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千万罚单再现!上海银行因23项违规被罚没1652万
南都讯 继日前浦发银行因12项违规被罚2100万元后,上海银保监局再次开出千万级罚单。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2014年至2019年,上海银行因存在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23项违规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7.2万元,罚款1625万元,罚没合计1652.2万元。
23项违规案由涉及众多领域,除了涉及房地产类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信贷违规外,还涉及并购贷款管理、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哗陵档等违反审慎经营原则,以及票据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多项业务领域违规。
此外,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存在监事会履职严重不到位、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关联交易管理严重不审慎、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等诸多问题。
除了上海银行总行被处罚外,上海银行两家分支机构也因票据业务违规、贷款“汪祥三查”不严等问题被处罚。其中,在2018年7月,上海银行宝山支行违规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朱乃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另一张罚单是,2017年9月,上海银行市北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邹丽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也被处以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乱乱这三张罚单处罚的均不是近期出现的违规问题,最早的可以追溯到2014年,这也意味着,金融机构早期存在的一些违规问题在严监管的态势下也将陆续得到披露。
就在8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的一张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2013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同业、票据等12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
2. 交行招行建行合计被罚1370万,此次被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此次4家银行合计被罚1370万元,共同因素都是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管控不力造成的。
11月4日,银保监会有8张罚单对外界公布:分别是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银行因资金流向房市场领域合计被罚款1370万。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交通银行为500万元。罚款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经营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监管不力。此外交通银行的湖北省副行长被处以警告处分。罚款金额第二位的是招商银行,招行的被罚款的原因也是如此。这说明国家之前三令五申的强调个人经营贷款不准流向房地产领域,已经开始付诸行动了。
3. 浦发银行被罚没超1200万,该银行存在哪些违法违规问题
浦发银行被罚没超1200万,该银行存在的违规行为: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违规办理期权交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违规办理房产喊链带佣金收、结汇业务;结售汇统计数据错报。
浦发银行被罚没超1200万,对于这件事,我们对浦发银行的管理层产生质疑。明知道这些违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但却持续的存在。对于此次浦发银行被罚款,我们也是拍手叫好。浦发银行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法律法规。希望通过这次教训,浦发银行的管理层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银行的违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银行就应该发挥银行本身应该有的正面的作用,而不是在政策方面建立国家的规章制度。
4. 9家银行因房贷违规被罚款上百万,违规行为是什么
因9家银行涉房贷违规被罚482万。这9家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九江银行、江西德兴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稠州银行、江西上栗农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西安银行、建设银行。
一、9家银行具体违规行为:
1、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向不符合借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转存用于月末冲时点。
2、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
3、九江银行上饶分行因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遭饶监管分局罚款。
4、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南新区支行因贷款审查失职,形成虚假个人按揭贷款,遭青海银保监局罚款。
5、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遭银保监会罚款。
6、江西上栗农商行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审查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保证金来源不合规遭银保监会罚款。
7、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转存银票保证金、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遭银保监会罚款。
8、西安银行雁塔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遭银保监会罚款。
9、建设银行盐城分行因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相符、信用卡透支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楼市、贴现资金用途审查不尽职,贴现资金转回出票人账户等违法违规事实,遭银保监会罚款。
最后,小编认为金融行业的灰色地带较多、诱惑大,无论从业人员还是金融机构,都该记住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备抓 。
5. 疫情不改严监管 有银行涉房贷款违规收千万罚单
短短两个月,银保监系统已经开出710张银行罚单,合计罚款金额高达2.12亿元!不仅如此,央行也罕见地对银行业开出了两张千万级罚单,罚款总金额超过4000万元!合计下来,金融监管平均每张罚单罚款近34.76万元,平均每天罚款424万元。
透过这三组数据可以看到,尽管受到疫情冲击,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严监管态势仍未改变。
金融合规榜
千万级反洗钱罚单
央行重罚两银行
开年两个月,千万级罚单就出现了三张,分别是民生银行被人行罚款2360万元、中信银行被银保监会罚款2020万元、光大银行被人行罚款182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三张千万级罚单都是在疫情发生以后开出的,显见严监管态势不改。
其中,民生银行与光大银行被央行重罚,均事涉违反反洗钱规定。据南都记者梳理,这也是央行首次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开出千万级以上罚单。具体来说,民生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总计罚款2360万元。光大银行因同样理由被央行总计罚款1820万元。
根据现行的《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顶格处罚,包括罚款500万、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等,但可以对多个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累加处罚。此次首现千万级罚单,显然是“数罪并罚”的结果,也表明了央行加大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决心。
除了金融机构被重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央行处罚。其中,民生银行被罚12人,光大银行被罚8人,涉及合规部、信息管理部、信用卡中心等多个部门。
有银行涉房类贷款违规
再收千万罚单
而在银保监系统中,本期统计的最大罚单归属中信银行。19项违规中与房地产相关的违规就高达13项。被罚案由包括: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
事实上,此次2020万元的罚单,已经是一年多以来中信银行第三次被罚2000万元以上。在中信银行收到的多张巨额罚单中,多次出现涉房类贷款违规的身影。早在2018年12月,中信银行就因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等6项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2280万元。去年8月,又因为“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没2200万元。
不手软!两个月732张罚单
NDFRI进一步统计分析了2020年1-2月的监管处罚情况,央行与银保监系统共开出732张银行罚单,合计罚款金额高达2.54亿元,平均每张罚单要罚没近34.76万元,平均每天罚没424万元!
NDFRI统计显示,按机构类型划分,罚单数量最多的是农商行,共领到285张罚单、被罚6183.5万元;罚款金额最高的是股份行,共被罚6222万元,领到76张罚单。
到底哪些领域是处罚“重灾区”?NDFRI梳理罚单显示,内控管理不审慎、信贷业务违规、涉房类贷款违规、票据业务违规依旧是银行业的痼疾。其中,仅内控管理不审慎和信贷违规的罚单数占比就超过7成,而罚没金额占比也超过5成,合计处罚金额近1.2亿元。
另一方面,包括涉及理财业务的违规、信用卡业务违规等更多新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NDFRI注意到,随着今年资管转型力度的加大,更多新的问题也在逐步走向台前。比如,广发银行杭州支行就因“未按监管要求隔离理财业务和自营业务风险,同业投资资金部分对接本行理财非标投资”被罚款50万元。
涉房类贷款违规罚得最重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涉房类贷款的罚单数量,与内控不审慎、信贷违规罚单数相形见绌,但从罚没金额来看却相差无几:涉房类贷款违规的罚没金额高达5282万元,而内控不审慎共罚6190万元、信贷违规共罚5679万元。换言之,涉房类贷款的罚单平均处罚金额最高,力度最重!
严监管以来,涉房类贷款一直是监管的重点。NDFRI统计显示,在今年前两个月,银保监系统开出的710张银行罚单中,涉房类贷款违规就有86张,罚单金额高达5282万元,占总罚款金额的25%左右。
NDFRI进一步深入分析涉房类贷款违规,发现除了违规向房企输血外,个人贷款违规流向房地产也是银行涉房类贷款被处罚的重点。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个人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甚至信用卡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如杭州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等案由被罚款225万,长安银行也因“信用卡资金监管不到位,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陕西银保监局处以21万元罚款。
6. 围堵经营贷流入房地产 各地监管溯源严查开罚单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8月6日,记者获悉,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一连开出12张罚单,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4家银行下属12家分支机构及10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案由均为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其中,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广州环城支行等分支机构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市场,被处罚达500多万元。兴业银行广州花城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或消费贷款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吃罚单”。
从全国来看,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开出多张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罚单。
7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一口气”公开17张罚单,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农商行等银行在沪分支机构因涉及流动资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被监管处罚。
从公布的行政处罚案由看,该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近几年的信贷资金流向进行了溯源,从而发现多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因为2017年4月至6月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等事项“吃罚单”。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因2013年3月发放房地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事项被处罚。
今年5月下旬,深圳银保监局也一连开出十几张罚单,多家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的深圳分支机构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审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等问题收到罚单,罚款金额达上千万元。
今年6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核查结果,发现4家银行约有3000万元的信贷资金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该局发布的6张罚单显示,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及邮储银行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因涉及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被罚,处罚金额达530万元。
整体看,自年初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为了封堵经营贷流入房地产领域,3月26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同时,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开展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在严监管下,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7月末,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房地产贷款增速和集中度双降。今年以来,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9.8%,增速创8年来新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由2019年的高点29.2%降至6月末的28.2%。
来源:上海证券报
7. 浦发银行被罚款2100万,具体违反了哪些规定
浦发银行具体违反了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十二项规定。
对于此次处罚,浦发银行公开回应称,“我行自2019年起,从多方面实施整改工作,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统一授信、防范重点领域、加强监测检查、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外,我行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事实上,在这张千万级罚单公布之前的一周,浦发银行多地分支机构同样因为信贷、同业业务违规被罚超百万元。
7月21日,淄博银保监分局公布最新处罚决定,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未将特定权限(全额保证金)业务纳入综合授信额度;表外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三大违规问题被罚款100万元。
8月3日,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非真实转让不良贷款”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
8月5日,浦发银行南市支行因对某同业投资投后管理严重不审慎,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
8. 多家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业务被罚 资金流向房地产被罚最多
去年7月以来,上海银保监局开出了9张信用卡(贷记卡)业务相关的罚单,被处罚的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
其中,兴业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上海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和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心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浦发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建设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被处以30万元罚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和农业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中心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罚原因主要是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对申办人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等。
信用卡(贷记卡)授信的严格程度,直接关乎信用卡(贷记卡)业务整体风险,上海聚集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贷记卡)中心运营管理部门,9张罚单的处罚事实,最早追溯到了2015年发生的业务,虽然罚款金额不大,但警示态度明确,信用卡(贷记卡)风险不容忽视。
央行支付体系运行报告的数据显示,从2017年以来,全国信用卡(贷记卡)授信总额一直在稳步增长,从2017年末的12.48万亿元,增至2019年一季度末的15.81万亿元,环比增速在2018年Q2达到6.4%,此后开始逐季下降,但到2019年Q1仍有2.67%的环比增长。
信用卡(贷记卡)风险情况也与授信总额的增长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7年末,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为663.11亿元,此后逐季增长,到2018年Q3达到了880.98亿元,但在Q4即下降至788.61亿元,2019年Q1又略有抬升,环比上季增长了1.12%至797.43亿元。从损失率来看,全国信用卡(贷记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信用卡(贷记卡)应偿信贷余额比例,2018年Q3升至1.34%,Q4微降至1.16%,2019年Q1继续降至1.15%。
从各类型银行的信用卡(贷记卡)业务策略来看,大型银行已经通过早期的跑马圈地式发卡,在拥有较大卡量的基础上,开始进入精细化运营以求更多业务收入的阶段了。而更多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近几年则仍在加速发卡,2018年年报显示,邮储、招行、光大、浦发、兴业、浙商等银行发卡量同比增速均在30%以上。
而纵观多个信用卡(贷记卡)论坛、信用卡(贷记卡)申请网络途径,“高额度”都是吸引办卡人的重要信息,虽然有营销手法夸大的成分,但对于一些办卡人来说,如果银行最终审批给到的额度达不到预期,不少人会不激活信用卡(贷记卡)。一位银行零售业务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对于银行来说,一方面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去促动用户激活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在办卡人中的口碑印象,不利于新的申请进件增长。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信用卡(贷记卡)发卡的运营部门和风控部门之间的业务分歧,这是考验银行信用卡(贷记卡)业务管理水平的一个问题。
而监管的要求只会趋严,除了授信额度,包括信用卡(贷记卡)在内的消费贷款资金流向也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记者注意到,8月13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中,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被借款人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贷记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被处以罚款80万元。
实际上,监管对个人消费性质贷款的用途一直严格要求。但对于银行来说,大额取现信用卡(贷记卡)已成为重要的产品类型,与个人消费贷款一样,如果客户将授信额度从账户内以现金方式取出,银行会很难追踪到具体的资金流向。通过定价机制来抬高取现、贷款的资金成本,是防范风险的一方面,但在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则可能会降低产品的吸引力。
当前,各家银行高举零售化转型的大旗下,如何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充分发展业务,值得探索和思考。
9. 违规涉房贷款被提前收回上海房贷新政“动真格”,后续或加大打击力度
近日,一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在网上流传。
《告知函》显示,该笔个人贷款合同签订于今年1月5日,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因贷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关于“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银行宣布该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贷款人须在3月31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将构成逾期并产生罚息,该行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这笔被要求提前收回的贷款,大概率是抵押贷款,也就是经营贷,即把自己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用途是公司经营,但是挪用贷款(购房)被查出来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银行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或是上海年初“严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新规后的首个实质性处罚警示案例。
上海银保监局官网截图
一方面,对于已流入房市的资金提前收回;另一方面,对还未贷出的资金,银行方面则进一步加大监管。
黄山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目前对短时间内申请了经营贷又申请了个人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银行正在加紧核查,并已经对一批违规贷款进行了“抽贷”处理。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近日很多城市开始加码整顿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的行为,也有很多措施抑制新批贷款。从实际执行的情况来看,因违规被查处,并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情况可能会在最近增多。
信贷政策“打补丁”,后续或加强打击力度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底,央行上海总部就严禁银行以消费贷、经营贷款等形式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今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对象限定为已封顶楼盘,银行也随之加严了对涉房贷款的审批。
为什么此时银行会对信贷政策“打补丁”?
上述上海银行业人士表示,去年小微贷款利率的大幅优惠,使得不少借款人利用经营贷(尤其是房屋抵押贷)进入房地产市场。年初房贷新政之下,银行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严查。但由于此类资金往往经过多个渠道多次流转,所以银行检查起来难度不小。
张波则认为,对于这一现象,市场要认识到国家对于金融侧的调控力度是明显加强的。房地产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钟长鸣,此次强化查处力度并非是“微风习习”,从倒查时间就能充分体现出决心和力度。当下如果还想通过违规方式获得购房资金的人,只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在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过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机构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如部分机构提供违法服务,部分金融机构则存在审核不严等情况。”张波表示,后续监管部门和银行对涉房贷款的打击力度会不断增强,同时也需要对前期违法违规机构给予更大的惩处。
10. 监管“重拳”围剿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在“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政策导向下,监管机构针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商业银行违规向房企放贷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处罚力度亦在不断升级。8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包括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龙州农商行、贵阳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房地产金融业务违规情形被监管“点名”。在分析人士看来,此类罚单的开出,体现了银保监会对于金融市场管控的决心,客观上使得后续房贷部门会严管贷款流向,较好地推动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1
房地产领域违规贷款乱象遭严查
8月以来,银行业千万级罚单频现,多项重罚背后,房地产领域违规贷款乱象俨然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一条行政处罚信息,上海银行在2014年至2019年因为23项业务违规,被监管处以1625万元罚款,其中没收违法所得约27.1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8月14日。
在上海银行这“23宗罪”中,房地产领域违规被放在了“头条”,该行因存在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点名”。
无独有偶,就在4天前的8月10日,浦发银行也接到了一笔千万级别罚单,该行因2013年至2018年存在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处罚事由中也有一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打击银行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乱象已逐步成为常态。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开年至今,包括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龙州农商行、贵阳银行、东阿青隆村镇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被罚。被处罚的缘由大多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入房市”、“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类罚单的开出,体现了银保监会对于金融市场管控的决心,尤其是很多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确实需要积极进行管控,否则容易造成“炒房”现象出现,或者说干扰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从实际过程看,此类罚单具有警示和威慑性,客观上使得后续房贷部门会严管贷款流向,较好地推动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2
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
“潜水”买房
除了针对房地产企业违规提供贷款外,零售业务信贷资金违规买房情形也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7月2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缙云支行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市”被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6月23日,江西横峰农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转存用于月末冲时点等行为,被银保监会上饶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
因消费贷挪用买房遭罚案例也曾出现。6月底,工商银行缙云支行被罚款50万元的缘由则是因为“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虚增企业信用贷款数据”。
除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入市外,用信用卡透支买房乱象也有所抬头,今年1月,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曾公示对长安银行的一则罚单,处罚金额21万元,原因是“信用卡资金监管不到位,流入房地产领域信用卡资金监管不到位,流入房地产领域”。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分析认为,当前实体经济正在复苏,在前期较为宽松的流动性以及信贷持续扩张的背景下,便较容易推升资产价格上升,实体经济资金进入楼市的动力较强。同时,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后,不像金融体系那样容易监测和管控,动向更加难以捉摸,也给了这些资金进入楼市的额外刺激。
03
严防房地产金融泡沫势头催生
在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加强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监管,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房住不炒”政策,银保监会表示将重点严查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等违规操作。
8月1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求是》发表的刊文也提到,在资金面宽松背景下,企业、居民、政府都可能增加债务。利率下行一致性预期强化后,有可能助长杠杆交易和投机行为,催生新一轮资产泡沫。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价格开始反弹,金融资源有可能再次向高风险领域集中。
虽然监管一再重申银行贷款要确保真实用途,严禁违规挪用,但为何总有银行明知故犯?一位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随着国内疫情形势转好,个别热点城市房地产交易有所升温,在各种资产中,房地产对银行资金有天生的吸引力,银行当前手里可以支配的流动性较为充裕,导致违规情形屡禁不止。
而从监管层面,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避免银行房地产业务违规行为的出现?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看来,需要各部门加强数据的共享合作,共同协同打击,在贷款审查时对贷款人的合法收入来源进行严格审核。另外提高市场化手段,例如,加强楼市供给、从供需打击投资者,加强资金的技术监管手段等。
在陶金看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难度确实较大,要缓解此类问题,应该更需要信贷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定好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甚至给予顶格力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