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利率是按签贷款合同时算还是按放款时候的
一般签合同和放款时的利率是一样的。特殊情况下,比如基本利率调整、市场利率突然升高,放款利率和合同利率会不同,利率计算以放款时的利率为准。
『贰』 银行面签利率能确定吗
面签时的利率发生变动了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房贷面签时的利率是4.9,然而等到银行放款时却变成了5.88,这样合理吗?即,面签 时的利率发生变动了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在你的申请贷款审批通过之前,银行是不会对贷款人所要偿还的利息作出任何承诺的。放款利率是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的,也就是说,面签利率并不能代表最终利率。
2、已经放款的贷款无法更改
如果银行是已经按照此利率放款了的话,那么基本上是无法更改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认定是谁的责任,然后再按照具体的情况做一些补偿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是自己的责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如果是银行客户经理的责任的话,请与之协商沟通:到底该如何解决问题?
银行最终下款的利率与面签时的利率不同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你在贷款面签时,填写的是贷款申请表,注意是申请表,是你申请某一利率,而不是银行承诺你某一利率,而且银行工作人员也会告诉你,还需要经过审批,一切以放款为准。比如,你申请贷款时是4.9%,但是银行受到到信贷政策影响,有资金放款时已经是5.88%了,这都是有可能的。
『叁』 去银行面签时就确定利率吗什么意思
银行面签的时候,就是利息,额度,分期还款具体数据确定的时候。以及还款方式注意事项都会给你确定。
银行面签,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携带合法有效证件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到贷款银行交纳贷款所需费用并进行面谈及签字的手续。
银行贷款面签资料:需要准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夫妻贷款的则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资料来证明身份,需要准备好个人银行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肆』 贷款利率是按签贷款合同时算还是按放款时候的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通常是按贷款合同中的有关约定计算。
现行银行贷款合同中对利率的规定一般是LPR加点。LPR即每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点”是各银行根据市场及各自具体情况对LPR作一些微调。例如昨天某客户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对利率的约定是“LPR+93”,即4.65%+0.93%=5.58%。如果今后的LPR的报价不变,则利率不变;若LPR有变化,则根据新的变化调整,但所加的点数(+0.93%)不变。
『伍』 房贷利率按面签还是放款时的利率计算
1,住房贷款(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执行问题:合同签订后到发放贷款时如果利率没有调整,则按合同签订的利率执行。
2,如果发放贷款之日利率调整了(上调或下调),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贷款发放以后,如果当年内利率有调整,仍按原贷款利率执行,次年的一月一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一年期以内的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内不作调整。
3,如果是商品房,楼盘封顶后才能放款.一般在面签后的10个工作日后放款. 二手房根据不同的贷款流程放款时间不一致,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直接向贷款业务受理部门核实确认. 担保中心担保放款相应快一些。
(5)银行贷款利率是以面签时的为准扩展阅读:
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
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陆』 房贷利率是按面签的时候利率,还是按放款的时候利率
公积金按揭贷款,利率从放款时开始计算,利息由银行收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