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
但要满足以下抵押贷款条件:
1、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
3、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书面同意。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权属证书是证明物权的凭证。权属证书也可以作为权利存在的证据,但它不是确权的主要依据。即使将权属证书移转给他人占有,如果登记的内容中没有记载物权变动的,物权本身也不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三)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
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贰』 农村不动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满足抵押贷款条件。
法律依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二条 本办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改变宅基所权性质前提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称贷款)向符合条件农民住房所(称借款)发放、约定期限内本付息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四条 借款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应同符合条件:
(一) 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二) 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三) 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 所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共书面同意。
『叁』 农村不动产权证能贷款吗
一般可以使用农村不动产权证进行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支用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肆』 农村的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证书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不过抵押贷款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者本人应具有合法的身份。
2、贷款者本人应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经济能力应具备能够偿还贷款的本息的能力,并且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买的住房作为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且房龄在10年以内,同时还应具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若是已购并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并且原房子的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的,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还需满足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伍』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不动产证可以抵押农村信用社贷款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但要满足以下抵押贷款条件:
1、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
3、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书面同意。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耐激,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六条贷款人应当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笑没与偿还能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和实际贷款额度。鼓励贷款人对诚实守信、有财政贴息、农业保险或农碰亩纳民住房保险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适当提高贷款抵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