可获得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充分满足行业龙头扶贫的信贷需求。坚持产业引领,通过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撬动精准扶贫,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推广线上服务,探索“大数据”扶贫新模式。今年以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疫情形势,在“千农云”平台上积极探索“千农村村通”、“千农驿站”金融生态圈建设,创新推出“千农快贷”、“便民快贷”线上产品。
截至6月底,千农云平台注册用户达到1020万,线上发放贷款214万笔、713亿元,其中千农快贷发放贷款7万笔、21亿元,便民快贷发放贷款11万笔、14亿元。
着力完善农特产品销售体系,通过千农云电商购物平台为农民和小微企业开设店铺1825家,上架商品1万余件,其中销售农产品36.46万件,金额近4800万元。
打造助农脱贫“五张名片”:变“优惠金融”为“普惠金融”
一是“农村信贷工程”解决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抓手,贵州省开展了以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市创建为重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创建制度增加了“优惠等级”,降低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价条件,提高了授信额度,有效提高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可及性。
截至今年6月底,贵州省在册农民已达772万人,占比98.18%;信用评级710万户,授信总额4777亿元,户均授信6.73万元;全省共建立信用小组124715个,信用村12925个,信用乡(镇、街道)986个,信用县(市、区)21个,信用城市1个。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934亿元,占农户贷款的79%。
第二,“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全力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为解决农民工金融服务“两头空”的问题,在北京、广东、浙江等贵州籍农民工集中的省市设立了13个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金融知识、财富信息和维权帮助。
截至6月末,农民工自主创业贷款76万笔,余额269亿元,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89万笔,余额772亿元。其中,2020年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46万户,贷款金额11.5亿元。
是“新河每村”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贵州农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它在民生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通过构建覆盖城乡的综合金融服务网络,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金融服务。全局唯一标识符
截至6月底,共建立了1,358个帮助农民脱贫的流动服务站,为17,200个行政村提供服务。助农脱贫流动服务站将以偏远地区群众、因残疾、年老等原因无法到柜台办理业务的群众为重点,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加有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五,建设“农村金融夜校”,提高贫困人口的致富能力。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猜笑哪缺乏金融知识的实际,创新设立“金融夜校”,利用农民晚上休息时间,普及金融知识、专业技能和致富信息。
福泉、长顺等部分银行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开办“农村金融致富学校”,改变传统金融夜校流动性大、场所不稳定的因素,为农民提供稳定舒适的学习环境,积极培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截至6月底,贵州省已举办“金融夜校”3.99万多所,培训学员110多万人。
勇敢承担社会责任:将“社会福利”与“金融扶贫”相结合
成立信和公益基金会,助力社会民生发展。2013年4月,贵升前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起成立贵州信合公益基金会,通过向春晖行动、希望小学、扶贫生态移民、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无偿捐赠,向贫困地区捐赠项目201个,捐赠金额35.6亿元。
在毕节,农信社系统建立的“11”关爱育人梦想工程,让山区孩子实现了大学梦;在威宁石门,农村信用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成长;在贞丰禄荣等20个特困乡镇,“热水袋”工程为山区中小学生带来了冬天的温暖,让孩子们喝上了热水,洗上了热水澡;在“93”重点县区开展“扶贫、产业发展、健康行走”活动,捐赠3600万元用于教育设施、振兴地方产业、村庄环境整治等资金,力图让贫困地区人民更加健康、快速脱贫。
凝聚系统力量,稳步推进结对帮扶。贵州农信社积极响应贵州省委、省政府号召,通过建立机制、捐赠资金、搭建平台、结对帮扶等方式,全力支持吴川扶贫开发工作。五年来,贵州农信社累计投入信贷资金190.95亿元,无偿捐赠2.56亿元,支持武川农业产业和文化旅游。
游产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产业事业发展。
据介绍,贵州省24家行社结对帮扶务川县25个贫困村,落实帮扶资金3039万元,惠及贫困户29155户。
成立结对帮扶思南县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队,连续出台帮扶思南县集体经济发展六个方案,向思南县双山、官坡村6个结对帮扶村各捐赠帮扶资金10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效帮助失地农民顺利转型。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动对接支持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切实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
截至6月末,贵州省农信社为34.85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立资信档案,30家行社推出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信贷产品。在全省共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9.62万户53.34亿元。
同时,各行社积极跟进金融服务和设施建设,在易地安置区设置便民网点、新设自主机具、开通金融服务站,在部分移民新区捐建希望小学和幼儿园,助力“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反哺“三农”,全心助力脱贫攻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持续加大“支农支小”的金融服务力度,实行大幅减费让利于民一系列优惠政策。率先在全国实行涉农补贴资金省级代理发放,无偿代理兑付中央和省级安排涉农补贴资金500多亿元。
2018年以来,贵州省农信社执行优惠贷款利率让利105亿元,仅“特惠贷”累计让利达34亿元;扶贫产业基金降息让利3.6亿元;减(免)服务收费1.4亿元。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实行利率优惠及减免让利9.68亿元。
『叁』 2017-2022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现状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模仿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小额信贷模式在河北省裂侍岩易县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开启小额信贷在中国的试验之路。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全国17个省的48个县(市)推行小额信贷项目,开始了以下岗职工为对象的城市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按照人民银行信贷扶持“三农”的要求,全面试行和推广了小额信贷活动,以自由存款和中央银行再贷款为资金,开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小额信贷,引发了关于小额信贷理论和实践的论证。为“小额信贷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到底,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区)开始倡导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试点,这些地区成立了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陕西户县信昌和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共计7家试点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
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提出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政府鼓励民间资金和海外资金进入小额信贷领域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各地呈现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小额信贷项目的良好局面。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存不足
1.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小额信贷买方市场过大。“三农”对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加之中国部分小额信贷项目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只能依靠外部资金注入,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影响了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加剧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的供求失衡,形成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以小额信贷发放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信社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明显弱于其他金融机构。首先,受到农信社自身软硬件制约,金融产品与服务水平落后于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致使闲散资金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其次,伴随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曾在农信社短暂停留过的部分存款,逐步流入城市。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自立能力弱
国内现有的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小额信贷机构、政府主导的带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及商业性的小额信贷机构。目前,尽管小额信贷机构在短期内对于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所帮助,但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自立能力较弱,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首先,政府主导型机构,多为实现政府扶贫任务服务,没有考虑确立项目和机构长期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其次,在现有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中,能达到可持续性运营的谈禅机构(即剔除补贴后,利息和其他收入可以补偿操作成本、呆账损失和带有补贴性质的资金成本)为数不多;最后,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发展也都面肆御临资金制约,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困难。
『肆』 农村信用社扶贫贷款都贷给什么样的人,利息是多少,一般的贷款利息又是多少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
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伍』 乡村振兴贷款模式
1 、乡村的低收入群体和小型企业在进行小额贷款时,不需要任何的抵押物,只册灶需要使用信用或者拥有第三方担保就可以;
2 、大力推广信用贷款,让乡村居民能直接与借贷平台进行点对点的网络借贷服务。
以上就是乡村振兴贷款的模式。
1 、对乡村制定符合当地发展情况的征信体系和抵押标准,完善乡村的金融结构,让乡村金融得到普及,使每一个居民都能参与;
2 、把金融市场的新兴技术引入乡村,让州御扮新的投资行业与乡村经济发生碰撞,促进二者的融合与发展,给乡村金融带来新活力;
3 、不断完善乡村的基础金融服务设施,对乡村的金融制度进行改革;
4 、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让更多的金融机构愿意入驻乡村,给乡村的人民提供更优质拆碰的服务和产品;
5 、重视互联网的普及与运用,让互联网带动乡村金融的发展。
『陆』 为什么中和农信模式将贷款控制在较小的额度
主要是因为农信社的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较划算,体现在:不用担保和抵押,不会被约束限制,贷款的额度相对来说小
【拓展资料】
一、小额信贷业务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它推动着我国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发展,也是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措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但是目前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阻碍着小额信贷的发展。本文以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调查法和描述性分析法等方法,对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二、小额信贷,即为小额度的贷款,是一种很普遍的信贷模式。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低收入阶层,主要是通过对低收入阶层的资金支持,以此来促进贫困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它的主要特点是:额度小、以低收入阶层为主。小额信贷主要是通过提供小额度的贷款业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资金的需求,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再加上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农户投入了较高的成本,低收益的现象明显,因而低收入贫困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更大。而在面临市场经济时,低收入者因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高额度贷款无法获取,因此收入低的群体更倾向于小额度的贷款方式,主要是因为农信社的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较划算,体现在:不用担保和抵押,不会被约束限制,贷款的额度相对来说较小。
四、小组联保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多贷几次款,贷款的范围较大些;但不足之处是比较麻烦,共同承担责任。而分期还款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多次循环发展,有利于减轻压力,并且可以及时从农户手里收回零散的资金,由此来进行放贷模式,有利于良性循环发展。虽然小额信贷存在贷款的额度限制,业务单。
五、地区政府过度的干预政策等相应的劣势,但相比其他机构而言,小额信贷方式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不应担心抵押和担保事情,小额信贷主要适用于低收入贫困农户,比较适合用于贫困农户的需求。但一般农户都选取小额信贷方式。
六、农户对于小额信贷的自主能力还是不足,其主要原因为,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生产技术较落后、农业生产水平较地以及因地理位置不佳导致农产品交易成本增加。其次农户在生产经营时,会存在相应的打款需求,但资金到位后又无法对资金进行合理规划,这导致了资金的使用性降低。再次农户自身对市场观念理解的片面性以及对投资信息了解不多,导致了资金使用时存在一定的风险。由此可知,农户对农村信用社获取资金需求不再如过去那般强烈。
『柒』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捌』 富源县农村信用社的简述
1940年(民国29年),富源县合作金库成立后,即在全县推行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推行农民自有、自营、自享之合作金融,从那时起就产生了农村信用社的萌芽,至1947年(民国36年),全县发展为162个社,社员数达11,658人,股金104.95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从1953年起平彝县(现富源县)组建信用社,由低级到高级,由信用组到信用社,由以小乡社发展为以经济区域建社到以行政区划为中心建社,即乡镇信用合作社,下设信用站,逐步发展到乡镇信用社入耐茄好股,组建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6年经省银监局批准统一法人改革,发展成今天的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原先的两级法人制度发展到如今的一级法人。
1954年下半年,全县建起了84个信用社,1955年又对老厂、十八连山、黄泥河等三个区建立了信用社,使全县99个乡镇达到乡乡建立信用社,1957年,城关、大河、营上等区,撤区拼乡建立大乡政权,信用社随政权变化设置而设置和连片建社两种形式,全县共计36个信用社,1958年“大跃进”以后,全县信用社设置一直是在区或大公社下进行按地域、经济实际情况建立信用社。1971年至1987年的17年中,在机构设置上,均与农行营业所一起在区(乡)镇所在地设置,一度时期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并成立贫管会。1984年12月8日,组建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领导、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农村信用社实行两级法人制度。1996年12月,农村信用社与农行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走上自主发展之路,坚持四自方针“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 2005年被列为第二批统一法人试点县,按照国务院“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中央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方针实行统一法人制度改革,2006年12月,经省银监局批准,取消乡镇信用社法人资格,与县联社合并为同一法人机构。2010年完成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截至到2011年末,有在职工241人,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辖10个乡镇信用社,9个信用分社,1个营业部,机关内设部门7部1中心(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会计部、审计监察部、风险管理部、科技信息部、信贷业务部、银亭管理中心)。
富源县农村信用自成立以50多年来,始终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 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着力服务创新,加大信贷投入,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被广大农民誉为“农民自己的银行”。2002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深入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大力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建出了云南省第二个信用镇----墨红信用镇,信用村创建被县委政府列为新农村建设九点成功经验之一在全县推广,并由此产生昌铅了文明信用工程。
多年来,富源县农村信用社创新经营思路,逐步壮大资金实力,以优质文明的服务,以遍布城乡的网点优势,紧紧围绕地方经济中心,以投放贷款为基础,大力拓展中间业务,依托近年来强大的网络结算渠道和高效、快捷的服务形式,各项业务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到2011年末,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45.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3.9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9995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5%,全年实现财务总收入3.5亿元,财务总支出1.97亿元,收支扎差后实现利润总额1.53亿元。
近年来,富源县农村信用社发展步入快车道,业务增长势头强劲,以创先争优、服务创优为动力,以争创一流业务为目标,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的纳枣进步,成为富源金融业的排头兵,2011年末,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占县域金融机构的37.6%、38%,连续多年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利润总额、人均利润名列前茅,多年来,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均进入一类联社,2011年,排名全省第七位。
『玖』 2022年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第三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拓展资料
发放管理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借款用途
第五条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划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第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信用额度
第七条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第九条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①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①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①家庭有基本劳动力;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拾』 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在充分了解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户主的诚信状况后,向农民核发《贷款证》并明确一定的可贷款额度,按照“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原则,按照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担保的贷款。它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户脱贫致富、奔向小康的好帮手。凡是符合申办条件又缺乏资金的农户,应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