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行商业贷款能否转公积金贷款
如果是在农行办理的住房贷款,已经办理商业贷款不能将贷款类型改变为公积金贷款,但客户可以使用公积金来还月供,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㈡ 农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农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岩好请贷款前连续定额教存任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稿宏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其他规定条件。
法键枣册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㈢ 昆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当地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
2、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者是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之后,那么就可以办理接下来的相关业务。
4、申请人须要保证原来的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一年的时间以上,并且拥有非常良好的信用没有任何的逾期行为。
5、在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也要确保所购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且之前申请认定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所申请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应当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以及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余额之内才能够正常受理,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则是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现行的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7、因此如果您在按揭买房的时候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换了工作单位每个月交纳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就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须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申请贷款的抵押物为原申请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且已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如借款申请人持有《不动产登记证》原件的,借款人申请人需提供原件,贷款流程完成后《不动产登记证》原件由商转公贷款银行收存保管。
2、原商业贷款抵押物除原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权人。
3、办理商业贷款的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还款。
4、借款申请人不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6、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未设立居住权。
7、借款申请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借款合同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㈣ 请问农行的商业贷款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以临沂市为例,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要符合要求。
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八条规定,职工已经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利用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后6个月(含)内,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职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需要自筹资金把商业贷款提前还清,原房产解除抵押,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重新办理抵押后,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而且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含)内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按照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总房价的80%,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18个月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商业住房贷款最后一次还款额。
(4)昆明农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以临沂市为例,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
由于“商转公”是借公积金的钱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用商业贷款购房是借款人的自愿行为,一般办理商业贷款时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因此,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房屋抵押权属仍为银行,而未结清贷款前,银行不允许其解押,房产就不能重新向公积金抵押,从而制约公积金发放贷款。
由于公积金贷款不允许采用公司担保后,抵押权转换更加困难。公积金与银行无隶属关系,无权要求银行必须配合转换抵押权,故只能协商合作银行开展该业务。所以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都以本地区实际情况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㈤ 农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 原 商业贷款 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2 提取过 住房公积金 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 办理转 公积金贷款 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 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6 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侍耐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老举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答档、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㈥ 农行的商业贷款想转建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 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