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怎么算首套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随后转卖,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银行征信系统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的算套房;
4、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贷款还清且出售的,能出示出售证明的算首套房;
5、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贷款已还清,另一套公积金贷款已出售的,再买房算首套房。
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上海的限购政策,主要把群众分成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沪籍人士和非沪正晌籍人士四类。
1、单身人士。如果你是非沪籍人士,被限购无法买房;如果你是沪籍人士,并且名下已经有房,被限购无法再买房;如果你是沪籍人士,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共同共有住房数大于等于3套,同样被限购,如果少于等于2套,还可以再买一套房子。
2、已婚人士。如果你乎源是非沪籍人士,必须连续岁清态缴纳至少5年的社保才有资格买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沪籍人士,可以购买首套房,但是第二套房需要提供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
3、夫妻双方都是沪籍人士,并且夫妻双方各自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住房数少于等于2套,则可以再购买2套,如果拥有3套,则可以再购买1套。
4、已婚人士相对来说买房要容易一些,但是非沪籍人士也必须提供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而已婚沪籍人士首套房就没有限制了。当然,为了防止某些人炒房,对于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
1、首付比例不同
在不限购城市中,若通过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一般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
2、贷款的难度
在一般情况下,首套房的贷款手续比较简单,二套房的贷款手续比较复杂,难度也比较大,特别是在银行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刻,第二套房子贷款更是难申请到的。
② 在上海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上海买房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对于房产来说,有很多法律上的明文规定,所以我们在进行购房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好前期工作,以防后面出现一些我们解决不了的问题。越是发展好的一些城市,购房的讲究越是多,很多细节都需要自己注意。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在上海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上海买房要注意些什么事项的问题。
一、在上海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外地无住宅,在上海购买,算首套。
2、有一套住宅,但已经结清贷款并已经卖掉,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算首套。
3、外地有房,上海无住宅悄核,无贷款,在上海购房资格认定为首套。
4、上海单身人士,只能买一套。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套住宅,成年后(18岁以后),单独购买住宅认定为首套,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两套住宅,成年后,不再具有购房资格。
二、在上海买房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1、看交通
在国内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有的时候一个交通大动脉就会改变城市的人口流向,之前是高速,现在逐步地就变为了轨道交通。所以我们一定要关注片区的交通能不能跟得上,有没有能把那些外面的人吸引进来的交通规划。
2、买房买品牌
无论新房或是二手房,品牌开发商体现的是更好的实力、更强的产品营造能力以及更精细的管理能力。简单来说,品牌楼盘的溢价能力远远大于杂牌楼盘,其中物业品牌更是考量的重点。同一个区域,相邻两个小区差价巨大,这种情况在上海楼市早已不再新鲜。究其原因,往往是因为品牌的差异。一个拥有良好美誉度的知名房企以及物业品牌,在二次转让时往往能比其它房子卖出更高的价格。
3、注意合同约定条款
购买新房还好,伍厅你只要注意一些付款的节启橘掘点和交房的时间即可,毕竟开发商不会恶意的针对你。但购房二手房的业主需要注意,在约定一些时间节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确保在这个时间你是可以完成相应的动作的,否则后期你会很被动,差的结果是你违约产生高额的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分享的在上海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上海买房要注意些什么事项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③ 外地有房有商业贷款在上海买房怎样才能算首套
在外地有房贷款,只要在上海本地没有住房,就算首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上海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