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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期限

发布时间:2023-05-14 22:23:57

1.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期限问题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般约定为到期后两年内,假如未约定的,可以参照以下:
《担保法》第25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你是2005年7月11日担保,期限一年,那么此笔贷款就是2006-7-10到期,信用社于2007-8-6起诉的话,没有过担保期限。

2. 信用社三年循环贷担保也是三年么

结论:是的,信用社三年循环贷担保也是三年。
解释原因:信用社三年循环贷担保是指在搜肢三年内,客户通过贷款循环使用,每年还款后可以再次贷款并继续使用。
这个规定不影响贷款担穗漏银保的时间,担保的期限仍然是三年。
内容延伸: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的贷款类型和合同规定,贷款担保猜宴的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选择贷款或者申请担保时,需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了解相关规定。
同时,及时还款是保证担保有效的重要措施,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可能会导致担保失效。

3. 担保人担保几年过期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_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担保人几年后失效


法律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所约定的内容,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还清所借的债务时,担保人则要按照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般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承担着相同的的责任,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以公益为目的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不可以成为担保人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告虚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年限一般是按双方约定的年限,一般担保期限是约定为到期后两年之内的,农村信用社基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要是没约定的,根据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拓展资料:

1.农村信用社贷款适用对象: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办理信用社贷款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由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来决定农户信用等级。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银行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金额。

3)额度检测完毕时,为成功可允许发放对象,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定期还款。

3.社团贷款

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帐户。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轿友历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闭搜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4.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首先依照档空橡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未约定的。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亏橡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行旁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并饥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瞎迅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磨蔽此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6.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看借款人借款类型,如果是最高额授信合同,对应的是最高额担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对应的是保证合同,通常在一年以内。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拓展资料:

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誉侍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胡茄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庆做吵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期限问题


一般来说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般约定为到期后两年内,假如未约定的,可以参照《担保法》第25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拓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__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__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第三条__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__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信用社贷款多少年失效


欠信用社贷款几年失效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信用社诉讼的时效是两年。

如果该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具有胜诉权,而不是诉权。换句说,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法院还是会依法受理,在庭审或答辩时,债务人或担保人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会依法审理查明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并且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会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审查后没发现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而且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会对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_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_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乎虚渗期届满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誉世有约定岁脊,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8. 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担保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有载明担保期限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年限一般是按双方约定的年限,一般担保期限是约定为到期后两年之内的,农村信用社基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要是没约定的,根据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拓展资料:
1.农村信用社贷款适用对象: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办理信用社贷款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由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来决定农户信用等级。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银行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金额。
3)额度检测完毕时,为成功可允许发放对象,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定期还款。
3.社团贷款
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帐户。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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