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利率24%合法吗
年化利率百分之二十四不合法。法律规定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⑵ 国家规定贷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国家规定私人借款最高利息是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要具体看是什慎皮么并孝樱期限的借款而定,比如你的是一年期借款,人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6%,那么民间借款最高利率不能超过24%,否则就是高利贷,不合法了。
⑶ 什么是同期银行年利率的4倍。
如果贷款6个月以下(含6个月),银行贷款年利率5.60%;四倍是22.4%; 6个月---1年(含1年),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四倍是24%; 1年---3年,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5%,四倍是24.6%;民间借款利率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提示:借条最后用借出钱的人准备的笔签名,以防借进钱的人。自带的褪色笔签名、法律无效
⑷ 民间借贷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这条出自哪部法规第几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1991>21号),该意见第6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4)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是24的依据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⑸ 法律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是怎样计算的
现在是lpr利率的四倍来计算的。
法律分析
年利率百分之24是20年以前的规定,此规定目前已经作废,最新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如果利率高于lpr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剩余部分有效。
具体而言,lpr利率是指贷款基础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如果民间借贷中,借贷合同规定的利率是在lpr利率的四倍以下,合同全部有效;如果利率规定在lpr四倍以上,那么,超过部分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四倍以内的利率是有效的。
融机构的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金融体系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整体上,司法应对金融贷款的利率规制保持谦抑和克制,不宜轻易突破司法解释的权力限制,将金融贷款的利率保护限于LPR4倍。但金融贷款利率不适用LPR4倍上限,并非意味着贷款利率完全不受约束。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现实背景下,许多金融机构不具备定价能力,取消针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上限反而会出现乱定价、垄断定价的情况,造成金融对剩余价值的过高分享,进而阻碍社会生产,应予以必要的规制。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禁止高利放贷,对金融机构同样有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⑹ 借贷利率年息百分之二十四保护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6)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是24的依据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还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