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
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4.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4.6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5.0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5.00
五年以上贷款 5.15
2.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什么意思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拓展资料: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商业银行会根据这个基准利率制定贷款利率的组合。
提高基准利率意味着收缩信贷,降根据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显示,从2015年10月24日起,人民币现行利率调整为: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
2015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鼓励其发挥好扩大消费的作用。
2015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央行决定,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低社会流动性,提高信贷成本,缓和经济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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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
若是想了解贷款基准利率信息,请您打开以下网址网页链接了解一下。
所在城市若有招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应答时间:2019年8月12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4.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调整后利率为4.35。2.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4.90。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2.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六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第七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5.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公积金贷款。
具体如下:
1、 短期贷款:一年以内4.35%。
2、 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4.75%。
五年以上:4.9%。
3、 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2.75%。
五年以上:3.25%。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在法律文书中,经常会看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这句话。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会用到很多知识。
诸如:本金A元,根据“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计算其从2011.8.8到2013.1.31的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6. 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法律分析:同期”指欠款发生日与所对应的央行公告基准利率日必须是在同一个时期;但“同期”央行挂牌公告的贷款基准利率档次有许多。如6个月以内,6个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利率档次。
因此,必须明确“同期”内应该适用的具体利率档次。银行贷款的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贷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确定利率应以“日期”为准,即从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间届满次日起适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从计息开始之日起至计算利息之日之间经过的期间,若为6个月以下,则适用6个月以下贷款的利率;若为2年,则适用1至3年的利率,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
第五条 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要包辖区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