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公积金贷款是怎么一个申请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贷款流程:
担保公司网点签约—>受理审批—>交易中心办抵押登记—>银行放款—>资料办结。
贷款申请
第十条(贷款申请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受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具体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应当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贷款申请人对不予贷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诉,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委托受理合同)
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担保机构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双方当事人名称;
(二)委托的事项;
(三)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质量的考核;
(五)委托的费用及支付的条件、时间、方式;
(六)委托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准予贷款决定书内容)
准予贷款决定书应当载明贷款申请人可以贷款的金额及贷款的期限。
第十三条(登记轮候)
市公积金中心应对准予贷款决定书进行编号登记,登记在先的贷款申请人原则上比登记在后的贷款申请人先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
第十四条(轮候时间)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从办理贷款登记申请手续至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或者由于办理借款担保手续导致时间超过三个月除外。
前款规定的贷款申请登记日期是指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经审查后签发准予贷款决定书的日期。
第十五条(签订贷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贷款申请人应在准予贷款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手续。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贷款申请人应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时,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受理查询的机构对己登记的编号予以及时注销。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配偶双方贷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
由于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缴存而后又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的,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共同贷款对象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二)贷款额度计算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前款规定的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同一户籍的,或者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
第九条(其他债务)
《贷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
前款规定的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
(二)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债务人投资失败或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
(四)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
(1)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个人扩展阅读
贷款资金支付与偿还
第十六条(储存余额的确定)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以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
第十七条(首期付款)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部分或全部支付购房首期款。
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为零的,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
第十八条(贷款资金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受托贷款银行应当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将所贷的住房公积金以贷款申请人购房款名义划转给房屋出售人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款专户内。
第十九条(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第二十条(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
第n个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条(贷款资金的归还)
借款人应当在前两条规定的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作变动。
第二十二条(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直系血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根据《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受托贷款银行在代为办理上述人员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提取手续时,应将上述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接冲抵借款人的公积金的还款余额。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余额的,不受本细则第23、24条规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约定,并由受托贷款银行于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请,由受托贷款银行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贷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偿还)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第二十四条(部分提前还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清未到期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与受托贷款银行商定部分提前还清后剩余的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偿还方式偿还,受托贷款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息的计算公式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为提前还贷后的贷款本金余额;n为商定后的剩余贷款的还贷期限;I为重新计算还贷时原贷款已还月数加上n后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第n个月还款额=本金金额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
㈡ 上海纯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买房纯公积金贷款流程分为以下几步:
第一步:提出申请:借款人需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二步:初步审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借款人提交的申请对其进行一个初步审查,评估他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等。
第三步:评估:借款人需要携带《抵押卜裂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让评估机构对自己要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第四步:贷款审核:借款人需要携带《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通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第五步: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合同,银行放贷:借款人需要携带《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去办理担保手续,然后签订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要和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卖灶最后受托行会将贷款型配闭直接转入售房方的账户。
㈢ 上海纯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时间
上海公积金贷款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上海市居民提供的一项低息贷款,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而定,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申请条件以及支付流程等内容。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1)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水平来计算,另一种是根据申请人的家庭财产来计算。
(2)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水平来计算时,其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家庭月收入×60%;根据申请人的家庭财产来计算时,其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家庭财产总额×30%。
2、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限制
(1)首次贷款额度的限制:首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且不能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3倍或者申请人家庭财产的1.5倍。
(2)累计贷款额度的限制: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3倍或者申请人家庭财产的1.5倍。
二、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上海市户籍居民,年满18周岁,拥有有效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上海市就业的正式劳动关系,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3、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且提供正当的贷款用途。
4、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以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支付流程
1、申请人首先需要前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核定申请人隐物的贷款额度。
3、申请人拿到贷款批复后,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订贷款合灶漏液同。
4、银行将贷款款项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还款。
上海公积金贷款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上海市居民提供的一项低息搜盯贷款,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首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3倍或者申请人家庭财产的1.5倍,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并提供正当的贷款用途,申请人拿到贷款批复后,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将贷款款项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还款。上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支付流程虽然有着一定的规定,但是由于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灵活,以及还款条件宽松,使得上海公积金贷款成为上海市居民的理想贷款选择。
㈣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㈤ 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每个银行都能办吗
基本上大银行都可以的,主要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光大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贷款申请由光大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订合同:贷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光大银行通知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3.发放贷款: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客户须来光大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光大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客户在光大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光大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光大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住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光大银行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市有:上海、重庆、长春、武汉、广州、昆明、烟台。
绍兴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查询当地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电话,可拨打过去核实具体所需资料。
查询公积金的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入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八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送缴或转帐两种方式。采用送缴方式的,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专柜办理稽核手续。稽核无误后,到存取专柜办理缴存手续。
采用转帐方式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单位应当签订转帐协议,每月按协议规定办理转帐手续。
第二十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的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的当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的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年薪计算,但不得超过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五倍。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年应当及时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第二十一条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自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最高比例。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稽核,报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交,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第二十三条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仍应当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四条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优先清偿。
第二十五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存摺,作为职工储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稽核;
稽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络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稽核;
3.稽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络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㈥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贷款银行受理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专用账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蔽扮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办理流程:
借款人预约(预填写)——受理网点受理(审批、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通知过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抵押证及通知放款——银行放款。
二、办理场所:
1、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6)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个人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
㈦ 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每个银行都能办吗
一、办理流程:
借款人预约(预填写)——受理网点受理(审批、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通知过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抵押证及通知放款——银行搭纤缺放款知辩。
二、办理场所:
1、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竖乱申请办理;
2、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7)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个人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
㈧ 上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
如今越来越家庭更加青睐购买二手房,但是不知道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对于二手房买卖的流程?也是一窍不通。下面,小编以上海为例,就给大家来做具体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申请人委托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并且出具评估书。
3、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相关手续,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填写个人住房知袭慧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5、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7、搭答办禅闹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提交受理通知书。
8、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二、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贷款金额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4、申请人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且信用记录良好,可以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可以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且可以提供不少于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
文章结语:关于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公积金在买房的时候是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我们要看自身是否满足贷款的条件。只有满足才能成功贷款,缺一不可。
㈨ 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更低,不少符合要求借款申请人会更倾向于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想要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贷呢,它有哪些有流程?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借款人向公积金受理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受理网点受理后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料提交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核结果;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好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划拨贷款,由受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贷款。
2、 大家在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比如说借款申请人是正常存缴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至少需要缴纳半年以上;借款申请需要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规定的条件;借款人拥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申请人已支付收款款资金等等。
3、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规定的。购买首套住宅,个人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有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可增加10万元的贷款额度;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有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可增加2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的倍数,贷款额度存储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小编总结: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能够给大家在今后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参考和帮助。如果对于公积金贷款有所疑惑,大家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