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银行办理贷款要自己交保险,这个合理吗
不请自来。这样的情况不合法,不合理,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
按照银银监会的要求,银行作为贷款方在给客户办理贷款时,不得搭售保险或者理财或者购买贵金属之类的产品。但是这些规定往往流于形式,最终有多少效力,后续监管问题根本没有人来监管和约束银行的行为。
现实中确实是存在的,作为资金需求方的我们,根本没有讨教还价的余地。按规定你是可以投诉,但是后面银行不放款给你,不批准贷款给你,你损失的时间。而且很多购房合同中都写明了,房贷下不来,定金是不退的,这个又是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损失,这样权衡利弊一下,绝大多数人都会默默忍受的。
就拿笔者的朋友来举例,在XX银行办理房贷,银行工作人员直接和他说,办理贷款必须要搭售一份理财保险,要20万元,10年后可取。买了这份保险,贷款利率可以打9.5折,还会加快放款速度,否则的话就要等,等多久就不知道了。笔者的朋友最后经过一番权衡后,还是忍气吞声买了这份搭售的理财保险,现在过去5年多呃,还没有等到可以取出来日子。
综上所述,这样的情况不合法,不合理,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
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说。
是否合理要看是什么保险。
1、有些银行为例完成第三方业务,要求贷款客户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买商业保险。
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属于民不举官不究。
因为①毕竟买了保险也是自己的,整个的贷款成本也比高利贷低。②举报了估计就会被银行拉黑。
2、 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有些银行的贷款业务是低利率的信用贷款,这时候一般要求客户购买贷款保证保险。
一旦贷款人还不起贷款,由保险公司进行代为偿还。这类贷款的利息一般是正常利息,不会出险超过7%年利率的利息。
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但是做的恨不规范,某安普惠金融的信用保险的费率就超过了正常的保险费率,个人信用贷保险一般费率在1%-3%之间, 某安的贷款产品利息很低,但是信用贷保险费率达到了25% 。所以有句话,要想死得快,某安普惠贷。
3、 贷款人意外险。
这类保险是贷款时候银行要求购买的。一般情况这类贷款的利息比价低6%左右。保险的保费也不高,大约是1‰—3‰之间,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导致身故,那么就有保险公司代替偿还贷款。
这个保险就属于保证保险类型。 也是合法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合理,但是你又得买,没办法这个就是银行的强势的地方。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资质再好的客户也不能保证100%还款,这就是风险,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银行又受银保监的监管,对不良资产、坏账率都有严格的监管指标要求,尤其对一些资质欠佳客户银行宁愿不去挣那份钱也不愿意承担那份风险。现在银行可以说是满大街都是了,银行之间也竞争激烈。让客户买保险就是为了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个险种叫信用保证保险,投保人是贷款人,被保险人是银行,一旦客户不还钱,达到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就由保险公司来还,银行就不承担什么风险了。
不合理
这是一种典型的捆绑销售。银行为了自身利润,忽视企业真实需求,强制捆绑销售,即增加了企业负担,也违反了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产品销售的相关法规,更违背了自由市场的精神,企业遇到该情况,可向当地银保监分居或人民银行举报!
如果真要说,合不合理,那肯定不合理。
因为银监局本身就规定不准搭售其他产品。
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可以理解,原因有二:
1、如果是信用贷款,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会知道明天和危险谁先到,所以站在银行的角度,客户买一小点意外险,是可以理解的;
2、站在客户经理角度上来说,帮你做完一笔贷款也不容易,银行本身有很多指标,请客户帮完成点任务 虽然不合规,但也可以理解。
都是的,银行为了防止客户意外人没了,这贷款银行不会承担,那就让客户买保险,第一收益人是银行
银行比你有经验,那些还不起贷款的,是什么原因呢?
一是真的没钱还款。
二是突然遭遇人身风险,人没了。
假如有保险,受益人写银行,保险金直接还贷。
这个道理还不明白吗?那有合不合理的说法呢?
不合理,可以去媒体举报,或者去消费者协会和当地银保监局投诉,现在打击这种搭售行为!
霸王条款不理睬,
不合理,但是银行要考虑风险,尤其是信用类贷款,对于贷款人来说贷款就是负债,要有一款产品把风险转嫁。
2. 农行 贷款 按揭 要买房贷 保险
首先,你遇到的是银行一种违规“搭售”行为,商业银行以发放贷款或者较低利率发放贷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购买银行代售的保险产品,这样银行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相应的佣金收入,这是银监会明令禁止的一种违规行为。
你现在纠结的也就是以后如果基准利率(不是基本利率,而是基准利率)下降了,你会多付利息;其实这种担心没太大意义,你也不是央行行长,你不知道以后的基准利率会升还是会降,利率总是有升有降的,那以后基准利率要是升了呢?你们采用固定利率不就少付利息了么?
你现在没有提供贷款总额,对你们现在来说,比较务实的是看看两种利率下利息总额差多少,如果明显大于5000元,那你是可以考虑买的(但也不是一定要买);如果和5000差不太多那就没必要买了。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向银监会投诉银行的这种行为,并且换一家银行来申请贷款。
3. 首套房按揭贷款,放款前银行强制我买保险,不买不放贷,怎么办
买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业务,你的首套房按揭贷款必需捆绑保险,否则不放贷,这是什么险种呢,你应该咨询这个保险公司,如果不合理,可以拒保甚至投诉,也可以保存证据然后找银监会。这纯属搭售行为,是地方政策,更是捞钱之举;银监会可以投诉,也可以向114查询一下,实再不行就找电视台报道,给他们做做广告,让政府知道老百姓是怎样买房的,更让大家知道这些人是怎样敲竹杠的。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按揭贷款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一手楼按揭贷款指申请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商购买房产时,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二手楼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售房人购买具有合法完全产权(已取得房地产权证),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时,自己先交首付款,剩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4. 银行贷款搭售保险合理吗
【问题答案】
贷款搭售保险,叫做强买强卖,属于不合理的一种经营方式。对贷款者存在了一定的侵害。这属于商品经营法的范畴。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损害。你可以打12378向银保监局投诉,要求退保并全额退还已收保费并支付保费利息。
【相关知识】
一、相关法律法规
1、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2011年12月2日,《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2017年12月1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4、2017年12月8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行为。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81号)第三点第五项:“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原,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6、《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 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五项:“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品”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是违规行为。
7、《消费者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独立选择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独立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独立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的种类,并决定是否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种类的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
【答主建议】
贷款搭售保险的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不能与大法相背。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不公平性,与《民法》。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
5. 通过什么渠道可以退出办贷款时被强行搭售的保险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很大,买房买车孩子上学都成为了人们压力来源,如果单凭人们工资收入,实在是无法满足生存要求,国家也根据这种情况责令银行可以对这些业务进行贷款,买房买车贷款已经成为了贷款后可以将账单往后延期,然后每个月按照贷款合同进行固定还款,这样就可以提前住上自己新房,开上自己车子,在经济压力上有了一定缓解。当然贷款方式也有很多种,不仅仅只限于购房购车,日常生活中其他需要钱的地方,只要信誉度够都可以从银行带来所需要款项。但是随着银行业务拓展,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了合作关系,为了提升自己保险销售业务,经常会出现在办理贷款时强行搭售保险,让很多用户心生不满。
三、所购买保险可以退出吗?
如果被银行强行搭售保险,是可以退出,只需要联系自己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自己退出意愿,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要求,提出让保险公司退还应退还资金。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银行在贷款时强行给用户搭售保险是可以退掉的,用户在不想使用时可以联系自己所购买保险所属保险公司进行合同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