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行为,防范借贷风险,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及其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产权,是指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四荒地(荒山、荒地、荒丘、荒滩)使用权、林权、水利设施供水收益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渔权)、农副产品所有权、大牲畜所有权和农村机械设备所有权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农村财产权。第三条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有序推进。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的金融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服务工作。第五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管理服务平台、收储交易平台、资产评估平台和风险保障机制,负责农村产权的确权、收储、交易、评估以及风险保障等工作。第二章抵押条件第六条以农村产权抵押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抵押物应当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
(二)抵押物应当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者证明,共有的还应当有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承诺;
(三)法律法规和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以农村集体所有产权抵押的,应当有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和抵押人同意实现抵押权的书面承诺。第八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剩余期限;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流转期限。
原土地承包方不得将已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抵押。第九条以农民房屋所有权作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第十条以已出租的农村产权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一条以农村产权抵押的,抵押物价值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有资质的机构评估确定。第三章抵押物登记第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设定抵押的,应当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权属证书或者相关部门、组织出具的权利证明。第十三条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的,分别由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对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产权属性确定登记部门。第十四条经审核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根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证明发放贷款。
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可以相互担保或者组成联保小组,为联保小组成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应当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组成员发放贷款。第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抵押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办理农村产权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第四章抵押权实现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实现抵押权:
(一)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期满,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而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合同的;
(三)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的;
(四)其他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第十七条抵押权人以折价、拍卖、变卖、流转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以农村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
Ⅱ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贷款吗
可以,要向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话,首先要有抵押物,然后作为抵押贷大掘款,只要你符合态仿运条件的话,就可以用经济组织的名义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帆梁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Ⅲ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只接受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农村土地经营权并不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
房屋抵押的申请条件:
1,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别墅、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要求严)并且产权明晰20年以内
2,抵押人(年龄正常值18-65周岁)并且身体健全
3,抵押人征信近24个月不得连累6
4,抵押人可以证明还款来源以及其他资产(大额定期存单,二套房产,股票,基金等)
5,实际用款用途明确
准备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单身需开单身证明)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3,家庭房产、车产权属证件及复印件,其他资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主要银行账户近6至12个月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
5,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6,家庭民间借贷条等证明材料
7,评估报告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提交材料
签署银行文件
房屋评估
银行审核通过
银行放贷
抵押登记
按月还贷
Ⅳ 申请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其合法农村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那么申请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抵押房屋必须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4、申请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在抵押房产变卖处置后由第三人提供住所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抵押不会居无定所;
5、贷款人户籍必须在申请农房抵押的土地所在县(市、区);
6、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必须经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同意处置证明;
7、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方式、抵押率原则上由债券权(金融机构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需要自主协商确定。
二、申请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递交资料、提出申请;
2、等待银行调查、审批;
3、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4、办理抵押登记及购买保险;
5、银行发放贷款;
6、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
7、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