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问下,在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的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
9、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
『贰』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你是不是问过一遍这个问题了?
答:
银行将起诉你和你的担保人,你和你的担保人是连带债务人。银行如果胜诉,你的债务首先由你自己还,你还不了就由你的担保人还,但如果各个债务人都没钱,法院的执行庭或者执行局之类的,只能保留你的必要生活用品,然后执行你的其他财产,过一段时间后,实在没什么可以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把你这笔钱作为不良贷款核销了。
『叁』 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十年前贷款现还款问题。
只要你想还就没有还不了的帐,时在是困难可以找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会理解的,慢慢在还就行了三
『肆』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来,我们一线信贷人员尽管非常尽职,他们说破了嘴,磨破了腿还是效果不佳,这是不良信用风气在作怪。我们可以采取集中人员清收的办法,利用宣传车,制造强大的清收声势,让那些赖账、逃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而主动归还贷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笔者认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风气大气候下,对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只有依法清收、杀一敬百,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对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考验,从而堵塞违规、违法放贷的漏洞。我们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报清收;对那些恶意逃债户我们可以采取登报的方法,亮他们不守信用的像,让他们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处处受到鄙视,从而达到我们清收的目的。
4、张榜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我们可以在其所住地采取张榜的方式,出他们不守信用的丑,让他们感到赖账让周围的人看不起,制造他们心里的压力,以促使他们归还欠款。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可耻的风气。
补充: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伍』 农村信用社因不良贷款已处分二次,还能再处分吗
法律分析:农村信用社因不良贷款已处分二次,还能再处分,立刻去信用社把逾期贷款全部还掉,同时向信用社解释原因,争取取得理解。但逾期多次的,很难解释过去,只有再不发生逾期情况,同时再在信用社找找关系,才有可能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消除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陆』 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存款不让取怎么办
把不良贷款处理了就可以了。人的信用非常重要。
『柒』 广西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是一样的吗
农信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简称,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商行是农村商业银行的简称,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共同入股组成的的地方性。
二者的联系是什么?
简单的理解,农信社和农商行是一样的,因为农商行以前就叫农村信用社,后来改名了,为什么能改名呢?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这个方案再次启动了农村信用改革的新一轮创新。农村信用社只有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呆账准备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标都符合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了,报中国银监局审批,经银监局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筹建改制挂牌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
农村信用社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一人一票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在服务重点方面,虽然两者都是主要为辖区内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但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组建,农业比重较低,因此,在满足“三农”需要的前提下,还需要兼顾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则更多地侧重于农户。
不同点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两种不同形态,可以说是向银行转化的阶段的形态。农村信用社为最初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为适应于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而生,实现商业化经营,性质已接近于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