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上海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2019上海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1、对于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2、二套房面积小于90平需缴纳评估价格1%契税,面积在90-144平需缴纳评估价格1.5%;3、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照二套房政策来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银行“认贷又认房”政策,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次贷款买房,必须按照二套房政策来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过住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查到名下有房产,再次申请贷款,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再次申请房贷也算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现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房贷记录,无论房贷是否结清,之前未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算二套房。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上海二套房政策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吧!现在很多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错,所以购买二套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购买二套房也是有条件限制的。
2.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贷款买房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再次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夫妻双方,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贷款未还清的认定为二套房。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 上海第二套房政策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一、买房缴纳社保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购房
1、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二、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1、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3、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理论上,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买一套就是二套房了。这在买房缴纳契税时,非常明确,但在申请贷款时“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或许就不是这样了。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4.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如下:
买房缴纳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要求从严执行住房。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购买第二套房子的规定有:
1、自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3、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百分之四十;
4、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5、调整前: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北上广深百分之七十;
6、前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北上广深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百分之七十;
7、此前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第二套房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第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二十;
(2)第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5.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居民家庭首次购房(也就是在本市没有住房并且没有商业住房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而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款不少于35%。在本市已经有一套住房,或者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有住房贷款纪录(含商业住房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家庭都是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以不低于50%的首纤脊付购买普通住房;购买非一般住宅,首付款不得少于70%。
商业银行如何认定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
1、在本市没有住宅的家庭,并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无商业住房贷款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首次按揭贷款的规定,首付款不得少于35%。
2、以家庭名义在本市没有住房的,但轮毕经人民银行信用体系查询,在全国范围内有商业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纪录;或者,在本市房产交易系统中,发现自己已经有一套住房(不管他有没有房贷记录,不管他的房贷是否还清),两套房均实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即购房时,首付不少于50%;购买非一般住宅,首付款不得少于70%。
二套房贷款有哪些要求
1、借款人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户籍或合法居住地;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誉,能够支付所需的利息;贷款之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缴纳满六个月;能够为个人购房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必须是一致的,而购买共有产权的(除了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承诺,以保证房屋按揭。
2、借款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少于购置自住房屋总资产30%或更腊竖芹多(新屋40%);借款人同意提供房屋按揭及投保;购房时,需向发展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提交有关信用资料;借款人同意在承建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并同意每月从其账户中直接转出贷款本息。
6. 上海购买第二套房有何规定
上海第二套房限购政策:
首付比例:据有关规定显示,上海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总房款的70%。
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具体贷款利率以经办银行规定为准)。另外,上海市对住房也有限购政策。
上海户籍居民二套首付70%,无房有贷首付60%,无贷无房可以买第二套,当前有一套的可以再买一套,两套及以上的禁止再购买。外地户籍的居民要在上海买房需要近3年内,累计纳税或缴纳社保满2年。
无贷无房可以买一套,当前有一套的和两套及以上的都禁购。另外,在上海的单身外地人禁止购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1、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名下登记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买过一套(及以上)房,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3、通过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房的,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
7.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3、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4、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5、如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将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6、如果是婚后2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7、个人名下无房,离婚一年内再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