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上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个人为5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则家庭公积金最高度上调至120万,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则上调至60万。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金额的倍数(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定的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
(1)如果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如果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上(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3)从2015年8月26日起,在上海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即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贷款5年以下:2.75% × 1.1 = 3.025%
贷款5年以上含5年:3.25% × 1.1 = 3.575%;
二,公积金贷款金额计算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参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http://www.shgjj.com/html/xxgk/zcfg/gjjgwhgjjzx/albpl/dk/grdk/201471.html);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金额为0,即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3)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即上浮10%);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10倍;如公积金余额为1万元,则最高可贷1万×30=30万;如果公积金余额为2万元,2万×30=60万,但是政策规定,个人最高可贷50万,所以最高只能贷款50万元;按此比例换算,只要公积金余额为50万/30=16667元,即可贷满50万元。
⑵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在购房政策中,我们都会见到有关二套房的政策。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一、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从此前的“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在上海市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的最高额度是20万元,如果为夫妻两人一同贷款,额度为40万元。此外还要求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根据你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得到的贷款额度。二、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要求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三、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二套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利率申请二套房商业贷款,银行对于这种贷款的贷款利率都会上浮。而二套房商业贷款的利率至少是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至少是年度利率7.21%。而且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不同的银行,二套房商业按揭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的情况并不是一样的。也有一些银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上浮得更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全国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贷款利率都是一样的,不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都统一了的。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同样也是上浮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年度利率为4.95%。上海二塌团源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二套房的贷款年限是有限制的,房龄越长,能贷款的时间越短。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共同借款或碧的,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其中,第(三)项中各借款人的贷款期团态限,当申请期限短于本办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申请期限为准;
当申请期限长于本办法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最长期限为准。
⑶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2022
上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最多可再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第二套房的,不再区分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最多可再增加20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50万,这个额度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A、公积金余额大于12500元,B、每个月缴费额度超过780元。不能同时满足A和B的,分以下三种情况:
(1)满足B但不满足A
这个时候以余额的40倍进行贷款。比如一个人总余额有1万,那么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就是40万。
(2)满足A但不满足B
可贷款额度=月缴额/0.14*6*可贷款的年限。假设一个人每个月的公积金缴400元,因此出现下述三种情况:
情况一:若是客户甲购买的是“房龄”在5年内的一手房或新房,假如可享受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因此小明可贷款额度为400/0.14*6*30=51.4万,因此可以享受到最高50万的公积金贷款。
情况二:若客户乙购买超过10年的房屋,则只能最长贷款25年,因此小张的额度就变成了400/0.14*6*25=42.8万。特别提醒,“房龄”在6年~19年的房屋,最长贷款年限用(35-“房龄”)来计算,比如年限为10年的房屋只能贷款25年。
情况三:若是客户并非常喜欢老房子,想买一个“房龄”超过20年的房屋,最长的贷款期限就只有15年了,那么小李只可以贷款25.7万。
此外,贷款年限不仅受到“房龄”限制,还受贷款人的年龄限制(两者取最小值),男性贷款年限为:65岁-当前年龄、女性贷款年限为:60-当前年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主贷人的年龄限制计算。
(3)A和B都不满足
这种情况下,贷款额度以上述1、2两种方法计算的较低额来确定。
此外,每个人还有最高10万的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个条件是单位给你缴存的补充公积金余额大于5000元且补充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
二、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如何确定?
首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首付不低于20%;建筑面积超过90平米的,首付不低于30%;
第二套房(包括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且已结清的),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50%,非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70%。
三、如何计算房龄?
二手房房龄指贷款年份与房屋竣工年份之差。例如:2015年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屋竣工日期为2000年,房龄即为15年。房屋竣工日期以《房地产权证》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⑷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2年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⑸ 最新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⑹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一、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个液宴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洞埋唤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三、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纳凯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⑺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2021年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如下:
1、所购房屋的总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少准备30%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而有些地区,也可以只需要准备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就越高。因为余下70%或者80%的房价都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高,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3、当地公积金政策限制的额度。不同的地区,公积金限定的高额度是不一样的。目前部分二线城市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为高30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