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信用社活期利息一万元一个月多少利息
以山东农村信用社的利率为例:一万元存一年的利息是:
1、活期存款的利率0.35%,一万元存一年的利息是10000*0.35%*1=35元。
2、定期整存整取一年的年利率是1.50%,一万元存一年的利息是10000*1.50%*1=150元。
3、定期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的年利率是1.10%,存一万元一年的利息是10000*1.10%*1=110元。
不同地区信用社的存款利率是不同的,要按照信用社实际的利率为准。
拓展资料:
下面介绍一下计算活期利息涉及到的相关概念。
按季结算
农村信用社是每季度结算一次活期利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活期利息会发放到用户的银行卡中,其他日期不发放活期利息,也就是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结算活期存款利息。
活期利率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此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由探索到实践经历了较长时期。1996年,人民银行印发通知明确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迈出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步。随后债券市场利率也逐步放开。
在最重要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我国采取了“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的渐进思路。在贷款端,随着2013年7月人民银行取消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贷款利率下限,人民币贷款利率管制基本放开;2019年8月,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此后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并轨又迈出坚实的一步。在存款端,2015年10月,人民银行不再对银行设置存款利率上限,存款利率管制基本取消,但是银行之间成立了利率自律协会,因此目前的活期存款利率各家银行差别不大,目前为0.3%。 计算方式
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一般是用户存款多少天就按照多少天计算利息,但是在天数的取值上有一定的规则,活期存款利息是按照每月30天,每年360天计算的利息,例如用户1月1存入,2月1日取出,实际存款天数为31天,那么利息计算时会按照30天进行计算,最终的存款利息=存款金额*活期存款利率×30/360。
因此在农村信用社存一万元一个月活期,利息为2.5元(=10000*0.3%*30/360)。
2. 取消存贷基准利率对贷款有什么影响
取消存贷基准利率,当然会影响贷款人还款金额。不过自己的还款金额多久能降下来,这样分三种情况:
1、贷款申请人已经申请贷款,但贷款机构并没有进行放款。这种情况,通常贷款机构会联系贷款申请人,要求重新拟定一份补充协议,在放款后,根据最新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还款。
2、贷款机构已经放款,不过贷款申请人还没有进行第一次还款。遇到这种情况各个机构处理方式不同,一般在借贷合同中事先会有所约定,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向来是在次年一月一号开始执行新预期年化利率,但也有的机构处理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3、机构已经放款,且贷款申请人已经开始还款。这时新预期年化利率将在次年一月一号起,开始执行。就算如此,贷款人也不并过于担心,现在时至年底,对自己还款影响也不大。
3. 中国为什么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是相对于利率管制而言的,利率管制是指政府部门对利率水平的变化设置的一个最高限度(一般是对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和一个最低限(一般是指贷款利率),利率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浮动或者不允许浮动,它是国家或政府出于特定目的,将资金利率压低到市场均衡利率之下的一种政策措施。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主要是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形成机制
为什么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本身不是目的,首先我们不是为改革而去进行改革的。改革的目的是要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金这一稀缺资源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福利。在现代经济中,市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通过货币来表现,货币流向引导资源的流向。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经济实物系统的绝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已经大大提高,人民因此享受了比改革前多得多的福利。但是货币资金的价格即利率的形成机制虽然近几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上远远不如商品和劳务价格具有竞争性,因而由资金引导的资源配置效率仍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资金的利用效率还有待提高,经济增长的潜力还有待发挥。经济运行的实物系统与货币系统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在实物系统价格绝大部分已经实现市场化的条件下,货币系统的资金价格即利率客观上也有了市场化的需要。利率市场化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还在于加入WTO以后国内金融市场将面临的新形势。加入WTO意味着我们承诺按国际通行规则管理经济,虽然对中国金融市场我们仍然可以实行一定的利率管制,但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中国金融市场,由此带来大量新的经营方式和新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工具,大大增加了我国货币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难度。很有可能我们会在与其的市场博弈中非常被动地接受变相的市场利率化,即接受市场利率实际上某种程度已经自由化的现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对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利率仍然管制过于严格,中资金融机构过于缺乏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中进行竞争的经验,其结果可能会使他们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某种劣势,这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与国际市场的逐步接轨,原有利率管制的弊端开始显现:造成了经济的低效和失衡,经济的低效和失衡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进一步发展。利率管制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改革中的“瓶颈”。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一种必然。希望对你的理解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4.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有什么影响
1、触动商业银行的“核心利益” “工商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银行,他们就和我们说,利率千万不能放开,放开我们就会受不了。”近日,央行某厅局级官员在上海一个内部讨论会上表示,“过早地放开利率是我最担心的问题,特别是在配套措施还没有安排好的情况下就放开。” 他补充说,“因为我国的金融机构自律性比较差,一放开就会搞利率战、价格战,如果明的不行就来暗的,给你买米买油,给你送保姆。” 通常所说的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由银行自己决定。时至今日,银行仍然没有权限在央行设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提高利率。 2010年以来,市场资金面日趋紧张,央行通过存准和利率这两大货币工具回收了银行间的资金,以期缓解因为巨额货币存量及乘数效应刺激通货膨胀的局面。这客观上使得各家银行的存贷比逼近75%的监管上限。 而银行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各种“高息揽存”的手段吸纳存款,另一方面通过以信贷证券化等方式推出理财产品,成为“影子银行”,规避监管。 此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对工、农、中、建四大行测算,结果显示,如果利率市场化完全实现,四大行整体的利息净收入可能会比2010年下降近一半。 2、利率市场化几乎确定性的挤压了银行存贷差的利润空间。 原来因为国家的政策,老百姓只能苦逼的按规定的很低的利率水平将自己的资金借给银行,很多时候连通货膨胀的收益率也达不到。而由于社保体系的不完备,国人缺乏安全感,因此大量的将自己辛苦挣来的资金以很低的利率水平借给银行,银行吸纳大量低成本资金后又以高于基准利率的水平房贷出去,中间的价差空间非常大,而且关键是银行承担的风险很低。 这几年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开始发展起来。信托公司一方面帮助一些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达10%-15%左右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做到很低的风险水平(信托公司极少有投资失败的项目),这侧面更说明银行在制度的保护下的日子是多么的甜蜜了。 而去年利率市场化卖出重要的可以最高上浮10%之后,应该说银行业的存贷利差空间几乎确定被挤压了:贷款利率和原来变化不大,而吸纳资金的成本却提升了。 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银行股一直处在非常低的估值水平的重要原因:市场担心银行的美好年代即将逝去,能否维持和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存在不确定性。 3、利率市场化推动银行业务转型和升级。 银行是逐利的。原先的主营业务利润空间被压缩后,银行不会坐视过去告诉的业绩增速下滑,而是试图利用自己已经积累起来的优势,发展和深挖其他业务,比如中间业务,具体的如基金代销等。 4、利率市场化推动了银行之间更大程度的竞争,有利于银行差异化的出现。 现在国内的银行普遍业务模式比较简单,主要收入还是依赖于存贷差。利率市场化后,这么多银行不天可能还是就靠这一块吃饭,需要拓宽思路,争夺更细分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