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农商银行贷款条件有:
1、贷款人年龄指稿在18~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收入稳定,有持续6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
3、个人征信良好,无逾期记录。
4、提供证明贷款用途的合同。
5、具备一定的资金流,准备好首付款。
6、提供有效的担保。
农商银行贷款条件有哪些?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游逗数。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贷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信用社贷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二、贷款的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神首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贰』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在农村,不少农民因为收入不稳定,被挡在许多银行的大门之外,所以,不少人将目光放到了更对口的信用社上,那么,农付信用社贷款如何办理呢?
办理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满足上述条件的农民,可以凭有效证件前去办理贷款。
『叁』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如下: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制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2、除自然人和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农村在贷款机构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中保留了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用和结算监督检查,可以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提交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4、申请担保和抵押贷款的,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贷款担保人、抵押物或质物。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和自筹资金比例必须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并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哗团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累计金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二、贯彻国家规定的贷款或并基本原则,遵守《借款合同条例》;三、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周转性;四、农村信用社优先向本社社员乱派贷款;五、农村信用社享有贷款自主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强令发放贷款,不得阻挠收回贷款。