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合作信用社助学贷款的条件和步骤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步骤: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
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八、贷款发放:
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
(1)河北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确认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对外省的学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尽量在9月1号之前前来现场办理。
2、共同借款人必须能够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书写自己的姓名则无法完成贷款现场签订合同环节,如不能工整书写自己姓名请在现场受理贷款前练习好。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先不要交学费,以免造成双重扣费。如申贷金额低于学费金额,可先把差额部分打入学校发放的学费卡中。助学贷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学校扣完学费后剩余部分学生可提现自行支配,请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转账电话,更不要进行ATM转账过汇款等操作,谨防诈骗。
4、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Ⅱ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可分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介绍→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划款→备案登记这些步骤,下面针对这些流程做详细介绍。
1.登陆申请
网址首贷学生用户注册登陆后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2)续贷及深造学生在登陆页面,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登陆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登陆后在“贷款申请管理”中发起“续贷申请”或“继续深造贷款申请”。
(3)资助中心和高校用户先用户激活后再登陆系统。
2.提交材料及审核
(1)首贷及深造学生
经县区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向银行递交以下审批资料:
1学生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5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中有选择的需提供);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无须提交材料,直接登陆网站进行续贷申请,须经高校确认与资助中心审核通过。
3.银行审核受理
经市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经办社进行审核和受理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给予办理贷款开户、受理和审批,审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经办社签署借款合同和支付申请(委托)书,并领取《高校确认告知书》。
4.高校确认
学生报到后,应将携带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及时向高校出示,告知高校尽快在助学系统中进行学生信息确认
(1)省内高校确认:直接登入助学系统进行在线确认;
(2)省外高校确认:在纸质《高校确认告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寄回,经办客户经理收到后,在助学系统中代理高校进行确认。
5.银行放款
高校确认后,客户经理先在助学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后在信管系统中做出账手续并打印《出账通知书》,柜面人员接到以上两通知凭证审核后,在综合系统中给予出账并将贷款资金经学生账户转入高校账户。
Ⅲ 河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为帮助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已贷款学生如果出现升学(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等)、留级、休学等现象,请在当年8月31日之前携带贴息延期申请单(登陆系统可以导出)和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等)前往贷款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贴息延期。务必在8月31日之前办结,过期将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后果学生本人自行承担,特此强调,特此通知。
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法律规定由金融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承办机构分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两家。登录http://syd.hee.gov.cn/(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 https://zxdk.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可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贷款流程。
目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承办的范围涵盖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全省范围内学生都可以就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范围包括:承德市(12):丰宁满族自治县、双桥区、围场满族自治县、双滦区、滦平县、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平泉县、兴隆县、承德市营子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县;张家口市(12):宣化区、赤城县、沽源县、康保县、涿鹿县、怀安县、尚义县、桥西区、张北县、蔚县、阳原县、怀来县;保定市(5):阜平县、涞源县、蠡县、顺平县、定兴县;邯郸市(5):广平县、肥乡县、大名县、峰峰矿区、魏县;邢台市(4):平乡县、南和县、威县、隆尧;沧州市(3):孟村县、南皮县、海兴县;衡水市(4):饶阳县、武强县、深州市、安平县;石家庄市(2):灵寿县、藁城市;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这6步一个不能少!
在我国,每年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有很多。这些同学在毕业之前,需要对生源地助学贷款进行毕业确认。那么,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是什么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Ⅳ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详细点...
河北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一、贷款申请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和今年度被录取新生均可在2009年7月15日后登陆 http://syd.he.e.cn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提示: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注意:每年的一切操作都在每年系统开放期限内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7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请学生近期内随时登陆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网查看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是否开通。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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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怎么弄
Ⅶ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我的是信用社的贷款的,不知道怎么还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