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一年期的委托贷款算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属于短期投资。凡是持有期间在小于或等于一年的投资均作为短期投资。
Ⅱ 委托贷款是什么
1.委托贷款期限
委托贷款期限按照《贷款通则》规定执行。
2.委托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委托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及借款人违约金的计收由委托人决定,但须符合《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3.委托贷款费率
各行要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成本核算等综合因素,制定本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收费标准,报总行备案。
委托贷款不属于授信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行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委托贷款是否需要担保及担保条件由委托人确定,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Ⅲ 委托贷款是什么意思
在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利率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委托贷款中所涉及到的业务费用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首先是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最后是就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5%缴纳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条第3款规定,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从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Ⅳ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申请条件:
委托人及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期限、利率:
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各类贷款利率商定,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的上限。
业务流程:
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Ⅳ 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贷款人经常分不清楚银行委托贷款与委托别人贷款的概率,通俗点来说借款人提供佣金是指银行委托贷款。那么,如何在整个银行贷款过程中进行监督、回收等事宜呢,今日,我物庆们一起来解析一下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Ⅵ 委托贷款的利率是否可以为零,谢谢
你说的这种方式,银行估计不会同意,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他们会分开算的。
Ⅶ 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直是 纳税 人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值此汇算清缴之际,本文提请纳税人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利罩镇息支出的会计和税法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高低,均应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资本化或者计入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并非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都可以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税法对借款利息支出在扣除范围和标准上有严格限制,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利息支出要取得合法凭证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以何种单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 函[1995]156号)的规定, 贷款 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范围,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因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应征收营业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在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在征管实务中,收取利息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一般要求收款方企业或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企业应以相关协议拆闷庆作为支付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 利息支出要区分具体用途 根据《 企业所得税 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利息支出要区分具体用途。一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果不是,则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资本化,如果属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本的成本,按相关规定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或扣除。如果属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包括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关联企业的认定和纳税调整 如何认定关联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进行了原则规定,即“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由于向关联方借款支付利息属于关联方交易,税法规定,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在业务发生年度起10年内进行合理调整,补缴利息收入的相 关税 金并计算利息。同时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方法 如果企业存在向非关联方借款,又向关联方借款,既存在 股东 出资不到位,又存在向关联方借款债资比例超限情况,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时,应分别计算。企业年度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因向非关联方的借款利率超限不得扣除部分+股东出资未到位因素的不得扣除部分+向关联方借款债资比例额超限不得扣除部分。 综上所述,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要关注借款对象,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或者个人;二要关注企业与贷款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要关注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关联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限制问题。同时,把握税前扣除要凭合法有效凭证,即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准确理解金融企业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掌握关联方的认定和特别纳税调整处理程序和方法,熟悉各种利息支出的计算方法。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旅握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Ⅷ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怎样做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
以后收回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时,冲减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4)期满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计提委托贷款的损失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贷:委托贷款损失准备
税务处理方面: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做为一项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8)关联方委托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
首先是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最后是就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6%缴纳增值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税法46条中严格规定了反资本弱化的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文中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Ⅸ 银行委托贷款利率有无上下限规定
具体文件暂时找不到,但我可以保证我说的是正确的,委托贷款利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辩山,一般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协商,银缺灶凳行不会介入,利率可以为0(但是有些银行因为系统本身原因做不到这一点),利率上限各个银行规定不同,但都不是很苛刻,目的只是一个——防止高利贷正规化。10%以下的利率肯定都是不会超过限制的。我伏旅记得有文件说过是不能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
Ⅹ 中国银行公司委托贷款利率是怎么规定
中国银行公司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商定。委托贷款利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闹滚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经办网点,也可进入液蔽余中行在线客服人工服务、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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