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资料
做别人银行贷款担保人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担保人责任:只要是我国公民就有担保的资格。具不具备担保能力,由各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考核。一旦考核通过,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即债务人一旦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担保人来承担债务。
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担保人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贰』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叁』 无息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一般要具备这些!
无息贷款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如果你是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扶持行业、下岗工人想创业,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这类业务,节约一大笔利息,是非常不错的优惠。不过一般的无息贷款门槛比较高,有合适的担保人的话,不仅申贷成功率会更高,而且额度也会更高。那么无息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肆』 无息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一般要求在本地常住或者有本地户口,有稳定的工作埋悔和收入。
3、单位或行业最好弯毕正是公务员、医生、教师等行政事业单位或金融、通讯、电力、烟草等优势行业。
4、如果是企业做担保,需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提供财务报表等数据。
5、数族担保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名下最好有车、房等固定好变现的资产。
7、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伍』 现在贷款担保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无息贷款担保人材料扩展阅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陆』 银行贷款担保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总的来说,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银行要求不一样,建议可致电各家商业银行的客服热线或银行信贷经理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柒』 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被担保人还不上欠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提供的是人保话,还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捌』 给别人担保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担保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竖亏;
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余激神;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铅轿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物保,即担保物权,它以物的交换价值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担保物权制度继受于罗马法的物的担保制度,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三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国有财产管理的法律责任】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