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小额信贷作用 农村小额贷款怎么贷
农村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政府干预、贷款利率受限、缺乏监管等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农村小额信贷作用,希望能帮到你。
农村小额信贷作用
一、我国推广小额信贷制度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4%,60%以上农户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我国当前农业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情况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
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几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机构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民接受金融服务困难。
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的信贷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而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盈利能力严重不足,造成拆高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薄弱,而一些非正式的农村金融组织由于金融服务比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是潜在风险较大。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是发展中国家特定发展阶段上的金融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服务产品,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的途径。各发展中国家在小额信贷的实践上形成了多种具体的模式,各种模式的基本出发点都是向中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提供信贷服务,并且有效地控制风险。根据我国农村特点将小额贷款制度引进农村金融市场,将有利于弥补当前农村金融存在的缺口和需求,同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有巨大的潜在推动力。
(二)小额贷款制度的推广对于我国农村发展的意义
1、壮大农村信贷规模,优化农村信贷体系结构,搞活农村经济
小额信贷的引入将为低收农村中的入借贷群体和乡镇企业提供资金来源,扩大可借贷资金规模的同时有效抑制住借贷风险。另一方面,矫正了长久存在的不平衡借贷结构,调动各个群体的参与积极性,活跃整个农村经济。
2、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农户信贷投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率, 从根本上增加了农户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又直接影响农户消费水平和消费意愿。同时, 小额信贷对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民生活质量指标人均纯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恩格尔系数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说明小额信贷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着显著的作用。从这些因素中都可以看出发展小额信贷,扩大其在我国农村中的规模的巨大影响力。
缺乏发展小额信贷组织的政策环境(法律地位)
难以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利率、资金来源)
小额信贷组织不能向公众吸收储蓄存款,没有正常筹资渠道(资金来源)
机构和人员缺乏独立性(固定成本高,需大规模整合,吸纳专业人员)
四、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建议
(一)完善监管措施
在监管政策和风险控制上,实行非审慎、行业自律为主的监管政策和宽严适度的控制机
制。面对目前小额信贷机构和高层监管部门之间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成本过高的事实,实行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和授权下的非审慎、行业(小额信贷协会)自律为主的监管政策,既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首先,通过对加入协会的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准入评估,并定期收集各机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定期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这样可以解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小额信贷协会可以就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问题与中央金融监管部念掘门和政府有旅指关部门进行积极协调,寻求政策、法律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为小额信贷的发展争取较好的宏观环境。 促进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拓展业务品种
(二)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适当放开利率限制
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是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能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银行商业化程度的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的小额信贷工作就无法持续下去。要使开展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能得到收益,关键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甚至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适当放开小额信贷利率限制,寻求农村信用社利益与农民融资“双赢”,是小额信贷项目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金融机构可以在上级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适当放宽贷款的限制条件。如贷款期限适当放宽,贷款额度适度提高,贷款偿还方式可以多样化。另一方面,小额质押贷款应考虑试点银行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保险单质押等信贷业务。
(三)政府财政给予扶持
小额信贷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府扶持,对信贷资金不足的农村地区,央行要积极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辖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
另外,赋予优势项目优先权。加强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和农产品信贷投入,特别是支持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和创汇农业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如把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作物始终放在突出位置,突破“春贷秋收” 传统模式,按照产业周期、性质和特点,放宽农民小额贷款还贷时间;逐渐增加信贷投量数额,扩大发放范围,放宽贷款额度限制;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信贷投放渠道,积极支持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市场需要、效益好、销路广的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大力推行农户贷款证。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动信贷人员深入农户,调查实际情况,了解农民对贷款的使用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利用信用社广泛的社会联系优势,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参谋。加大创新力度,推行农户贷款证,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户贷款证成为农民贷款的绿卡,使信贷人员真正为农民服务,树立其良好形象。
(五)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
在思想上,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至上”的氛围。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小额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在机制上建立科学规范的还款监测系统,减少不良贷款率,提高贷款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加大对农户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监督力度,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从借出到收回形成一个有效的还款监测系统。一方面,严格农户信用调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贷出后能及时收回,通过农户贷款知识培训,强化信用意识和贷款使用规则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
对信贷人员进行监督,一般是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审查,规定员工不允许向其亲属或者关系人员贷款,如需贷款必须出具贷款 申请书 ,写明用途,必要时需要员工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还要防范员工发放贷款考察失误的问题。
农村信贷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农村差距大,各地的农村信贷工作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要想真正把农村的信贷工作做好,真正地实现金融为“三农”服务,让布点在农村的广大金融机构能够实质性地支持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各个主体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更要从制度上给予政策支持。
农村小额信贷的等级评定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二)客户经理 (信贷员)对申请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详细调查,内容包括:
1、查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申请人是否系本辖区农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是否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3、核实财产、综合收入情况;
4、借款需求是否合理;
5、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咨询该户的资信情况;
7、其他有关情况。
客户经理 (信贷员)要依靠村两委、村民代表,采取评议方式认真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并依据调查内容填写《农户经济档案》,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初审意见。
(三)客户经理 (信贷员)将签注意见后的《农户经济档案》提交信贷业务审批小组,由信贷业务审批小组依据客户经理 (信贷员)的初审意见和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四)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会议,对上报的农户进行评定,按照评定结果核发《 农户贷款证》,明确标明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核定的贷款限额不得超过农户当年综合收入(剔除当年需偿还的其他债务)的70%。《 农户贷款证》应加盖信用社公章,并由评定小组组长签字。
(五)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将《信用户评定记录》交信贷内勤人员凭以登记《农户经济档案》。
农村小额信贷的贷款由来
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于2001年推出一种新兴的贷款品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B. 什么是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是为贫困、低收入家庭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金字塔底层群体提供的金融(信贷)服务。
小额信贷的基本特征是非抵押信用贷款。因为其服务对象无法提供抵押条件,因而被排斥在传统金融(信贷)服务大门之外。小额信贷的核心技术是在没有抵押条件下为社会金字塔底层群体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小额信贷因其服务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而具有天然的公益性,而财务自负盈亏是为这个群体提供可持续金融服务的必要条件,因此,小额信贷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目标原则,要开展社会绩效和财务绩效管理。
小额信贷的额度是由风险管理方式决定的。非抵押信用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能超过客户的收入水平。由于小额信贷客户一般是家庭经营,因此额度一般不超过当地人均GDP的2.5倍到三倍。
根据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会员机构的经验,在中国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额度一般为1万元,城市(包括小城镇)一般不超过10万元。
C. 农村小额信贷问题 农村小额信贷
农村小额信贷巨大的功效,农民对小额信贷高度的认同,其意义的重大是有目共睹。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农村小额信贷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农村小额信贷问题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的金融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在这一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业务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但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相对较高的风险,违规放贷问题的存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推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农村信用社需要加大内控制度的建设,这样才能发现潜在的风险,政府和其他机构需要构建农业风险转移机制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建立一个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也是重要的,这样能够有效率的选择客户。 关键词:小额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内控体系;信用评级体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本文就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的现实困境进行了梳理,并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希望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概况(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定义。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贷款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是农信社信贷的一种创新产品,农户小额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法,加上客户一证通、信用一证通等服务手段的创新,简化了农户的贷款手续,有利于拓展农村信贷市场,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是针对农户放款且额度较小,本身具有分散风险的特点。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致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试点的初期阶段(1994年初至1996年10月),这一阶段的小额信贷实验项目主要以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为模版,探索通过小额信贷途径解决信贷扶贫资金脱离贫困户的问题。二是试点的扩展阶段(1996年10月至2000年初),1998年中国共产党第15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肯定小额信贷是扶贫资金到户的有效做法;1999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大会再次强调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1999年7月人民银行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小额信贷开始推广到广大农村信用社。三是全面试行并推广阶段(2000年至今),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文以指导和规范农户小额信贷,其中2001年12月印发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信用社“大力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便农户借贷”等;2002年4月,人民银行再次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改进支农服务工作”,这次文件的颁布,不仅从法律上正式承认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的合镇竖燃法性,而且表明了小额信贷今后发展的重心在农村信用社。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存在的现实问题(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对小额贷款业务认识不足。一方面,由于对小额信贷的思想认识不够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少农村信用社热衷于发放大额贷款,以从中得到实惠,而发放小额信贷牵涉到千家万户,不仅工作量大,而且获利较少,因此,对其表现冷淡;另一方面,部分信用社工作简单化,片面强调简化贷款手续而放松贷款审核发放程序,使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持久。 (二)客户风险较大。小额信用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在农业地区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目前,农业存在靠天吃饭的状况,农民是典型的弱势群体,极易遭受且无法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突然打击,一旦面临严重的自然灾害,他们往往束手无策,继而形成经济损失,而这些损失将不可避免地转由农村信用社来承担。 (三)贷款农户信用状况评估不实,存在违规放贷现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资信等级评定为依据的。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御虚千家万户,而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少,在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过程中,不是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再者,由于有的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专业水准偏低,评估工作中“人情”的成分较大,加之缺乏相应的监督制度,使得一些信誉不好的农户加入到信用户的行列,使信用贷款的信用基础“先天不良”。
纤前(四)部分小额信贷违规使用。由于当前县域扶农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些中小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为了获得资金千方百计打小额贷款的主意。小额农贷程序简单,手续便利,设防较差,部分人员把小额农贷当成融资渠道,发动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到信用社办理小额农贷,然后再向农户支付利差,把“小额农贷”变成“***”。 (五)贷后管理风险较大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初探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初探。小额农贷主要以农户为主,农民主要以传统耕种为主,贷款需求本身甚少,但有些人把小额农贷当成政府救济,不管自身是否实际需要,看别人借自己也借,别人不还自己也不还。当前,农村人口流动性大,迁徙频繁,有些农户把信用社资金当赌注,胜则荣,败则躲,有的举家外出,常年不回,使有些小额农贷诉讼时效难保。起诉又要讲求诉讼成本,许多起诉仅是为保时效,根本无财产可执行,有财产也难以结案。 (六)小额信贷展期比重过大。一是期限制定不合理。部分农业项目所需贷款的周期长,如林果、养殖、加工业生产周期长达3—5年,而信用社一般将贷款期限定为一年或更短,这种情况使农户确实没有能力及时还清贷款,不得已而倒约换据。二是信用社催收力度不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面广,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少,对贷款的清收不及时,常常予以展期。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农村金融资源稀少是小额贷款违规使用的内在原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了集约化经营,其分支机构从县域内乡镇相继撤出。农村信用社因自身实力限制,在筹措资金方面明显劣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市场占有份额不断下降,资金严重短缺,政府的农业产业化贷款、民营企业贷款、稳定贷款等等都向信用社伸手,形成一农难支三农的严峻局面。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不严导致贷前评估不实和贷后管理不严。农村信用社虽然建立了相关的贷款管理方面的制度,但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农信社主任担任贷款审查小组组长,形成了主任一人说了算的局面。部分联社每年组织的信贷大检查不到位,只注重对贷款手续的审查,而不注重到农户进行逐一核对,使违规问题长期隐藏。 (三)农村农业风险转移机制不健全导致信用社主观动力不足。作为农业大国,中国每年约有13亿公顷农作物受灾,但灾害损失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方式进行灾害救助,即由民政部门实施的政府农业灾害救济以及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从实际情况看,这种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到国家财力限制补偿不足也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农业保险的要求。虽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就开始承办农业保险业务,但由于缺乏相应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加之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2002年,中国农业保险收入仅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的0.043%,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小额信贷风险较大,导致农村信用社主观上发放小额贷款的动力不足。四、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建议。(一)增强农户信用评级科学性和透明度。成立由政府部门、乡村干部、农村信用社等多方参与的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制定可行的实施程序、评定标准。按农户的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家庭状况等评定多个农户信用等级标准。在资信等级评定过程中,杜绝各种违章贷款、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行为的发生。针对评定的农户信用等级,制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限额和优惠政策,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要扶持和推动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健康成长,使他们认识到诚信是无形资产,效益靠信誉实现,要像经营其他资产一样致力于培植自己的信用,并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要依法严惩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在全社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内控制度落实的督查力度。农村信用社要落实信贷人员对贷款的发放、管理和收回的责任目标,确保农户小额信贷既要有足够的信贷总量和授盖面,又要有较高的质量和回收率。要建立完善的贷后监督机制,加强贷后跟踪检查,对贷款资金的投向、效果及时记录。对出借、转让信用证的贷款户要立即收回信用证,对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的要取消贷款资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稽核部门的作用,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报和经济处罚制度。
(三)推行客户经理考核制,控制贷后风险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初探论文。一是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奖惩挂钩。客户经理应负责对正常贷款的管理和新贷款的营销,具体做到按月或按季收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换据比例不得超过50%等指标加以控制,以此督促到期贷款的偿还。建立信用社贷款管理机制要对贷款损失率、贷款到期收回率、收息率进行考核,个人报酬与其挂钩,如造成资金损失,没收其风险金。二是严把信贷投放关和道德风险关。要在投放初期就严格贷款程序,为使到期贷款按时偿还,不被长期占用,要大力推行抵押、质押贷款,尽可能减少担保和信用放款。 (四)完善风险转移机制,提高信用社放贷的主观能动性
由于农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范围广,造成损失大。同时,农业经营是在广阔的地域上进行,农业(特别是农作物)保险的费用大,损失率高,费率也高,而农业保险的消费者又是低收入,保险意识淡薄,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农民。因此,农业保险的商业化难度大,必须依靠政府介入,可以考虑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商业性保险机构同政策性保险业务分开,这样虽然有利于提高政策性保险业务的针对性和广泛性,有利于农业保险作用的发挥,但业务的单一会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可选择通过给予税收优惠和利用保险市场准入资源,鼓励现有多种保险机构开办农业保险,并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直接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走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路子。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对三农问题的解决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尽快地推进一系列的改革不仅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对提振农村市场扩大内需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 [1]周云.怎样防范小额农贷的潜在风险[J].银行家,2005,(3):68 [2]熊学萍.我国农村小额信资的实线与相买问题探讨[J].湖北社会科学,2005,(3):77. [3]杨宇焰.构建农村小额贷款金融制度初探[J].西南金融,2005,(6):23. [4]李建成.影响农村信用社贷款偿还的因素分析[J].农村金融,2005,(2).
农村小额信贷贷款模式
农户小额贷款最头疼的还是担保问题。目前,农行富阳支行提供了4种可操作模式。
第一种是“公司+农户”。由公司法人为紧密合作的农户贷款提供保证,如公司定向收购农户农产品、农户向公司购货并销售的情况。昨天上午,与杭州华辰超市有限公司、百合医药等有紧密合作关系的80多家直营店、加盟店,就由两家企业担保贷到了款。
“担保公司+农户”是第二种模式。由担保公司为农户提供保证担保,主要适用于农业龙头公司、经济合作社等,在他们推荐或承诺基础上,经担保公司认可,为此类农户群体提供担保。
第三种是农户之间互相担保、责任连带。一般3人及以上农户组成一个小组,一户借款,其它成员联合保证,在贷款违约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华江说,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该行认定的专业合作社,及今年该行确定的信用村范围内的社员或村民。
农行富阳市支行还推出了房地产抵押、林权质押,以及自然人保证等灵活方式来解决担保问题。所谓自然人保证,即保证人要求是政府公务员、金融保险、教师、律师、电力、烟草等具有稳定收入的正式在职人员或个私企业主。
农村小额信贷贷款发放
(一)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 申请书 》。
(二) 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三)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四)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五)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D. 中国的小额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国小额信贷政策 一、中国小额信贷的主要特点最近,诸多类型的组织在中国开展了小额信贷试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受国际援助机构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小额信贷活动中扮演这一个活跃的角色。处于试验阶段的中国小额信贷计划有着四个共同的特点:第一,多数小额信贷计划是以项目为基础并且只在项目周期内存在;第二,因依赖于项目,多数现有的小额信贷计划采用的是外国的技术和方法;第三,大部分小额信贷计划的运行都依赖于援助机构的资金;第四,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的工作人员由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的雇员兼任。地方政府通过其扶贫开发办与农业银行的配合,加快了小额信贷在中国扩张的速度。虽然在小额信贷试验中,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后期才参与进来。但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在争取小额信贷发展的合理规章和政策环境方面具有优势,他们很可能将在中国小额信贷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就储蓄和资金转移或支付而言,中国的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为穷人和低收入家庭服务。如今,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已经拥有亿万低收入者的储蓄帐户。除了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专业性小额信贷计划和服务外,非正规部门,包括高利贷发放者和商人或资金提供者在内,无论在历史上还是进来都一直是穷人获得信贷资金的最主要来源。在中国,多数由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操作的小额信贷都选择了小组联保贷款的方式。总体而言,中国小额信贷平均贷款余额的规模是非常小的。尽管多数小额信贷项目用户最高可申请3000元的贷款,但在2000年,项目用户平均贷款余额介于500-800元之间。1999年平均贷款余额约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0%。各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实际利率差别很大。其中,政府小额信贷按贴息放款。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执行信用社正常贷款利率,但因采取按周或按月分期偿还,其实际利率略高于正常利率。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计划的利率远高于中央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过仍低于私人高利贷利率。强制储蓄在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中都存在。除了向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以外,政府和多数非政府组织操作的小额信贷计划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二、中国小额信贷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在中国,从法律上来说,所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都可以申请成立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或是金融公司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然而,在实践中采用的条件规定和相关政策没有开放或只是有选择的开放其他机构的进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开始以来,利率放开和金融机构可以对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的制度一直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仍是人民银行决定存贷款基准利率。不过事实上,中国的一些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有效贷款利率远远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在中国,由于小额信贷一直以来被主要当作一种扶贫方式而非某特殊产业或行业看待,所以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专门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的金融政策出台。由于几乎所有的小额信贷项目都位于国定贫困县,贴息贷款政策也对小额信贷用户的还款行为和业务拓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今年来,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下被迫关闭或被合并。而大体来说,贫困地区被关闭或合并的农村信用社要多于沿海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的收缩可能会使穷人获得信贷服务的途径减少。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既不能为在任工作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预期也因支付不起高工资和社会保险而无法聘用到合格的职员。三、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前景中国小额信贷将来的发展一方面决定于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和不同类型小额信贷机构提高自身素质、并对这个市场做出灵活反应的能力,另一方面决定于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环境的变化。 拒估计,农村地区存在超过100亿美元的生产用小额信贷贷款需求。如果将小额信贷机构深入到城市、城市周边地区、工薪阶层,甚至是政府职员,以及小额信贷用于消费、应付突发事件和现金平衡等方面考虑进来,上述对小额信贷需求量的估计可能会翻许多倍。当将储蓄存款考虑进来后,对小额信贷服务的潜在需求甚至会更大。加入WTO后伴随而来的是,中国的法律、制度环境和经济结构都将在未来经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将增加贫困农户对小额信贷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由于农村信用社具有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的优势,如果能将阻止其向小额信贷银行发展的障碍有效清除掉的话,它可以成长为小额信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些运行良好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也有潜力向农户扩宽他们的持续小额信贷服务。此外,在中国小额信贷行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可能的小额信贷专业银行、独立的信用合作社和金融公司等也可能担当起重要的角色。四、建议基于中国小额信贷发展当前面临的内外环境,在此向中国的小额信贷参与者提出如下建议。1. 对政府的建议――政府应该:·认识到小额信贷不再仅是扶贫的一种手段,而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或行业。·取消贴息贷款政策,代之以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的新政策。·努力解决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问题。·组织专门机构向所有贫困和低收入的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将小额信贷机构从提供这些服务中解放出来。2. 对中央银行的建议――中央银行应该:·逐渐放开利率,允许金融机构为其信贷产品自由定价。·调整对金融机构的资格认定,为小额信贷机构制定新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小额信贷机构担保基金,以帮助他们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为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以期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操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变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解决其不良贷款问题。3. 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建议――小额信贷机构应该:·通过积极实践和加强管理来提升他们的操作和经济持续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分享信息和最优操作方法或经验教训。4. 对援助机构的建议――援助进构应该:·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与小额信贷发展相协调的政策、分享信息和好的操作经验,与政府协商支持小额信贷发展。·继续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以推动其向持续阶段发展。应优先提供的支持包括: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引进最优操作方法、建立担保基金以帮助小额信贷机构从金融市场上融资、为机构能力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文摘资料)
E. 农村小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办理需要条件: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金穗惠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抵(质)押物或保证人相关资料,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信息。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这里主要是指你的贷款用途,准备干什么,需要投资多少,大概几年能还贷,如果有村里再开个证明就更好,证明此项目已经有场地,村里也支持,人员也有管理经验就行。
法律依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F.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条件
信用管家介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农村信用社向个体工商户联保小组成员发放,并由联保小组全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联保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
(2)在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生产经营证明,且从事该行业生产经营在2年(含)以上;
(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家庭财产(扣除家庭必要的第一套住房)不低于20万元,贷款后个人负债率不超过50%;
(4)自筹资金不低于资金需求总额的30%;
(5)上年经营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
(6)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7)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主要结算资金由该户核算;
(8)借款人符合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标准要求;
(9)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立个体工商户联保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不少于3户(含);
(2)联保小组成员应符合农村信用社对客户的评级授信条件,联保小组成员不能低于借款人的条件;
(3)联保小组成员由具有自主支配产权个体工商户组成;
(4)单一个体工商户只能加入一个联保小组;
(5)联保小组成员均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联保小组成员职责
(1)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将贷款交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使用或借用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名义骗取联保贷款。
(2)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3)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借款合同,当其他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它影响借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农村信用社。
(4)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转让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应征得农村信用社的同意。
(5)对联保小组其它成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应按照联保协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共同决定联保小组的变更和解散事宜。
联保协议的签订:
联保小组由设立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农村信用社对拟成立联保小组的成员及其主要家庭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农村信用社和联保小组成员共同签订联保协议。联保小组自联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设立。联保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且联保小组全部成员的借款总额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约定的最高担保总额。
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贷款用途: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的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有效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办法执行。
还款方式:按约定的方式还本付息。
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营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同意借款意见书;
3、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保证担保意向书,家庭主要成员同意保证担保意见书;
5、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客户办理指南
1、向农村信用社提出成立联保小组和贷款申请。
2、向农村信用社提交需要的材料。
3、在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的指导下填写借款申请书。
4、根据农村信用社约定日期接受农村信用社贷前调查。
5、等待农村信用社是否同意贷款的答复。
6、同意贷款后,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与联保小组成员面签联保协议。
G. 目前乡村金融的规模如何
对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分布和作用,学者们进行了一些调研和评估。在总量规模估计上,学者们的估计差异仍然较大;在分布和作用方面,学术界的分歧较小。总体看法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大、分布广、作用重要。
3.1 规模
我国农村都普遍存在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不同学者对其规模作了不同的估计。由于农村民间金融调查存在样本小、总体大的问题,学者迄今为止所作的统计推断并不一定可靠。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总量估算数据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向性的。郭沛(2003)依据第三方调查数据计算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在2002年为2001亿元-2750亿元之间。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1203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元——8164亿元之间(李建军等,2004)。两者的推算在方法论上均有明显缺陷,但无疑是可贵的尝试。[10] 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到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唐仁健,2003;张宇哲,2004)。但这种计算依据并不清楚。
也有一些研究估算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相对规模。IFAD(2001)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占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以上,非正式信贷市场对农民的重要性远胜于正式信贷市场。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的调查结果为,全国20个被调查省、区、市的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为28.7,即全国“地下金融”的业务规模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比重近三成。从不同区域角度看,西部7省区、东部8省区和中部5省区的地下金融规模指数分别为28.98、28.66和25.2。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调查结果虽然不能推算到全国或者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到这些调查样本中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
3.2 分布
我国全国农村各地普遍存在民间借贷。温铁军(2001a)组织调查了分布在东、中、西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41个村。[11]调查到借贷案例57起;放贷案例27起。对调查资料作统计处理后的发现是:除了有两个地方存在不计利息的民间借贷外,其余地区均有高利息民间借贷存在。如果按照调查地点计算,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12]
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在各地的形式有差别。比如江浙、福建、广东存在各种合会,东北存在“对缝”业务,陕西、山西存在各种 “基金”(席秀梅等、2004)。所谓“对缝”业务,是指利用银行借贷“转贷”出去谋取利差(杨爱新等,200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截至2001年存在众多典当行、寄卖行采用“利滚利”方式高息放贷现象(周崇华,2001)。普遍根据江苏省盐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的最新调查(王大龙,2004),盐城市各县民间金融形式主要为四种: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高利借贷”,企业内部集资,村级经济组织成为民间放贷的新主体。根据中国社科院《乡镇企业融资与内生金融创新研究》课题的研究,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民间金融种类比较多,包括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亲友熟人之间、个人和单位(政府、学校、企业等)之间、单位之间的“高利借贷”,专门民间放贷人的借贷,银背,合会(标会等),地下钱庄,企业集资等。广东地区的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一种是无组织的零散的民间借贷,包括私人间借贷、企业间借贷及集资;另一种是有组织的民营金融,包括信息公司、互助金会、标会和当铺等。但广东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较少,基本上是属于圈子内借贷,借贷双方信息很对称(巫燕玲,2004)。
3.3 作用
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官方、半官方金融,其供给都是需要面向需求,其作用和效率首先视其在何等程度上反映偏好和满足需求而定。农村民间金融的效率和作用首先看其是否能够、在何等程度上反映民众的偏好、满足民众的金融需求。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有以下几个特点(唐仁健,2003):(1)小规模、分散化;(2)多样性、复杂性; (3) 缺乏或较少抵押担保; (4)方便、及时;(5) 由于贷款量不大、季节性强,农户、小额贷款、对利率事实上并不太敏感。与此对应,金融供给者越是贴近农户,其与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就越高,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就越大。可以说,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分散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当前比较有权威性的调研看,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开展,正式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服务涵盖广度虽然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务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13]
调查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组织信贷的依赖度较高,对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较高,作用较为突出。根据何广文(1999)对浙江、江苏、河北、河南、陕西的21个县的365个农村家庭的问卷调查,这些农村家庭借款行为的60.96%是与民间放贷主体之间发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户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多数农户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 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傅志寰,2004)。
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为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农户的跟踪调查数据所证实(见表格2)。从1995-1999年,这些农户私人借款
表格 2 1995-1999年农户借贷资金来源构成
(单位:%)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银行、信用社贷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会借款
5.52
3.45
2.91
3.42
3.47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资料来源:温铁军,2001a。
每年均占信贷资金来源的67.75%以上。同一系统的调查结果表明,1999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数的69.41%,平均每户1008.56元,其中,有息借款491.87元,占48.77% (曹力群,2001a)。2000年,平均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而且在私人借款中有息借贷的比重高达47.7%,其中大部分为高息借贷(曹力群,2001b)。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1995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24.1%,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张信哲,2004)。
据江西省农调队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2003年有574户有借贷行为,占23.4%,其中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有120户, 占被调查农户的4.9%;从2001年至2003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傅志寰,2004)。据安徽省农委从农村调查点了解的情况,2003年农民户均借款中,来自银行、信用社的占12.6%,来自民间借贷的占83.5%(傅志寰,2004)。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4年的调查,山东省50%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依赖于民间借贷,在流通领域这一比例则高达80%,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在10%以上(蒋飞,20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中德农户金融需求研究课题组1999年的典型调查也同样印证了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广东省东莞市雁田管理区(原雁田村)最初发展农村工业,其资本依靠其强大的宗族私人亲属关系借贷和引进资金。5个典型调查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均占有超过65%的比重,无论它们在何种经济发展水平(见表格3)。[14]
表格 3 五村庄农户借贷款来源的比例
(1997-1999年3年数据,%)
王涧村
屯瓦村
福星村
项东村
雁田
个人和民间借贷
65.2
65.6
80
81.3
73.33
国有商业银行
/
4.2
0
0
26.67
信用社
32.3
22.3
19.6
18.8
基金会
2.5
0
12.4
0
资料来源: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
从总体上看,当前正式金融由于存在垄断化、商业化等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更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在这一情况下,民间金融在现阶段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H. 小额贷款经济环境分析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9287.99亿元,行业从业人员8.31万人,机构7680家。
贷款余额方面,本季度全国小贷行业较6月末的9240.81亿元增加47.18亿元;较3月末的9272.21亿元增加15.78亿元。进入2019年以来,这是该数据首次呈现上升趋势。
本季度全国小贷行业从业人数和机构数量并没有出现反弹,延续了之前的下降趋势。
本季度全国小贷公司从业人员较上季度下降0.17万人,但仍守住了8万人的门槛。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减少117家,环比下降1.51%;较去年同期的8332辆下降了7.83%。
小贷行业洗牌的时候
今年搭岁以来,包括安徽知岩睁省、吉林省、河南省在内的多地开始清理整顿小贷公司。
5月4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七类”机构的监管和市场准入审核,取消6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格。4月22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已清理出228家严重违法违规的小额贷款公司。1月8日晚间,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6则公告,取消18家小贷公司试点资格。
9月29日,银监会、央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普惠金融报告》),指出营运资金规模小,覆盖客户太少,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小贷公司为了快速实现高收益,往往不注重基层客户的开发、维护和服务,不注重培育自己的商业模式。他们往往偏离“小额分散”的道路,步入简单粗放的类银行模式,以“大客户”和“有钱人”为目标,直接与商业银行竞争。但他们的资金成本、利率水平、风险控制能力,都不是商业银行能比的。
官网,来自北京小贷行业协会的消息透露,在该协会9月18日举办的2019年北京市小贷从业人员培训活动中,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刚也指出,小贷公司现在普遍以房贷业务为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存在同质化。
专家:小贷生存环境依然严峻,本季度贷款余额小幅上升属于正常现象。
据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董事长兼董事会主席贝多光介绍,中国有7000多家小贷公司,目前仍在运营的数量更少。“有些公司还有工商注册,但已经没有业务了。小贷公司生存环境依然严峻,放贷主要靠资本”。
不过,在央行小贷行业的本季度数据中,贷款余额略有回升。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从去年开始,全国的P2P网贷机构都严格执行‘三减’。与此同时,大量的P2P公司遭到雷劈或清盘,意味着他们“放弃”了一部分市场空间。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填补这些新兴市场空间。第二,小贷公司实际上是区域性金融机构,受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各地也在响应中央的号召,支持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和信贷。作为服务农村金融的重要参与者
今年一季度小贷行业从业人数降至8.72万人,突破9万人门槛。但本季度最新数据显示,小贷行业从业人数虽然持续下降,但并未突破8万人的门槛。对此,毕认为,数据反映了市场的一种心理,小贷行业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陈文还注意到,近年来,小贷公司出现了所谓的“使命漂移论”,一些小贷公司开始偏离“小额分散贷款”的原则,开展类似于银行的客户群体业务。
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按照陈文的解释,“是‘小额分散’信贷的原则出现了问题,即收益如何覆盖成本,纯信贷的风险维度比较高。小贷公司基本只能用自有资金放贷,匹配的银行等机构资金量相对较少,而一般监管允许小贷公司的杠杆枣好率为1.5倍。而大量小贷公司无法充分利用其1.5倍的杠杆,因为银行不愿意与他们合作。这类小贷公司只能使用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类似私募债的融资工具。这样,他们的融资成本就是两位数。”
除了融资成本,“小贷公司后期维护运营成本和人力投入都比较大,维持24%的年化贷款利率。一些纯信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收入和成本都摊不平,尤其是在当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因此,陈文从套期保值的角度出发,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使命漂移理论”是其存在的基础。
“《条例》,小贷公司将是重点提及的机构。目前在法律上,小贷公司还没有完全被定义为金融机构,身份比较模糊,包括融资渠道狭窄。”陈文认为,从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来看,未来《条例》的发行将是小贷行业降低融资成本的一个利好。
关于小贷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车宁认为在于场景。“线上进一步切入线下,线上线下更加融合。技术上,前期粗糙的数据驱动会转向更注重数据安全,符合数据安全监管要求的创新,这样这种创新才能商业化。”
毕严光也将场景化视为小贷公司未来的出路。“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小贷公司曾经是最多的
明确的优势在于放贷速度比较快。未来小贷行业回归小额分散的本质,小贷公司可以利用很多场景去完成针对个人、小微企业的大零售转型。场景化将是小贷公司未来的优势所在。”
“应充分发挥小贷公司在金融领域‘毛细血管’和拾遗补缺的作用。小贷公司和银行两者覆盖的客户群,还是不太一样的,这也是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调整的一个过程。”贝多广对于小贷公司的作用,给予肯定。
2018-2019年可以说是P2P行业的大寒冬,随着政府监管力度加大P2P公司接连爆雷倒闭,上海和深圳两市近几个月完全清退P2P公司。随着行业大洗牌P2P未来的处境将会越来越艰难,能存活下来的已经所剩无几。P2P前景已经不明朗,我重点说下贷款中介。一、贷款中介简介
贷款中介就是就是跟金融机构合作或拥有融资渠道的中介机构。这个行业兴起了很多年,需求一直很旺盛。那很多人会说中介要收手续费为什么不直接去找银行。这是因为对于大部分有资金需求的普通人来说,并不十分清楚市面上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利率、手续,自己瞎忙了半天还不一定能贷到款,找中介反而能节省时间和方便,主要也是信息差。
二、贷款中介从业人员
在贷款中介机构中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是有多年贷款融资经验的金融从业者,在银行或金融机构都有一定人脉(像黑中介、高利贷、那种小中介随便成立个小公司或工作室产品杂又乱的除外),所以可以根据客户自身需求量身打造融资产品并能提高贷款成功率和额度。
虽然银行的贷款产品类型差不多,但是每家银行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可能同一类型贷款产品对于不同银行或支行给出的贷款期限、金额、利率、通过率都会有差异。
三、案例
那么说了那么多贷款中介是如何能够帮到需求客户呢,我举几个例子:
1、有一个客户申请了多家银行按揭贷款都被拒绝了,银行给出的理由是综合评分不足,如果自己去问银行是不会给出具体的答复的。那么贷款中介通过渠道了解到客户整体资质不错,但是因为经常出差,经常忘记准时还信用卡,都会晚个几天还款,这是主要原因,那么中介机构跟银行沟通后给客户制定了个方案:客户可以在按揭银行存入一笔资金做为存款并购买最低限度的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的理财客户,同时说明之前逾期原因并提供还款收入来源的相关证明,最终贷款成功,不然购房的违约金损失更大。
2、目前很多人喜欢使用信贷、信用卡类产品,那么为什么有的人好批又能拿到高额度,有些人难批借款额度又低呢。主要就是现在这类产品已经对接信用大数据,不论是银行还是金融机构在你申请时都会对客户的借款行为、信用数据情况及客户周边信用环境进行评估,如果客户本人或周边很多亲朋好友有大数据黑户的情况,将直接影响信用评级,所以信用数据的分析及方案的制定同样需要专业的贷款中介帮忙,省的自己忙了一通还吃力不讨好。
一个行业的存在必有其合理性和价值,这个价值应该体现在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积极作用,所以无论银行或金融机构也好、贷款中介也好都有其重要性,是相辅相成的。
综上所述贷款中介是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的补充和延伸,近几年很多银行也在跟很多本地的大型中介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银行产品的代理机构,这说明市场还是认可贷款中介这个行业的,虽然贷款中介这个行业乱像横生,但是未来也是向更加正规化创新化的方向发展,那些野路子的中介处境会更加艰难甚至被淘汰,所以客户在有贷款需求时也应该主动去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
I. 十二五我国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发展 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
中国银监会2月2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了11.77万亿元。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继续发挥农信社的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均等化、农村金融创新等工作,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发展。
信贷支农力度持续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备
银监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2.63万亿元,占全年全国7.59万亿新增人民币贷款的30%以上。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以来,银监会一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另已批准筹建1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
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金融产品有所创新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银监会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各类农户、农村小企业、农民专业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市场主体的生产发展。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达2.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3%,每年得到贷款的农户数在6500万户左右,受惠农民3亿多人。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产品――“小额信用贷款”得到了大力发展和推广,受到农民欢迎。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3111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1515亿元。
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尽管“十一五”期间“三农”金融服务快速发展,但受农村经济天然弱质性和农村改革发展滞后性的影响,加之农村金融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据了解,受城乡金融业务风险收益差异影响,我国的信贷资源仍过多地向城市倾斜芦销,仍然存在资金向大银行集中的“虹吸现象”和资金向城市集中的“马太效应”。
对于农户相对大额的、长期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不少地方还存在“贷款难”现象,农村金融服务在提高农户信贷覆盖面和满足度上仍然还有很大空间。
尽管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陪卖游但目前全国还有2312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部分采取流动金融服务方式的乡镇仍不具备“存贷汇”基础服务功能,无法充分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此外,农村金融业务的成本和风险远远高于城市业务,特别是面向广大分散农户提供的普惠式金融服务,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问题尤为突出,未来还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相关政策。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银监会相关负责配哪人说,“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着力推进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改变,适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切实增强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培育步伐,积极探索集约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强化大中型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网络、信息等优势,在稳定现有县域机构网点的基础上,延伸和发展“三农”金融服务。
――着力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按照农业政策性银行方向,引导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增强在商业性金融难以覆盖领域的信贷服务功能。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大力发展不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银(社)团贷款,进一步拓展小额信用贷款的适用范围。继续做好农户和农村小企业信贷支持,加大对各类农产品生产、家电下乡、农机购置、小城镇建设等多个领域的支持力度,全方位加强对现代农业各链条和环节的信贷支持。
――继续推动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金融的风险监管。
J. 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多少
;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主要是为小农用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经营比较灵活,政策性投向明显,所以一般倾向于支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申请门槛低,额度小,能贷5万到10万左右。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一般能贷5-10万。它需要的主要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合法身份;
2、农户系信用社辖区农户;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5、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6、申请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醒:据了解贷款用途如果是失业人员用于创业的话,则不仅贷款额度会有相应的提高,甚至可享受贴息政策。除此之外如果借款农户能够提供诸如房产、土地之类的抵押物,往往就能贷更高的额度。但也有规定说,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所产生的利息总和,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50%。也有人说上限是30万,大概是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大家可以到当地的信用社咨询。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不少用户在大学毕业或者退伍之后,选择回乡创业。但是想创业,就需要一笔启动资金。许多用户会选择去银行申请农户贷款。有借款人咨询,农户贷一般能贷多少?要看个人综合资质和申贷产品!
农户贷一般能贷多少?
从各大银行的官网说明来看,农户贷款的起点额度为3000元,最高可贷款额度达到1000万元。只要借款人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或抵押,贷款额度甚至还可以继续增加。
比如中国银行的惠农e贷,农户申请贷款,最高可申请到1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方式以自团猛桥助可循环为主,以自助非循环为补充。自助可循环单笔贷款不能超过1年,可循环使用;自助非循环单笔贷款可超过1年,不可循环使用。
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越好、提供的抵押物越值钱,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也就越高。个人综合资质主要从征信情况、月收入、过往信贷记录等了解。
另外塌猛,农户想要申请农户贷,还需要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
符合申贷条件,借款人就可以填写申贷申请,然后拿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担保人或三(五)联保户等相关资料提交到银行进行手续办理。
以上就是对于“农户贷一般能贷多少”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可以,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能贷款多少?
1、信用贷款。在农村信用社办理信用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五万元,这项业务不需抵押和担保。
2、抵押贷款。贷款金额是由抵押物价值决定,会打4-7折作为抵押金额。此外,贷款用途和还款能力也会影响贷款金额。
3、质押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内,贷款额度最高为质物价值的90%。期限在一年以上,额额度最高为质物价值的80%。
农村信用社个人如何贷款?
1、信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偿还能力,而且要长期居住在信用社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额度知培相对较低。想要贷到5万元的额度,对个人收入会有较高的要求。
2、保证贷款。
农村信用社里有:农户联保贷款,工职人员担保贷款。如果想拿到5万元的贷款,必须要求,联保贷款人或是贷款担保人的资质良好。
3、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
抵押贷款即拿你名下有权处分的财产,到信用社做抵押,就可以拿到贷款。贷款金额是按抵押物价值比例发放。
如果办理信用贷款的话,一般不会超过500元,如果办理抵押贷款的话,那么额度相对来说就比较高,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需求,去选择贷款的额度。
5万。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目前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五万元。这项业务2002年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